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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家的苹果那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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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一篇,以笑学林,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天眼之人,化为我观。
京北艺科大学是吉列国知名高校,曾经培养出诸多靠说大话谋生的明星。按道理,小说专业也是“说话”,但在艺科大学却真成了边缘的“小道”。说大话的瞧不起搞小说的,讲小道的看不上当喉舌的,整个学校青春靓丽笑容满面乌烟瘴气。教授们嘴上讲着优秀传统智能AI唱年轻的白杨,骨子里相互恨着你捧我踩中饱那私囊。时年五十五岁的于增逢教授的到来可以说如鱼归故乡花遇第二春,比他在北东还要自在。
于增逢先在北东师范大学任教,靠着地头蛇老丈人,狐假虎威扯大旗卖虎皮,豁出一张脸皮耍弄三寸银枪,硬是在三十三岁破格儿晋升为副教授,没过几年又成了教授。在北东地区习得官匪一体的武艺,为人日渐骄横,很快文坛上谁他也不放在眼里了。在北东师范大学任职十年,不要说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就是大学一年级的新生,他也是能害尽害,充分发挥打倒阶级敌人的那一套本领,痛打落水狗再踩上一脚,学生半夜往他家里扔砖头,学校同事纷纷检举,最终,于教授被撵出了北东。
三十年前的吉列国网络并不发达,不然,于教授绝无可能活着逃出互联网。于教授仓皇出逃至京北市,适逢京北艺科大学广纳人才,他便凭借他在北东练就的三寸忽悠嘴,将丑事说成贡献,张冠李戴地把别人的功劳安在自己头上,在新学院占据了一把手的位置。
虽说天高北东远,他在以前做下的事尚无人知,但前车之鉴仍在,于教授暂做惊弓之鸟,暗中寻觅着有什么利益可占。新千年初期,举国欢庆,振奋之情随处可见,吉列国教育部决定向海外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多所京北高校承担了这项光荣任务,其中就有京北艺科大学。
于教授敏锐地嗅到了大势,将其学院里的臭皮匠手下聚拢在一起,准备借向海外发展之际,大展宏图,狠狠地发上一笔。一来,是为了报复北东师范大学那些旧同事,二来,他细细盘算过,他可以借机给在国外的女儿于蓝铺路。
他的妻子孙平晓是北东水利局局长孙旻壬的女儿,孙旻壬在任上的时候还算保持着老一辈人的优良作风,在1998年北东发生特大洪水灾情时,孙旻壬治灾有功,当时的国家领导古金波还特意打电话表扬过他。孙平晓有个弟弟孙安晓,不说纨绔子弟吧,在于增逢眼里倒是个扶不起的巨婴,有事没事就“姐姐姐姐”地来找孙平晓,尤其在他母亲去世以后,孙平晓可以说成了弟弟孙安晓的亲妈。于增逢看不惯孙安晓,自然有狭腻的吃醋心态,孙平晓只能给他和女儿于蓝当妈,怎么能给旁人当妈呢?亲弟弟也不行啊!何况,有这个亲弟弟在,老丈人再公正,自己也只是半个儿,有重大利益的事,女婿只有眼馋的份儿。
