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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恶魔的诞生 ...

  •   暴风雪暂停的那段时间里,菲尔德市郊外一处长年面向贫苦劳工开放的红番区,来了一队警用的马车,大概五十名身穿藏蓝色制服、头戴尖盔的警察从马车上跳下来,直奔深藏雪中的死者灵柩。

      灵柩里是一具头颅遭到近距离枪击的男子尸体。三个小时之前有爽够通夜的纺织厂工人从福特车旁边路过,不巧被其中仰面躺倒、只剩半个头的尸体吓得尿失禁。红番区“丁香长廊”的某一位老板生怕惹上麻烦,联系了郡警察局。

      在这样的暴雪天气里使用汽车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所以直到此时那拨警察仍陷入雪里寸步难移。苦等无果的人们无法忍受尸体摆在长廊附近的地方,于是他们又联系了最近执勤点的市警察所,当时值守的探长诺伊凡和他的警探邱耳朵随后驱使马车赶来这里。

      从雪堆里扒出假发的时候,邱耳朵用手碰了碰上面的毛,发现每一根都硬得像钢鬃,他皱着眉头搓揉冻得通红的鼻尖,看了一眼同样包裹厚实的长官诺伊凡询问报案者有关情况。

      诺伊凡连续询问过三家旅馆老板后,得到统一的证词,晚上八时许轿车里曾发出类似枪击的声音,但由于很闷,多人觉得不起眼所以不曾在意,直到零时有人发现福特车内的尸体。

      尸体第一发现者对该如何回答警察的问话毫无防备,精神恍惚加上宿醉的缘故,使得诺伊凡很不想和那位臭烘烘的底层市民说话。

      鉴定过车内的情况后他是让丁香长廊的人都不要离开旅馆街,转身发现邱耳朵正拉下口罩,戴着皮手套的手拎起假发一角走了过来。

      “头儿,我刚让警犬辨识了假发上残留的味道,结果牠刚走出三米远就蹲在雪窝里挠痒痒不肯再走了。”邱耳朵原名是邱冯尔克,刚满二十三周岁的警界新人,分配到诺伊凡手底下还不到三周,因为拥有一对肥厚富态的招风耳被人起了个邱耳朵的绰号。

      求助警犬失败后,他颇为挫败地挠着僵冷的耳朵。

      诺伊凡是个喜欢穿背带裤的老式警探,把转轮手/枪的枪套别在裤腰上是成熟探长的标准着装,另外一侧别着都会警察的徽章以便询问时表明身份。其人黑发黑眼属于新不列颠人里少有的人种,他当然不会逢人就表明父母曾是偷渡客。

      本以为坐上都会警察探长的位置,每天只需要指示像邱耳朵这样的人干点杂货就能应付了事,谁知道工业革命的发展这么迅速,随着电力的供应,汽车、电话还有纺织厂这些新事物两年之内如雨后春笋般掘土而出。

      巨大的利益置换带来了令人不安的因素,发电厂、纺织厂等工业设施因能产生高额利润,于是把触手伸向政客寻求保护,而□□又把爪牙伸向工厂寻求一点饵料相安无事,几重关系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导致□□活动愈演愈烈。

      以前新不列颠听过都没听说过的新鲜事物,最近这两年是越发频繁,每每都能震撼诺伊凡的眼球。

      比如说搜集死者零件儿的开膛杀手、尾随少女至深巷活活勒毙的雨夜屠夫、还有各种类似肢解者、神枪手之类的怪胎都如同隐藏在这城市角落里的魔物,随着日落后蔓延而来的阴影复苏。

      而且最让人郁闷的是警方还难以抓到这些狡猾的家伙,这让诺伊凡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菲尔德市从不缺乏亡命徒与变态狂,只是工业革命萌芽前他们无法找到趁手的武器去执行完美的谋杀,就比如链锯还有带膛线的手/枪,能让谋杀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成功率还很高。

      但与罪行相比,破解罪行的技术发展得就不是那么乐观。

      看着邱耳朵手里的假发套有一分钟,诺伊凡缓缓蹲了下来,把手里的电筒拧亮,检查了一遍内囊后,他用不急不躁的语气说:“能找到三米说明狗的鼻子还不错,这么大的雪,踪迹覆盖踪迹,能找得到才怪。另外,邱耳朵你能从这假发上看出什么?”

