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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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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后,李益川终于来了。月色中,他们在学校梅林小径散步。
整个校园在夜幕的笼罩下,旁边的教学楼静悄悄的,学生们都在自习呢。
李益川身形结实,成熟稳重中又有些儒雅的气质,如果把那身休闲服换成西服,说他是大学老师也不会有人怀疑;如果穿个夹克什么的呢,又有点民营企业家的味道。
“杨易说,他就分在你班上?”
“是的。这个学生真的不一般,军训结束就动员大家把军装都给了他,说是要给你带回去。”
“是啊。衣服我已经放在车上了,真的很谢谢你们俩,你的药,他的衣服,我们那边都很需要。你们帮了我大忙了。”
田霏微笑。
李益川接着说:“杨易这个孩子,他父母去世得早,是他姑姑把他带大的。”
“是吗?他性格很积极,没想到.....那他父母是怎么去世的?”
“我们那边,你也知道,吸毒呗,他父母本来是汉区过去做生意的,也不知怎么的,染上了那玩意,从他很小的时候就吸,长期吸,到后来也贩卖,最后活活地给吸死了。”
“他的性格,跟耿措州出来的孩子不太一样。”
“是的,他父母过世后,他姑姑把他接到家里照顾,他姑姑是我们队长的老婆,在县里wen化部门工作,对他,也算尽职尽责,生活上呢,杨易也没受过什么苦。”
“嗯,看得出来,他经济上不是特别困难,学校的贫困生补助,他也没有申请。”
“唉,这个孩子,天生有种韧性,是个男子汉。他父母去世的时候,他情绪也没有太激动。也亏了他的姑姑了,一直把他往正道上领,不然这样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在我们那地方,也许就成了我们追捕的对象了。”
“要是那里的孩子,都像杨易一样得到正确的引导,该多好了。”
“是啊,你是他的辅导员,他的身世,我也不想瞒你。这个孩子,你今后也多帮助他吧。”
“嗯,我会的。”
“其实呢,杨易本来也想考警校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又改变主意,想学中文了……”
“这样啊。”
“嗯,对了,你爸爸妈妈好吗?”
“他们都很好。”
“我这次行程匆忙,就不去看望他们了,代我向他们问好,替我谢谢你的父亲。”
“嗯。你什么时候走?”
“明天上午就走。”
“怎么这么快走,你不是在放假吗?”
“我们当警察的,哪有什么真正的假期啊,我是过来公干的。”
“还是很忙吗?”
“是啊,没办法,队里还有很多事,最近有几个不大不小的案子。”
“不是国家早就禁止耿措州种那种植物了吗?”
“是啊。但是那边的情况,你也了解,离云南太近了,经缅甸入境的毒品,过云南之后,都是在耿措州中转,流往全国各地。”
“那你自己要注意身体,注意安全。”
“嗯,我会的,放心吧。你自己也要多保重。”
“嗯,你住在哪儿啊?”
“离你们学校很近,在民族街的那家索玛宾馆。好了,晚了,我送你回宿舍,我也就回去了吧,明天天亮我就出发,就不来跟你辞行了。”
田霏和李益川在她的宿舍门口告别,二人都没有发现在远处偷窥他们的周成。
第二天上午,天色蒙蒙亮时,田霏赶到李益川下榻的酒店,她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都是一些食品,水果之类的,早已等在酒店门口。李益川退房出来就看到了她。
“霏霏,你怎么过来了?我还说怕打扰你睡觉不去跟你辞行了。”
“哦,我睡不着了,来送送你。”
李益川接过她手里的东西,两人很有默契的样子,像情侣,也不像。他们俩走到酒店的停车场,李益川过去发动车子,田霏也上了车,车辆驶出停车场,往民院的方向行驶,到了学校的西门,他在那里刹了一脚,停下让她下车。田霏没有立刻下车,沉默地坐在位置上不动。
“怎么了?”李益川轻声问她。
“益川哥,你不是说有机会调回来么?”
