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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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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小丫头是怎么回事?想害你龙叔叔这辈子娶不到老婆吗?”坐进座车后座,车子开动之际,骆扬好笑地从龙晔的怀里“抢”回宝贝女儿,宠溺地捏捏她可爱的苹果小脸。
临近中午,骆扬携女儿来请龙晔去同享午餐,在龙晔走出公司大门,雪儿飞奔迎上去之际,不曾想会看到一出戏。这女儿呀,越来越令人哭笑不得了,每次看见龙晔身边出现什么女人或女孩就如临大敌。才几岁大的小孩呀!回想起刚才在龙晔公司门口看到的那幕,不由得又是大摇其头。
“雪儿不要别人做龙叔叔的老婆,龙叔叔是我的王子,等我长大了来娶我。”雪儿坐在父亲腿上,一本正经地说。
什么?身为父亲大人的骆扬听完宝贝女儿陈述的凌云壮志,双目瞪圆,更加不知道应该哭好呢还是笑好,只能指着龙晔叹息大叫,“唉!我总算见识到何谓大小通吃!将来我女儿要是嫁不出去,你看着办!”
“爹地,雪儿今年七岁,再过十年就可以嫁给龙叔叔了。”雪儿还在认真设想未来。
“小宝贝,再过十年,你龙叔叔已经变成老头子,不是王子了。”骆扬逗着女儿。
“才不会!王子老了就变成国王,那我就是王后了。”雪儿想的更美。
龙晔静坐一旁,耳朵听着骆扬与女儿笑闹,心,却不由自主想起刚才。坦白说,他料不到自己会在公司门口看见席语舒,四目相接的刹那,他和她一样诧异。他不清楚席语舒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公司门前,不过——他也不会为此多费神思就是了。
席语舒出现在公司门前的原因或者理由,稍有理智的人至少可以找出几百种。既然,“北硅谷”不是只有一家龙氏科技公司,而龙氏科技公司也不是只有他龙晔一个人,所以,没什么好琢磨的。
商人就该务实,幻想或者奢想那是艺术家或者无所事事的人才做的。
凭着一张画像,一个古老的故事,他试图把她纳入自己的生活,根本忘记对方是一个独立自主有思想的人,狂妄得可笑,自以为是得可笑,受挫理所当然在所难免。
商场上,他素来以客观、理智、冷静著称,一意孤行的错误他本来不应该犯的……因一时的蛊惑,他轻率地犯了,也由此才认清,自己不是神,不是王,万物并非唾手可得。经由那个女子,他认清了这点,也未尝不是幸事。
“龙晔,刚才那个女孩子是谁?挺特别的,看着有些眼熟。”跟女儿闹够了,骆扬转来问。
“一个歌手——席语舒。”
“席语舒?似曾相识的名字。”骆阳对乐坛没什么涉猎,没意思在那方面打转,于是颇有些暧昧地笑笑,“怎么,人家女孩子找上门来你就这么打发了?”
“凑巧而已!她不是来找我的。”
“有这么凑巧的事?”骆扬疑惑而不甘心。
“对!就是这么凑巧!”龙晔语气肯定。
既然龙晔如此肯定,骆扬也就没有什么好追根究底的,他撇开这个话题,转向其他,“龙晔,虽然不该干涉你的私人事务,但一个是我的老朋友,一个是我妻子的表妹,对罗兰,你到底怎么看?
“或许我应该问,你希望我怎么看?”
“老朋友,远离商场,别这么犀利罢!既然涉及,我也就说了。龙晔,心系于你的芳心不少,可最痴情的应该算是罗兰吧?人家二十岁开始认识你,到现在也有十年了,何况她的品貌、家世不错,你不妨考虑。”
“你什么时候开始对做媒感兴趣?”
“别避而不答。”
“想要我的回答?”
