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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拓新境 ...

  •   “沈灵犀,记得把笔记做详细一点。”老二十根玉指在电脑上狂敲之余,居然还能把一张俏脸从帐子里探出来冲我大叫。
      “知道了,我一定会把书名写错的!”史料学老师比希特勒还要严格,考试时只要写错一个字,整题无分。
      “这么恶毒,难怪找不到男朋友……”老二在床上喃喃咒骂着。
      “彼此彼此。”我关上门,扬长而去。
      我当然不会写错书名的,这是考博的基础课,万万轻率不得。
      女博士,第三类性别。
      倒不是我想让自己成为尴尬的第三类人,只是……怎么说呢?
      我们学校的男生……
      不寻常的女人背后,往往有两种男人。一种是支持她,使她飞黄腾达;一种压迫她,逼得她不得不奋发图强。
      可悲的是,我的背后,一个男人也没有。所以不得不希望通过转战北京,找到一个男朋友。这就是我考博的主要目的。
      为了找男朋友而考博,你见过这么有意思的女生没有?
      如果这么问老大,她一定很不屑地说:“过度的有意思,意味着空洞。”
      深奥到极度空虚的话,只有两个专业的人说的出口——历史系和哲学系。
      没错,一直以找男朋友为己任的我,本科时被哲学学院男生吓破了胆,结果从狼窝落入虎口——读硕士时,我惊恐地发现,历史学院的男生与哲学学院的兄弟是双胞胎!
      悲惨的六年抗战中,只有一次短暂的胜利。
      一次参加舞会时,我幸运地踩到一个英俊潇洒的外语系男生,此人高大威猛谈吐风趣,一口夹杂着法语的普通话逗得我哈哈大笑。第二天我收到了标志着爱情降临的战利品——一大把朵花边已经卷起的玫瑰花。
      我高呼:“革命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老三阴阴地说:“那个人外号叫苍蝇。”
      我扬起脸,“我的新外号叫苍蝇拍。”
      革命形势风云突变。苍蝇拍的宿命就是拍死苍蝇。
      晚上下自习时,我在樱花树下见到一对吻得昏天黑地旁若无人的情侣,路灯温柔地洒在他们脸上,象蒙太奇电影。
      观众们啧啧惊叹,报以热烈的掌声和口哨。
      我从书里拿出一朵压平的玫瑰花,把它戴在垃圾桶的头上,对旁边小卖部的大妈喊到:“一根和路雪!”
      我摇头晃脑,恨不得把那只苍蝇从记忆里拉出来,再次一巴拍死他。
      咬牙切齿之际,胖妹拽住我,“教室走过了……”
      据老二调查的结果,北京是全国帅哥的集中地。倘若成为那所大学的女博士,我就有希望能彻底告别这种悲惨无趣的生活。
      拼了……
      过了一个月,我乘上了从杭州到北京的火车。在青年旅店休息一天后,我怀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悲壮进入了考场。
      经过四门笔试后,我忐忑不安地坐在第一排,绞尽脑汁地思考那个慈眉善目的老教授的问题——谈谈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
      我是一个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奉行卢梭和梭罗等人的观点,认为真正文明进步的社会就是优秀个人和伟大自我的集合体。但是跟所有的自由主义者一样,我有时也会陷入悲观绝望中——个人真的能决定历史吗?
      个人在历史中是完全无能为力,还是能够改变历史?
