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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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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炙烤着成熟的麦田,麦穗随风翻滚着金色的麦浪。
热浪扑在虎妞儿的脸上,一层一层地不停冒汗。
芸绯也变回了人形——没办法,山下太热了!
还一身羽绒糊在身上,让鸟儿热的,在虎妞儿肩膀上呆不住。
虎妞儿和芸绯走在田间地小路上,看着远处零星的黑点散落在田间——已有农人拿着镰刀,在弯腰收割小麦。
当初征兵地军爷可是许诺:收小麦的时候,被抓的抓壮丁都会放回家的。
“唉-----”虎妞儿长叹了一口气,喝了口水:
“芸绯,你喝水吗?”
“来一点吧。”芸绯接过水袋。
“那些人是在干什么?”
“在割麦子,我们吃的白面馒头就是小麦做的。”虎妞儿回答总是很详细。
“把麦子变作馒头,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播种、除草和收割归仓,就很耗费时间和精力。”继续说道。
“后面还要把麦粒磨成面粉,加水揉面,加酵曲发面,然后用手盘成圆圆的小馒头,最后上祸蒸熟。”这次下山,虎妞儿真的用心学习做馒头了。
“这么复杂啊!”芸绯听后惊叹。
“一切都是为了填饱肚子。是值得的。”说完,虎妞儿又低头想了想:
“好像也没有其他更值得,人类耗费如此大的精力,去做的事情了。”
“除草是什么?”关于草的一切,芸绯都很好奇。
“看那里。”虎妞儿指着路边的狗尾巴草说。
“这是田地里最常见的杂草,生命力很强,根也很壮,如果长到田里,就会和庄稼抢水分。所以就需要及早除掉它们。”
“.......”芸绯震惊的蹬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
“一会儿到镇上,找个地方休息,太热了没办法赶路。”虎妞儿提议。
“在人类眼里,狗尾巴草是伤害庄稼的害草吗?”芸绯不确定地多问了一句。
“那是因为它长在了田里,你看长在路边的,就没人拔。”
虎妞儿顺手捏住,路边狗尾巴草纤细的草杆,向上抽出来,把毛茸茸的草穗叼到嘴里。
“这些草穗,到秋天就会结籽儿,来年春天,这些种子就会在田里,成片成片的发芽、生长,挤兑小麦。”
嘴巴里叼的狗尾巴穗,随着虎妞儿说话的动作,来回上下颤动。
“......”芸绯依然低头思考,不说话。
“到了镇上,我们找个茶棚休息,天确实太热了。”
虎妞儿以为芸绯已经热坏了。
“原来人类不喜欢狗尾巴草。”芸绯在心里默默的消化,自己刚刚得出的结论。
并没有理会虎妞儿的建议。
“芸绯果然是热坏了。”虎妞儿心想。
果然计划的不错,走到镇上,正是正午时分。
来到茶棚,虎妞儿掏出自己仅有的三文铜钱,“老板,来两碗茶。”
付过茶水费,找个靠边的桌子坐下。
将仅剩的一文铜钱,放到芸绯柔软的手掌里。
“这地方很凉快。”虎妞儿从褡裢里面拿出桃酥饼,馒头和腊肠。
森林树屋旁的溪流源远流长,蜿蜒下山,下游又有几条小支流汇入,在山下成为一条大河。
串联起白溪村、李家村、分割七里湾村,流经圩田镇。
哺育这“三村一镇”的几千人口,最后汇入镇外东南五里的涡河。
茶棚就临着此河而建,有几棵茂盛的大杨树遮阳。
虎妞儿将包袱卸下,才算是觉得凉爽。
客人并不算多。
有个说书的老贡生支个摊子,常年驻在茶棚边的树下说书讲典故。
现在说的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故事,稀稀拉拉的听众全神贯注的听着。
今天是五月十七,是圩田镇的约定俗成的集会,本该十分热闹的。
虎妞儿记得小的时候,爹爹经常领着她来赶集,给她和娘亲买各种小零嘴儿。
苍翠山脚下的这三个村子,靠山吃山,产出很多山货。
以前吸引很多商贩前来,收购皮毛、柴火、木炭和飞禽野味。
逐渐在圩田镇形成了一个小的市场,各地的商贩在此处汇集,物产、信息也在此地交流贸易。
镇上临街的百姓,也颇有头脑,纷纷将自家的房子改作商铺,
开脚店、饭馆、早点、茶摊、铁匠铺子、还有专修马脚牛蹄的、更隐秘的地方还有窑子.......。
