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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爱或不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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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一个星期的休止符。
一整夜我都在想一个问题:在寂寞中去爱一个人,究竟是不是错的?思考的结果是:至少它不完全对。
人一旦在寂寞中去爱另一个人,就很难说清楚这种爱究竟是缘于寂寞还是爱情本身。那么贸然去爱,就犹如赌博。
因为爱了就不会寂寞,而一旦不寂寞,就有可能不爱了。
一大早我就整装待发,花了一百块钱在旧货市场上买了辆大概是昨天刚被偷的自行车。然后踩着脚踏漫游城市,努力感受着苏东坡当年“竹杖芒鞋轻胜马”的意境。
路过了肯德基。
还记得去年跟林悦在这里吃全家桶吃到撑,回去的时候才发现已经用完了身上的最后一个硬币,然后俩人就这么傻乎乎地走到中影...
跟沈薇薇也来过,大一的时候,我点了份薯条,结果番茄汁泼得到处都是,然后我还恬不知耻地去跟服务员要筷子...就为这事儿,沈薇薇足足笑了我四年。
走过了万达广场。
第一个想起的就是那五百块钱,老黄到今天还没有给我。
其实一点也不冤,肆意地在城市最大的电子屏上乱写心情,往常这种事儿老黄必定会直接开除的。
我在运气和老爸的光环笼罩下逃过了一劫,本就该感恩戴德了。
只是不知道沈薇薇那天究竟感动了没有,若冒险做这种事却没什么回报...也罢。
骑过了电影院。
我在这座电影院里看过记不清多少场电影,《2012》、《阿凡达》、《让子弹飞》、《盗梦空间》。一起看的人也多得数不清楚,潇筱、万小勇、冷若炎、沈薇薇、林悦...
以后我还会在这里看更多的电影,认识更多的人。也总有些人能够一直陪我看下去,但也总会有人半路夭折。
得之者幸,失之者命。
到了中影大门。
这地儿要说起来故事就多了。四年前的第一眼是没有概念的,远不能体会四年有多厚、有多久。也未曾料到,四年后居然会因为这所大学,而升起扎根这所城市的想法。
转眼就要离去,不舍之感来得既突兀未料,又理所当然。
有些东西放手是必然,只是时间的长短问题而已。
图书馆。
大学唯一一次呆在里面学习也是陪着林悦。她看了两个小时的书,我睡了两个小时的觉。
醒来后,她说:“走吧,你呆在我身边,我没法安心学习。”
当时因为这句话还特沾沾自喜。
猛力甩了甩头,有的事情是禁不起回忆的,我对自己说。
操场。
我和林悦认识的地方。
其实也是我跟沈薇薇认识的地方。那时刚进大学的我特傻逼,穷极无聊居然在操场的正中央挖了个大坑。
当时的沈薇薇也特傻逼,刚进自律中心,总想找找学生们的茬。见到正在挖坑的我,直接一纸通报批评上交到了政教处...
若愚湖。
这个地儿故事更多。万小勇第一次失恋,我就在若愚湖边安慰的他。沈薇薇的唯一一次失恋,我还是在若愚湖边安慰的她。
这湖不像北大的未名湖,年代尚浅。但或许它见证的故事,已经远比二十多个年岁的我,要多的多了。
当我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
精疲力尽,身心俱疲。
一年的恋爱,四年的大学,远不是一天的回忆所能承载的。
掏出手机发了条短信给沈薇薇:“明天亮哥的婚礼,你陪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