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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髓知味 ...

  •   天神照拂,天河水莫名改道润泽了一方水土,凭借独天独厚的地理位置,短短三年时间,一座伽然城拔地而起,渐成规模。倘若不是一年前西疆王室内斗导致流寇横生肆虐,这伽然城已然成为西疆仅次于都城迈康的第二大城市。

      西疆王室内乱既定,人们便也安下心来致力生产,这不又一年时间,伽然城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与活力,好似一直岁月安好,不曾有过什么人祸。

      除了这年今天——七月十五,鬼节祭祀之日。

      西疆本就地广人稀,即便城市,那也街道宽阔,屋舍疏落,人不群居。到了今天,家家户户更是都提前落了锁,神色萧然地忙活祭祀之事。

      哪家哪户没有一两口已亡人呢?

      山头的晚霞流光溢彩,黄昏给大地镀上一层金子般做的薄纱,轻轻柔柔,这薄纱也笼落在易玉的眉间、鼻头和苍白的脸颊上,她闭上眼睛,一切都沉浸在寂静之中。

      横卧在一棵杨树的枝头,以天神一般的姿态注视着前方一片荧荧之光,她也是已亡人中的其中一个。不知道有没有人点上一支蜡烛,也烧与些纸钱给自己呢?

      看累了,她缓缓坐起,浅浅伸了下腰,喃喃道:“今天是第多少天了?”好像在向旁人发问。
      “我想想,第三百二十一天了吧。”没有什么旁人,她自言自语,神情索然,看不出悲喜。

      她从杨树上一跃而下,身体轻盈仿若无物,一头青丝盘至头顶,偶有散落的几缕显露出风的形状扫过她的眼尾、脸颊,易玉也就随他们去了。她目光灼灼盯着远方,盘算着今晚到哪户人家留宿一晚。

      “是城北还是城南呢?”

      自打成了鬼魂之后,没人能看见自己的形体,而这躯只有她自己能看见的形体需要人气才能维持,为此她不得不整日混迹于活人之中,夜晚依旧如此,因为她发现,白日里人们大多处在运动状态,地点不定并且人气不稳,只有到了晚上人们进入睡眠,呼吸平稳时,自己才能最大程度吸纳人气以补身形。

      但是去哪户人家留宿是易玉的每日大难题,这城南是富人区,城北是贫民区,可无论哪边,没有一户人家能够长久地留住她。

      有钱人的住宿条件好,棉褥厚被,温床软塌,本是上上选。

      但这有钱人大多“珍惜时间”,纵情任性、夜夜笙歌,易玉被迫听欢,夜夜难寐。连续几天下来,人家那有钱人肾不虚,腿不抖,各个生龙活虎赛神仙,反观自己,是生不得死不能,成日无精打采、神慌心悸,这实非正常鬼能接受。

      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这富人区物质条件虽好,但人气却不比贫民区。

      而这贫民区虽人气稳定且充足,但它物质条件实在极差,她连寻一个放得下自己身体的地方都难,好不容易选出一处角落,没有被褥就罢了,睡到半夜总有些可爱的小动物找上门来陪睡,今天是蜘蛛,明天是壁虎,偶尔来条西疆特色扁头蛇,她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实在是禁不起折腾。

      她常常感叹,这城南城北贫富差距实在太大。

      难道就没有贫富适中的中等家庭吗?

      当然也有,可无奈易玉不是一个普通鬼,她是一个事多的麻烦鬼,不是嫌弃这家主人打呼声音太大,就是嫌弃那家小孩太多声音太吵,总之不舒心不惬意。

      就在易玉纠结城南城北之时,城北天空突闪异光,宛若极光般耀眼夺目,异光转瞬消失,接着便是大片流星划过,一时间北城天空宛若白昼。

      她隐约听到一声啼哭,感到奇怪,循声往城北而去。

      破落简陋的木屋之中,一盏烛灯跳动着,火苗倾尽全力散发出光芒照映在一位年轻妇人的脸上,她面容苍白憔悴,嘴唇干裂,怀中紧紧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

      易玉看着眼前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的年轻妇人,轻声叹息。

      有的孩子含着金汤匙出生,一落地便是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有的孩子从出现到出生都是错误,免不了一生穷困潦倒;更有甚者,呱呱坠地吃不上一口饭就被活活饿死,然后粗布一裹往外一扔,便不知道成了多少条恶狗的盘中餐。

