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俺居然发不上评。
二月河老人家其实也是在胡编乱造,最典型的就是“八王议政”,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还有十三生母是章佳氏,小时候是康熙面前的红人儿,也硬是被他老人家写成了苦根苦苗苦孩子。后来又嫌咱们小十三受的罪不够多,愣生生把人家圈了十年,连个正经老婆都不让人家娶。叹叹叹~~~
所以,表相信二大叔,就象也表相信俺一样。小说,只是小说,听个故事而已,不要那么认真,哇卡卡。如果是要忠于历史,二大叔的书绝对不是好选择呀
补充一句,二大叔貌似坚定的四粉。鉴定完毕,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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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网友:一点 评论:《人生若只如初见(清宫)》 打分:2 发表时间:2006-08-04 01:52:24 所评章节:32
能不能不要让13喜欢兆佳呢?我觉得13和女主也很配呀.你现在就将13三振出局,我会很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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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介个,长痛不如短痛。小十三即使现在不出局,前面至少还横着十四和九九两座大山,修成正果的难度比较大啊~~~~这可是俺们小兰好不容易巴结上的救命稻草,让他过点儿安生日子吧,不要随便拿出来虐的说。虐也要虐得是地方呀,灭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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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友:乌鸦 评论:《人生若只如初见(清宫)》 打分:2 发表时间:2006-08-04 23:49:02 所评章节:32
“那你觉着……他是不是……有一点喜欢我?”
我觉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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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下巴,大大们想不想看虐文?米有人怀疑乌玛和小噶的身份吗?乌玛配十四,完全可以写得奇虐无比啊。555,乌玛这一家,完全是俺前一阵搬家心情奇差,大脑进水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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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虾米突然跳出来玫瑰花捏?因为俺昨天回家的路上,在别人花园里偷掐了一朵,哇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