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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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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是金秋九月,可是九月开学的时候,北京的暑气还颇为浓烈,李年拉着行李箱去报到的时候,太阳烤得人难受,A大校园占地面积大,比李年本科学校要大了不少,这是资料上写的,李年没来过北京,也没来过这所学校。
他走到报到处,看到各个学院的标志和迎新人员,法学院应该得往里走走,外围并没有。他经过医学院的时候,看到了站在树下的那个人,医学院故意的吧,大热天穿白大褂迎新,不热吗?就是为了让新生好找到他们吗?
事实证明不是,医学院的穿白大褂是他们学生会主席逼的,据说想要吸睛,因为迎新之后几天会有一个交友会,主席说得提高脱单率。这还是连青后来跟李年说的,不过他们主席确实做到了,很吸睛,尤其是站在树下的人里有个连青这样个高腿长、长得又帅的人。
连青后来告诉李年,虽说他是第一年迎新,但是已经干过好多次这种事了,从大一报道,没穿白大褂,学长学姐就让他站旁边当人形立牌,到后来每年穿着白大褂站那,他都没什么可抱怨的了,因为习惯了。
站在树下的连青看到拉着行李箱的李年,冲他笑了笑。旁边就有学姐问:“小帅哥,哪个学院的啊?”
李年那双鹿眼看向说话的学姐:“学姐好,我不是医学院的,我是法学院的。”
“法学院的帅哥啊,看来他们系草要换人了。”
李年不知道她说的系草是谁,但应该以后会认识的。
连青后来跟他说,见他第一面的印象就是那双鹿眼,不含杂质,纯洁无辜,好奇懵懂,跟凌歌,也就是现任系草的眼睛一点也不一样,凌歌的眼睛犀利,对人有压迫感。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相比之下,凌歌更适合从事法律工作,然后李年想起,连青那时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说:“他们不知道温柔地杀伤力更强。”
因为李年在所有接手的案件中游刃有余,几乎战无不胜,在律师圈里算是最年轻有为的一个,连青是看着他从一个学生变成法庭利刃的,因为他们这些年都是一起走过的。
可是,连青,你看,我没能让伤害了我们的凶手得到他应有的惩罚啊,我没有杀伤力了,我不是利刃了,甚至都不如钝刀,因为我没有对刀剑来说最重要的刃了,刃是刀剑的灵魂,法律是一个律师的信仰,你是我的,作为一个律师,我已经不信我的信仰了,利刃也没有刃了,我失去你了。
一直没敢跟你说,我辞去了工作,因为我没办法拿起法条了,我第一次觉得他那么不好,那么没用。我之前没有觉得它是万能的,但是我是相信它是维护正义的,可是呢?我用它没法替你伸张正义,所以,我不要信了。
连青,你不要说我,也不要觉得我懦弱,我真的不适合从事诉讼工作了。我失去了爱人,那就让我喜欢的工作一起跟你去吧。总要有我的东西随你去,那就它吧,再合适不过了。但你也不要担心我,我还有其他手段谋生。
对了,说起凌歌,他之前跟我说对不起,说他没帮上忙。他用说什么对不起呢?该对我和你说对不起的是凶手啊,不是任何人。
还有,凌歌跟我说了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他说,李年,你去医院看看吧,他认识一个心理医生。我不要去,我不要去医院,他说我的状态不对。他看错了,我对得很,我还记得用法律约束我自己,我记得我不能拿起凶器,去杀了那个人。我还记得你,你的所有事情,我们在一起的事情。
我还能思考,如果我精神出了问题,我就和别人以为的那个人的状态一样,我可以杀人还不用伏法,因为我有精神病啊。因为他有精神病啊,所以我的连青就要离开!