      那个孩子像是也感知到自己不幸的出身,哭啼声响亮个没完,易玉一个起身飘然上前,径直飘到这个婴儿上方,定睛一看,却没忍住发出感慨:

      “咦,好丑的娃崽子。”

      怀里的孩子像是听到了一样,停止哭泣,扯着眼睛与易玉四目相对起来。

      易玉一愣。

      “丑家伙,看什么看,小心姐姐咬断你的脖子哦!”说着做出狰狞的表情来。

      婴儿呆了一下,咧起小嘴,竟然笑了。

      这惹得孩子的母亲也跟着喜极而泣,飘在两人正上方的易玉也不自觉勾起了嘴角。

      很奇怪,易玉觉得这个小孩子和自己有种莫名的缘分。

      她发现在这个小婴儿旁边她能够吸纳到足够的人气,而且这个小孩子的气息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舒心和满足。

      第二天易玉又来到破屋子,径直走向几块木板子支起的简易单人床,一团破布裹着一个软软嫩嫩、白里透红的小小娃娃,那小孩朝着空气伸出几根指头,一抓一抓的,直抓到了易玉的心头上。

      她自言自语,“咦,一天没见,好看多了。”

      第三天她又出现在破木屋子里,“嗯,又好看了。”

      第四天……

      第五天……

      随着小婴儿出了满月,渐渐张开,易玉慢慢从他稚嫩的小脸看出了不得了的事情。

      “这丑家伙怎么越长越好看了?”

      易玉背着双手,在简陋的小破木屋里来回蹒跚踱步,认真回忆这小孩子到底是怎么从原来的小丑八怪变成现在秀色可餐的样子的。

      她盯着眼前咿咿呀呀自娱自乐的小孩儿,说道:“我可不是垂涎你的姿色才来的,我就是在你身上吸吸人气,你这小家伙可不能自恋想歪了。”

      一开始她一天来一次,后来一天能跑来三四次,再后来她觉得麻烦干脆留宿一晚,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能一连几天睡在这破木屋子里。

      按照她以往挑剔劲,这是万万不可能的。先不说破木屋子宽敞不宽敞、干不干净,就说它遮风挡雨找个地方躺着都困难。

      但是她偏偏转了性,一改消极挑剔的样子:

      哎呀,办法总比困难多,变成了鬼,咱们也要做一个努力克服苦难、积极向上的乐观鬼嘛。

      一只鬼,搁哪里不是睡,哪能像人一样要求太高,反正自己正喜欢躺在杨树树枝上,习惯习惯就习惯了。

      于是易玉便在人家的房梁上安了家。

      一旦食髓知味便不知餍足,人如此,鬼亦如此。

      如今的她整天琢磨怎么才能将眼前这个娃娃摸到手,一天能重复八百次:哎,这娃娃要是能摸得到就好了。

      整日面对一个神颜娃娃,只能看不能上手,这酷刑不亚于糖醋里脊红烧肉摆在面前,却只能闻味儿的痛苦,谁能懂得?

      小孩子也不懂什么,他既看不到易玉,也不懂得易玉的心思,只知道冲着空气笑。相处的多了,易玉发现,这小孩不仅好看可爱,还及其听话。

      出生一个月,母亲每天只喂一次奶,剩下的时间都要去城内找生活的营计,否则他们一大一小都活不下去。

      易玉觉得这孩子懂事,是因为他除了出生的时候哭声响亮、不绝如缕,之后的时间他很少哭闹,也许穷人家的小孩就是有这种自觉,不给母亲添麻烦和负担。

      所以啊,易玉很自觉的承担起了陪伴和逗趣小孩的义务。

      “做人啊,得有良心,我既然住着人家的屋子、吸着人家的人气、白嫖着人家娃的美色,那总该付出点什么吧?”

