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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为女主也要考试 ...

  •   距离成年已经过了三个月,斯黛拉准备去帕洛斯镇考取中级牧师证。

      这是她第十五次尝试,上一次是成年日,她在百分制的考试中豪取六分高分。

      斯黛拉对于中级牧师不抱任何希望,她有清晰的认知——她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天赋的普通人。但普通人也要有人生的目标,就像商人要赚钱,政客要高升,农民为了梦中的未来日复一日的劳动,在牧师道路上不断前进就是她活下去的动力。

      经过三个月的沉淀,斯黛拉觉得自己这次一定能成功突破两位数。她为此新买了一瓶墨水,早早地收进了随身的小手提箱。

      “你的身体已无大碍,但为什么会失去力量乃至使用魔力的资格,我翻尽家中旧书,仍未找到答案,明日我去帕洛斯镇,会顺路拜访一趟斯考特教父,希望他能给出一个较明确的回答。”斯黛拉低头收拾着羽毛笔和笔记本,“至于你的右眼,我思索几日,觉得应该是为毒所伤,否则魔力不可能进不去。”

      那个稀里糊涂带回家的男人早已苏醒。斯黛拉最开始以为他是哪个大城市的少爷,好吃好喝地供着,但男人说自己只是一个侍卫,斯黛拉就失去了兴趣,要把他赶出家门,毕竟只要有外人在场她就得装模作样,哪怕这人是个乞丐。

      这男人目测身高两米以上,身体也壮实,不知为何竟赖在她家不走了,为此他承包了所有家务活。

      这可不是个小工程,斯黛拉的家虽然是平房,但达蒙设计这座屋子时在外围围了一圈高墙,墙与屋子间的空地种着乱七八糟的草药,屋子里还有各种暗门和地下室,所以维护起来并不轻松。

      令斯黛拉吃惊的是,男人很擅长处理这些琐事。他把她的狗窝收拾的干干净净,照顾她经常养死的各类草药,清洗她用过的药炉,银勺……

      而且他做饭超好吃啊!炸过一次锅的斯黛拉如是说道。

      因此,当男人向斯黛拉求助时,她愉快地答应了。

      然后才知道自己惹了个什么大麻烦——一切父亲的笔记解决不了的问题,统称为大麻烦。

      哎,不就是不能使用魔力么,至于丢脸到出不了门吗?连瞎了一只眼睛都坦然面对,这个却接受不了。真是城市里出来的体面人,想法都奇奇怪怪——虽然这句话是老亚历山大背地里抨击她父亲的。

      斯黛拉虽然不知道怎么解决,却觉得正常,毕竟男人受了如此重的伤,即使恢复身体可能也会留下暗伤或后遗症,这样一来人体本就对魔力少得可怜的容量变得近乎没有,不能使用魔力也在意料之中。

      “兴许养几年了就好了。”斯黛拉这么对男人说。

      男人像现在一样一言不发。但不同的是,那时男人身周几英尺的范围都充斥着焦虑,而现在又变得平静,他甚至慢条斯理地将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小圆木桌,把斯黛拉赶去吃饭后,顺手整理好她乱放的墨水瓶。

      “安德烈斯,你一定是赫斯提亚的侍者!”斯黛拉端着瓦罐大快朵颐。

      作为一名牧师,即使有另一个庸医抢生意,斯黛拉依旧有花天酒地的资本,但屋子、家具、服饰这些贵族的牌面必须要维持,剩下的积蓄就少的可怜,好几个月也不一定能吃上一顿肉。本地倒是有名为垛兔的野味,但味似干草,又柴又淡,斯黛拉不爱吃,几乎不买。

      这儿盛产秋葵,斯黛拉平时就把掺着无花果和栎树皮的黑面包撕成小块,就着炖秋葵的浓汤,再加些豆子、黑莓、黑刺李之类一锅煮了,可以吃好几天。

      但安德烈斯并不直接买一便士一大袋的黑面包,而是买了更为便宜的麦粉,再用漫长的时间多次过筛,制作成口感更松软的面包,作为每天的主食。半个便士一整只的风干垛兔,加卡拉干酪、麦粉和新鲜的秋葵,煮烂,再加入大蒜和黄芪叶调味,比斯黛拉大锅炖的猪糠正宗百倍。

