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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足 ...
“小错?”早上起来洗漱过后,萧挽到院子泼掉残水,吃惊地看到丁错正蹲在院子一角鼓捣着什么。
丁错茫然回头:“先生?”
“你……你在做什么?”
丁错看看自己手里血淋淋的被剥了皮的肥老鼠,又抬起头来很天真地对着萧挽笑:“加菜啊。”
从今天早上在屋角捡到这只死老鼠开始,丁错就一直在盘算怎么用它来改善伙食了。是清炖还是红烧?嗯,红烧吧,红烧滋味最好了。一边想着一边手下不停动作,片刻就将剥了皮的老鼠开膛破肚清洗干净,只看得萧挽一阵阵反胃。
等丁错当真把加了红辣椒烧的鼠肉端上桌时,萧挽目不斜视地只管吃自己碗里的饭,筷子伸出去只夹眼前的一碟豆腐。
“先生,吃个老鼠腿,这里肉最肥。”丁错无视萧挽发白的脸色,笑眯眯地将一只鼠腿挟到他碗里,满含期待地看着萧挽。
萧挽迟疑了一下,将鼠腿又挟回丁错碗里,温言道:“我吃惯了清淡的。”然后避开刚才鼠腿沾过的那一小块米饭,挑着旁边干净的吃。
丁错乐呵呵地啃着老鼠腿,含糊地道:“嗯,真香。这老鼠真肥!以前我们常捉些田鼠啊草蛇啊蜢蚱什么的来烧了吃,有时候连这些东西都抓不到,偶尔弄到一只,二十几个人抢着吃呢。”
见萧挽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丁错一笑:“当然啦,别看那时候我小,可是总能捞着最肥的。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只有小爷我才能找到田鼠洞、挖来草蛇蛋,他们要是不给我吃,那下次就别想再吃到美味了。”
少年得意的笑容,比这初冬午后的阳光更令人想要触摸。
萧挽亦是淡淡一笑。
峒城的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有消息传来王嶂的大军正向峒城逼近,鉴于王嶂之前无往不利的形象和对边鼓关屠城的残忍太深入人心,峒城里已是人心惶惶,不少人开始举家逃难。
丁错站在门口半个时辰,看见过去了三拨搬家离开峒城的,都是好几辆车拉满了东西。也是,越有钱的人越惜命,穷人想逃都没那路费,只能听天由命。
关上大门,丁错蹦回屋里,趴桌角看萧挽写字。
妖娆妩媚的小楷,连笔锋都蕴含着一丝风流,丁错从来不知道竟会有人把端正的小楷写得如此勾人,张大嘴愣住了。
再看写的那首小诗:“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轻条不自引,为逐春风斜。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谁言会面易?各在青山崖。女萝发馨香,菟丝断人肠!枝枝相纠结,叶叶竟飘扬。生子不知根,因谁共芬芳。中巢双翡翠,上宿紫鸳鸯。若识二草心,海潮亦可量。[1]”丁错打了个寒颤,嘴倒是闭上了。
“呃,先生,这就是任家娘子拜托你写的信?”
萧挽斜睨他一眼,抬腕,笔尖在墨砚上润了润:“这不是你接的生意么,怎么却来问我?”
丁错不出声了。
这位任家娘子自己有间卖胭脂的铺子,上无父母高堂,中无兄弟姐妹,全靠她一个人撑起来家业。直到她芳龄二十有五才招赘了一位穷书生,可惜书生不仅穷而且酸,一边垂涎她桃花似的脸蛋儿和丰厚的家业,一边又嫌弃她不是朵知书识礼的解语花,心里还恼恨自己是赘婿的身份。
其实比起一般女子,任家娘子已是颇通文墨的了,毕竟她要自己打理铺子,若是不识字难免被人欺了去,但是这点文墨可不够她与书生吟诗作画琴瑟相和的,所以书生是大大的不满。
后来书生去外地游学却迟迟不归,任家娘子自然思念得紧,又不敢直言让书生回来,怕被人说她心眼太小,只好请萧挽代笔,在纸上诉尽相思,婉转示意书生回家。
丁错把这生意接下的时候,还担心萧挽会有一般读书人的清高自大的性子,不屑于为闺阁做这等事,却没想到萧挽竟是坦然自若,毫不介怀。
嘿嘿笑了两声,丁错鼓着腮帮子往纸上吹气,让墨迹快点干。萧挽看他模样好玩,忍不住伸指在他圆鼓鼓的腮上一戳,“噗——”丁错顿时漏气,红着脸看萧挽。
萧挽别过头去忍着笑,半天才回过头来,正看到丁错小心地把信纸折成一个复杂的形状,奇道:“这是什么?”
丁错笑笑:“帆船啊。你看像不像?小时候我娘教我叠的。”
像是有点像,不过……“要是看信的人不会拆,把信纸扯破了……”
丁错愣了愣,叹气:“也对,那个人肯定是很笨很笨的。”说着把信纸拆开,重新折了个常见的同心方胜。[2]
看着他鼓捣这些闺阁女儿才会花心思的小玩意儿,萧挽觉得有趣,问道:“你怎知任家娘子的相公很笨?”