      易玉冠冕堂皇,其实她很清楚,不是她逗孩子玩,而是孩子哄她开心。

      毕竟孩子根本看不到她。

      这之后,易玉好像安了家一般,这个小娃娃到哪,她就跟到哪,乐此不疲的跟着这个小娃崽辗转四方。

      这一跟就是十年。

      这期间易玉看着这位年轻妇人改了嫁,看着这个娃娃从“丑家伙”到眉清目秀、秀色可餐;看着这个他会走、会跑;看着他从咿咿呀呀到伶牙俐齿;看着他小小年纪就有了自己的工作……

      年纪十岁的他,放羊的技术已是炉火纯青,一整个山头的羊都是他负责,妥妥的羊群中的最高领导者,山头上的一把手。

      虽然母亲已经给他起名“天活”,希望他能得到老天爷庇佑好好活着,但易玉又给他起了个符合他至尊身份的外号——“小羊总。”

      当太阳西斜黄昏将至的时候,他便回手持牛皮小鞭,驱赶山头的羊群回到主人家中,将羊圈封起结束一天工作。

      远远听到羊叫声,易玉便熟练地从杨树枝上一跃而下,迫不及待飘到天活身边——欣赏他的美貌。

      十岁的小天活已经出落成大美人儿了,水灵灵的大眼睛,深邃沉稳,透露出他这个年龄少有的成熟,整日风吹雨晒使他白嫩的脸蛋有点高原红,一脸稚气可爱极了。不过他总是穿着大他一圈的棕灰色老旧衣衫,黑色皮袄半坦肩,垂落的袖子别于腰间,整个人显得灰蒙蒙,就像一颗明珠落了尘。

      易玉对着让人垂涎的美貌,开始输出憋了一整天的话:

      “小天活,今天回来的挺早的嘛,我跟你讲羊圈后面漏了一个小洞,你得找时间修修,要不然你的小羊早晚得丢。”

      “哎,我告诉你,隔壁的小奴隶就那个小冬瓜黑虎今天摔断了胳膊,哈哈哈哈,真是活该,让他昨天骂你,看到没遭报应了啦。”

      “还有你家主人的儿子库尔班,我偷偷告诉你,他呀长了个痔疮,现下这会正捂着屁股和他爹哭鼻子呢。他也活该,让他前天扔了你的鞋。”

      易玉恨恨的咬了咬牙,谁欺负她的小天活肯定没有好下场。

      “还有奥,城北的那个铁匠大胡子抱了儿子啦,你还记不记得,你五岁的时候跑去他的铺子里被烧红的模具烫伤了胳膊呢,哎,蹭着脸皮过去差点毁了容,真是老天爷保佑啊,可见你这名字起的不差,嘿嘿。”

      易玉不顾天活听不听得见嘴皮子不停,她着天活进了屋子,屋子照样简陋,陈设极其简单,小天活弯腰拿起水桶将它们挂在扁担两头,熟练地背起去打水。

      离他们最近的水源在两里地外,天活每天傍晚都要去挑上两担水以备当天晚饭和第二天使用,这个工作他从八岁就一力承担了。

      易玉跟在天活屁股后面,一颠一颠地,好像她才是个十岁的小孩。

      “要是我会法术就好啦,就点点手指头就能把溪流里的水引到家里。”

      天活听不见,全程保持沉默,认认真真挑自己的水。

      挑水的小路窄窄一条,小天活日复一日的走在上面,得益于临近的水源,两旁花草旺盛,浓密处甚至高至人腰,差点就能没过天活。

      “我说你这个头还得再长长啊,别说那个金刚北鼻戈登了,就连小冬瓜和库尔班他们长得都比你高,库尔班还小你一岁呢。”易玉跟在天活身后,瞅着前面瘦弱的小身板。

      实际上天活身体很是结实的,要是掀开了衣服还能看见他隐约的腹肌,他只是太瘦了,给人羸弱之感。

      “女孩子都喜欢强壮一点的男孩,天活你可要多吃点饭,长大高个,长大了娶个漂亮媳妇儿。”说着易玉就笑开了怀,觉得自己好像可以捡个便宜婆婆当当。

      前面的天活却加快了脚步,脚下生了风似的,一路暴走。

      “小天活,干嘛走这么快呀!我虽然是鬼,但是飘起来也很费劲的好吗?”

      “小天活,怜香惜玉会不会啊?你这样我可得为你娶媳妇发愁了。”

      “小天活……”

      这一路叽叽喳喳,大概连小路两边的花草仙子也不得安生了。

      晚风拂过天河浸润万物,漫山遍野的花草仰视澄澈明净的天空,它们宛如大地上的繁星般闪闪烁烁、翩翩舞动,点缀了山河人间。

      青山远黛,云卷云舒,那两人一前一后行走于静谧的郊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食髓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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