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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操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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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不争连夜收拾了东西,她这人还是有点事业心的。说好了一早搬家,但考虑到江临月才回国需要休息,所以她在楼下站了一个小时,等到十一点才上楼敲门。虽说有密码,但毕竟不是自己家,登堂入室肯定是不妥的。
开门,江临月穿着黑色背心,脖子上围着毛巾,很明显是在运动。洛不争愣了下,看着江临月那微湿的发,身上还带着很薄的汗意,就那么随意的把散落的发挽到耳后,整个人潇洒倒不行。
“洛小姐,你来了。”含笑的唇角,平静的语气,似乎两个人相识已久。
可洛不争在心里玩命告诉自己,洛不争,你清醒点,这是你顶头上司,不是什么电视剧女主,你可千万控制好自己,别乱说话,别乱动。
“江总,您起的还挺早。”说完,洛不争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这叫什么开场白。
“早么?”江临月看了下手表,自然的接过洛不争的箱子,又推着门,示意她进来,“已经快到午饭时间了。”
洛不争从江临月身边走过去,离得有点近。她一瞬间领悟了为什么说男人是臭的,女人是香的。前男友大学的时候经常打球,说挥汗如雨的男人最帅,经常让她去当啦啦队。而进球后那拥抱最要命,汗涔涔湿哒哒的,那味道也挺不宜人的。
可刚运动过的江临月身上,却……莫名好闻。香水味带着些别的,洛不争不敢细闻,从心里也鄙视了自己,像个变态似的。
江临月不知道洛不争在想什么,她把箱子拿进屋,又推到洛不争要住的保姆房。这个房间她昨天查看过了,确实很像一个小巧的单人公寓。只不过出口通往的不是门外,而是客厅。
洛不争跟在她身后,眼睛落在她那身材上。江临月看着瘦削,但是身上居然有肌肉。只不过那些肌肉是优美的流线型,像芭蕾舞舞者,一点都不突兀。简单的运动裤却被她穿出了高级感,又或者是人好看,穿麻袋都像高定。
洛不争走着神,却发现江临月停了脚步,回头看着她。
“洛小姐,房间到了。”打开门,小客厅的茶几上摆了一束鲜花,淡粉的玫瑰配着白色的满天星,插在高颈玻璃瓶里,连尾部都剪好了,便于营养液的吸收。
“这花是……您买的?”洛不争愣了下,觉得自己才是太子女。她从小到大,没被人这么伺候过。
“屋里有点花香,多些颜色,会让人放松一点。毕竟你是临危受命来照顾我的,很麻烦你,我想表达一下感谢。”江临月笑笑,把箱子推进屋,自己却没进去,“你慢慢收拾东西,一会儿,一起吃午餐吧。”
说完,她就回身走了。
洛不争愣在原地,看看花,又看看箱子,心里默默的想,我这……还没照顾你呢啊,你这买花感谢是不是有点太早。再说,我是为钱来的,你这样一弄,我很难再拿钱了啊。
可脚还是诚实的走到花那,低头闻了闻,很清新的香味,又混了点古龙水。好像…… 是刚才江临月身上的。完了完了,跟这样的人间扳手共处一室,别说一个月,一个星期就要弯成蚊香了啊。
洛不争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一点。她告诉自己,你是打工人,你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为了钱。嗯,得有职业操守,人家是老板。
可心里,还是挺开心的。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花呢?
收拾好了衣服出去,却没看见江临月,厨房里倒是飘着好闻的味道。她走到烤箱前,看着里面在烤着什么,好像是……杯子蛋糕。
回身恰好看见江临月从卧室出来,头上还搭着毛巾,正在擦头发。身上也换了件普通的白衬衣,下摆松松垮垮的系着,亚麻的裤子也挺飘逸的。
“收好了?”江临月停了手,随意的把毛巾搭在脖子上。那头发还湿着,搭在前额,被她轻轻往后一捋,“我烤了蛋糕,搬新家,需要点甜蜜的味道。”
那轻轻浅浅的笑,和随意的动作,却又莫名的带了一丝……少年感?
