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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旧痕
      第一章

      1
      这辈子里,什么人来了,又去了?其间,又有谁领略过、挽住了浓春之色?便是三春已尽,无人再见之时,方不禁感叹人生无常,天地捉弄。
      他信手翻弄着发黄的旧曲本。
      ……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缘,把青春抛地远……
      韶华早已乘风,伴着记忆中的人与事,飞得望不见脊背。
      他叹口气,吐出的尽是衰老。身下竹椅吱吱呀呀唱着曲儿,那曲子,犹如往昔记忆里,青衣花旦的低声吟唱。他一手拂上珍藏了半辈子的旧戏本,戏本上的字迹早就模糊不辨,他还要戴上老花镜,固执地辨认那上面的书法,依着记忆中的音韵,哼唱起来:“……锦屏人,忒看地这韶光贱……”
      此刻,窗外风中,墙脚下一株白色喇叭花,还同六十年前一样,微微笑着,一盛一衰,一衰一盛,见证了他一世的兴衰荣辱悲欢离合。

      2
      一九三零年,北平,春末。
      秦仲卿回国一年多了,他只想好好休息休息,所以回国的消息,没告诉一个朋友。偏偏这消息不胫而走,叫他最亲密的儿时朋友,柳三宝得知了。
      柳三宝热情地邀请了他,他只好跟柳三宝约定,在一家名为柯林的咖啡馆见面。
      柳三宝是柳家独苗少爷,他老子一连养了七个丫头,好容易才养下他这么个儿子。他一刻不曾离过,也离不得柳老爷。只听听他的名字,就知他老子对他多么看重。三宝,福、禄、寿三宝俱全,偏巧他姓柳,就取了个谐音:留三宝。他从小护在柳太太、七个姐姐及众人手心里,又长在柳老爷眼珠子里,娇惯了。满清时,柳老爷打算送他登科入仕,可柳大少爷偏不喜欢看见古董先生——他只好那些洋玩意儿。后来,满清倒台,他如愿地剪了辫子。柳老爷没奈何,送他进了洋学堂。
      柳大少爷见了些“世面”,便嫌恶起自己的名字,索性给自己换个洋名儿,叫杰利•柳,也是珍宝的意思。他逢人便说自己叫杰利瑞•柳,可老子依旧固执,还三宝三宝地叫他,他也只好在外面跟人说起自己的洋名儿。
      “英国女孩子好是好,只是太开放了些,不适合做中国太太。”秦仲卿跟对面的柳三宝说。
      “怎么,留洋这么些年还这么古板?真是丁点儿长进也没有!”柳三宝咽口棕色液体,咧嘴乐了,“你瞅瞅,还赶不上我这本土的假洋鬼子呢。”
      秦仲卿放下手里的咖啡,微笑着道:“不然,我岂不是白白辱没了‘顽固’的称号?”
      “这样说来,倒是我做弟弟的该好好教导教导你喽?”柳三宝欠身直够过玻璃几,努力拍了拍秦仲卿的肩,差点掀翻跟前的咖啡杯。
      咖啡杯搓着小碟子,几乎滑落。秦仲卿见状,忙稳了稳那只杯子。柳三宝到对此毫无知觉:“唉!唉!”他叹息两声,坐下来,“只是我七个姐姐都有了婆家,不然与你做成一家亲戚,不是很好么?”他惋惜地摇摇头,朝秦仲卿一摊手。
      秦仲卿听了柳三宝的话,只是笑笑,没说什么。
      “诶。”柳三宝道,“你要是有了中意的对象,别忘知会兄弟一声儿。”
      “怎么?”
      “我好帮你去说说,反正依我看,你一定不敢跟对方剖情。”柳三宝得意地乐了。
      “找你去说不是更糊了?”秦仲卿认真起来,“这种事急不得的,那要看……”他忽然忆起半月前的一件事,和事里的人。
      “看什么?”柳三宝身子前倾,瓷杯口上沾染的咖啡残渍,蹭上了他的白西装。他毫不知晓,还着探着身子向秦仲卿追问。
      秦仲卿注意到友人白西装上的一点点咖啡渍,没告诉友人,只是笑了:“要看缘分,还有感觉。”
      “什么感觉?”
