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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小鸡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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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家这小子有点本事,把他逼急了还真像只疯狗。”
秦书皓将外套随手搭在靠背上,一屁股坐进真皮沙发里。
“说好了啊,你新家一定得买这款沙发,实在太tm舒服了。”
威士忌中的冰块撞击杯壁发出了叮铃脆响,林牧云拿起玻璃杯缓缓点了点头。
从公司直接来的酒吧,笔挺的西装似乎与环境有些格格不入,好在牛仔蓝衬衫的点缀让他看起来不那么老成。
一周内,盛嘉荣挖走了核心部门内的一整个小组,虽然不足以致命,却也让本能顺利收官的第三季度陷入僵局。
作为决策人,林牧云不得不连续加班一个月,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直到一个小时前,他才算是彻底缝补上了被这只疯狗咬开的口子。
“最近风投不好做吧。”
林牧云顺手摘下眼镜,闭眼,反复按压着睛明穴。
秦书皓将眼神从手机屏幕转向他,暗自苦笑。
“钱难挣,屎难吃。要不是和老爷子打赌,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过得像个苦行僧。”
“说我干嘛。你小子今天终于赴约,看样子麻烦是彻底解决了咯。”秦书皓接过酒小抿一口。
林牧云没有直接回答,但做了二十多年的朋友,秦书皓还是从他疲惫的脸上捕捉到了一丝笑容。
“我就说,盛嘉荣到底是不如你的,那些幼稚手段只能骗骗他自己。”秦书皓举起酒杯。
“敬你!”
掺杂着冰块的酒精下肚,秦书皓的胃一振翻腾,发出咕咕咕的鸣叫声。
林牧云:“胃不舒服了?”
“感觉不太对劲。”他捂着肚子,面色有些难看。“失陪失陪,我去个洗手间。”
林牧云摆了摆手,让他快去快回。
虽然一个快三十岁的成年男性在酒吧不太会遇到什么危险,但小二十分钟未归还是让人有些放心不下。林牧云本着照顾朋友的原则准备去卫生间寻他。
刚走出包间就听到剧烈的争吵声,其中的声音还有些熟悉。
他寻声前往,只见秦书皓像拎小鸡仔一样提溜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
“我再说一遍。我不是不允许你来这里。但你一个小姑娘来,还敢喝个烂醉,到时候被卖到缅甸自己都不知道!”
“小鸡仔”倔强地抬着头,眼眶微红,好像有很多话想要反驳但却又咽了回去。
“你自己说说看,为了一个男人,深夜买醉。你好意思吗,秦大小姐?不是我说,你选男朋友的眼光是不是有点问题,怎么每一个都是烂人啊,我的好妹妹。”
“我怎么知道他不是好东西啊!你怎么不去骂他,你说我有什么用啊!我又没做错什么!”
“小鸡仔”一面抹着眼泪,一面控制着音量“咆哮”。
“你别哭了,下一个会更好。实在不行我介绍……”
林牧云大概了解了状况,走上前,拍了拍秦书皓的肩膀。“这是?”
