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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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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
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刚巧赶上了
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句
噢,你也在这里吗
——张爱玲
我没想到还能再见到曹景程。七年过去了,那个曾经青葱的少年穿过时间无涯的荒野,出走半生,归来沧海桑田……
那天,我正窝在被窝里赶稿,铃声响起,
“It's been a long day without you my friend
And I'll tell you all about it when I see you again”(《see you again》)
听了那么多遍,但每次听到时,还是忍不住热泪盈眶,多好的一小伙子,多帅的一小伙子,前途无量啊,可就这样走了……唉,红颜薄命啊。
按下接听键。
“苏似锦,你死哪去了,老娘打你电话这么久才接,是不是不想活了?”打电话的是丁小雨,,大学舍友,大大咧咧的北方女孩,外表是个淑女,一说话美梦就破灭了。
“正赶稿呢。”
“别赶了,李昊那个采访你跟一下。”李昊是最近大热的音乐才子,小雨正疯狂的迷恋着他,这次采访他那么好的机会,怎么就让给自己了?
“可是,李昊不是你在采访吗?”
“老娘快要死了,老娘就要和不离不弃跟随老娘二十五年的阑尾说再见了,呜呜呜……”
一听这大嗓门,怎么也不像快要死的人。
“地址我叫小英发给你。你一定要好好采访,争取把李昊的号码给老娘搞来,不然老娘对不起小阑……”
我感觉三条黑线正明亮地挂在自己的脑门上。
采访很顺利,小雨是在采访期间阑尾炎突然发作,李昊和助理叫她上医院,小雨死活要把采访做完,李昊被她的敬业感动地热泪盈眶,最终同意在多给她两个小时的时间,叫小雨的同事补上。于是我赶紧打车从浦东赶到了浦西,没办法,上海实在太堵了。顿时觉得李昊真是太体察民情了,足足给了两个小时。
采访完后,我带着素材赶到医院,推开门,丁小雨正和医生讲着话。
“苏似锦,你来啦。”
我嗯了一声。
那医生转过身来。白净的脸庞,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棱角分明,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很熟悉又带着些时间的隔阂。
“嗨,苏似锦。”
我愣了一愣,叫出了那个已经七年没再开口的名字:“嗨,曹景程。”
躺在病床上的小雨惊奇地叫喊道:“咦,你们认识啊。”
“嗯,小时候一个大院长大的”
我低下头,听着这阔别七年的嗓音,回想起很久以前……
那时我举家生活在大院里,父亲在这里开矿,大院里没啥小朋友,曹景程便成了自己的玩伴。曹景程和我一样,举家随父亲来这里采煤。
曹景程跟随自己的母亲出现在自己面前,那天天很蓝,云很白,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我正蹲在墙角看蚂蚁。曹景程的母亲和我的母亲交谈起来,曹景程过来和自己一起玩。
“你叫什么名字?”我没回答,只是愣愣地着他看。
“我叫曹景程,今年10岁。你呢?“
“苏似锦,苏州的苏,前程似锦的似锦 7岁。”我那时便觉得他与这个大院格格不入,生活在这儿的人大多粘上了煤矿的气息,而他身上却是如此干净,甚至散发着一种清香。
“哦,苏似锦,我比你大,你得叫我哥哥哦!”他微笑着说。
苏似锦推开曹景程的手,跑开了。在跑开的时候,她听见自己的妈妈说:“这孩子害羞了。”她不是害羞,只是不喜欢自己脸脏脏的,头发也乱糟糟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出现在曹景程面前。比起她,曹景程太干净了,干干净净的头发,干干净净的衣服,干干净净的脸,我那时候就觉得曹景程长得好干净啊。
后来,曹景程和我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长大。
我十八岁那年,曹景程二十一岁,曹景程去了英国,紧接着我去了南方的上海。七年后,两人在北京的医院里再见,曹景程成为了一名医生,而我成为了一名娱乐记者,业余时间写写小说。
七年,时光荏苒,你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