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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则 ...

  •   小悠:“大姑!说到‘名’与‘字’,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名叫《新白娘子传奇》,里面有一段互报家门的情节,那时许仙唱道:‘姓许名仙字汉文……’
      那么,白娘子和许仙两人在一起的时候,许仙这个名是不是就用不上了呢?”
      大姑:“那不一定。因为古代社交礼仪中,称呼他人时称对方的字或号,以示尊重。但自称时,大多用自己的名,以示谦卑!”
      小悠:“哦!那就是许仙提到自己的时候,自称‘许仙’,但白娘子叫许仙的时候,不能叫‘许仙’而是叫他‘许汉文’?”
      大姑:“是的!但应该只是不熟悉的时候才会这样严格区分,熟悉后不会这么讲究,别把我们古人想的那么刻板好吗?”
      小悠:“哼!说一套,做一套——虚伪!”
      大姑:“这叫‘变通’——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礼仪本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交流方式。
      假如没有礼仪,两个人初次交往时,心里难免会纠结:‘他有名又有字,我是该叫他名呢?还是叫他字呢?’
      这时候,有个叫‘礼仪’的家伙出来说:‘你应该称对方的字,而不是名!大家都是这样做的!’——这样就不用纠结了!
      但当熟悉了,互相了解了,你们就可能会达成新的共识,比如互相称对方的名,甚至是绰号,互相之间不仅不会觉得不被尊重,反而觉得亲昵,还用去拘泥礼仪吗?”
      小悠:“哦!我懂了!就是常言说的‘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
      大姑:“这句话,我保留意见!”
      小悠:“为什么?你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大姑:“我之前说的是‘礼仪’,而且是两个人交往之礼,变通也是两个人共同协商改变的结果。而你所说的‘规则’,却涵盖范围更广,礼仪是一种规则,规则却不仅只有礼仪,它还有其他,比如法律。而且‘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这句话,根据其语义,其规范的表述应该为‘规则就是用来被打破的’,对吗?”
      小悠:“是呀!”
      大姑:“所以这句话缺失了一个主语:‘被打破’,是被‘谁’打破呢?”
      小悠:“对哦!我之前还真没有注意到!”
      大姑:“确实是不容易被注意到,因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人们会不自觉的将说话人代入到这句话中,即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是在说:‘规则就是用来被我打破的!’——是吗?”
      小悠:“呵呵!还真是——难怪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一种超燃的感觉,原来是把自己当主角了!”
      大姑:“这就是我不同意‘规则是用来打破的’这句话的原因!规则是大家共同约定的,要改也只能大家一起来改,就像我前面所说的两人交流之礼,它的变通是参与人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不是‘我’一个人想改就改,想变就变,想打破就打破的!”
      小悠:“您的意思是:规则可以被打破,但不能被某个人打破,而应该是大家一起来打破。”
      大姑:“是的!‘大家一起打破’的意思是大家协商一致,废弃旧的规则,形成一种新的规则。所以我的意思可以表述为:规则是可以被打破的,但打破它的,应该是新规则!”
      小悠:“可是,您在说到‘规则’时,似乎就默认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规则是大家一起约定的!有着天然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可是,规则一定是大家一起约定的吗?有没有可能不是呢?
      我听过一种说法,说:‘规则都是奸诈之人制定,用来束缚愚蠢愚昧之人的,智者根本不在乎任何规则。’
      还有一种说法:‘规则从来都是束缚人的枷锁,其目的是培养供规则制定者使用的奴隶。’
      还有人说:‘有能力者,规则没法束缚他的脚步。’
      ……
      总之,很多很多!
      这些说法无一不表明,规则是邪恶的,是一种阴谋,所以我们一定要挣脱它的束缚,推翻它的统治,打破它的存在!替天行道!伸张正义!拯救苍生!大姑,您说是吧?您为什么瞪大眼睛看着我,不说话呀?”
      大姑:“我说,你能先从桌子上下来吗?”
      小悠:“呵呵!不好意思!一时情绪激动,我现在就下来!”
      大姑:“我刚仔细听了你说的话,发现我们二人观点的分歧在于规则的制定者,是少数人还是多数人。
      规则的本义,是指由群体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
      但是,你所说的由少数人甚至某个人制定的一些条框,在人们的观念中,也被列入了规则的范畴,在这里我尊重事实,不纠结于概念!
      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含义的规则,不论它是多数人制定还是少数人制定,它的存在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其作用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问题。所以必然涉及到不只一个人,对吗?”
      小悠:“为什么这么说呢?不理解!”
      大姑:“比如交通规则,如果世上只有一个人,还需要交通规则吗?”
      小悠:“那不需要!一个人,谁管你呀!哦!懂了,规则要运行,就必然要有执行规则的人和遵守规则的人,所以最少要有两个人,对吗?”
      大姑:“你的理解跟我的意思还是有点偏差。我再打个比方吧!如果世界上有两个人,却相隔万里,老死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还需要交通规则吗?”
      小悠:“那不需要!所以有两个人还是不行,那怎样才需要规则呢?”
      大姑:“我再假设,有一天,这两个人来到一座独木桥的两端,他们相向而行,互不相让,谁都想自己先过去,那么谁先过去呢?”
      小悠:“是啊?谁先呢?”
      大姑:“这个时候,可能会有如下情形:
      女士优先,这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
      小孩优先,这也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
      老人优先,这也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
      胖者优先,这也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
      这次你先,下回我先,这也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
      有风你先,没风我先,这也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
      天晴你先,下雨我先,这也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
      ‘狭路相逢勇者胜’——也算是一条交通规则,只是不太符合当代社会的文明理念!”
      小悠:“我懂了,规则只有在人与人之间有接触、有交流甚至是有争抢、有矛盾的时候才会存在,所以您才会说,规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或者说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问题的存在!”
      大姑:“是的,看来我们对于规则的这一意义达成共识了!”
      小悠:“嗯!可是这跟多数人和少数人有什么关系呢?”
      大姑:“规则的存在,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有问题需要解决,规则只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就像前面举到的例子,‘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条规则应该就是你所说的,强者制定用来束缚甚至是奴役弱者的规则,是你认为需要打破的——好,那就打破吧!
      但打破之后呢?谁先过桥的问题还是存在,还是需要解决呀!”
      小悠:“对哦!打破的是规则,而不是问题!问题依然存在!”
      大姑:“那么,我们是不是需要再建立一些‘规则’来解决这一问题呢?”
      小悠:“是的!”
      大姑:“那应该谁来制定呢?是由少数人再制定一条对大数人不公平的规则,再来被打破?还是由多数人共同来制定一条规则,大家一起来遵守呢?”
      小悠:“我选多数人——哦,怎么就绕回去了呢?”
      大姑:“嗯?”
      小悠:“我选多数人,不就等于回到了你的观点——‘规则可以被打破,但不能被某个人打破,而应该是大家一起来打破。’”
      大姑:“这么说,你赞同我的观点了?不坚持自己的观点了?”
      小悠:“不行!这个圈绕得有点大,我头有点晕,我得理一理。”
      大姑:“没关系!你慢慢理,我们不赶时间!”
      小悠:“好的!唉!头好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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