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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章 ...

  •   夜巡

      做完最后一个手术,雷元元拖着快要瘫软累趴的身庞走在医院走廊。白瓷砖铺成的地板上回荡着她清晰的脚步声,白袍子在空荡荡的冷风里哗啦哗啦摆动。

      她不知道现在几点了,窗外暗蓝的寒光把星辰擦得透亮,走道里静悄悄的,只有值班护士提笔写字的沙沙声。她想一定是快午夜了。不知是累了还是饿了,她忽然得觉得冷,那股寒意直钻到心底骨缝里。一时间让她分不清是冷还是痛。

      她已经两天没有睡好了,自从和杜竑廷吃完那顿饭之后。

      回到家,她蓄满整缸热水泡进浴池。这个时候,当她全身舒展松懈下来后,她真真切切的感觉到痛了。

      简绪,他来北京了吗?

      她点了一支烟,用力吸了一口想舒缓胸口的痛楚。从这个角度,目光正好对上墙上挂着的一幅画——伦勃朗的《夜巡》。

      啊,这幅画,他们就是因为这幅画认识的。

      有些伤,只有自己摔过了才知道痛。因为痛苦,是这世上唯一没有第二个人能够领悟的东西。

      两年前的伦敦,她去参加一个艺术收藏大亨的私人会展。宴会上名画荟萃,可是她却走到了这幅画前。

      Night Watching,只一个名字就触动灵魂般将她攫住。整幅图带着种阴郁的晦暗,每一抹色彩与线条都笼在一层朦朦的焦黑,阴暗的画里只有一个身着白裙的女孩调和些许光明。可是她弱小恐惧地置身一群手持武器的军官间,像被包围在黑暗、空虚、虚伪中,压得人透不过气。

      “好眼光!”清润的声音介入耳中。她吃惊地转身,这个简单的动作,这个一瞬间完成的动作,却让她付出了此生最大的代价。

      两人对视,他莞尔,风度翩翩,“勃朗特的《夜巡》。为他带来灭顶之灾的作品。”

      “为什么?”她几乎出于本能地搭上他的话。

      “艺术与权贵的矛盾。”他叹了口气,眸色深邃:“伦勃朗忠于自己的灵魂。他拒绝把画里的人物按每个主顾出资比例来创作。因而得罪权贵,走上末路。”然后伸出手,笑容灿烂,“Josh.Queen,很高兴认识你,雷小姐。”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你怎么知道我姓雷?”她惊讶得都忘了抬手。

      “我和你堂弟很熟,我们是笔友。”他举起果子露喝了一口。

      “什么?你是说杜竑廷?”雷元元一万个不相信。杜竑廷会干那么无聊的事情?

      “没错,”简给予肯定点点头,“小时候参加国际夏令营,他那会儿刚回北京,我们俩汉语都很糟糕。”他皱着鼻子做了个鬼脸,“所以我祖母和他祖母就鼓励我和他通信,加强汉语水平。”他稍顿了下,“最近他在信里跟我提过有个堂姐在英国留学。你们有一样的额头和眼睛,所以并不难认。”他比划着自己的眼睛凝视着她。

      “Josh少爷,”一个一身黑衣,刻板严肃的老人躬身而来,他向着雷元元给予礼貌地一敬,带着不容置疑的语调提醒:“少爷,品酒会要开始了,大家都在等您!”

      简冲雷元元顽皮地一个苦笑,“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些酒有什么区别,反正挑一些别人听不懂读不出的酒名和产地糊弄,他们什么都会相信!”

