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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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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卓马上派人要去追,阮莺这样的情况根本跑不远,她也不可能跑远。
阮家的别墅建立在半山腰之间,说是别墅,其实用一座山水相映,比较意趣的庄园来形容更合适。
阮莺一直都挺喜欢住在这里,尽管夏天的蚊虫比较多,但也有不少好处,比如说树木多,夏天可以坐在树下乘凉。
比如说她挺享受听蝉鸣的叫声,虽然不少人都觉得那很扰民。
又比如说,这里的夜晚星空要更明亮,不像在大城市里面因为烟雾尾气排放,雾霾较重,天空总是雾蒙蒙的,连繁星都看不清楚。
但她现在发现,这里就跟雀笼一样,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一座会囚禁住她的房屋。
阮莺从院子里的小门抄出去,一路奔跑,这里每逢清晨七点之前,门卫会偷懒。
阮莺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已经掌握了家里全部佣人还有门卫的特性,她闲来也没什么事做,就会去观察去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
如同入了无人之境,阮莺的脚步沿着山脚下的路奔跑,她也不敢从主道上走,怕目标太大容易引起注意。
却也不敢太偏离主道,夜晚的树林比较阴森,很容易在其中迷失方向感。
阮莺连鞋子什么时候跑丢了都不知道,她想回去捡,却听到耳边有汽车的轰鸣声而过,是父亲派的来抓她的人吗?
还是……
阮莺躲在一棵茂密的树后,跑丢鞋的那只脚上已经沾了些污泥,她把脚趾蜷缩着往里收了收,被泥土和滚石粗粝磨过的脚底,这个时候才传来一阵阵细密的痛感。
阮莺探着脑袋朝那个方向凝去,尾号不是她认识的数字,只眨眼间就从视野中远离不见。
不是她家里的车。是爸爸还没派人来追她吗?
还是说,他们自信到她根本跑不远?
也会认为她肯定会知错,会低头,会回头?
呼啸而过的车身是低调的黑色,被一种沉冷的郁气所笼罩,好像是顾正卿乘坐的那辆车。她躲在二楼窗帘后粗略看过一眼。
阮莺稍微松了一口气,脚步蹒跚地沿着路延展下去的方向继续走着。
她也不敢大意,说不定顾正卿没找到人,又会和她父亲联系,让阮卓派人从后面来追她。
逃跑出来的时候,阮莺几乎是凭借本能驱使,此时此刻天色越来越明亮了,稀薄的阳光穿过枝叶的脉络洒在她的脸上,阮莺抬起手,感知着这显得有些冰冷的阳光。
她只知道跑出来,一定要逃,当时却什么都没想,行动第一时间快于大脑,这个时候冷静下来才想到后续的情况该怎么办。
她身无分文,第一个要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温饱。
阮莺的外语还不错,虽然不是在学校接受正统的学习,家庭老师一直说她很有天分,她可以去做家教。
可是脸上的伤疤让很多人根本无法接受她。
她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去打零工,从小别人就骂她是个怪物。
好在她可以画画,这种工作只需要在幕后做就行。
顾正卿的突然造访打乱了她全部的计划,原先阮莺还想再拖延一段时间,她想和家教老师取得联系。
但是现在,她都没能来得及带出手机,身体第一反应是抗拒着和顾正卿的接触,等意识过来时,她已经爬上了窗台。
除了她之外,没有人知道她和顾正卿的渊源,只要听到顾正卿的姓名,想到那些不见天日的日子里,她的身体她的精神都严格地受到了控制,阮莺就会痛苦地情不自禁的颤抖。
她的呼吸越来越凝重,脑子里也乱哄哄的,也许跑出来是个错误的举动,她应该接受命运的安排,和顾正卿……
冰冷的阳光砸她的身上,几乎是受本能驱使,她忽然在流动的风中不管不顾地奔跑了起来。
想逃的心情快过了一切。
不想和顾正卿结婚,不想和顾正卿在一起。
也不知道跑了究竟有多远,阮莺那只丢了鞋子的脚都已经被砂石磨砺得见血了,她忍着疼痛继续吃力地往前走着。
值得庆幸的是,阮卓并没有派人来找她。
她感受着不受限制的,在随处流动的风,像是自由一般的味道。