      秦仲卿低下了头 ,片刻才回答:“……说不清。”
      半月前的某日,白公馆里歌舞升平。
      秦仲卿独自坐在不起眼的角落,盯着蹦蹬蹦蹬跳舞的人们,奄奄欲睡。他素来不喜欢交际宴会,只因这宴会的主办者,是与自家商行有生意往来的,北平货运行的白老板。应酬上的事,原与他无关,不过亲哥哥仲恺刚好有事不能抽身,这才指派了他来捧面子。
      秦家世代做生意,直到秦仲卿的祖父辈,家里才算发迹。人家都说:若要发财,就得祖孙十代努力,等到了第十一代,自然地就成了阔气人家。像秦家这般有钱,也不知要祖上几辈子努力,便是秦家人自己,也很难讲清。
      民国前,仕、农、工、商,生意人最下等。秦仲卿的父亲,那时候似看出了什么门道,先后把两个儿子送去留洋。后来,秦老爷病重,忙乱中,把生意统统推给了办事谨慎的大儿子秦仲恺。秦仲卿么,自然而然地成了家里的闲人。
      一曲奏罢,男男女女们纷纷离开舞池,三五成群地拥成了一堆一堆。
      身着洋装或各色旗袍、浓妆艳抹的女人们,几个几个聚在一处,彼此客套着。她们的神态、举止,单调而一致,好像经过了无数次的彩排。画在女人们脸上的一张张血红的口,鱼嘴一般不停蠕动翕合着。
      正在碰杯的男人们,有的身着西洋礼服,有的着上等中式长衫,也一群群地谈论着只有他们才清楚的秘密。
      秦仲卿眯缝起睡眼,观察着每一个人,尽量保持清清。
      真希望此时此地能下场大雨,好洗一洗这儿的污秽!秦仲卿这么想着,将目光移去了对面的昏暗角落。
      有谁站在那儿?孤零零一个人。秦仲卿心头一动,仿佛找到了知音,直盯上那人。那人穿一件长衫,极朴素的藏蓝色棉布长衫。
      角落里,光线不很明,那人完全被影子笼罩,叫秦仲卿看不清他的面容。
      鱼蛇混杂的白公馆里,那人简直是格格不入的存在。他虽立在一隅,且叫人看不清他的脸,但秦仲卿还是觉得他很特别。就好像姹紫嫣红的花丛中,一朵素白的牡丹迎风而立,又像一望无际的雪地里,一枝怒放的清瘦红梅,只是一瞬间,便叫看了他的人无法释怀。秦仲卿望着他,一下子清醒了,觉得此时此刻,忽然下起了绵绵绣花针般的细雨,纠纠缠缠,没奈何地恼了一天一地的春色,却又清爽中,透出淡淡的香。
      那人一直偏着头,不知看向哪里。
      ……是谁?秦仲卿意识到对方不曾注意到自己,更加放肆地望着他,但也只是望着。
      “呀!是您!”突然间,铃儿一样的笑声打断了秦仲卿的思绪。
      一个女孩子欢快地跃入秦仲卿的视野,正好挡住角落里那人。这让秦仲卿有一点点恼怒,不过他还是站起身,脸上挤出一丝笑:“您好。”
      “您好,您好,果然是您!秦仲卿,对不对?”
