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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千刀万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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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崇明帝柳元旭大婚,立原靖国将军之女苏离为皇后,紫陌举国欢庆,大赦天下。
九月二十四日,秋分,我和元旭大婚的前一天。
那天正午,杨扬被推出午门,处以极刑。
柳元旭终是没有信守他对我的承诺,终是又一次欺骗了我。
什么叫凌迟?
凌迟是以铁钉锁链将犯人全身固定在木架上,用渔网覆身,勒得肌肉片片凸起,再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从双眉处开始下刀,先切头面,再是手足,然后是胸腹……为防犯人死去,每十刀一歇,皮肤、肌肉、脏器、骨骼……一刀一刀,整整割上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直至将犯人的整个躯体,完全支解。
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一刀不能多,一刀不能少。
懿贵妃告诉我,杨扬死得很惨。
行刑当日,离歌城中万人空巷,不明真相的百姓纷纷前往围观。成千上万的人前呼后拥,将午门周围挤得水泄不通,就连押送的囚车,都差点不能在午时三刻前准点到达刑场。行刑之时,满城百姓拍手称庆,还燃放鞭炮以示庆祝,他们痛骂杨扬乱臣贼子,叛国误国,害尽天下苍生,高呼新帝英明,重处奸佞,大快人心。行刑完毕,百姓们纷纷拥上刑台,哄抢他被割得支离破碎的血肉骨骼,带回家中烹食。事过之后,刑台之上,除了一地鲜血,竟是片缕不存。
她说,杨扬是个好汉子,整个行刑过程,从到头尾,直至死去,竟是连呻吟都不曾发出过一声。
我静静的听她讲完,从头至尾,没有落下半滴眼泪。
没有眼泪,是因为所有的泪水,都早已流干。
九月二十五日,大婚之夜。
元旭在金殿之上大宴群臣,后宫洞房之内,我独自守着那一对大红的喜烛,侯他宴毕归来,为我揭去覆面的龙凤喜帕。
三月十六,九月廿五,前后不过半年时光,我竟已嫁了两回。
洞房被布置成喜庆的大红颜色,地上铺的是大红的地毯,朱漆的梁柱上悬垂着大红的纱幔,床上盖着大红的被褥,衬着墙上大红的喜字,桌上大红的龙凤双烛,摇曳的火红烛光将墙壁都映成了大红颜色……直红得令人目眩神迷。
半年前,我嫁给凤无涯的那个夜晚,红珑的中军大帐中,也是这样一片酽酽的红……
只是,那个孤身潜入敌营,以一柄短匕行刺敌酋、独挡无数红珑勇将、舍身护我的男子,如今,却已不在。
千刀万剐,尸骨无存。
我倦了。
对于这场生命的游戏,我已完全厌倦。
疲惫的撑着床沿站起,从床头妆盒的抽屉中,翻出一个带有暗锁的木匣。
打开暗锁,掀开匣盖,里面存着三样东西。
今生今世,我最为珍视的三样东西——
一根绳带。
一叠装订整齐的书稿。
一块刻有杨扬名字的灵牌。
将绳带从匣中取出,小心翼翼的捋开。
绳带节节展开,往日种种,幕幕涌上心头。
那日,落雁坡下,凤歌亲手将这根绳带,绑在我与杨扬的腰间。
此一绑,是一百二十八天生死相依,虽历尽艰辛,仍不离不弃。
那日,紫陌天牢,我与杨扬的最后一次相见,杨扬嘱我将此绳带送还凤歌。
此一别,从此天上人间,阴阳两隔。
小心的将绳带的一头,系在刻有杨扬名字的灵牌上。
那灵牌是我求懿贵妃寻人与我做的,她起先不肯,但禁不住我苦苦哀求,终于还是悄悄找人做了给我。
再将绳带的另一头,系在我自己的腕上,中间挽作个同心结。
捧着灵牌,我来到那一对龙凤花烛前,双膝跪下。
向着花烛间那个大红的喜字,盈盈拜倒。
紫陌民间有一种风俗,叫做冥婚。
既然阳世无缘,纵是到了阴曹地府,也要做一回夫妻。
一叩首,一拜天地。
苍天作证,厚土为凭,杨扬,苏离今日自作主张,借了元旭的花烛洞房,嫁与你,做你的妻子,此生此世,生生世世。
二叩首,二拜高堂。
杨扬,你是我父亲一手为我的挑选的未婚夫婿。
我曾经嫉你、恨你、误解你,直到失去你,我才终于明白,自己真正喜欢的人,真正爱的人,其实是你。
现在,我来实践我们三年前订下的婚约。
父亲,女儿终是实现了您最后的遗愿,您在天上,看到了么?