      我说出了这么一段答案:“我认为个人在历史中是一个悲剧性的存在,其根源就在于时间的难以驾驭。人不能够打断时间不可抗拒的运动,他只能作为一个无辜的旁观者,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成为时间游戏的玩物。所以在历史中,很难说个人到底起着一种什么样的作用。人在本质上,生活于一个偶然、荒诞、极不完美的世界中。他既非宇宙的中心,也非万物的目的,只是一个可怜的物质斑点,不知自己为何来到这个世界,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但是人最可贵的是他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因此我认为个人比历史更重要,因为历史是由无数个个人创造出来的。所以历史和人一样也充满了偶然性,倘若时光倒流,今天的历史未必会再现。”
      最后,我引用了一段布雷兹的话作为结尾:“人类只是一根芦苇,原是世间最脆弱的东西。但是这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用不着宇宙全副武装地将人类轧碎,一股冷流、一滴涓水,都足以灭亡他。然而,即使宇宙轧碎他,他也比每望他的宇宙更高贵,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亡,知道宇宙的优势。”
      我的这番话更象是考哲学学院的博士,好在文、史、哲本身就是一家。
      三位老师微笑地看着我,看不出一丝端倪。关上门的那一刻,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忙活了大半年终于结束了!忽然觉得结果如何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结束了就是一件好事。在麦当劳吃晚餐时,我用蘸满番茄酱的手指在优惠券上确定了我对自己的犒劳计划——明天游故宫,后天去天坛和雍和宫,最后参观颐和园,当天晚上坐火车打道回府。
      小时侯老师让我们用“向往”这个词造句时,我造的最多的一句就是“北京是我向往的地方。”不知“灵感”从何而来,就是在心里觉得北京无比亲切——就象我此刻对故宫的感觉一样。
      一进午门就有一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那巨大的方青石板,巍峨的城墙,庄严肃穆的宫殿,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琉璃屋顶,风景象一幅一直卷着的画轴被徐徐展开,细致入微地与记忆互为印证。我突然感到眼睛有些湿润,连忙伸手抹了一把。
      幸好这里没有熟人,否则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走过巨大的广场,三大殿门口被几个旅游团挤得水泄不通,我吐吐舌头,一直往里走,直到清静的九龙墙前。它的旁边还有一个人烟更加稀少的珠宝展览馆,因为要另收十块钱的门票。我的专业是明清历史,于是毫不犹豫购票入馆。
      宽阔的大殿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阳光对它退避三舍,懒洋洋地在殿内徘徊着,一件件宝贝在展柜里闪着幽幽的光芒,似乎在诉说当年的辉煌。客气中氤氲悬凝着怀旧、惋惜和迷茫。
      我慢慢地观赏,一面想象着它们曾经的主人,一种巨大的历史空虚感震撼着我——昔日的辉煌瞬间就土崩瓦解,灰飞烟灭,只剩偶然保留的一些蛛丝马迹坚强地支撑起历史的大厦。
      可见在历史上偶然性是要高于必然性的。正沉思间,一块玉佩闯入眼帘,心中顿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与其他展品相比,它并不特别,无人摩挲它,光泽已被岁月所覆盖,隐约可见上面刻着一朵芙蓉花。我不会欣赏玉,在我的眼里,一块一百块钱的玉和一万块钱的玉是没有太大分别的。但是对于这块玉佩,那瞬间的触动不是对于美丑的判断,而是内心深处一种隐而不落的陌生情境的回想。就仿佛在茫茫人海中忽然看见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心中的弦齐齐鼓动,发出奇妙的音乐——天地间只有那一张面孔。
      游人不断地在身边穿梭,一波波的晕眩感向我袭来,我扶住旁边的柱子,喘了口气,深深地为自己不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而感到羞愧。
      羞愧的同时,我逃也似地奔出展览馆。
      外面阳光灿烂得不象话。这几天北京城的天气是难得的好,没有讨厌的风沙,4月初,阳光恰到好处,正适合女孩子头发飞扬,带着暖暖的笑容甜蜜地恋爱。我缓了口气,开始四处随便溜达。慢慢我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原来我是个路痴。
      太和殿飘逸流畅的大屋顶就在眼前。也就是说,我是一直在往回走!
      既来之,则安之。刚刚人太多,我还没有看过它。
      太和殿又叫“金銮殿”,是皇家举行大典的地方,例如皇帝登位、大婚、册立皇后、命令出征,以及每年元旦、冬至和皇帝的生日都要在此接受百官的朝拜。我眯起眼睛,仰视着巨大的汉白玉台基上与蓝天相连的宫殿,那令人屏息的壮美和压倒一切的力量让我再一次被深深的震撼了。空旷的殿前更显庄严肃穆,昔日的皇家威仪在金锁窗间隐约可见。
      我站在太和殿门口,尽力伸长脖子隔着警戒绳往殿内探去。雕缕盘龙金漆宝座静静地立在台基上,雕龙鎏金屏风和驮宝瓶、香炉等物依然环绕在它的四周,只是不复当年的气势,有一种英雄末路的悲怆。
      我的心仿佛被捏了一把,展览馆里的那种感觉又来了,心底的某个东西正悄悄地蔓延——这究竟是什么呢?它那样让人心碎,又实实在在,但是没有任何合乎逻辑的证据,只是一种明白无疑的感受,甚至我还可以听到它浮上来时一路发出的汩汩声。我想起了《月光宝盒》,一瞬间好象原来我就对这里的一切印象深刻,就象老吴第N次看到至尊宝从洞里冲出来扁他时委屈地问“你为什么又打我?”
