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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THE END(完结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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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不是什么难治的病,却让我在医院里住了整整半年。母亲看到每日对着窗外发呆的我,不住的叹息。李言本要留下来照顾我,最终在我的坚持下回了美国。
那半年的时间里,我像是一棵植物,失去了思考,只是吃饭、睡觉,毫无知觉的活着。我一遍一遍默念“他死了,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再细细体会心口划过的一丝丝的痛楚。我乐于这样折磨自己,每日温习不止,这些痛,又如何和他所遭受的相比?
当20年的追逐等待被宣判死刑后,我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动力。母亲短时间内苍老许多,满头白发,整日整夜的盯着我,怕我想不开,追了李诺去了。不可否认,我曾不止一次生出那样的念头。这一生,我们再也无法相守,来生,我还要和他相逢、相识、相爱,哪怕让我付出再大的代价,忍受更多的磨难。
我时常目光呆滞地盯着泄进阳光的窗外。大家都说,人死后是要上天的,我想在那明晃晃的阳光中,白云间,偷偷看他一眼,哪怕一眼也好。
渐渐的,我不再心痛如刀绞,只是长久的陷入回忆中,从12岁开始一点一点的回忆,脸上时常露出笑容。看到我这个样子,母亲更加惶恐,觉得我越发的不正常。
一天午后,睡梦中,我感到有人轻轻的碰我的脸。我立刻清醒过来,想起李诺用温暖柔软的手,抚过我脸颊的感觉。我轻轻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小小的忆诺趴在床边,用小手摸我,眼睛里带着对我讨好的笑意。
我眼角发酸,看着他,想到李诺抱着他不撒手的宠爱模样。这是我和他的孩子啊,是我俩生命在这世界上的延续。我伸手把忆诺抱在怀里,轻轻的晃着。我想起年幼时的李诺,心里发疼,将儿子搂得更紧。
当身体痊愈后,我回到北京,在众人不解和惋惜中,辞去了工作。带着我这几年的积蓄和卖掉房子的钱,回到家乡,在靠近河边的地方开了一家瓷器行。
白天在店里忙了一天后,我常常在旁晚时分坐在河边,出神的、安静的坐着。有时忆诺也会轻轻的靠在我身边,陪我一起。他比同龄的孩子早熟许多,从小就很懂事,很让大人省心。我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该难过。我也会给他讲我和李诺小时候的事情,讲我们如何在河里捉鱼,如何上山上淘气。
有天忆诺忽然问我:“爸爸,那个叔叔是爸爸很重要的人吗?”
我恍惚片刻,惊觉儿子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长大,微笑答道:“是的,他是爸爸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以后,诺诺也会遇到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一定要好好对待她。”
林忆来看过儿子几次,诺诺和她并不太亲近,我心存愧疚,但林忆真是很善良的女人,大度的原谅了我。她现在的婚姻很幸福,而且又有了一个女儿。我也替她高兴。她几次对我欲言又止,我却故意闪躲。
“元夕,你真打算就靠这个瓷器行生活一辈子吗?”她终于问出口。
我轻笑了下,“这样不挺好,自己当老板,不用给别人打工,很舒心。”
她见我的笑容,眼里突然泛起水汽,说:“你知不知道,你的笑真比哭还难看,你的眼睛以前布满悲伤,现在却是完全不会笑了。”
听她这么说完,我几不可察的又笑了一下。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很快诺诺上了小学,每日看着儿子一点点长大,我很知足,很安宁。母亲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面对母亲,我同样愧疚难言。母亲却再也没有劝过我什么,只是用担忧的目光一日一日看着我。我们之间的关系居然比以前贴近一些。一日午后,我从店里回家,母亲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我静静坐在她身边,看着她苍老的面容,和已然全白的头发,心里生出难以逃避的自责。
母亲看着我,用干燥的手指摸了摸我的肩膀,说:“孩子,傻孩子,都是傻孩子啊。”
这是近几年来母亲第一次提起我和李诺的事。
“你第一次领他回家,他被揍得鼻青脸肿,你紧紧攥着他的手,护他在身后。那时,我心里就咯噔一下。你是我的孩子啊,从小你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不愿意笑,更不哭,沉默寡言,对什么东西都无所谓,没见你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可那一次,我看你那眼睛,就知道你对身后那孩子不一般。后来,你俩偷偷来往,我知道,却又不知该如何阻止。我不是个好母亲,你没有过快乐的童年,太早熟了。有时,我还希望认识李诺能让你渐渐和同龄的孩子一样开朗起来。后来,高考前后,你闹成那样子。我心想,李诺走了也好啊。可这么多年,孩子,你从来就没真正的开开心心地过几天日子。我虽不是个称职的母亲,但也是母亲,我最大的希望无非是你的幸福。有时,我真希望他是个女孩就好了,我就是求,也要求他留下。可就算他不是女孩,既然能给你幸福,是男是女又能怎样呢?可。。。你俩都是苦命的孩子啊。”
母亲叹了口气,抬起带着老花镜的眼睛,仔细端详我,“元夕,你就是这样一个实心眼的孩子,认准之后再也不会变。可我担心你啊,这未来的日子还这么长,你可怎么办呢?”