等等,我妈来电话了。
连青,我妈说小琥珀很好,我不用担心,可是她担心我。我能有什么事啊,除了想你还是想你。我很后悔没早点认识你,如果咱俩小时候就认识多好啊,一起长大,一起上学,这样我们生命中重合的时间就有好多,到我们真正遇见的年纪,我们就已经在一起了二十多年了,就像我们一起生活到五十岁一样。
是啊,连青,我没见到你老的样子呢,你永远都停在了这个而立之年,这个黄金时期。你知道吗?墓园里好多人的照片都是白发、皱纹相妆,可你不是,你的是你最好的年纪。我知道你对我来说是最特殊的人,可是在这方面我希望你是最不特殊的那个,我希望我去墓园,要在一群老头老太太中,找头发最白、皱纹最多的那个。一边埋怨你丑,一边忍不住又说别人都不知道你有多帅呢?
实在不行,你去一堆老头老太太中间去找我也行啊,哪怕你老得眼睛都看不见了,找不到我了,我也不会怪你的,我会很高兴的,我的连青能老成这样,真好啊。
为什么又有人打断我,有人敲门。
连青,我拿到那个人送来的东西了。我之前还说家里你没留下什么有用的东西,可现在送来的东西,我又一点都不想要了。你知道它是什么吧?废话,你肯定知道,是你买的啊。两套西装,那个人还说祝我们幸福,提前说了句新婚快乐。
是不是往心上扎的刀子多了,就感觉不到疼了,我已经麻木了,可是我又要窒息了。你是偷偷准备我们的婚礼了吧,我猜到了。可是又有太多我们无法预料的事了,谁能想到两个人的衣服,就只剩下一个人来穿了呢?
哦,对了,还没说完呢?咱俩第一次遇见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呢?我想起来了,是在图书馆,我去自习,你坐在了我的对面,然后递给我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同学,好巧,又遇见了,认识一下吧,我叫连青。
这句话我一个标点符号都没记错,对吧。因为你的字太好看了,让我过目不忘,可是比你好看的字也有啊,为什么我忘了呢?可能只是对你过目不忘?
但是,不能忘也挺痛苦的,你体会不到吧,我之前背书的时候,想能过目不忘多好啊,可是现在我想忘了所有,因为想你想得太痛苦了。
但是,连青,我也怕,怕我会忘了你,不是说真正的死亡是遗忘吗?所以我记得你,我还能跟你说说话,哪怕想你想得疼。
然后我给你写:你好,我叫李年。
后来你总是出现在各种地方,餐厅,教学楼,楼梯口,甚至校园最普通的一张座椅上,我抬眼就能看到你的脸,后来就习惯了,习惯了身边多一个人的体温,习惯了多一个人的气息。
连青,你还记得吗?你给我送的第一个冰激凌,那么热的天,你为了不让它化掉,跑出了百米冲刺的速度,可是那不是一百米啊,从便利店到我的教学楼是好多百米,可是我从来没去丈量过,我的爱人在那个骄阳下到底跑的是多少米。
我也不想去丈量了,因为校园里遍布我们两个人的足迹,我怕那些足迹踏破我的心脏,那样我就要去见你了。
可是,你这个人太奇怪了,为了我做那么多事,可是表白的说我,第一个说喜欢的人是我,是因为你享受被表白的感觉吗?你看,你忘了早点问你,现在都问不到了。
那天,我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我看到了你眼中的惊喜和火花,所以你答应我也在意料之中。
后来,你跟我说,你早就跟家里出柜了。要带我去见家长,我去到了你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那简直太美了,江南水乡,白墙黑瓦,一条条河交汇又通向不同的地方,还有山,绿油油的。我那时觉得北方的山好丑啊,光秃秃的,水也不多,你说喜欢的话,可以来南方工作。
连青,咱们还没去南方工作呢,我们商量好的是几年后,可是没有你了。我去干什么呢?之前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太美好了,傻瓜地想,就算那时结束生命,我也知足了。现在你走了,我又发现我们有太多的事情没去做,留下的竟满是遗憾。
我刚刚想明白了,因为走的人不一样啊,之前想象中的是我,可实际走的竟是你。
到了你家,你爸妈都很热情,他们人很好,因为他们那么好,所以能把你也培养得那么好。可是现在我觉得我好对不起他们,他们最爱的儿子,被我弄丢了,我把我的爱人弄丢了啊,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了。
又有人来电话了,是你爸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