      除去不同风味的菜肴,他还会随手做一些甜点,比如今天,安德烈斯用牛乳、大豆、洋葱和鸡蛋调了羹,盛在绘有蓝花的瓷碟里,不看斯黛拉端着瓦罐仰头喝浓汤的豪爽姿势,颇有几分贵族风范。

      “赞美女神!”斯黛拉一只手在胸前画了一个v字,另一只手在篮子里挑了一个最饱满的李子。

      虽然这家伙吃的多了点,但又能做体力活又能做饭,只需要提供食宿,很划算的嘛。哎,真希望他的魔力晚点恢复啊,多在我这儿住会。

      斯黛拉摇摇头,把果篮放在一旁,翻开檀木桌上的《中级牧师论选修二》,捻着泛黄的纸张复习笔记。

      安德烈斯收拾完桌子,提来一桶水,开始洗碗。

      斯考特·希尔·洛伦兹,镇上老教父的全名,前几天他拐弯抹角地从斯黛拉嘴里试探出来的。

      “记错?好心的先生,请不要怀疑贵族的能力,况且这个姓氏十分少见。”红发少女心满意足地吃完最后一口米渣饼,面颊的雀斑随着红通通的鼻头一起颤动,像一只小动物。

      “我曾听闻这是个贵族姓氏。艾达夫人,村口的那位独居的老夫人,曾经暗地告诉我——兴许是村里的所有活人——斯考特教父是个贵族呢。”斯黛拉看了他一眼,“这句话我可举双手赞同,他待人温和有礼,乐于助人,几乎周边所有人都受过他恩惠。就拿我举例,在我丧父之后,是老先生教导我为人处世的道理,几次帮我和村长周旋,如同我的第二个父亲。”

      斯黛拉想到什么好事似的,温温柔柔地笑了一下,这倒有些城里小姐的范儿了。

      我主赐福,希望他真的变良善了。安德烈斯神情复杂。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斯考特了,这个伪善、自私的老混蛋;参与了我十几年生命的男人——

      我的父亲。

      尽管有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的流言,但同样的金发是作不了假的——不,我宁愿他不是我的生父。

      呵,他把我卖了后竟然没被擢升,反而被流放到这边陲小镇上吗。

      陈旧的记忆如沸水一般翻涌上心头,冲刷着他的理性。人生第一次巨大转折的痛苦和迷茫再次复燃,炸出粒粒火星。

      安德烈斯把擦干净的盘子叠起来放进厨房的木柜里,用湿漉漉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

      但是,除去那件事,斯考特确实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教我识字,送我上学,陪伴我的周末,帮助我的功课,我就像任何一个正常孩子一样快乐。尽管母亲难产而亡,他也从未往家里带过乱七八糟的女人。

      难道因为贪婪是人类的劣根性么?那么,在他被弄权者戏耍后,或许他已经看清自己的愚钝,我还可以再次信任他?

      不,不,这个蠢货一定会再次出卖我的,毫不犹豫,就像上次一样。他的眼中只有大主教的位置,他甚至窥探教皇——这点挫折算什么呢,只要有一个“上面人”赏识他,这事不就成了么。

      那我为什么不可以许诺他呢,我甚至比那些“上面人”更有这个权力。没错,就这么干。我太了解那个老鬼了,用更高的位置许诺他,用亲子关系拉近距离,再用旧日的权力威胁,比起那些出尔反尔的贵族,他没有其他选择。