您,开心么?
三叩首,夫妻交拜。
杨扬,这一拜之后,我们便是正式的夫妻了。
我知道你心中喜欢凤歌,我不知道经过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对、生死相守,在你心底深处,对我,除了愧疚与责任、怜惜与关切,可曾泛起过一丝爱的涟漪……
不过,没有关系,因为我知道,我爱你。
不论你是否愿意,现下,你都再也躲不开、逃不掉了。
三叩礼毕,我将灵牌端置桌前,双手掀开覆面的喜帕。
取过绿玉酒壶,将桌上一对晶莹剔透的琉璃玉杯,双双斟满。
龙凤花烛散发着柔和的红光,映着皎洁的玉杯,映着杯中朱红的液体,分外眩目。
交杯酒。
捧过其中一杯,仰头一饮而尽。
原本甜香馥郁的葡萄美酒,落入喉间,却是辛辣中微带酸苦。
取过另一杯,倾手洒在杨扬灵前。
朱红的酒,落在大红的地毯上,瞬间没入其中,不留一丝痕迹。
眼前,只余那一地的红,血一般的艳。
放下手中空杯,取过桌上那个满盛红枣与莲子的白瓷盏,随手往地上一倒。
盏中寓意“早生贵子”的红枣和莲子,骨碌碌滚落一地。
从木匣中取出那本装订整齐的书稿,扯下一页来,就着龙凤花烛的火,点燃。
火苗扬起,纵情舔噬着写满字的素笺,舔噬着素笺上密布的那些曾浸透杨扬毕生心血的文字,那页纸不甘的挣扎、蜷曲,却最终还是无力的、在吞吐的火舌中,一点,一点,化为飞灰。
散落的灰烬,落在被火光映成粉红色的白瓷盏中。
一页,一页,又一页……
瓷盏中的纸灰,越积越多,越积越高……
雪白的瓷盏,漆黑的纸灰,触目惊心,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
看着手中书稿页页烧尽,我长嘘了一口气。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件事了。
对着妆台上的菱花镜,我取下头上绾发的金簪,紧紧的,攥在手中。
抬眼,看着镜中,那个美得不似凡人、冷得犹如冰雕的女子。
元旭是后半夜才回的洞房。
他推门进房,一身的酒气,人却还算清醒。
他进房的第一眼,就瞧见了坐在床沿上,面覆喜帕,怀抱灵牌的我,也瞧见了缚在我腕间和灵牌上的那个同心结。
一地莲枣,桌上那两只琉璃杯的杯壁上,犹挂着红液一缕。
他是聪明之人,一见此情此景,心下已经明白了大半。
怒形于色,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我面前,将连在我腕间和灵牌上的绳带,生生扯作两断。又抢过我手中的灵牌,扔在床角。
我没有反抗,也没有挣扎,任凭他扯断绳带,扔掉灵牌,只是木然的,坐在床沿,平静的道:
“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要食言?
