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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僧来搭桥 ...

  •   我哀怨地撕着手里的花瓣,嘴里念念有词:“死,不死,死,不死……”(花瓣:呜呜呜,你死管我屁事啊?)对,身为万能穿越女主的我此刻正在考虑要不要轻生。哈姆雷特说的对,死或者生,真TM是个大问题!实在不是我不愿面对现实,只是,现实啊,您老可不可以不要这么玩儿我啊?可不可以不要如此残酷啊?

      被取名叫做焦钰麓也就算了,好歹人同音不同字啊,我会鸵鸟地选择看不见的。反正只要我下死令,估计从今往后是没人敢连名带姓地叫我的。可是,但是,but,however!为什么,为什么我的西施脸会变成猪头脸?!想当时,说来丢人,我真是活生生被自己这张脸给吓晕过去啊。还以为猪妖转世,镜中显形呢。

      由于肿胀不堪,而且还有无数不明坑洞,我是丝毫没看出有什么长得像个人的迹象。整个一车祸现场嘛,害得我连个“刘姥姥逛大观园”都不敢效仿。没听说过吗?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为免吓到老幼妇孺,我是房门都没踏出过。人烟稀少的花园也不行啊,吓到个花花草草不也罪过吗?但是与其让我顶着这么个猪头脸活下去,我还不如早死早超生呢,祈祷再投个好人家。不对,光投个好人家也不够,还要投个人呢。呜呜呜呜,我是女主耶,有哪个女主长这个样的。这么张脸,帅哥看得上吗?就算帅哥看上了,我能让个丑女来糟蹋帅哥吗,我答应,观众也不答应啊。跟帅哥没戏了,我穿越个屁啊。

      话说到这儿,我实在不得不埋怨起害得我如此之惨的祸首——高僧一枚!唉,那真的叫说来话长啊,故事可以追溯到盘古开天之际。话说那时天地混沌初开……呃,好像扯远了点。

      也就七八年前吧,隔壁朱家主母怀孕了。快临盆时,家里来了个传说中的高僧。那秃头一番拽文下来,无非两个重点:一是主母乃怀一男胎,且富贵逼人,前途无量。这二嘛,当然就是重点中的重点,寺庙年久失修,希望可以布施点香油钱。

      那朱家老爷一听自己不但能一举得男,而且还是个世界十大杰出人物之流,立马高兴地合不拢嘴,一甩手捐了个几万两(败家老爷!)。于是,那高僧也乐得合不拢嘴了。口中出来吉祥话就没蹦出过其他词。

      恰好那会儿我俩脱线爹娘也在(我已经面对现实地“认贼作父”了)。彼时富贵娘还没怀我,想孩子都快想疯了。不知那高僧从何看出这焦家夫妇也是两肥羊,立马调转炮头将糖衣炮弹射向他俩,说什么无需焦虑两年后将得一女。六岁前内向沉静,六岁后受惊过度会性情大变,外向活泼,美丽动人。还说什么两家孩子有宿世姻缘,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我还豺狼虎豹呢。这哪家疯人院出来的?也太能鬼扯了吧?)。再于是,焦家夫妇也乐了,根本不管朱家孩子生没生,自家孩子更是连个受精卵都没有,就和朱家指腹为婚了。

      这也太不负责任了!要那人长大是个歪瓜劣枣,我找谁哭去啊?!就算不是歪瓜劣枣来个二世祖什么的,我这辈子还混个鸟啊。再说了,如果两家生个同性别的,难不成还搞耽美、玻璃了?总之一句话,我爹娘的这个决定是极其非常以及特别的错误的,都快错到绕地球两圈半了。但是,这些考量在当时两对欣喜若狂的夫妻面前是不堪一击的。因为我爹娘也高兴得捐了几万两,朱家更是干脆给高僧开了个满汉全席。当然,都是素菜。

      据说吃饱喝足之后,高僧油光满面,直逼打了蜡的地板,一边打嗝一边应观众要求给占了个卦辞: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他老人家倒是说完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可留下一大堆烂摊子谁收拾啊?难道他不知道这是个架空历史吗?竟然还敢给我整出个秦观的《鹊桥仙》出来,感情你是欺负人家不会穿到这儿告你侵权啊?

      真的,我不是恼他拿了我家几万两银子(就你,真的吗?)。问题是他随口给卜了个卦辞,那两夫妻就奉若为宝了。把个词颠过来倒过去地看了N遍之后,终于……顿悟了!最终敲定两家下代大名:荆枫、钰麓。呜……死秃头,就为了取名之仇我和你势不两立!我,我以焦裕禄的名义发誓!