      邱耳朵连续眨巴了几下眼睛,想不到长官会在这时考他,不过他还是抓起假发套翻了翻,不确定地说:“假发套里应该没有留下任何头发,说明案犯有可能是个光头。”

      “嗯。”得到这样的推理,诺伊凡慎重地点了下头,在邱耳朵略显得意的目光审视下,诺伊凡移步去到福特车旁,警察们早把外面覆盖的积雪清除,使得内里情况一片清晰。

      而在他接触尸体之前,法医已将那半截滚到刹车板下的头盖骨装进了薄膜。

      根据颅骨上面,三处入口小且皮肤遭到烧灼的弹孔状况判断,案犯利用抱枕阻隔进行了抵近射击,“这有可能是个下意识的动作,利用抱枕来达到消音的效果,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消声的作用,选择在丁香走廊前作案说明他很大胆。”

      凑在旁边窥视尸体惨状的邱耳朵,忍不住捏紧鼻子:“头儿,我闻着有股脑花的味儿,依我看这就是普通的□□内斗,这人有可能得罪了什么大人物。”当然,如果是职业杀手来作案,用到枕头的动机就很能说得通了。

      “但是大人物雇佣的□□杀手,既然敢在人多眼杂的地方行凶,又怎么会使用枕头多此一举?既然同是混迹于□□,案犯就能保证死者不会利用他抓枕头的瞬间反击?要知道从后排座拿起枕头到右手据枪,少说也要两到三秒。”

      “呃……”邱耳朵故弄玄虚地念了1,2,3三个数字,他那白痴般的表情把诺伊凡逗得莫名想笑,“有时候在你面临巨大危机的时候,三个数字的时间能让你做出很多应激的反应,比如说……”诺伊凡顺手抓起档杆附近的水杯,猛地朝邱耳朵额头砸去,又在后者被吓得不知所措时停滞手臂。

      诺伊凡放下水杯,自言自语:“三秒钟的时间很短暂,也很漫长,这把左轮燧石手/枪沿用了城里‘海丁曼家族’的纹饰,毫无疑问是□□使用的武器。”诺伊凡似乎进入了神驰的幻境里,他攥紧那短筒象牙柄的小手/枪独自钻进后排座闭目养神,同时把带血的抱枕抓进怀里,仔细体会案发当时的情景。

      邱耳朵目睹长官和咫尺之遥的尸体面对面坐着,觉得冷风往脖子里灌,很是心慌,于是和旁边的警察一起抽起卷烟,等待诺伊凡探长的进一步推理。

      “大胆自信的杀戮手法,多此一举的抱枕消声,正面射入的弹孔,可以知道,在死者转头的过程中,他意识不到对方会突然……抱起枕头用……手/枪……错误。”

      “修正一下!是这把手/枪被死者攥在手里!”闭着眼睛的诺伊凡猛地往前探身,做了个凌空掰扯的动作,“案犯在死者无意识的状态下,用果断凶猛的力量夺来手/枪!”抱枕往前塞,用枪口戳着:“砰砰砰!死者是被自己的手/枪杀死。案犯是以超乎死者理解的怪力,夺来死者的手/枪,然后拿起这抱枕枪击。”

      “他拿起抱枕的行为是一种下意识,或者是长久受训形成的职业习惯。”诺伊凡睁开眼睛,发现各位手举电筒的警察都以一副吃惊的表情打量自己,而邱耳朵则一副茅塞顿开的模样,把手里的半截卷烟扔到地上。

      “哈!长官!你太厉害了,居然能把案发现场还原到这程度!”

      “真不愧是诺伊凡探长,都会警察的‘黄金猎犬’!”这些警察或多或少都见过诺伊凡癫狂的一面,他会随意破坏案发现场,也会像刚才那样模仿凶嫌或受害者做出许多令人惊惧的动作。在目前罪案勘察手段还很简陋的时期,诺伊凡的这项技能可是他能平稳晋升的重要保证。

      大家交口称赞,诺伊凡却并不显得高兴,而是把头后仰到靠背:“这就说明了一样问题,案犯并非所谓的□□分子,而是死者的猎物。死者误以为案犯是无还手之力的女子,联想到这里是丁香长廊,死者载案犯来这的动机不言而喻。”

      这时邱耳朵旁边走来一名警察,他汇报了交通管理局关于死者车牌的调查报告,确定死者身份是一名海丁曼家族的低阶成员,常用名是唐森。确信了唐森的身份信息后,也就更能确定诺伊凡探长的说法,案犯是被唐森羁押来这儿的。

      “可为什么,一路上案犯都没有想到反抗?而偏偏要在丁香长廊外反抗?”手扶着车门,邱耳朵发现长官把抱枕翻来覆去地看,似乎又找到了新线索。

      “因为他被人用枪指头了啊,有时候老实人被逼疯后,就会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诺伊凡突然停止翻动,“嗖”地一下从车里蹦出来,后撩衣摆的动作显得特别凌厉潇洒。

      “不过唐森先生昨晚注定过了个不寻常的圣诞夜,因为他见证了恶魔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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