“快说吧,我等着答复郁香呢!想做媒的人是她。”骆扬脸上泛起些微无奈。
太疼爱妻子的男人通常会掉进畏妻的泥淖。骆扬十二年前在斯坦福读大学时认识郁香,那时郁香刚刚进入斯坦福大学。郁香来自加拿大华裔上流阶层家庭,修文学专业,诗情画意可算才女一个,加上本人又颇有些“艳若桃李,冷若冰霜”,在华裔学生圈子中很有些名声,吸引了大批追求者,骆扬是大堆追求者中“衣带渐宽终不悔”最终脱颖而出的那个。俩人的恋情从大学时代延续到骆扬读完研究所,出社会后也就顺理成章结为夫妻。或许因为郁香修文学专业的缘故吧,性格上总有些林黛玉式的伤春悲秋,更有古诗经里“溯洄从之”的若即若离,骆扬对这个爱人从不敢粗心大意,生怕一个不小心爱人又千言万语难展颜或者千呼万唤不回首。基于男人对女人愈难以把握就愈加心动,得来不易才懂珍惜的常理,骆扬对妻子可谓百依百顺。所以,甘犯干涉龙晔隐私的忌讳,关心起好友的终身大事来。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提那位名为罗兰的小姐。罗兰,第三代香港移民,出身于加拿大渥太华华裔政经名流世家,父亲罗诚志是国会众议院议员,在渥太华甚至加拿大华裔圈套子中有极大影响力。也因此,这位出身高贵的罗兰小姐算是响当当的加拿大华裔贵冑。罗兰与郁香是姑表姐妹,在美国求学时,经由表姐结识了当时是表姐男友现在是表姐夫的骆扬,后来又结识了骆扬的好友龙晔。这一结识,罗兰小姐很快就芳心暗许,对龙晔情有独钟,即使龙晔从没有任何足以鼓舞和令人曲解的言行,她也仍然执意守候。
“我的回答是:没有回答。”
“唉——”骆扬叹了口气,“就知道会白费力气!兄弟,虽然我也很羡慕你活的潇洒,但为我的耳根子着想,还有早点让我宝贝女儿的肥皂泡破灭,不至于继续教她努力去设‘立志须趁早’,‘坚持就是胜利’的伪命题,你勉为其难,将就将就,早点终结单身汉身份吧!”
龙晔淡淡一笑,不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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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城市笼罩在漫天的雪花中,有多少人在同一片天空下看着雪花?又有多少人在同一个城市里细品心事?
宗宇陪侍在老板旁边,陪他静坐,陪他喝淡淡的菊花茶。
菊花茶是他用茶包随手泡出来的,有些令他忐忑进不进得了老板的口。老板喝茶是非常讲究的,正像他做所有事情都非常讲究一样。不过,他显然多虑了——老板安静的啜饮,并没多说什么。
他们现在渥太华河畔老板才买下几个月的住宅里。之前,老板每次来渥太华视察业务大多选择住酒店,偶尔会应“黑郁金香科技”负责人骆先生的邀请留宿,多年来没打算在渥太华置地产——因为气候寒冷。可宗宇总是摸不准老板的心思,几个月前,他居然领命前来渥太华置房产,差点跌碎眼镜——幸而他有个不必戴眼镜的好视力。废话少说,总而言之,老板在渥太华有自己的房子了。虽然,老板一年中来渥太华至多不超过两次,有没有自己的房子不是很重要,不过嘛,像老板这样的大人物,住自己的房子终归还是让他们这些跟在身边的人觉得方便点、放心点、安全点。有自己的房子,还是不错的!
也之所以,他才能有闲心陪老板坐下来,坐在暖意融融的小客厅里——喝茶!唔!能够忙里偷闲,不得不感动啊!
老板在安静地喝茶,宗宇也就安静地待着,但忙碌惯了的心可安静不下来——老板今夜没让任何人跟着,自己出去了一段时间,回来后就安静地坐着喝茶,直到现在。老板,去了哪里?宗宇忍不住在心里琢磨。虽然明知老板不喜欢人家随意打探他的心思或隐私,不过……他在心里想想应该可以吧?