      不过说也奇怪,那和尚的预言竟在这八年里一一实现。远的如朱家小子和焦家小妞降生,近的就说我的穿越还真导致这焦小姐性情大变呢,怪不得我那俩爹娘一点点奇怪的意思也没有。而且因为本身各自性格都很开朗,所以直接导致他俩对我个性的转变举双手双脚赞成,还直说早盼着我变身,原先性子不可爱云云。

      呜……这两父母怎么这么奇怪啊?我还怀疑他俩是不是穿过来的呢。哦,还包括隔壁的猪公猪婆。顶着指腹为婚的名,朱家二老可不就是我未来公婆吗?那我叫声猪公猪婆可是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了。嘿嘿,这可怨不得我喔。

      唉,说是隔壁隔壁,可事实是连堵墙都没隔。为什么?还不都是宿世姻缘惹的祸。在我降生之后,两家父母一合计,这老和尚的话还真灵啊。为了小两口更好地培养感情,青梅竹马地长大,本就只隔了堵墙的两家干脆连墙都拆了。而且朱荆枫的朝思楼和我住的暮想阁还正好相临。如果凑巧的话,打开窗就能见到那个猪精疯了。所以现在两家好得如同一家,连下人都是混着使唤。幸好因为是大户人家,规矩比较严,所以倒也不会说出什么乱子。

      屁!什么规矩严啊,连个男女大防都不设,这不明摆着让我只能嫁给猪精疯嘛。哼,你不知道本小姐最讨厌包办婚姻吗?所以,即使对他没印象,即使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过面,我决定,我要讨厌他!更何况,哼,害得我毁容的人,我能放过吗?!

      呜……没错,就是他害得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原先那主儿虽说才六岁,可天天在父母指腹为婚的熏陶下,竟对猪精疯产生了好感(六岁,才六岁啊。我连早恋都不想说了)。于是,天天在他附近转悠,反正也方便。古人告诉我们,女追男是要不得滴。这不,竟然还追出人命来了。

      话说,那天焦家小妹想看朱家哥哥练飞镖,居然不顾矜持地爬上一棵树偷看,还不小心弄出了声音。那朱家哥哥一听,好小子,哪个不开眼的毛贼打主意到自家身上了,根本没想过一个大小姐爬树的可能。当然,我觉得也不排除他武功还低微,辨不出是谁的原因。

      于是,小朱飞镖正式登场!呃,可是因为练习时间不长,难免失了准头,竟一镖打翻了树上的马蜂窝。你想啊,人满窝的马蜂正忙着谈恋爱呢,你把人家的恋爱场所都给端了,人家能善罢甘休吗?所以喽,一旁无辜的朱家小妹就在马蜂屁股的攻击下,被蛰得满脸是包,英勇就义了。香消玉殒的结果就是,我,孔梵森接了焦钰麓的班。(呜……姓名是我心头永远的痛)或许也该感谢一下那个猪精疯,要没有他惊世一镖,今天还没有我的重生呢。可是,我还是讨厌他!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所以我讨厌他。

      哎呀,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害得我花瓣扔完也不知道该不该死。小八卦蔽月也不晓得跑哪儿玩去了。呵呵,当然,以上所以豪门秘辛都是她的第一手爆料。大多都是她听这个三姑那个六婆讲的,所以真实性有待查证。也幸亏她人小嘴巴又不牢,不然我还不知道那么多呢。像轻云就不会八卦,老是柔柔地笑,害得我都不敢乱发脾气。

      无聊地推开窗,据说对面那扇窗后住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猪精疯。如果这会儿他推开窗看到我这颗猪头会不会也吓晕过去呢?我有些恶毒地想。谁让他身为当事人之一,连个露面都没有呢,更别说赔礼道歉了。

      正说着,对面那窗开了。想着人家好歹也是我名义上的未婚夫,第一次打照面,我还是禁不住脸红了,别怀疑,是气的。而当看清那人的脸后,我这颗猪头熟了,这个……是激动的。天啊!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过我猪精疯,不,不,不,是荆枫哥哥长得这么像缩小版的金正勋啊?!好可爱喔!想当年,《宫》里面那个悲情男二号律王子可是让我爱得死去又活来的。如果我未来的夫君长得就是他那个样,我,我会幸福地死掉!

      或许是我这边的目光太过灼热,对面的小正太竟然羞涩地对我笑笑。我,我要疯了!我的目光直接从日光灯升级到了探照灯。哇,荆枫哥哥好勤快喔,竟然还自己拿着掸子打扫房间呢,以后嫁给他肯定美死!唉,怎么会连擦桌子的动作都这么可爱呢?我真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看他长大后的样子啊。律君,我好爱好爱你喔!

      突然,在我的心形范围内出现了一不明生物。只见那小屁孩冷冷地朝我看了一眼,然后轻轻地吐出三个字:“丑八怪!”接着“砰”一下,帅哥无情地向我关闭了我们心灵交流的窗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高僧来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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