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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乱入萧十一郎·四月雪满(5) ...

  •   我站起身,决定回城里找个面摊吃点宵夜,明天离开济南。
      再看一眼身边枕着手臂嚼草茎,静望夜空的少年,我心生温柔,轻声道:“我走啦。”
      萧十一郎默无反应。
      我慢吞吞迟缓的转回头:“你以后,不要再跟着我了。”
      将欲迈步,他才坐起身扯住我的袖口,闷声问道:“为什么?”
      我低头看看自己裹成棒槌的右手。我也想问为什么,为什么男女主角第一次同时出现的瞬间,我就被秒掉了一只爪子。
      不待我答,萧十一郎又问:“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冷淡?之前见到我不都是很开心么?为什么中秋节陪你一起过了,却甚至不肯给我一个笑脸?……我不希望是我以为的那样,所以还是由你亲口告诉我吧,为什么。”
      ……你他吗少给我装无辜啊:“你以为的是哪样?”
      萧十一郎:“这一路北上我听了很多和你有关的江湖传闻,说你率性肆意,独来独往,想给谁好脸色坏脸色,全不看这人是谁。欢喜了,和跑堂的小二都能把酒言欢。不欢喜,源记票号的少东家看也不看一眼。爱搭理谁了就搭理,不爱搭理谁,爱答不理。根本就谁也没放在眼里,见人见事全看心情。”
      ……这说的,好像还真是我。
      萧十一郎轻声道:“我想了想咱们在一起时,你似乎对我也不外如此。”
      我笑笑:“是么,原来我对你也不外如此。”
      萧十一郎:“早在我还没有见过你的时候,就听过更多和你有关的绯色传闻,是说你裙下之臣无数,喜欢最刺激的生活,世上一半的男人为你疯狂,剩下那一半也都想要一个让你令他们为你疯狂的机会。”
      ……满江湖的人风四娘认识一半,剩下一半认识她。原来萧十一郎说这话是有内涵的。
      只是我该如何言说那种绝望,风四娘在他眼里已经是这样一个不知道跟多少男人有一腿的女人了。两本原著翻完仅有的春宵一度,他甚至很惊讶的完全没想到那会是她的初夜。
      呵呵:“所以骚年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给你机会,你反而不要。”
      萧十一郎:“所以你觉得无趣,不想再跟我纠缠了?”
      他抬起头来看我,目光直戳戳的,璀璨的晶流星落的大眼睛眨了一眨,竟似要哭。
      翻滚的吐槽的欲.望突然就平息了。
      我的心塞涌到鼻子,眼前模糊成一片:“因为什么你就所以了?看人要透过表象看本质啊骚年!这还要我教你?”
      第一次他丢下我在龙湫瀑布,我眼看着他纵身几个起落,消失在密林中,虽然我知道出去的路,可是一个人站在深山里却仍抑制不住满心失路之悲。
      第二次他丢下我在杭州某个寂静的客栈,竟连道别都没有,趁我睡着留书离开,而且我前夜才刚刚主动吻过他。
      那之后我就再也不愿从小明那里听到和他有关的任何消息,以至于千佛山下做坏事被他当场捉了现行的时候毫无心理准备,百感交集。
      明明是他先撩拨了我,却又那么任性的说来就来,说去就去。但凡我不顾念雁荡山里他数次护我将自己置于险境,又方方面面周全照料,却不要被我感激故意恶声恶气满口喷毒汁。不用那么依恋他,欢喜他,就我这脾气早就发飙,绝交,看见他就烦,老死不相往来了。
      可谁让我就喜欢了他,于是底线不再不可逾越,原则也不再板刻生硬。说过当断则断仍同他一起酌酒赏了中秋,听话的不再喝醉,安静的道了再见。只是希望以后别再见了,真的,别再见了,因为我不想落个和原剧情中的他一样可悲的下场。
      从前我也一直都希望能遇到这么一个人,遗世而独立,犹如清水出芙蕖,爱上一个人会不顾一切。
      我在源世界活了二十多年,找了也等了,一直都没能遇到。我对谁都漫不经心,看谁都像看场戏,只要我高兴,别人是什么感受和我没关系。
      所以过剧情时候我也曾特别不能理解:喜欢一个人不就是为了自己高兴吗?你萧十一郎一开始就知道沈璧君再好也是连城璧家的女人,你要喜欢她,可不就得落个遍体鳞伤的下场,你却还是不顾一切的喜欢了,真是活该。
      直到龙湫瀑布那次他转身离开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大概从来就不是一件能高高兴兴,缺心少肺的事情,因为你的开心不开心都不再只和你自己有关,你无法驾驭,他人便即是地狱。
      而我不想活在地狱里。
      我使劲用手背揉着湿嗒嗒的脸和鼻子:“你对我又何尝不是你那所谓的不外如此!你要一生只为一人全心全意,承受不起轻易辜负,偏我是个吊儿郎当,不负责任的,所以你压根就不肯让自己喜欢了我。难道这些我不知道么!”
      十一紧抿着唇,不说话。
      是了,这才是症结所在,从前我总也遇不到这样一个人,不过是因为这样的人根本就不会靠近我这种看起来就很不靠谱的人。
      我也真是活该了,啥也不说了,泪奔吧。
      长草间被惊扰的萤火虫成片的漂浮起来,十一追上来紧紧抓住我那裹成棒槌的手掌,我都快疼抽了,大叫:“放开我!”