这圩田镇虽是一个背靠大山脉的闭塞小镇,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都有。
每逢农历的一、四、七、是圩田镇的集会,乡下的村民也会来赶集,采买日用品。
总之,以前的圩田镇集会是十分热闹了。
但是如今外头兵荒马乱,走夫、小贩、商队都不多了。
这圩田镇也迅速衰落了下来。
正是午时,连树上的蝉都叫的断断续续,昏昏欲睡
杨树哗哗的刮着热风,芸绯有点犯食困,胳膊支着脑袋,不断地打着瞌睡。
老贡生的典故也讲到末尾处,茶棚的顾客和摊子边的三五听众,都鼓起掌来,
为老翁的儿子免于兵役而开心。
“芸绯,你不是一直想听妖怪的故事吗?”虎妞儿温柔的戳了戳芸绯的娇嫩脸蛋。
“你拿着这一文钱,放在他桌子上,就可以让他讲一个。”虎妞儿继续小声的在芸绯耳鬓说道。
喝过茶水的湿润嘴唇,一开一合若有似无地擦过芸绯的耳朵。
凉凉的、痒痒的,芸绯本能的更加贴近。
耳朵刮过高高的鼻头,细腻的呼吸灌入芸绯的耳朵眼儿,芸绯的瞌睡虫全跑了。
芸绯拿着她们两个仅剩的一文钱,放在说书摊上的箩筐里:
“老先生,请你讲一个妖怪的故事。”
“有礼了。”老贡生对着芸绯拱手一礼。
“那我讲二十八星宿奎木狼,下凡作恶。阻挠唐僧师徒西行取经的故事吧。”
芸绯回到茶棚,竖耳倾听。
“话说,两千年前,武王伐纣,众神历劫。
截教通天教主门下有一徒孙,名曰李雄,修行于蓬莱仙岛,仙根资质绝佳,修得金仙之境。
奈何仙途多坎坷,稀里糊涂地困在了万仙阵中,被玉虚仙人用诛仙四剑斩杀。死后元神飞往封神台,后被姜子牙封为二十八星宿——奎木狼正神。
有诗为证:‘三绺髭须一尺长,练就三花不老方,蓬莱海岛无心恋,斩将封为奎木狼’。
话说这奎木狼在天庭履神职,却不思辅佐玉帝,垂怜众生,反与披香殿玉女有了私情。
又恐玷污了天宫胜境,不敢向玉帝请旨,表露心迹。
玉女因其负心,含恨饮下忘情水,甘愿舍去仙籍,投入轮回。
因怜其仙女转世,阎王爷命其投胎于皇家内院,就是那——西域宝象国公主百花羞。
这奎木狼位封二十八星宿,皓皓天神,却是个下作小人。
表面上是畏惧天道,不肯与玉女相恋。实际上却是,恐这段感情折损其颜面。
听闻玉女饮下忘情水,将前情往事一笔勾销,投胎转生。
心底又起不甘,于是私下凡间,去做那无端纠缠。
因为奎木狼是偷偷下届,没有神谕牙牌,不得肉身。只能寄元神于黄鼠狼之身。
神力做法,小小的黄皮子顿时化作人形妖怪,好丑陋的——一个金睛蓝面青发魔王。
霸占名山,开辟洞府。
在八月十五团圆之夜,算得百花羞公主在宫内,赏玩月华,共享排宴。
不由心生寂寞,化作一阵黄风,将百花羞公主虏至洞府,强行霸占一十三年......还生下两个妖孩儿.......。
领着一群山野小妖,为祸一方。
后来,这西行取经的唐朝圣僧,亦被这不忠不义的魔王擒住
.......”
芸绯抓着虎妞儿的手,蹦蹦跳跳的走在虎妞耳身旁。
虽然对说书人讲的话,让芸绯听得稀里糊涂。
但她仍沉浸在孙悟空降妖的精彩故事中。
“为啥仙女要喝那什么水?”
“喝忘情水,因为仙女伤心了,想要忘记所有事情,也不想当神仙了。”
“奎木狼下凡寻恋人,怎么就犯天条了?”
“神仙不能私自下凡。奎木狼下凡确实是违背天规了。”虎妞儿耐心解答。
“而且,仙女已经喝了忘情水,对于百花羞公主来说,奎木狼已经不是前世恋人了,就是一个丑陋无比,蓝脸獠牙的妖怪,还还强娶霸占自己十三年,是今生的仇人。
“为啥奎木狼要投身到黄鼠狼?”
“因为,神仙只有元神,没有肉身。百花羞公主是肉眼凡胎,看不到他的。
他只能寄身到一个动物身上。”
“那个......那个......叫什么?”芸绯含糊发问,不知怎么形容那个东西。
“神谕牙牌。”虎妞儿心领神会。
“老贡生说,神仙下凡需要得到玉帝同意,颁给他牙牌,他们在人间才会有肉身。”
突然芸绯站定想到什么,郑重地拉住虎妞儿。
“这个妖怪这么可恶,为什么玉帝只是罚他烧火。”
“嗯......?”芸绯这么一提,虎妞儿也觉得这个惩罚不合理。
不守天规,还对百花羞公主的伤害那么大。
“对啊,为什么不剔去他的仙籍,打入凡间,投胎变猪。”
虎妞儿也愤慨道,“给太上老君烧火,算是哪门子惩罚。”
“是吧,他还说,没多久,奎木狼又回原来的地方当神仙了。”
芸绯更加觉得这个惩罚好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