能有这么矛盾的人吗?洛不争满脑袋问号。她特别想给那些写小说的作者发邮件,问问这些看似不着边际的描述,是她们真的见过还是臆想?如果没见过,她很想把江临月拍下来,发网上,告诉大家,别怀疑,这种人真的存在,不是梦。
滴滴滴闹钟响,江临月拿着手套,打开烤箱,把杯子蛋糕拿出来。清甜的蓝莓香气散在空中,还有牛奶的醇,鸡蛋的柔。而这卖相,跟江临月一样好看。
“等它凉了就可以装饰了,”江临月伸手拿出几个小盒子,里面是各种样子的糖,都小巧好看,摆在桌面上,“当然,不装饰也可以直接吃,洛小姐选。”
她……选?这到底是谁照顾谁啊?
“那个……江总,我是来照顾您的,您这样……让我受宠若惊啊,都不敢拿钱了。”洛不争决定说实话,这样的举动,很让她这个打工人有负罪感。
江临月看着面前这人,眼睛明明落在蛋糕上,却死不承认,觉得挺好笑,“你来照顾我,我们也算是室友。我在国外呆的久,没有什么严格的上下级观念。下班时间,你叫我临月就好。”
洛不争看着她含笑的眉眼,这话又滴水不漏,只好点点头,“好的,江总……临月。”
听见洛不争叫她名字,江临月笑了一下,回身从冰箱里拿了瓶水,打开,喝了一口,“洛小姐,你不喜欢吃蛋糕吗?”
“没……很喜欢。”洛不争看见她喝水,白皙的颈脖能看得见喉咙微微滑动,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也咽了下口水,耳根微红。
“洛小姐要喝水吗?还是喝茶?”江临月看着她盯着自己喝水,以为她渴了,随口问道。
“啊?不用不用江总……临月,我不渴。”洛不争摆手,“您别叫我洛小姐了,挺不习惯的,要不……您跟我父母一样,叫我小名吧。”
“好啊。”虽然洛不争说自己不渴,可江临月还是打开冰箱,拿了一瓶水,拧开瓶盖,盖好,递给洛不争,“洛小姐的小名是什么?”
这举动自然极了,却又那么贴心,洛不争脸有点红,低头,小声说,“卿卿……”
“卿卿……?”江临月听完愣了一下,笑着说,“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倒确实不适合叫你小名了,还是称呼你为,洛小姐吧。”
不知道为什么,江临月这解释明明很合理,可洛不争却生出淡淡的失落,可她是职业的,露出八颗牙微笑,“您是老板,叫我什么都行。”
蛋糕放在一边晾着,洛不争恪守本分,打算把午餐做了。毕竟她是个有良心的人,让人家老板照顾了半天,良心会痛。
“临……临月,你午餐想吃什么?”洛不争带着职业化微笑,把自己想象成保姆。
“洛小姐喜欢吃什么?”不回答,却是反问。江临月坐在吧台椅上,歪着头看着洛不争,“给我点参考吧。”
“我?我……”洛不争被这么一问,又这么一看,突然觉得脸有点烫。心里咆哮者,大姐,你不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吗?别这么看着我。我就是一打工的,可不敢做梦,“我……喜欢吃生煎和小笼包。”
洛不争说完,很想敲自己一下。这么平民化的饮食,人家可是太子女,能爱吃吗?怎么也得说点沙拉三文鱼什么的,还得不加沙拉酱的那种。
“小笼包吗?我也很喜欢。”江临月却笑,“我们……出去吃小笼包吧。”
“啊?”洛不争愣了一下,“出去……吃?”