我看着眼前已经年迈却还是在为我忧心的母亲,被愧疚淹没。
转眼,又一个10年轻飘飘的过去了。如今,距我与他相识已经有整整30年。42岁的我,带着上中学的儿子,靠着一间瓷器行,过着平静的日子。在过去的10年间,母亲在经历了几次重病折磨后,永远的离开。与亲人的再次分离,让我原本已经斑驳的头发又生出许多花白来。我依旧习惯在河边静坐,说来奇怪,无论这个城市如何变化,这个地方却从未变过。诺诺真是一个好孩子,又聪明,又用功,每次考试总是第一名。我仿佛看到过去的自己,只不过,他比那时的我活泼,开朗。我很欣慰。我希望他比我们俩都要幸福。
人们都说,时间是疗伤最好的良药。我想他们并不懂得,真正的爱情,带来的从来都不是伤痕,而是无限或甜蜜或凄楚的烙印。那些烙印在时间的打磨下,愈久弥新。而于我而言,那些藏在记忆深处的烙印,是我每日必须温习的功课。关于他和我的一点一滴,我从未有过片刻的忘记。哪怕是一个神眼,一个动作,一个字,一个词,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时间越久,我就越发觉得他从来不曾离开我,而是伴随着我每次的呼吸,紧紧的依偎在我的身边,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所以,我从不曾感到孤独。
当诺诺从我当年的母校毕业,和在学校里找到的女朋友一起去了美国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急速衰老的征兆。诺诺没有央求我去美国,他知道我离不开这里。我不想让他担心,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找了个保姆照顾我的生活起居。
那是一个夏日的傍晚,我让保姆把我的轮椅推到河边的草地上,告诉她,我要在这里一个人呆上一会。从水面上吹来的带着水草腥甜的微风,仿佛带着我回到了那年暑假,不知是不是真的老眼昏花,还是迎风流泪,眼前居然渐渐模糊起来,依稀看到那日午后并头躺在草地上的手牵手的两个少年。
“李诺!”我在心底默默的呼唤着这一日一日从不曾从脑中散去的名字,“李诺,我好想你。真的好想你。”
我用微微颤抖的手,将怀中已经发亮的木箱打开,里面有高考那年他写给我的信,有我俩的那一对陶偶,还有他那几本日记。我翻出最底下的一个信封,那是我从不曾动过的,那也是李诺在这个世界上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
在将近20年后,我拆开了李诺写给我的遗书,往日的青春激情好像重新回到我苍老衰退的身体里,心跳得难以抑制,砰砰作响。
再次看到那清秀的字迹,泪水顺着眼角的纹路缓缓的流了下来。
那是一封很单薄的信,一个信封包着一张不大的纸,上面也只有一行字。
“元夕,如果有来世,我要亲口对你说:我爱你。”
我真正的笑了,笑得满足,一片泪水模糊中,那个穿着白衬衫,黑裤子,身材单薄的白皙少年在夏日的余晖中,一步一步向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