      十一愣愣的看着我。
      我咆哮:“疼死了!!”
      十一低头看看手:“哦。”
      哦个淡啊,我眼都红了:“还不松开!”
      十一拼命摇头。
      ……他这是,在挽留我罢?那就怪我不得了。
      我杀一个回马枪反握住他的手,一把将人拽进怀里抱紧,眼泪狂飙:“你快长大吧骚年,我要把持不住了!”
      十一笑了:“乖了,快了快了。”
      回城里路过大明湖,我冲着平阔的湖面张开怀抱,大声抒情:“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十一笑,戳我的酒窝:“走了,去吃一碗幸福的牛肉面。”
      吃面的时候拿起筷子,我呆了一呆:“十一,回头再雕一支簪子给我吧。”
      十一:“那一支呢?”
      我:“掰断扔掉了。”
      十一摇头叹气:“……这么绝情,一点念想都不肯留吗,真是个狠心的女人。”
      我:“怪我咯?”
      十一无奈:“讲道理。”
      面摊的老板磕着烟斗大笑:“格老子埋半截黄土的年纪了,就没见过哪个女人是讲道理的。”
      我和十一均是一脸的同情:“您老人家运气可真坏。”
      那天我们离开济南准备一路向西去趟关外。
      驿道上,一辆载着干草垛的牛车缓慢的匀速前行,草垛顶上是我们花了两个卤蛋和一壶烧酒买的顺风专座。
      上个月萧十一郎牛刀小试,不料名声鹊起,这几天在路上遇到了好几拨受过两江总督恩惠,并且还没混出名堂的江湖人,全都义正词严的要拿他报恩。我们十一很不好意思的说这才是他不与我同行的真相,他不想牵连我。
      我想挖出那桩官匪勾结案,十一又嫌麻烦,说他不是为了自己的名声活着的,他又不是没有脑子,如果在乎的话就不会这么干了,所以不要在这种事情上浪费有限的生命。
      啊,这孩子太懒了!
      十一说,甘凉的戈壁滩上有天底下生命力最强悍的狼。它们在捕食的草原和避祸的沙漠之间孤独的长大,每个月夜站在怪石嶙峋的山巅引颈长嚎,那是它们在为自己无与伦比的坚忍骄傲。他有生之年,无论如何也要去一睹风采。
      十一还说,他不是狼养大的,也不是在人群中长大的。在荒野若不是学着像孤狼一样生存,他一个人根本就活不下去。
      我枕着手臂数瓦片云:“那么在人群中也会活不下去。人之所以群居,也不过是因为一个人活不下去而已。所以如果你一个人在荒野会感到孤独,其实在人群中也同样会孤独的,没有什么差别。”
      十一趴在旁边,手里拿着一截乌木,闻言削刀停了下来:“衍衍。”
      我侧过脸看他。
      十一挑眉:“笑一个。”
      ……我还真就笑了。
      十一迅速在我脸颊亲了亲:“可是看到衍衍的酒窝,就不觉得了。”
      他微微红了脸,强作镇定的专心盯着刀锋,慢慢将簪子削出云纹。木屑打着卷的飘落,我又看了他一会儿,觉得他即便是执笔为我描眉,也不会比此刻更性感了。
      我喜欢他叫我衍衍,那天在他掌心写下衍这个字,听见他念了一遍“风衍”,我的灵魂在这具身体里突然就有了尘埃落定的归宿感,并坚定了完成任务的决心:这样的十一,和我一生一世一次就好,不要陷在原剧情里那个可悲的命运中了。
      曾经磨破了嘴皮说不动我分毫的小明已经无力吐槽:“Idiot!”
      说起来这个任务,我们两个都是一头雾水,按说十一现在已经是我家的狼,依他的性子,身为男主又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即便将来剧情正式展开了,也不可能再变回沈璧君的狗,任务却一直显示并未完成。
      在穿越这条路上我和小明都还是新手,她现在又不能回新世界找老司机取经,以至于我时常幽幽的盯着十一,面上坦荡,内心忐忑。
      后来小明又重新制定了人生规划,摆在面前的仍是两条大路:一是趁天宗大器未成扑杀,逆袭剧情,掐灭在准备阶段。
      一是趁剧情还未展开,带十一去逍遥痛快。反正这个世界从来都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套路,譬如我和十一,两心相悦总归会在一起。连地球都是圆的,哪怕背道而驰,远到极致之后,也自然要开始靠近了。
      我大气的拍板定案:[让我们逍遥痛快的逆袭剧情吧!]
      小明掀桌摔规划书:“Damnit!”
      一出阳关三千里,这回不是荒野求生了,是升级流。
      十一的快刀不是中原武林任何流派,是他纯以孤狼狩猎衍化而来的原创,当然在我这个见多识广的精分看来,这种以快狠稳准为基本原则,讲究先发致命的刀法,倒颇似居合道拔刀流的奥义。
      连城璧当世第一的袖中剑,李寻欢天下第一的小李飞刀,都是同样的道理。
      古龙是效率控,喜欢各种冷兵杀器,笔下角色没有说拉开架势掌对掌,或使出各种花哨招式消耗内力的打法。古龙的内力也都是用在出手瞬间,分胜负之前的专注和定力上。
      这……怎么听都比金庸流略胜一筹啊。
      于是两人穷极无聊的荒原逐鹿切磋,我使出看家本领,运足内力吹了一曲碧海潮生。
      面对尸横遍野,满脸菜色的十一:“……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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