“难道洛小姐会做?”江临月看着她,心里却在想,她还真没见过有人会做小笼包。
“不会……”洛不争摇摇头。
“那走吧。”江临月笑了下,“有一家,我很久没去吃了。”
南翔馒头店,卖的是小笼包,但是上海人管它叫……馒头。1900年开业的时候还是清朝,坐落在城隍庙九曲桥边,旁边豫园茶楼的点心也不错,可江临月却独独爱吃它家的小笼。
或许,不过是因为回忆吧。
环境其实不算奢华,而两个人,自然也不可能开个包间。江临月是太子女没错,可不是纨绔子弟,所以她只是随意的在三楼坐下,跟嘈杂的人群在一起。但只是她的气场,就像形成了一个圈,把凡夫俗子隔绝在外头。
点了传统的鲜肉小笼,和蟹粉小笼,配上上海熏鱼、四喜烤麸,江临月优雅的喝着汤,22块钱的东西,让她弄出了上千块的氛围感。而洛不争觉得自己如坐针毡,四面八方都有视线投射过来,快把她瞪穿了。
小笼包端上来,江临月在姜丝里倒着醋。她抬眼,看着洛不争,轻轻晃了下手里的壶,“洛小姐,吃醋吗?”
“吃……”于是洛不争的小碟子里,也多了点醋。
薄皮多汁,刚出锅的小笼包分外可口。江临月吃的很安静,还是记忆里的味道,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竟然也开始念旧。
而洛不争一边吃着小笼包,一边偷偷打量江临月。她发现对面这人现在唇角没有笑意,眼神有些飘,又有些深远。好像……不是很开心的样子。是对吃的不满意?
“江总……吃的……不合您口味?”洛不争小心翼翼的问。
“嗯?”江临月回了神,看着对面这人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笑了下,“没有,很好吃。”
她夹了一个小笼包放到汤匙里,又夹了一点姜丝,优雅的送到唇边,咬了一口,慢慢的咀嚼,然后咽下去,“叫我临月就可以了。”
“好……好的。”情急之下又叫了江总,洛不争觉得这打工人真是不容易,谨小慎微了也不行。
但是人家领导觉得菜没问题,她也就老老实实吃饭。而江临月其实吃的很少,四个小笼包,一块熏鱼,几口烤麸,就吃好了。她静静地坐在那,看着洛不争吃,还伸手帮她添了点茶。
“慢慢吃,不够的话,再点些你喜欢的。”那语气平淡,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儿。
而洛不争正把包子送进嘴里,听到这话愣了一下,可嘴里有东西,就只能点头。
毁了毁了,钱是拿不了了。
洛不争吃的其实也不多,好在上海菜份量不大,也算是没浪费什么。结账的时候洛不争拿出手机,而江临月拿着一张黑卡。
“临月……那个……国内现在都手机支付,你这个卡,在这种小店里……比较难用。”洛不争尽量让自己听上去合理一点,“您国内的手机号和银行卡,秘书处已经在准备了,周一会送到办公室。今天这顿饭,我来就可以了,也算是感谢您的花。”
听她这样说,江临月低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卡,又看了眼桌上的菜,笑着点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说贵不贵,说便宜不便宜,可也得两百来块钱。洛不争是打工人,还是会……心疼。
而吃完饭,人家太子女没回家,反而去了上海最贵的地儿,看样子是打算买衣服。洛不争捂紧了荷包,想着,那天司机大叔说能报销,到底是不是真的。
选的衣服都是能穿去公司上班的职业装,可大牌子的衣服,哪怕是上班,也会让你穿的像是去走秀。江临月身材高挑,比例又好,穿什么都像衣架子,合身又好看。不过她倒像应付差事,只简单选了几套,西装下面配的,都是西裤。
果然…… 不喜欢男人啊。洛不争感叹道,又或者,她也不希望这种人间扳手去喜欢男人。他们配吗?