丁错道:“任家娘子又能干又漂亮,对他又体贴,他居然还嫌弃人家学识粗鄙。他也不想想,就凭他那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学问,真正诗书传家的闺秀能看上他吗?不知道呵护眼前人,却一味孤芳自赏,这不是笨又是什么?”
萧挽点点头:“是这个道理。人往往都是贪心不足的,到手的不知珍惜,却总想着水中捞月,及至错过了才晓得可惜。”
丁错笑道:“知道后悔的还不算笨到家,一等一的笨人是至死不知悔改的。”说着不由叹了口气,“也不对,真的至死不悔的,那倒也是福气,因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反倒是那些中途醒悟过来的才可怜,已经失去的回不来,此后的日子却还要为此追悔莫及,这可真是场折磨了。”
萧挽也不禁有些黯然,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见丁错还在发呆,便摸摸他的脑袋,笑道:“快把信给任家娘子送去吧,别让她等得心急。”
“哎。”痛快地答应了一声,丁错抓过立在墙边的拐杖便出门了。这拐杖是他自己削的,很是简陋。今天用这拐杖总觉得哪里不太对,走到街上他才觉出来,是握手的地方被打磨过了,平滑得连一根细小木刺都没有。
其实丁错在军中多年,手上早磨出了硬茧,别说是细小的木刺,就算是钝点的刀刃随便划上一记都未必能伤到他,所以也就根本没往这方面下功夫。
也不知道萧挽是什么时候把拐杖打磨好的。用手掌摩擦着光滑的木质,想到萧挽不动声色的关切,丁错心中一暖。
任家娘子正站在胭脂店门口和邻居大婶聊着天,看到丁错便是脸色一喜,丁错笑眯眯地过去打了个招呼。大婶好奇地看看丁错:“这是谁家小郎,好生俊俏。”看任家娘子的眼神就有点不对了。
任家娘子有点尴尬,她做的是胭脂生意,上门的客人多是女子,现在丈夫不在家,却有个俊俏的少年找上门来,虽然自己心思坦荡,却也挡不住别人胡猜。这要是有什么不好听的传出去,对她名声有碍,万一再传到丈夫耳中,那麻烦就更大了。
丁错笑道:“任家娘子,上次我姐姐在你这里买的玫瑰胭脂颜色味道都很好,她还想再买两盒送人。今天她陪我娘去走亲戚,所以叫我来帮她买。”
任家娘子道:“有的,进店里来拿吧。”和那大婶说了一声便带丁错进店里去了。那大婶见只是顾客,便不再啰唆,也不便打搅人家做生意,自己去了。
任家娘子松了口气,把丁错递过来的信放好,摸出十枚大钱递到他手里,想了想,又加上两枚,笑道:“以后还免不了麻烦小哥。”
丁错客气了两句便收下了,想了想又道:“听说合辙人就要打过来了,有好些人家都在往内地搬呢,任家娘子不准备走吗?”
任家娘子脸上带了些怅然之色,道:“我一个妇道人家,张罗着这么间铺子已是难为,再舍了家业去外边,可怎么生活呢?好在峒城的参将邵大人是个有才能的,又有宁阁老坐镇,我想怎么也不至于太危险吧。若是相公能早些回来也好做打算,唉,或者倒不如让他就在外面多待几个月也好,等这阵子风头过去了,也就安全了。”
丁错见她心心念念的还是在为那个书生打算,暗自叹息,便劝慰了几句。他口齿伶俐,又是不笑不开口,只几句话便让任家娘子绽颜解忧,送他出门的时候还说:“丁小哥,以后你要送相好的姑娘胭脂,尽管来我这里,我给你打八折。”
出了胭脂铺,丁错又在街上溜达了一会儿才买了菜回家。
从他到萧挽家以后,除了最开始的两天趴在床上动也不能动之外,家里的家务活基本都是他包下来了。萧挽当然不是那种君子远疱厨的人,他在的地方总是收拾得干净整齐,但是丁错却觉得看到萧挽做这些家务事,比自己的伤腿还让人揪心。
“先生的手只适合持笔翻书,泡在水里洗米洗菜成什么话?”
萧挽大概以为他是要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才这么做,为了让丁错心里舒坦也就没有反对,只是在看到丁错行动不便时会不声不响地悄悄帮上一把,渐渐的也就真的习惯了身边有这样一个能干的“书僮”。
日子又如流水般过去了,丁错每天都会拄着拐杖去街上转转,然后把听来的街头巷闻说给萧挽听。一件件寻常小事被丁错绘声绘色地说出来总是多了几分趣味。
[1]李白《古意》
[2]方胜是指两个菱形压角相叠而成的图形或花样,寓意同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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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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