      元元被他逗乐。

      “少爷,请注意措辞!”老管家冷冰冰警告。

      简宽慰地拍怕管家,“好了好了,别担心,和雷小姐不用故意客套。”

      临走前,他贴过她耳边轻语:“看一下画背后,你会有意外发现。”

      待他走后,她果然在画后面找到一张被折起来的小纸条,她手抖得厉害,差点都不能翻纸。

      纸面上是他飞扬跋扈的字迹,只有一句话:艺术家的天职是创作美的形象,而不是计算有多少个头颅。

      突然的,她就爱上这句话。像心房被撞了下。

      她突发奇想,问侍者借了一支笔,在纸条空白处写道:“如果品酒时用完所有生僻词,请赞颂姑娘们的长裙子,先生们的新跑车,效果一样成功,屡试不爽。他们会更爱你!”写完后,怀着紧张又期待的心情将纸条重新折好放回原处。想象着他看到时的表情。

      至此之后,两人便开始这样一个习惯,每一次他都会写一个名画故事在小纸条上,然后贴在画后。她看完后再贴上自己的歪评。

      简绪很好相处,没有沾染社交圈里油嘴滑舌的痞气,也没有骄宠出有钱公子目空一切的傲慢。他和她是那样契合,不会附庸风雅,亦不会倒三不着二。

      小纸条的秘密一直在悄悄进行。直到有一天,当她翻开纸条,发现那一向清扬洒脱的字迹头一次敛了笔势,显得笔根很重,每一笔都斟酌三思。纸条上依旧是一副名画的典故:

      《阿波罗与达芙妮》——夏塞里奥

      阿波罗遇见了河神之女达芙妮,第一眼便爱上了她。

      他无法自拔,想尽一切可行不可行的办法接近她,绞尽脑汁,软硬皆施。然而达芙妮却冷若冰霜,无动于衷。

      最后她变成了一棵月桂树。

      原来她的心是木头做的。

      元元,你的心是不是也是木头做的?

      她动心了,被爱情迷惑出来的愚蠢战胜了被父母遗传到的精明。

      原来那样美的爱情只是一场光影交错的幻觉,是她太贪心还是太愚蠢?她爱了,她信了,她不在乎他的病,他说,天不假年,他亦此生无悔。从此倍加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女性骨子里的纤柔敏感在潜意识里产生了将痛苦诗意化的本性。

      她像白蛇寻找灵芝般为他寻找骨髓。从不曾怀疑,就像她不曾怀疑伦敦从来也不是谱写爱情的浪漫城市。

      滑铁卢上拿破仑的丧钟,西敏寺外克伦威尔的头颅,白教堂夜下血流成河的罪恶……这一次,血雨腥风的雾都终于也把伤痕烙在了她的身上。

      直到真相粉碎她的梦。杜竑廷将报告扔到她面前愤吼:“他没病,他压根就没病!指数比我还正常!”

      她不信,跑去问他,那是他们常去的公园。他坐在石凳上。她永远忘不了他的回答:“你要听真话?或者我可以再编个谎话以免伤害你。”一排箭对她疾射过来,她连抵挡的预备都没有。那不是她认识的简。

      他笑得那样残忍,“我想做个实验,测试人的信任包容力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答应把骨髓捐给我!”

      她像失血般一阵眩晕。他含讥带讽的神色像一根铁耙往她脑皮上狠命抓过,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可是她不觉得痛,她什么也感觉不到,只是木讷麻木塑在原地。

      “不会的……”她摇头,不停地摇头。多喘一口气就好像多吞一片刀。

      可是他还站起来拍拍她的肩笑道:“你不该难过,暂时来讲你的表现是第一的。”

      暮光照着大地,衬着楼影,俯瞰彩色大地的幸福万物。一切就和几秒钟前一样,什么都还在,除了她的爱情……

      她怎么知道他是个看着别人痛苦来取乐的恶魔?

      回忆从前总是苦涩,雷元元仰躺在浴缸里,水已经彻底冰冷。刚要起身接到盛薇的电话,提醒她不要忘了出席第二天的画展,更不要忘了带上承诺给她镇店的那幅名画。

      “知道了。”元元吸了口烟,淡淡然。再次望着那幅画,烟袅袅扩散,她挥手厌恶地想要撇开模糊的视线,然后生气地发现那是她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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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羽瞳对着镜子整了下青色宽松针织衫衣摆,望了眼挂钟,准备出门。心里却萌生退却的欲念。

      早晨接到杜竑廷电话,问她伤口怎么样。其实他不问,她自己都忘了。是那日和他去第欧根尼俱乐部吃饭时不小心被花口的餐具割破了手指。只是很小一道口子,闹得他当时好一阵慌乱忙活,又是逼血,又是上药,生怕有碎片感染伤口。她当时实在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可是当她今早收到他让人送来的一整个药箱时,心里竟涌起一片暖意,像有一片葱绿的嫩芽在暗暗滋长。

      到底要不要去呢?