然而,下一秒,阮莺看到前方横阻着一辆黑色、低调的私家车。
豪车内的男人早已打开了车门,坐在轮椅之上,两条裤腿看起来空空荡荡的,他就那么漫无目的地在抽烟。
烟雾贴着他的鼻尖,贴着他的脸,当看到她像是小鹿一般惊恐的脸色正对着他时,他只是笑,好像等待自投罗网的猎物很久了一般,笃定一切般的气定神闲。
他双指夹着烟一弹,猩红色的火光正正落在他脚下,滚轮碾压地面,像是碾压一只蝼蚁,碾过明灭忽闪的烟。
“阮莺。”
他朝她递出手,温柔,又语声呢喃,“到我身边来。”
阮莺的呼吸一滞,浑身都像浸在了冷水中,身体一时间僵硬在原地。
顾正卿还是那样温柔又漫不经心的动作,他伸出手,朝着她方向轻轻招了招,语声和先前没有区别,呢喃的温柔。
他在重复:“阮莺,到我身边来。”
他似乎是玩味地看着她,很期待她究竟会做出什么样反应,阮莺会选择从二楼窗口跳下,已经让许多人感到意外,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这会是阮莺做到的事情。
她平时明明那么胆小、怯懦,都不敢和别人放声说话。
现在竟然对着他,学会了如何反抗。
不,也许从一开始就是……
在甲板上的时候已经是了。
在梦里的时候也已经是了。
顾正卿缓缓一笑。这才是她啊,才是他认识的那个旁人并不知晓的阮莺。
阮莺从他眼睛顿时看出一种名为恶趣味的情绪,那像是最顶级的猎手暗中潜藏,将猎物的一举一动全都收进眼底。
阮莺也总算在这一刻间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从一开始,顾正卿就已经在沿途的路上看到她逃跑的身影。
他锁定了她的身影,没有选择第一时间下车拦截她,而是故意从她眼前继续扬长而过,造成他错失她的假象。
他则在这个地方埋好陷阱,守株待兔,在她即将感受到成功的喜悦时,突然将她拉回冰冷的现实。
所以才可以那么的气定神闲。
如此的卑劣与狡诈。
阮莺的脚步忍不住往后退缩了几分。
顾正卿目光垂落,略显阴郁的那双眼,恰好落在她不知何时掉了一只鞋的脚面上。
原先细嫩的脚面被粗粝砂石摩挲,落满深浅不一的伤口,有轻微血珠渗出,粘合着泥土,明明应该是很脏污的画面,却硬生生将她皮肤衬得像新雪一般白皙。
顾正卿眸光暗沉了些许。
也许阮莺不知道,在那昏暗无光的梦境里,他就这样捧着她的脚一路延展手臂,拉至他耳畔,轻轻爱抚,甚至去亲吻。
他竟然会亲吻阮莺的脚。那样肮脏不堪的脚。
搁置在轮椅扶手上的手臂轻微震颤,顾正卿的眼眸逐渐阖上,又缓慢睁开。
跟在身后的助理见此情状,最能感受到他情绪间最细微的变化,低声询问:“顾总,要将阮小姐请进车里吗?”
“不用。”
顾正卿哂然一笑,好像自欺欺人般眉眼里也含着笑,“我相信阮小姐不像我这样的废人,她有腿有脚,能自己走。”
阮莺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顾正卿宛若绅士般的举动,实则是在给她一种最直观的忠告,他在期待着她究竟会怎么选,又如何做。
梦里顾正卿除了那句“阮莺,你是不是也看不起我”,说的最多的便是——
“阮莺,不要逼我。”
这句话刚在脑海中冒出,阮莺便抬起脚步奔跑。
匆忙间她从顾正卿的身边擦肩而过,连顾正卿身边的司机和助理,还有随后不久另一辆车中出现的随行保镖们都是一愣。
这其中,当然也有沈待时的身影。
他身形犹如豹子一般矫健,是一个猎物的好手,顾正卿平日最喜欢的便是将他带在身边,连去国外打猎的时候,都让沈待时彻底取代了那些猎犬的地位。
他是知道的,沈待时绝对有这个能力将阮莺给逮住,第一时间便能叫阮莺彻底收手,可他并没有这么去做。
而是看着阮莺越跑越远的身影。
再一次的,她又于瞬间做出了选择。
竟然当着他的面真的再度离开。
她怎么敢的?
她怎么敢的!
剧烈的咳嗽声从顾正卿的喉中溢出,他疯狂抖动着双肩,助理见状赶紧要将毛毯披在他身上,被顾正卿一把大力地挥开。
阮莺跑得并不快,她的脚程只有这么一点,明知道她根本跑不过汽车,可即使这样,她也选择当着他的面做出那个最不可理喻的结果。
保镖们纷纷钻回车里,沈待时也不例外,车辆启动的声音随之响起,有保镖问道:“顾总,要追吗?”
“不用。”
他看着那瘦削,在风中略显单薄的身影因为一只脚受伤而吃痛,正深一脚浅一脚跑着,唇边的笑意更浓郁了些。
“让她先跑着。”
猎物就得慢慢地跑才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