“唉,这事儿吧,这两年可能还不行,手里还有几个大案,那玩意儿,不能让它流进来啊,只有缓缓再看了吧。”
田霏看了看他,表情很失落,叹了一口气:“那你自己一定要注意安全。”
“放心吧,你回去吧。”
田霏点头,下了车。李益川看着她的背影走进校内,挥手跟他再见,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不见,才转过头来继续开车。他又何尝不懂田霏的一片心,只是他现在的情况,不允许他对任何人做出任何的承诺!
普通话对于来自纯少数民族地区,祖国偏远边疆地区的一部分同学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很多学生经常因为普通话的发音闹笑话,某色尼坤就被这事搞得焦头烂额。他的母语是彝语,汉话是学的当地方言,普通话他也是按照方言约摸着调整语调说的。有一次,他说陆有鸣下巴有个字儿,大伙都听蒙了,有个字儿,什么字儿呢?都朝陆有鸣脸上瞅,瞅得他发火,最后还是朱建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有个痣”,全寝室哈哈大笑,某色气得要打他们。
为学习普通话这事,某色尼坤也是费了不少功夫,有一天他专门到图书馆查找学习普通话的书,那天刚好是艾琳娜当班,给他拿了一本《普通话水平测试练习》的书,上面的词语和文章全都有拼音注音,某色拿着书坐在荷花池前面的石凳子上练习,弄了一两个小时,搞得个大汗淋漓。直到艾琳娜图书馆的兼职换班休息,准备去食堂吃饭,看到他还在那里练习。
“正直,琢磨,责任,朝着,专门…..”某色认真地朗读着。
艾琳娜悄悄走到他身边,把那本书从他手里突然抽走,他才发现了她。
“太难了。”某色苦笑道。
艾琳娜拿过书,把他刚才读的那些词又读了一遍,笑着说:“没事儿,多练练就会了。”
“不练了,走吧,吃饭去。”
两人边走边聊,艾琳娜问他:“哎,别人怎么都叫你某色,不叫尼坤啊?”
“我怎么知道,杨易一直就那么叫我,别人也跟着他叫呗,可能某色比较顺口嘛。”
“有道理。”
………………….
路上碰到刚从学校小邮局那边走过来的柳冬,胳膊上揽着一堆信件,最上面的一封是拆开的,她低头看信,很容易发现她抿着嘴笑的表情。柳冬每天最关心的就是班上的信箱,有时候一天要去开好几次。某色准备招呼柳冬一起去吃饭,艾琳娜阻止了他:“别叫她了,她不用吃饭了。”
“嗯?”
“你没看她读信那么投入?”
“什么信啊,能当饭….”
“能当饭的,你说是什么信?”
“得得得,我被你给绕进去了。”
“当然是她男朋友的信喽,每次收到信,她都是不用吃饭的,躲在被窝里读着读着就饱啦。”
“你们寝室不是有电话么?还写信干嘛,费事。”
艾琳娜定定地看着他,感慨他在这方面的愚钝:“一看你,就没谈过恋爱,不是什么话都能在电话里说的,有的呀,必须要写在信纸上,见字如面。”她故意把“见字如面”这几个字说的很慢,加重语气,一顿一顿的。
某色“哦”了一声。
等到艾琳娜吃完饭,回到宿舍,柳冬果然躺在床上,信纸盖在脸上,还在陶醉着呢。艾琳娜恶作剧的悄悄把信纸拿开:“还没背熟啊?” 又把鼻子凑到信纸上假装用力嗅,眼睛装模作样的一闭,也学着柳冬做出一副陶醉的样子:
“哇,还有墨香哎,他写信的时候肯定一直在想你。每写一个字,想你一次。” 柳冬蹭一下爬起来,伸手把信纸又给夺回来了。
“我太好奇了,他不是都没上大学么,怎么能让我们冬冬姐迷恋成这样?哎,跟咱们班长比怎么样,比杨易优秀吗?”