孙旻壬活着的时候,于增逢不敢造次,只是瞅准孙安晓的弱处狠狠剜上一刀,让他有嘴也说不出。谁让于增逢是搞文学的呢,没有这两下子,文学岂不是白读?文学不能化为实践,岂不是白读?还整治不了个富家公子哥儿?!所以,于增逢热爱文学。学文学不仅让他这个贫下中农考上了大学,让他见识了有钱人的读书生活,而且,那个时候的女性普遍还沉浸在才子佳人的旧思想里,对大学生青眼有加。于增逢这才有机会认识了孙平晓。孙平晓骨子里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小市民,她当年的朋友都是在他们省会长天市的领导圈子里找恋爱对象,她姿色平平,含胸驼背,一对刺棱对扣的门牙关不住庸俗,又没考上大学,大龄未嫁在家经常和她的母亲毛秀采吵架。她父亲孙旻壬官当得不上不下,更高的官员子弟看不上她,更低的官员子弟她看不上,这才瞄准了大学生。那时候的大学生金贵,毕业了想想办法,到大学当个老师,评上教授,也是可以当官的,级别福利不比公务员体制低,何况还有她父亲在当地的关系呢。因此,孙平晓一开始就不稀罕什么学问,也不爱好文学,她觉得自己比她的同龄女性有远见,找个大学生,以后还可以辅导孩子功课呢。就这样,孙平晓嫁给了当时一进她家门看到她家吃的“特供”就拔不动眼珠子的于增逢。于增逢后来在监狱里还回忆起这一幕,他回望自己四十年的辛苦路,念念不忘的,是“她家的苹果那么大”。
那是于增逢第一次以未来女婿的身份登上孙平晓的家门。于增逢一进门,孙旻壬、毛秀采就热情地把他让进了屋。保姆接过他提溜的两瓶白酒一包湘西腊肉,他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孙家,就看见和他妹妹同岁的孙安晓,满不在乎地把削了皮仅吃了两口的苹果扔进垃圾桶。他顿时觉得保姆拎走的那点东西太寒碜,坐在松软的椅垫上浑身僵硬,屁股都不敢坐实。二十出头的孙安晓快活地喊了一声“哥,你来了”,连话也没等他回,就用脚扒拉开茶几旁边的几箱水果。那是孙旻壬的福利,与中央同一批“特供”。他和孙平晓结婚后吃了无数“特供”,尤其是空运的海产品吃到痛风,但都没有这一箱苹果让他印象深刻。他看着孙安晓扔掉的那只苹果,虽然缺了两口,但一点锈迹都没有,晶莹、水脆、可怜,他恨不得捡出来带回家。他的母亲,应该见都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苹果,他的哥哥、弟弟、妹妹,见都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苹果,他在南湖师范大学不吃不喝省出的毛票只能买得起他们北东当地的小涩果,他连那样的小涩果都不舍得吃。
孙安晓瞪了他一眼,转身进厨房,小声地跟孙平晓说,姐,你找的这是什么人啊,啥也没见过!声音再小,也穿过了厨房的门帘,钻进了于增逢的耳朵里。于增逢耳朵像烫起了燎泡,若无其事地拿起桌子上的报纸。刚看到“北东经济新模式”的大标题,孙平晓就从厨房出来,骄傲地端给他一盘热腾腾香喷喷的虾。
于增逢看着孙平晓手里的虾,那热腾腾的温度像传到了软得让人不敢坐的沙发上,他从烙铁上噌得弹起来,动作迅猛得脑压都没跟上。他偷偷地在短暂的失明中将香气吸进鼻腔,不舍得浪费一点儿,刺楞出鼻孔的鼻毛太懂得他的心思,贪婪的气息一路过它的辖区,它就乖巧地往上翘翘,点缀其中的干鼻涕无法抵抗这强大的力量,服帖地停在鼻孔中间不占道的鼻小柱上。
“什么叫一气呵成?”于增逢在监狱里砸钉子的时候骄傲地问自己又骄傲地回答自己,“这就是!”
孙平晓撒着北东地区女性独有的娇,挑衅的语气从门牙缝里先走半分钟,学着戏里王熙凤的泼样儿,说:“咋地,馋晕了?”
