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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成为陌生人 ...


  •   童未泯从床头白色的药瓶里倒出两片白色的小药片,熟练地喂进嘴里,就着一口温水咽下。

      今天的药吃起来有点苦。

      她又猛灌了两口水,企图把口中的苦味冲淡一些,但效果不佳,苦味似乎已经顺着舌根蔓延到了心头。

      她现在已经很少喝这个药了,可是如果今晚不借助它们安眠的药效,她注定难眠。

      童未泯放下手中的水杯,缓缓吐出一口气,动作、神情放松的像是了却了一桩心头大患。紧接着,她开始一手抵着墙壁,另一只手去够脚上的高跟鞋。

      墙上壁灯散发出的鹅黄色的灯光正好将站在灯下的她笼罩住,完整的一片光飘落到她头上,那一头齐肩的黑色直发仿佛瞬间被染上了夕阳的颜色。紧紧束在她身上的黑色修身西装将她纤瘦的身形显现出来,称得她笔挺精瘦、利落干练,透露出一股事业有成的独立女性气质,同时也生出了一种生冷的锋利感,她立在那儿,就好像一把不会弯折生锈的刀,永远是锃光四射的。不过今天,在昏黄灯光的映衬下,她那补了几次妆的脸已经失去光彩,难掩疲惫。

      她迅速地拔掉了脚上的两只黑色高跟鞋,动作果决地像在拔扎进脚底的两根黑刺。

      她今天进门时又忘了换鞋。

      刚刚在门外和合伙人周哲互道完“明天见”,童未泯便直愣愣地走进了家门。她跟往常一样,习惯把钥匙和包包丢在门口的柜台上,行李箱也照旧由她随手一滑,停在哪儿就算是被暂时放到哪儿了。“安置”好手上的这三样东西之后,她径直去了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然后进卧房吃药,整个流程迅速且流畅,像是上演过多次一般。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等她喝完药,她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又忘了换鞋。这么久了,她还是一着急心慌就习惯性的忘事!

      童未泯单手拎着两只鞋,光脚从卧室里走出来,脚后跟上多了两道明显的红杠。她打开门口的鞋柜,一把将两只鞋扔了进去,然后继续光着脚,转身走向厨房,从橱柜里翻出一包注心饼干和一瓶牛奶,开始一边吃一边往客厅走去,半路上还把被“安置”在厨房中央的行李箱一脚踢到了墙边,她刚刚差一点就被它绊倒了。

      她打开电视,调出自己最喜欢的喜剧节目,就地坐在电视机前,几乎大笑着看完了一个小品。虽然手上的饼干和牛奶刚好被吃光喝净,但她却觉得今天的零食并不可口,药的苦味依旧在口里纠缠泛滥着。

      电视机里已经在播放下一个小品,童未泯收起笑容,已然没有了继续看下去的兴趣,她抖了抖衣服上的饼干碎屑,起身回到卧室,找好换洗的衣物后就溜进浴室洗澡去了。

      可能是洗澡水温度不高,童未泯很敏感地觉察到眼睛里有两股温热的液体涌了出来,它们各自在她脸上滑了几道之后,就被淋浴喷头洒下来的水有力地冲散掉了,她退后两步,双手掩面,慢慢推抹掉脸上的水痕。此时,洒下的水不再被她的身体隔挡,直接落到地上,发出沙沙嗒嗒的声响,切断的水又连接在一起,连成了一根根银色的细线,它们集结于一起,似乎在牵扯着什么,童未泯试图去抓,想抓出来一看究竟,却什么也没有抓住。

      水是抓不住的。

      回忆同样也抓不住。

      因为抓不住,所以丢不掉。活该受折磨。

      她今天碰见他了。

      准确地说,是碰见了他和他的太太。

      飞机上两人十指紧扣,女生无名指上的钻戒耀眼的像一道剑光,飞快地朝童未泯闪过来,等她意识到要躲开时,心已经有了隐隐的刺痛感,脑袋里的神经也仿佛被狠狠地扯了一下。

      从那一刻起,精神的丝缕牵着已逝的时光开始从童未泯内心深处昂首阔步地往外走,她怎么也拦不住,最后没想到还引出来一头猛兽,这头猛兽被困在暗牢里许久,一跑出来就横冲乱撞得她眼泪直流。