      他们应该还不知道我丧失魔力这件事,待我回到首都,召集旧部,只需诈一诈,那群胆小鬼就会自觉缩回壳里。

      我也别无选择,与其一辈子苟且于此,不如赌一把——大胆点说,我胜券在握。

      只是我前几天才答应了那小姑娘留下守家,没过多久就反悔,哎,不好开口。

      安德烈斯扶着下巴思考,眼神无意识地飘向斯黛拉。

      总感觉被盯着的斯黛拉皱起眉头,抬起头,扫视了一圈,最终看向了安德烈斯。

      “先生,我的穿着有不合体的地方吗?”斯黛拉性子急,不喜欢在事情上拐弯抹角,但又不得不保持该死的礼仪,思来想去只能想出这种不算太直白的问句。

      啊对了,就这么看着她。就像那些夫人小姐一样,对视不过十秒她们就会红着脸移开目光,然后晕乎乎地答应一切诉求。

      安德烈斯低下头,长长的眼睫如贵妇裙摆的流苏般垂下,湛蓝的眼睛深情地望着斯黛拉,如同一片海洋包容她所有情绪。

      他们就这样对视着。久到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

      斯黛拉迟疑了一下,拿起桌上的《中级牧师论选修二》,缓慢组织着语言:“你想看吗?嗯……我并非轻视你,只是你如今没有魔力,此前还是战士,我还是建议你先从《初级牧师论必修一》看起。医神庇佑,祂的从者将再添一员。”说罢,她抬起手划了一个s,又斜拉一竖,这是医神赐福的象征。

      安德烈斯感到一种无力感涌上心头。

      那边斯黛拉还在絮絮叨叨:“《牧师论》真是一本举世难得的著作,作者把牧师的技能与医学混合在一起讲解,简单易懂,就连普通人也能学到很多常识。”

      “咳,斯黛拉小姐,我只是想询问您是否可以携我同去帕洛斯镇,对于我的反复无常带给您的困扰,我表示万分歉意。”安德烈斯急忙打断了斯黛拉对《牧师论》作者埃菲尔的赞扬,在她开口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安德烈斯先生,我很乐意有人与我作伴。”斯黛拉内心翻了个白眼,觉得这种小事还絮絮叨叨真不像个魔导士,面上却仍然挂着甜美的笑容,“你可以先收拾下自己的行李,我们得在镇上住一晚。”

      “但,您的家产……”安德烈斯迟疑地看着她。

      “感谢你的提醒,我得赶紧写封信。”斯黛拉一拍脑袋,从一叠书里抽出一张信笺,又在小手提箱里翻出羽毛笔,在旧墨水瓶里蘸了蘸墨,龙飞凤舞地写了几个单词。

      “先生,还劳烦您帮我送这封信,帕沙村——出了村子,顺着溪边的小路向上游一直走,遇到的第一个村子就是了,送到那儿的布莉姬家里。请确保她一定收到。”

      斯黛拉将信笺递给安德烈斯,看他磨磨蹭蹭不动身,又好笑地解释了一下,“请别担心,先生。布莉姬同我是近十年的密友,每当我前去镇上考试时她都会帮忙的。布莉姬的兄长是镇上的卫兵队长,所以旁人不会主动招惹她。”见男人放松了神色,她才在胸口画了一面圆镜,“女神赐福,愿健康长伴你的旅程。”

      打发走了安德烈斯,斯黛拉被这一打岔也没精力再看书。她把书本装进小手提箱 ,打算考前再看一看。

      “那这样,又要多带礼物了,虽然本来就要给布莉姬带。但还要再带点儿正式的、贵重的礼物给她兄长。”

      斯黛拉看了一遍备忘录,随手抓了一只炭笔加了一条上去。

      这只炭笔是斯黛拉12岁时上盖亚女子学院时买的。学院设有艺术课,斯黛拉就和布莉姬凑钱,托布莉姬兄长在镇上买了一只,由斯黛拉保管,后来爱丽丝嬷嬷病重逝世,学校随之解散,笔也不了了之。

      羽毛笔也是那时留下来的。因为此后不再上学——也没有学上,改由父亲亲自教导,所以没有多少写字的时候,斯黛拉只在考试和写信时使用,再加上这是布莉姬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斯黛拉爱惜非凡,因而到现在还没坏,倒是省了好大一笔钱。

      怀念了一会儿年少时光,最后又清点了一遍行李,斯黛拉放松地躺在床上。

      帕沙村离莫罗斯村不远,但也不近,斯黛拉没打算等安德烈斯回来,她做了会祷告,给安德烈斯留了盏灯和客房的窗户,就沉沉睡去。

      那家伙,一身肌肉,就算没有魔力爬围墙这点高度也是轻而易举吧。

      明月高悬,月光洒落在沉睡的大地上,温柔地照亮人们的梦。

      怕斯黛拉等急用最快速度往返的安德烈斯气喘吁吁地站在高墙前,看着光滑、毫无着力点甚至泛着光的墙面,陷入了沉思。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身为女主也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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