      明知道他肯定会不高兴,她还是套上了波西米亚短靴出门了。

      天气很好,久违的晴空与清畅的空气。

      Cosette画廊门口,简比她到的早。盛家四小姐的画廊开张,花篮彩带充盈着喜气洋洋。

      画廊办得别开生面,装潢高贵静雅。所有来宾都只能凭票进场。起初羽瞳还怀疑简绪是乔文假醋带她去看画展,里面一定内有乾坤。却没想到他对于艺术的鉴赏能力是如假包换的。

      简倒是耐得住性子,在画廊兜了一圈,几乎都在给她灌输欧洲艺术发展史。她没想到他说起那些画和创作背景会这样眉飞色舞,神采奕奕。简直让羽瞳怀疑他有演说癖。

      “哎,我说……”莫羽瞳实在受不住打断他:“你真的和杜竑廷认识吗?”单刀直入激道:“你这么罗嗦他没把你毒哑?”

      “他从来没有跟你提起过我吗?”他问。

      “没有!”羽瞳头摇得像拨浪鼓。

      “是吗?他倒是时常跟我说起你。”他匀步走着。

      “真的?”

      “骗你的,只是想看看你有多容易上当。”他又笑起来:“你可真好骗。”

      她恼火:“你很喜欢骗人吗?”带着双关的讥讽。

      他没有回答,好像什么也激不起他的脾气,好像他所承受过的已经足够抵挡所有飞短流长的攻击。

      他一下站住不动了,伫在一幅画前,像被抽离了。他看着那画面,目光渐渐变得深沉。

      “你怎么啦?”羽瞳回眼看了眼:荷兰勃朗特《夜巡》

      他好像没听到她说话,神经质地走到那画背后望了一眼,那里空空如也,在明灿灿的光下一尘不染,他像一只煽翅扑空的老鹰,眼神有些空落。

      “你到底怎么了?我说你两句你还真装聋作哑了?”羽瞳急着想撬开他的嘴。

      他摇摇头,“没事,我以为是赝品,没想到是真的。”

      “是真是赝管你什么事!”

      “是啊,”他苦笑起来:“管我什么事……”

      轻柔的声音伴随着清脆的脚步声,“你说真的?你真的舍得把《夜巡》送给我?那可是你心肝宝贝。我可不想夺爱。”

      另一个略带慵懒又魅惑的声音接踵而来,“得了,我说话什么时候反悔过?名画就应该在它该在的地方。挂在我家也暴殄天物数年了。”雷元元环视了一下画廊,耸耸肩:“看来这个新家比较合适它。”

      简循声回头,只一眼,他不由地低喘了声,沉得像从胸腔里被逼出。他整个身体突然僵住。

      羽瞳被他的古怪举止惊到,正想推搡一把,却注意到面前那两位淑女中的一个简直和简一样,冰塑似凝住。

      羽瞳打量过去,那女子一身绛红色的铅笔裙搭配雪纺波尔卡圆点衬衫,窈窕妩媚,眉宇五官间像极了一个人。几乎一瞬间,莫羽瞳就确定了她身份——雷元元……

      相见了,

      雷元元猝然觉得浑身的血管被堵塞住。他就站在那儿,站在不足一寸的地方看着她,她被他的目光垦出一道道鲜血淋漓的回忆。就像多年前的那个画展,在雾都伦敦。在同一幅画前,在同一个人前,就连光影都把角度调得正正好,使他的身影在波光中舒散。仿佛一切都没变,万物都还在,除了她的心……

      “元元,你怎么了,”一旁的盛薇纳罕惊讶地将她推了把。她惊魂般回神,“哦,我没事……”

      此时简绪不受控朝前冲了步,“元元……”他甚至没有喊完,雷元元已经迅速一个转身,疾步,快速,以她所能用的最大的步伐跑开了。像一个动过手术的盲人怕被过分强烈的光照得再度失明。

      羽瞳也一动不敢动,觉得自己受伤的指尖也跟着一起发麻。她不清楚是哪儿来的难受,是挤在焦黄短靴里的脚尖吗?还是在牙龈理肿着的智齿?