于增逢的脑压恢复正常,干瘦地站着哼哼笑了一下,然后半弓着腰接过比他手指头还长还肥的中央虾,恨不得马上拎出一只吞下肚儿。他特别享受孙平晓撒的这种娇,尤其是孙平晓也像虾米一样拱起肩胛骨骂他的时候,他总是感觉到浓浓的爱意。虽然那时候,于增逢已经学了好几年文学,但没有哪篇小说写中他的情感。
“鲁迅,哼,我是最--鲁迅的。”于增逢陶醉地指导着他的一众高徒。他瘫坐在高头大椅上,鼻孔朝着对面的门,眼睛从前列腺处移开,稍一歪头乜斜一下三角眼,从面无表情的学生脸上中搜查着崇拜,一旦有哪个女学生在这一对的时刻对上他的眼神,他马上心满意足地表演起谦虚。还别说,快六十的于增逢已经发了福,他谦虚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儿,不了解的人甚至还能感觉到于大教授的慈祥和憨厚。
“我爷爷当年就是在占领北东的日本大营里干木匠那会儿也没见过这么玲珑香辣的虾仔啊。”于增逢讨好又诚实的说,眼睛迅速瞟一眼他那颇有姿色的未婚妻。孙平晓的脸色也像她端的那盘虾,红彤彤的,也像她弟弟刚丢进垃圾桶的苹果,又水白嫩嫩的。于增逢一下子忘记了他的爷爷,他攀上孙家,不,孙家看上他,那是飞上枝头做凤凰,文化与当官相结合,无往不利。那煮熟的虾仿佛飞起来,于增逢学识了得,一下子从这虾仔里看到了火红的青云路。路遥“写”高加林算什么,我于增逢立志脚踏实地“做”一个于连。
孙平晓爽快地笑起来,没忘了蔑视他一眼。也奇怪,她上个半半拉拉的高中倒也不觉得有什么自卑,对金贵的大学生也没有多少羡慕和崇拜,但是,她一看到于增逢在她面前拧巴扭捏做作的文化人的样子,她心里就顿觉高人一等,就像小时候,别人客客气气地叫她爹孙昱壬“孙局长”,她也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孙平晓和孙安晓都不成器,毛秀采对“大学生”很稀罕,她顶看不上女儿孙平晓对于增逢颐指气使的样子。于增逢一见他未来的这位丈母娘,就像猪八戒撞天婚见到梨山老母,哼哼唧唧腻腻歪歪,比跟自己的亲娘张英香还亲。他的亲娘偏向小儿子于增财,他的亲爹偏向大儿子于增金,只有他这个老二爹不疼娘不爱。
于增逢六十岁的时候提起他的亲爹亲娘仍然感到一肚子委屈,他当了二十年教授,收礼无数,哪次不是给他爹他娘一个大礼包?他在家帮他娘做饭洗衣服照顾多病的妹妹,越是孝顺越是不招待见。于增逢后来官职全免,他心里最恨的仍然是他的穷爹穷娘没有给他“高人”指点,就知道伙同他的三弟、三弟媳妇儿剥削他。他的老丈人、丈母娘相继去世后,他也恨孙平晓,孙平晓也剥削他,孙平晓的弟弟孙安晓更是个巨婴。于增逢也恨他的女儿于蓝,挖走了他的全部积蓄,学习学习稀巴烂,创业创业破产,出国留学贴了几年金,学会了同性恋,连个孙子也没指望抱!于增逢哪哪都抬不起头来,害得他每天炫耀只能炫耀在北东师范大学“破格儿”副教授的光荣,害得他无法真正踩在别人头上。
毛秀采热情地招呼着未来的女婿,于增逢感动得恨不得当场就喊一声“娘”,恨不得自己即刻姓了孙才好。孙昱壬洗把手,保姆跟在后面,端出两个菜,又摆上两个茶碗,孙昱壬就招呼于增逢坐下吃饭。
于增逢无法忘记那顿饭,说了什么他也不记得了,回去的路上,他感到一种巨大的不公。他觉得自己的父母很可怜,也很可恨。他感到头脑发热,他在孙昱壬面前总是有种膝盖发软想下跪的感觉,他觉得自己的光明前途就在眼前,等到他回到嘎嘣屯自己的家,他觉得自己已经是孙昱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