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维/斯/比:瑞/典古城,哥/德/兰/岛首府。地处该岛西部,濒临波/罗/的/海。1361年,被丹/麦王德/玛/四/世攻/占,维/斯/比成为丹/麦的城镇。由於地理位置重要,战/争不断。1645年,瑞/典和丹/麦签订《布/朗/塞/布/诺/和/约》,维/斯/比在经历了丹/麦300年统/治後才重新回归瑞/典手中。
【注2】丹/尼/布/洛:丹/麦国/旗。
PS:说明一下,文中关於维/斯/比的描述其实是有些出入的……因为作者这个死蠢在写完那段後才又找到更细致的考据发现,现在写的这段时期,维/斯/比其实已经被老爷从瑞桑手中抢过来是归老爷管著的(捶地!)
所以我就在想……要不、要不就先这样了……如果要修改的话,就等全文完结的时候再一并改正吧……(画圈圈)
於是注释里给出的维/斯/比所属的资料才是正确的,不过、!、文除了这里有出入外其他的考据都是正确的w
感觉这节像在上历史课……O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