或许是小客厅里的暖意太诱人,一只小猫轻悄地走进来,竖着尾巴擦过龙晔的裤腿,跳到一张铺着软垫的椅子上。
猫?哪来的猫?
宗宇双眸收缩,猛地站起想要拎起那只小猫丢出去,一张吓白了的脸却在此时探进小客厅,一迭声为失职愧疚和乞求宽恕。
这人是住宅的管家,一个老实的英裔中年男子。小猫,是他养的。现在,管家手足无措地站在主人面前,为自己惊慌,为小猫担忧。想要补过,他趋前几步,迅速抱起闯祸的小东西。
“随它去吧!”龙晔看着手里上好的中国瓷器里菊花茶淡淡飘起的温暖水雾,轻浅地说。
淡淡飘起的温暖水雾弥散开去,更淡了,终至消失;清雅的茶香仍在弥漫,却不曾消去。有时候,习惯养成不是件好事,他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己渐渐习惯喝菊花茶,渐渐习惯它清香、淡雅的滋味。恬淡的、清雅的,一如……那个歌声温暖直入人心的女子。他把翡翠指环、画像、手札锁进箱子,锁的只是别人的往事,不是他的——但或者,他的往事也会如同清茶的水雾,很快飘散在空气中,无处可寻……是去年的事情了吧,他在伦敦,也曾因为那温暖的歌声驻足停留过,现在回想,仿佛是上个世纪的事情,正在久远,渐渐淡去,而今夜,也会渐渐淡去——即使,他把菊花茶喝成了习惯。
Let it be!她唱的多好!
是的,一切终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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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舒,你今晚的表现太好了!你那首《Let it be》感情表达很到位,你又进步了!”躺在床上,白茹兴奋地夸赞席语舒。
在今晚云集了众多来自加拿大和国内的顶尖艺术家、乐团、歌手的演出中,席语舒以混合着帅气、妩媚和奔放、优雅的魅惑造型令观众眼前一亮,以大气磅礴跨越国界的舞台风范引起最大的关注,更以醇厚独特的中音声线赢得最热烈的掌声。甚至下了场,观众的视线仍在寻找和期待她,记者们的镜头更是间不容隙地捕捉和保留她。
国际巨星的待遇也不过如此吧!白茹颇为与有荣焉地想,笑得非常开怀。
进步了吗?席语舒嘴角微弯,勾起一个淡淡的应和的笑,这笑,连自己也理不清是欣慰的,还是忧伤的、苦涩的……
Let it be!
让他去吧!
一切,也许很快会恢复为平静无波,那些关于梦的事情,那些关于某个人的事情,终究也会像流水一样,随着岁月流淌远走,不再回头。
“今天做了好多事,累惨了!舒舒,你也早点睡吧,我们明天要赶早班飞机。”白茹叮嘱,拉高被子盖住身体,很快睡着,这一回没空去羡慕席语舒的好眠了。
席语舒呢——
白茹睡着很久了,席语舒仍是睁着双眼躺在上。
她,睡不着,从来也没有过——是因为演出的兴奋感还没有消除吧?或者,根本就是因为一些事,某个人……
这,就是所谓的失眠吗?夜好长,手表的分针绕了一圈又一圈,起点到达终点,终点回到起点,过了好久,好久,还是没有困倦袭来——不知道会不会就这样度过一整夜?不知道现在天色怎么样了?
席语舒轻轻掀开被子,下了床,踮着脚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向外望去。
窗外,清的、冷的、晶莹的雪花片片轻盈旋转、飘坠,不舍天空,却无可遏止地投向大地。大地,是雪花出生的根源,也是它消亡的归处,即使曾在天空居留,那也不过是短暂的遨游,最终还是要回归来时的所在。
席语舒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雪花,看了好久,好久。
今夜,她的睡眠搁浅了——那些曾经拥有过的梦,随云烟寂灭,不会再有!
今夜,她的心事如同窗外纷纷飘舞的雪花,起起,落落,沉沉,浮浮……或许也会像雪花一般,从来处来,向归处归,和风起时,冰消雪融,再无踪迹……会这样的,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