正走着神,电话突然响了,好死不死,正是烦人的前男友。
洛不争拿着电话从店里走出去,在门口接听,烦人的声音就从听筒里传出来,“不争啊,你在哪呢?我在你家楼下呢,不是说好把之前送你的那些东西还给我吗?我来拿,你怎么不在家啊。”
嗯,前男友说完分手后,洛不争不就赶着去接江临月了嘛,晚上回家才发现软件里有前男友的信息,说让她把之前收到的礼物还回去。
他,好接着用。
看到这条消息,洛不争恨的牙根痒痒,眼泪却也不争气的流下来。她想不通自己当年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人,又替那位富家千金捏了一把汗。凤凰男不能找,尤其是这种看上去好看的小狼狗,吃人,更是不吐骨头。
所以她昨天收拾箱子的时候,就把前男友的东西也都一起收了。说起来,在一起四年,其实前男友送她的东西不多,一条项链,一个手链,和一些抱枕小熊。这其中,也就项链还值点钱,是贵金属的。
洛不争还带着,没放进箱子。倒不是舍不得这项链,而是那些属于她的,大学时的青春回忆,那个天真烂漫的她自己。现在可好,想起来,就因为这位前男友,恶心的不行。
“我有事,没在家。你什么时候方便,我们在咖啡厅见吧,我把东西还给你。”洛不争一边说,一边伸手摘掉项链,握在手里,又紧紧捏着。
“夜不归宿,可以啊不争,这么快就有下家了,我的话你听进去了。”那边的声音带着调侃,“我还担心,你跟我分手会太难过,走不出去呢。”
“我还有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洛不争那声音听不出喜怒,可心里止不住的发冷,“好,那就明天,同一个咖啡馆。”
挂了电话,洛不争眼眶微红,那项链硌在手心,她却浑然不觉。
回身,却看见江临月正环抱着手臂,静静地看着她。
洛不争的狼狈就这么散落在空气里,被身边的嘈杂冲散了。
她敛了下心神,露出八颗牙的微笑,走过去,“临月,你选好了吗?我去付款。”
手臂却被江临月拽住,“这家店我的卡可以用,已经付过了。”
洛不争抬头,看见的便是那淡淡的笑容。
有钱人买东西,是不需要自己拎的,只要价格够高,人家可以送到家里,所以两个人还是空着手。而洛不争手心里还握着那条项链,像扎在心口的刺,吞不下,拔不出,卡着难受。
洛不争没说话,只是静静的跟在江临月身后走着,看着她进了一家珠宝店。她坐在椅子上,面前是柜姐送来的咖啡,可能……以为她也是客户。不过她一个打工的,买盒子都费劲,更别提这种珠宝了。
这次的袋子,江临月倒是拎在手里,她看着坐在椅子上发呆的洛不争,轻轻的叹了口气,“洛小姐,我买好了,我们回去吧。”
一句话,就让洛不争回了神,露出八颗牙微笑,跟在她身后。
出租车安静的开着,而两个人都坐在后座。江临月看着窗外,却轻轻开口,“洛小姐明天,要出去吗?”
“啊……是,有些东西要还给一个朋友。”洛不争老实回答,“我外出的时间不领工资的,您放心。”
真有职业操守。
而江临月听这话只是笑笑,“我让王叔送你,他也好帮你搬东西,女孩子自己搬,总归不那么方便。”
“不用不用江总……临月,我……自己就可以,东西不多的。”洛不争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特别想拒绝江临月的好意,又或者根本不想让江临月看见自己的狼狈。
也正常,在一个完美的参照物旁边,谁都会相形见绌。
江临月听到她的拒绝,也不再说什么,只是笑笑。
到家进屋,两个个人一左一右回了房间,空气里只剩安静。
那通电话,江临月听见了一些,从洛不争的神态,和那紧握的手,她也猜出了八九分。她笑,年轻人的感情诚挚热烈,在一起和分开都那么撕心裂肺。可说起来,不过是分手。
可她又下意识的摸了摸无名指,空空荡荡,并无一物。
她又笑笑,笑着摇头。
白天的人们带着面具,支撑着自己的自尊,维系着体面。可当夜幕降临,那抹黑暗将撕碎一切伪装,脆弱就这么蔓延开来,眼泪止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