      闯出画展,奄奄一息的太阳沉落西山。宽阔的大马路上是川流车辆的嘶叫长嚎。

      雷元元踩着很重的步子往家走。不敢回头,不敢停顿。

      这算什么?他回来干什么?杀人如麻的死囚犯装腔作势把观音像挂在脖子上?

      她坐到一张长凳上,再也走不动。

      那些往昔的回忆,像走向深谷的太阳,像在天边燃烧的夕阳,一丝一丝,一片又一片,把一切吞没。被覆盖的长眠被惊醒,她想起那个寒冷的冬天,老天爷对她最刻薄残酷的那一个冬天,嫌她不够悲情,病魔如约而至,让她成功有理由躺在床上了。

      雷宇涛去伦敦看她的时候,她简直糟糕透顶,半死不活腻在床上,如秋天的枯叶一样,似乎只剩一对眼珠是活着的。她不出门,也不敢掀开窗帘,生怕阳光会照出自己凡庸脆弱的□□。

      雷宇涛第一次对自己的抉择产生这样的后悔恼怒。为了采取对独生女的远程保护,他私下做了种种滴水不漏的安排。他费了很大劲,也花了很多钱。可是要保护她的爱情与任性,他却无能为力。他那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带她离开!他原本想,也许让她磨砺一下也好,可是现在他害怕了,害怕这一跤摔得太狠太重,留下终生的残疾……

      雷宇涛坐在床边,摸着她的头发,很轻很轻,脑门绷得紧紧。

      她心里一酸,泪珠簌簌滚落下来,渗进枕芯里,“我要回家……”她哆嗦着啜泣,连字音都吐不清楚。她简直觉得自己有辱家门,所以连电话都不敢往家里打。

      雷宇涛不得不亲自来一次伦敦。韦泺弦也焦虑吵着要来,可是他知道女人天生不合适处理这种事。她们敏感纤柔的秉性会让事情更糟糕。母女相见必定会悲戚相拥,互抹眼泪,徒添伤悲。

      雷宇涛一言不发。女儿是这世上唯一能让他神经错乱的人。他觉得自己的心被活生生扔进一个熔壁,灼痛不已。“我们回家!是爸爸不好,咱们回家。”雷宇涛将她从床上捉起来,瘦得让他心寒。

      他问她要带点什么回去,她摇摇头,什么也不要,只要那幅画。她知道这个要求太任性,她也知道父亲一定会答应她。

      鉴于《夜巡》的价格与名望,雷宇涛不方便亲自出面,只好委托滚打商界的雷宇峥为他拍下。

      去机场的路上,她捧着那幅画,眼泪从未断过,好像捧着自己的心。

      伦敦,永别......

      回到北京后,每个人都争先恐后来看她。措辞字眼都好像是精心彩排过的,唯恐一个字不对她就会脆弱得昏厥过去。起初她还带着敷衍的礼节。久而久之她便麻木了,对那些关切,那些示好都麻木了。像个出席惯了晚宴的公主,驾轻就熟了用怎样的笑容与语调告诉别人自己很好,说多了自己也会相信。

      可是她再也不敢去看那幅画,也不允许别人碰一下。好像自己动过手术的伤口,看一眼就会牵心动骨的痛。可是今天当她决定把它送掉时,他却又出现了……

      她一直觉得自己已经痊愈了。原来痛永远不会减轻,只会习惯。她只是习惯了而已。就像很多年以后,当雷歆妍问她是怎样才撑过那揪心的疼痛时,她才恍然顿悟,自嘲地笑笑,回答:“没撑过!”

      她从来就没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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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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