      我们俩的思维方式惊人地一致!
      我摇摇头,使自己清醒一点,顺便完成一个高难度体操动作――为了看这把龙椅,我身体前倾得太厉害,现在后面又挤了一大群人,使我被迫增加了30度角。于是我蹬腿、提臀、挺胸,只差转体360度——刚准备起身,身后的人群一阵骚动,两个体重加起来绝对超过三百公斤的人重重压上了我可怜的背。一阵剧痛传到我的大脑,失去意识是一刹那我想的是——不知道故宫的门票上有没有意外伤害险!
      “鸡腿,还是披萨?”我咋咋嘴,从美梦中醒来。
      现实与梦境一样美好,我躺在一块大石头上,而不是医院里。
      看来我的肌肉柔韧度很好,没有被那两个人压伤。
      我伸伸胳膊,踢踢腿,微风在身边暖软地吹个不休。我陶醉地吸了口气,坐起身来,触目所及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地。
      这似曾相识的画面让我心中不由一震。
      小时候我到后山玩,与一片草地不期而遇。那是一幅多么美丽的景致啊!绿油油的浅草中开满了紫色、红色、黄色、白色的小花,那令人震撼的美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我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怀着一种几近敬畏的情感,细细观赏片刻后,悄悄地走了。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它。过了两三年,我再去后山,却怎么也找不到它了。长大后,我跟一位朋友提起这事时,她认为我是在梦中见到草地的,而非现实。我极力争辩,未果,从此不再提它。
      只有我相信它存在的真实性――我还记得当时天上飘着几朵白云,风象现在一样软软地吹着,一朵朵小花摇曳生姿,静谧的空气中弥漫着不知名的花香。
      没想到故宫里居然有一块几乎一样的草地,只是不知这是故宫的哪个角落,游人如此稀少,而且又是哪个好心的帅哥把我放到这块石头上来的呢?――废话,女人能有这么大的劲吗?丑男能有这么大的劲吗?呃呃,第二个问题好象有点不合逻辑啊,不过不管了,先满足一下我帅哥救美女的幻想。
      肚子向我提出了抗议,反正身体也没事,我便在心里盘算着是去吃华丽的汉堡和薯条还是烤鸭,顺便习惯性的瞟向手腕,顿时瞪大了眼睛―――妈妈咪呀,是谁给我换了一身古装,淡绿色的袖子,衣袖短窄——是清朝的衣服!难道我晕倒里以后,某个剧组来故宫拍戏,看着偶眉清目秀,很有当演员的天分,所以没有经过俺经济人的允许(请原谅一个极端自恋的人在极端饥饿时的鬼话),就擅自跟俺签约了?
      幸好我还算神智清醒。
      那么,我原来的衣服到哪里去了,还有我的钱包和手机!
      绑架?不可能!
      外星人入侵?四周一片安静祥和……
      在我的头快要爆炸时,耳边忽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小姐您醒了,饿了吗?”我一阵狂喜——没想到遇到了老乡,虽然这位老乡的情绪貌似很激动……
      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正满脸欣喜地看着我,oh my god——她的打扮就象是《红楼梦》里的袭人!我一头的雾水,怀疑自己是在做梦还是神经错乱出现了幻觉,于是狠狠地捏了自己一把——好痛!
      原来不是我的幻觉。
      我定定神,也用家乡话问她:“你好,请问你知道我怎么在这里吗?”话一出口,我心中一沉,这沙哑的声音听上去象童音,而我……
      那女孩见我开口说话,脸上的表情十分奇怪,又象哭又象笑,一个箭步冲上来,把我抱在怀里叫着:“这下好了,这下好了,您终于好了,高僧说的果然没错……”
      我看见自己被她毫不费力地抱起,又目测了一下自己在这个美女怀中的身段,顿时欲哭无泪——不仅我的声音不是自己的,就连我那近一米七的身高现在也缩水到最多一米!
      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穿越!这个词龇牙咧嘴地蹦进我的脑子里并跳起了旋转舞,仿佛嘲笑我现在才想起它。愣了半天我才发出一声大吼——“我要回家!”(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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