“这怎么能比,等以后你也恋爱了,你就知道了。”
“我给你推荐一本书,你一定喜欢看!《查令十字街84号》。”
“我早就读过啦!”
民院不缺美女,各民族各种特色的都有。柳冬相貌也是拿得出去的,很漂亮,属于那种走在校园里,一群男孩子会频频侧目的女孩。不过仅仅用漂亮来形容她并不确切,因为除了漂壳之外,她还有一种成熟端庄的气质,特别当她安静地阅读沉思的时候。
柳冬的男朋友没有上大学,和他的父亲一起,在当地承包了土地,种植葡萄。两个人几乎每天要写一封信,柳冬经常从信箱里取出来一大堆信件,多半是她自己的。一班分到的信箱是706号,那两年,是信件最后的辉煌时期,这信箱没用多久,就被学校后勤撤了,随着传呼机,小灵通,手机的盛行,写信的人越来越少,信件也不再以班为单位分发到信箱,而是直接放在校内邮局收发室,由每个班派专人去领。慢慢地,一班就只有柳冬一个人会收到信了。再后来,纸质信件和传呼机,再也见不到踪影。
柳冬的信还没读完,寝室电话响了起来,艾琳娜拿起电话,没等对方说完,她就把话筒交给了柳冬,这个人的声音全寝室都太熟悉了,从开学到现在,寝室电话基本上被柳冬一个人霸占,专门为他们这场长途恋爱服务。除了信件,最近电话也是越来越勤了,让人猜测他那边有种焦虑,难道是怕柳冬在大学里遇到更好的,移情别恋?
杨易是在这学期快结束的时候,被选进校广播站的。同学们在每周二四六的傍晚,都能听到他那充满磁性的声音。
这一天刚好是杨易播音,他读了普希金的诗《我曾经爱过你》:
我曾经爱过你;
爱情,也许
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亡,
但愿它不会再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他读得多么好多么动情啊!
夕阳照在草地上,聊天的女孩们停了下来,有些翻开书正在阅读的同学,也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其中包括一个人坐着倾听男朋友播音的周墨云,还有操场另一角,也是一个人坐着的黄艾丹。
相同的是,两人都陷入了沉思。周墨云觉得,这诗是杨易读给她的;黄艾丹觉得,这诗,正如她对杨易的心事。
播音完毕,杨易和墨云在学校西门碰面,然后两个人并肩走出了校门。在学校附近的街巷溜达,对他们来说,就算是约会了。
“今天那首诗,你读得真好!”出了校门,墨云拉着杨易的胳膊说。
杨易的脸上没有展露出被表扬的喜悦,反而沉了下来,他停下脚步,墨云也停了下来,问他:“怎么啦?”
“墨云,我总感觉,这些诗句,像从我心里迸发出来的一样。”
“这不是普希金的诗吗?”
“我知道。”
“我听你读的时候,也很有共鸣。”
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走到他们身边,正把他的破碗伸到墨云的眼前,嘴里念着“行行好吧!”
墨云在包里翻了翻,没找到零钱。她看了一眼杨易,后者木木地站着,她问他,你身上有没有零钱,他没反应。墨云于是把手伸进杨易的上衣口袋,掏出两个一块钱的纸币,放到正等待着的碗里,乞丐道着谢走了。
墨云摇了摇杨易,他才又清醒过来了。
“你又做好人好事啦?”
“咳,两块钱而已嘛。明天中午我们一人少吃一个菜。”
墨云是这样的,她在街上遇到乞讨的人,如果人家讨到她跟前,她总会一元两元象征性地给一点,有时候没钱,也会给一些物品吃食之类。杨易每次打趣她,自己还没挣钱呢,用父母的钱做好事,她总是说,吃饭的时候少吃一个菜什么的。
说归说,其实墨云身上的这些品质,才是杨易真正所看重的!这么好的女孩,假使有一日分开,他想,他的心痛和遗憾一定超出了普希金诗句所描述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