“哦,这是……”秦书皓转头看向“小鸡仔”,却没料到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涨红着狂飙眼泪的脸。
“你是不是早就不喜欢我了,故意在我面前演了一出戏!”不知何时,林牧云的衣角被她攥在了手里。湿乎乎的脸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声音含糊不清,“为什么…唔…为…深…摸…”
林牧云错愕地看着秦书皓,回望他的也是相同错愕的眼神。
“我发誓,她刚刚还很正常。”
“小鸡仔”大概是哭得体力不支,渐渐没了声音,只剩双肩因岔气而上下耸动。
实不相瞒,秦书皓在此刻很不想认她这个妹妹。
更重要的是,他不敢想象一向不与异性有亲密接触的林牧云会如何“处置”这只在他怀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小鸡仔”。
同样无措的还有林牧云。
第一次应对这种问题,一时不知应该做些什么,手停在半空又收了回去,试探地问:“你是……秦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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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亲生母亲的记忆,模糊且有限。只记得她是一位很有能力的女性。
父亲常常夸她协助自己作出了很多明智的决策。
大概是在五岁那年,我不小心把母亲的手夹在了抽屉里。
我吓坏了,连忙端来冰水让母亲把手放进去。她的手指又红又紫,指甲盖下渗出血来,可她却说一点儿也不痛。
内心愧疚,着急地眼泪直流,一边擦一边说“妈妈对不起,你不要骗我了,我知道你很痛。妈妈,真的对不起。”
直到年龄再大些,我才知道,那时的母亲没有骗我。
肺癌晚期的化疗相当痛苦,对于身体一步步的蚕食使得她对于疼痛的感知几乎消失。
在我六岁生日的前一个月,她永远离开了我和父亲。
她离开不到半年,新政策的出台让创业中的父亲吃到了红利,事业突飞猛进。加之有伯乐的支持,一切堪称顺风顺水。
说到伯乐—秦宇先生,他是秦家的大儿子。
在父亲创业初期时,他和他的风投公司就注意到了这个项目。
由于年龄相仿、观点相同、兴趣相投,他俩机缘巧合下成为了挚友。
对当时的父亲来说可能只是结识了伯乐,但对未来的他以及我们这个家来说,是一件改变命运、跨越阶级的大事。
那一年,父亲格外忙,公司资产越来越多,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
但记得有一天,他回来的格外早,给我带了一套小西服让我换上后,便进主卧收拾自己。自母亲离世之后,我还是第一次见他那么认真的整理自己的仪容仪表。
原来那天是秦宇叔叔侄女出生的日子。
诺大的客厅却挤满了人,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起码明面上看着不要那么紧张。事实证明我做到了。
“林巍,你儿子不错嘛。不怯场,大有可为啊!”秦宇叔叔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赞赏。
“去,看看妹妹。”侧身,指了指人群的另一边。
漂亮阿姨手里抱着一个同样漂亮的“包裹”,我踮起脚,看见一张粉扑扑的小圆脸正睡得香甜。漂亮阿姨指着她肉嘟嘟的小手让我摸摸,我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指,却被她一下抓住。明明她还闭着眼,力量却是惊人的大。
“生命,真的好伟大啊!”六岁的我,第一次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当晚回家后,父亲对我说:“小云,我们搬家吧。”与其说是询问,不如说是告知。
刚才的宴会上,我听别的大人说,同小区有一户主要被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子也得跟着上法拍。又偶然听到秦叔叔对父亲提到“房子”“好价格”“邻居”,也能猜到个一二。
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为什么住的好好的要搬家,但我支持父亲的所有决定便也点了点头。
搬家后,我认识了秦书皓,他是秦叔叔的儿子,年龄也同我一般大,不上学的日子,我俩几乎都在一块儿玩。父亲太忙没人管我,秦书皓太皮没人管得了他,我们就从河里玩到树上,从小区东边玩到西边。
暑假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样站在他家门口等他出来玩,却只听到一声孩童的啼哭。秦书皓搀着一个走路颤颤巍巍的小不点,一点一点的往门口的方向移动。
“喂!”秦书皓空出一只手朝我挥了挥。
“你这是在干嘛?”我不解地看向他,又看了看这个小不点。
“给你一个惊喜!”他一把将小不点抱起,往门口跑来。
“你慢点,别摔了!”
秦书皓站定,将小不点放下,郑重其事的说:“秦知晓,开始展示吧。”
刚刚还在哇哇哭的眼泪瞬间止住,抬起粉扑扑的小脸蛋一脸严肃,皱了皱眉头开始发力:
“哥…哥!”
我愣在原地有些出神,秦书皓拍了拍我:“好兄弟,我妹妹刚会喊‘哥哥’,我可就第一时间与你分享了哦,够不够意思!我勉强允许你成为他半个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