      她把水温调高了一些,直到温度跟从眼睛里流出来的两股热流差不多。她期望从头顶浇下来的水能把眼泪和有关他的回忆统统洗掉,可这不断洒下的热水仿佛有加热回忆的功能,水滚烫,回忆也滚烫,烫红了她雪白的肌肤,烫红了她清亮的眼睛。

      浴室里水汽氤氲,闷热缺氧,又加上药效开始发挥,童未泯渐渐感到头脑昏沉。

      在她还没开始狼狈地放声大哭之前,这强求来的睡意,似乎光临得正是时候。

      她关掉热水阀门,擦干身体后换上了睡衣。这身棉麻材质的睡衣穿起来格外舒服,就是款式有些幼稚,奶黄色布料上有序印着各色小鸭子和星星,上衣领口和裤脚那儿还夹带了一圈儿蕾丝花边。在她的衣柜里,还有十一件一模一样的同款睡衣整齐挂放着,颜色有些发白显旧。记得童未泯刚上大学那会儿,妈妈去市场买了布料回家,亲手给她做了两套睡衣,当时她觉得衣服很漂亮,十分喜欢。妈妈见她喜欢,便年年都做,一做就是整五年。如今,睡衣还是老样子,穿它的人却已经从十八芳华长到了而立之年,曾经穿着正合适可爱的睡衣,现在倒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毕竟她年纪不小了,难免会有一股幼稚的味道。

      童未泯走到镜子前,突然想看看自己有没有变老抑或是变老了多少,她抹了两下镜面上的白色水汽,可没等手收回来,新的水汽便又立马贴上镜面,视线依旧模糊,她看不太清镜子里的自己。

      算了,其实不看也好,她最讨厌看见哭脸了,尤其是自己的。

      她拉开浴室的门,眯着眼走回了卧室。

      要是回忆也能有掌控开关的阀门该多好,那样她一定会把阀门焊得死死的。

      童未泯简单吹了吹湿发,留下一盏靠近床头的灯,迅速躲进绵软的被窝里,躲进这强求来的睡意中。

      这次出差去北京已经让童未泯连轴转了四天,她今晚必须要好好地休息一下。而且明天一早她还得开车带合伙人周哲去山里查看新签下的茶园,山路崎岖,峰高峻险,为了不把车开到山沟里或悬崖下,她需要充足的睡眠来积蓄精力。

      睡着了就好了,睡着了就什么都不会想起了。

      可是,偏偏头一沾上枕头,她的脑袋里就开始循环播放起今天见到那个人的场景,随之而来的是过去的场景,它们到底还是找上她了,而且层层叠叠、反反复复、不肯停下。虚无的画面竟然也会有真实存在过的感觉。童未泯已经分不清那些陈旧的场景究竟是无端再生的虚无梦境,还是她丢不掉的历久弥新的回忆。

      沉重的睡意又一次压不住张扬的思绪了,即使白色的药片已经发挥出了它强有力的助眠作用。

      这清醒又欲睡的分裂感,如此熟悉。

      在经历了几十次的辗转反侧之后,童未泯最终不堪折磨,沉沉睡去。

      那些压在童未泯心底的东西总喜欢在晚上跑出来和她的睡意做一番较量,而这一斗争过程势必会扰得她彻夜不能安心入眠,哪怕是在她极度疲惫的状态下,过去常常如此,她早该习以为常的,可她还是怕,怕失眠,怕想起他。所以,助眠药成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吃药成了排位第一的大事,是一定不能忘记和耽误的大事。在预感到会想起他的某个夜晚来临之前,她都得尽早尽快让自己进入睡眠状态,越早越好,越快越好,以逃过失眠,避免被回忆钻了空子。不然,清醒着的每一秒都将是折磨。

      他今天没有认出她。

      准确地说,是根本没注意到她。

      而她,不该一眼就认出他的。毕竟,“从此成为陌生人,此生最好不相见”是当初他们分开时,她强烈提出来的要求,她自己不能做不到,或者说她自己是那个最该做到,且无论如何都要做到的人。

      假装不认识还不够,彻底忘了才算罢休。

      一定要做到。

      一定要做到!

      更何况他迟默都已经做到了。

      两个多小时的飞行,童未泯一路都在心里不断地告诫自己,别再认出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成为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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