“你答应过我,只要我嫁你,你便放他一条生路……”
元旭冷冷的看着我。
“是,我答应过你。
“而我下定决心杀他,也正是——因为你。”
一抹诡异的笑从他的脸上浮起。
“离离,我真的没想到,你居然肯答应我的协议,以你一生幸福,换他半条残命。
“你爱杨扬。
“你爱他,胜过你自己的幸福,胜过你自己的生命。
“你是答应嫁给我,可你留给我的,只是一具没有心的躯壳。
“只要杨扬还活在这世上一日,你的心,便永远都不会,真真正正的,属于我。
“所以,无论如何,我都绝对不可以,再容他留在这世上!”
我无力的闭上眼。
原来如此!
我以为可以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救杨扬一命,结果,竟是反而害了他……
木然起身,走到桌旁,双手捧起那个盛满纸灰的白瓷盏,递到元旭面前。
“这是什么?”元旭没有接,只是皱眉看着我手中之物。
“这就是天牢之中,杨扬托我交给你的东西。”
“涂江镇上的小客栈中,在你找到我们之前,杨扬花了三天三夜,将他在红珑军中探知的军情,和他平生的所知所学,全部辑录下来,集撰成册,托我交付给你,为的是——助你重兴紫陌。
“你刑囚杨扬,无非就是想得从他口中,探得这些东西。你却不知道,他其实早就已经把它们全部默写出来,交给了我。这些日子,它一直都在我身上。而杨扬之所以写下它,原本就是打算托我把它转交给你的!”
目瞪口呆的看着我手中这一捧纸灰,元旭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阴晴不定。
“你把它烧了?”
我深吸一口气。
“是,我把它烧了!
“你杀了他,我毁了它,这样,对你、对杨扬,都很公平。
“现在,我按照他的遗愿,把它,交给你!”
“你疯了!你这个疯女人!你知不知道这东西,对紫陌的将来,有多么重要?!”元旭冲我狂吼。
我凄然大笑,声震屋宇:“是,我疯了,我早就疯了!可是,我比上不你,柳元旭!你比我更疯狂,你根本就是丧心病狂!紫陌在你这样的人手中,不会有将来,不会有!永远、永远都不会有!”
狂吼过后,是一片死寂,除了红烛燃烧烛芯炸开时偶尔发出的“哔剥”声,以及两个情绪激动的人发出的粗重的呼吸声,便再无其它声息。
半晌,元旭终于道:
“烧了,便烧了。没有它,我柳元旭未必不能重振紫陌!离离,我会做给你看!”
他的声音很轻,很是温柔,却透出无比的坚决,无比的骄傲,无比的自信。
“离离,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很恨我。不过,没有关系,从今天起,我们可以重新开始。过了今夜,你便是我的妻子。我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让你,重新——爱上我!”
我苦笑,摇头。
“元旭,我不会做你的妻子。你也看到了,我刚才已经和杨扬的牌位拜过天地,也共饮过交杯酒。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永生永世,苏离只做杨扬一人的妻子。自今日始,你我二人之间,恩断义绝,再无瓜葛。”
“你休想!”
他怒极狂吼。
轮廓分明的俊脸上挂着狰狞的笑,他一步一步,朝我走来。
“苏离,天下为凭、四海为证、紫陌举国皆知,你苏大小姐今日已嫁了我柳元旭,作了我的崇明皇后。
“不管你是否情愿,今夜,我柳元旭要定了你。”
他一步步的进逼,我一步步的后退。
背心一凉,已然抵上了冰冷的墙壁。
退无可退。
“砰——”
一声闷响,手中的白瓷盏跌落于地,满盏飞灰,纷纷扬扬,飘飘洒洒,在我们二人之间,飞舞、盘旋。
一只大手粗暴的穿过漫天飞灰,将我覆面的喜帕,一把扯下。
大红的喜帕滑落指尖,翩然坠地,我面前的男子,圆睁双目,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元旭,你看到了么?这,就是我送给你的大婚贺礼!”
惨叫声中,我分明听到我自己的声音,悠悠响起,平静中透着冷漠,令人汗毛倒竖,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