      “对。”秦仲卿点点头,打量起眼前这个女孩子。
      她身材苗条,穿了身桃粉软纱西洋长裙,外面罩一件翠色团花中式小褂,头上用红丝线绑了两条麻花辫,额前整齐的刘海,随着她说话时轻轻摇头的动作,而微微晃动。浅笑间,脸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许是晃动的刘海让她觉得痒,她伸出一支纤手,毫无顾忌地对着秦仲卿搔痒,腕子上青绿的翠镯,一晃一晃,与她臂上的白丝手套,交相呼应。
      多奇怪的女孩儿?秦仲卿想笑,终于只是微皱了皱眉头。他搞不懂这女孩是过于崇拜西方,还是根本毫无常识。若是前者,则必是盲目的。倘为后者,也定是识字不多且贪慕虚荣的迂腐女人。
      女孩子猜出秦仲卿的名字,显出几分得意,扬起眉毛笑说:“怎么一个人窝在这儿?瞧,多没意思!”说着,她就要拉他到舞池。
      就礼节上来说,男士不能拒绝女士的邀请。也许想稍稍报复她一下,谁叫她挡住了自己的视线?秦仲卿拒绝了:“抱歉,我有点儿头疼,所以……”
      女孩子很失望,不过很快地,又笑了:“这样啊,没关系。对了,我叫白美凤,你认得我么?”她盯紧秦仲卿,眨了眨眼,见对方没什么表示,她有点讶异,指一指不远处的白老板,“喏,那是我爹地。”
      秦仲卿点点头,心不在焉地敷衍她,视线总有意无意地瞟着角落里的那个人。
      角落里的人突然动了,秦仲卿也被他牵动,视线紧紧粘上去。他这才注意到,那人一直望着的是门厅方向。秦仲卿也顺着望过去,见那边走来三五个男人,其中一个他认得,是不久前才来秦家拜访过的冯仁。
      冯仁拜访秦家时,秦仲卿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也许冯仁记不得他了,不过他忘不了冯仁。因冯仁唇上两条修得异常整齐的小胡子,如他脸上另一道眼眉,还有他那双时刻都异常锐利的鹰目,想让人忘掉也难。
      冯仁与角落里的人说了些什么,一同离开了。
      秦仲卿注意着他们,对白美凤说了声抱歉,也赶紧跟上。让女孩子如此尴尬,他这还是头一遭。为此,他自己也有点愕然。
      那人与冯仁一起,坐上一辆小轿车,很快离开了秦仲卿的视野……
      3
      秦仲卿从柯林出来,与柳三宝道别,已是傍晚。
      许还沉浸在回忆里无法自拔,莫名的失落感袭上心头,秦仲卿独自走在回家路上。
      空气里混杂着干燥的气味儿,道路两旁排列着新点上的街灯。几辆等待客人的洋车懒散地靠在墙根,大概为了省钱,车上的油灯全灭着。车夫们一见秦仲卿走近,即刻围上去招呼生意。秦仲卿看也不看他们,更不答话,匆匆走了。
      经过一段繁华的街道,穿着制服的矮胖警察,手里拎了只酒瓶,摇摇晃晃,直朝秦仲卿晃来。秦仲卿闪身躲开他,叹息一声,继续赶路。
      不知走了多少时候,仿佛察觉不到时间远去了。秦仲卿从大街穿至小巷——一条青石板铺就的胡同。光线倏地暗下来,黑漆漆的,连自己的影子也看不见。树枝上的乌鸦呱地惊叫一声,便再没了动静。青石板胡同里,回荡起自己吧哒、吧哒的脚步声,秦仲卿心上没来由地几分怕,于是加快了步子,想尽快离开这幽暗的小巷。
      忽然,眼底一道橙色光线射入。光不很明,即便如此,也足够扫去恐惧,令人振奋的了。
      秦仲卿抬头,感激地向光源望去。
      那是一扇才敞开的院门,里面挂了只灯笼。灯笼微弱的光线,穿过敞开的大门,毫不吝惜地抛洒了一地。
      秦仲卿加紧脚步,想借着这一点点光走出黑暗,却在抛出光亮的院门口停了下来。
      那院子内,站着一个准备摘灯笼、关院门的人。那人见秦仲卿突然顿住步子,也止下了手里的动作。
      光线微弱,借来几分月光,秦仲卿勉强看清了门里的人。
      那人一身长衫,手里一只极细的竹竿。通过身形,秦仲卿认出他是半月前白公馆宴会上,立在角落里的人。
      不知打哪儿来的影子,罩在那人身上,又蔓延到他的颈项,弥散在周身。看不清他的脸,只通过他青竹般纤细的身形,秦仲卿断定,他一定十分年轻。
      那人也在黑暗中望着秦仲卿,可能忘了在白公馆的缘分,也或许他那时候根本没注意到秦仲卿。他不明白对方看自己的深意,将门半掩了一扇,留下悬着灯的一扇敞开着。掩上的那扇门,将他整个儿人藏了起来,亦阻住了秦仲卿的视线。
      朦胧的光线中,秦仲卿盯着那扇掩上的大门,蓦地通红了脸。意识到着一点时,他慌忙低下头,继续迈开了步子。借着那一点点有着温暖色彩的亮,他走出了黑暗。
      在胡同尽头,秦仲卿刻意转身,想最后望一眼那橘色的光,可看到的,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黑暗漫延着,漫延着。他不由得一惊,竟不知是黑暗吞没了仅有的一点星光,还是那仅有的一点星光不足以照亮这整片黑暗。
      叹息一声,秦仲卿有些沮丧,但仿佛抛去了彷徨,脚步也不再犹豫,加快了他归去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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