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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回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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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之间,不知道睡了多久,她在夜色中睁开了眼睛。
好热。
客厅里没有装空调,她热得全身上下都是黏黏腻腻的汗水。
天还没有亮。但应该已经是第二天了。
还是不回房间了,反正没多久就是凌晨了。
喉咙处传来一片干渴,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黑走到冰箱边倒了一杯冰水,灌了好几口。
刺激的冷意袭遍全身,路知烟瞬间就清醒了。
就如同从前的无数个早晨那样,她熟稔地将食物从冷冻室里取出,放到蒸锅里蒸上,然后到浴室洗漱,半晌方才一身清爽地回到客厅的书桌前,打开台灯。
等待着早餐的途中,她翻开挂在椅子边上的书包,打算背些英语范文或者作文素材————
她一贯喜欢在零散的或者早上记忆力最佳的时间段做这些事。
但这次她最先翻到的却不是那些摸了无数遍的课本,而是一本书,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
昨天向沈默恒借的。
昨天是沈默恒的生日。
她的目光划过扉页上的那句————
满地的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到了月亮。
六便士和月亮,总是要有一个吧?
沈默恒至少有满地的礼物,和虽然不多但可以称作是“爱”的东西。
而她没有六便士,也没有月亮。
只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贫瘠的现实里,毫无头绪、无止境地狂奔,去往毫无目的地的远方。
她想到高中还没分班之前,她和李潮、任筱潇他们聊天,说到未来的理想。
李潮和任筱潇居然都胸有成竹,李潮是打算跟着家里长辈的方向,走工程师的路子。
任筱潇家里做生意,但她不想浪费自己的天赋,已经和家里的大人们说好了,大学想读数学专业,潜心钻研数学,毕业后继续升学或者出国留学,将来走学术道路。
她的父母自然也很支持她的想法。
只有路知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愣了一会才慢慢地说:“嗯……虽然还不知道我到底想做什么,不过至少要做比较能赚钱的工作吧。”
她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吗?除了钱以外,好像没有。
她有特别擅长的东西吗?除去死读书之外,好像也没有。
她追求金钱和分数,只是因为这两者一样,是当下的她能获得的最稳定、最可以依仗的人生保障————
考能考到的最高的分数,读能读到的最好的学校,赚能力所及的最多的钱。
如果妈妈还在,也许会指导她更多的吧。
就像是李潮和任筱潇他们的父母一样,指出她的优点和不足,倾听她的想法和意见。
妈妈一直是很聪明、理性又独立的人啊,虽然年轻的时候有些被爱情冲昏头脑。
不过,不管是怎么样的妈妈,她都不会再拥有了。
没有几个人知道,再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
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她的妈妈是在她生日之后的几天死去的。
昨天白日里的别墅、宴会、玫瑰和温柔眷恋于她的少年仿佛是幻梦一场,可望不可及,此刻置身的狭窄的客厅和无尽的黑暗才是触手可及的真实。
真讨厌啊。
路知烟想到那个少年羞赧的神情,他温柔的陪伴和脸上轻快的笑意。
沈默恒的幸福反而加剧了她的痛苦,使她不由自主地想要生出恶意和破坏的欲望。
哪怕他的幸福是为她而生的。
阿恒,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又不幸运也不幸福,而你却短暂地因为我的缘故,又幸运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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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习惯,路知烟很快动身回了外婆家————
每年暑假,她都会抽一段时间回乡下看望外婆。
简单整理了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背着满满一包的学习资料,她坐上了回乡的大巴车。
沿途风光依旧,蓝天白云之下,不知名的野花缤纷点缀在四野田间,清新宜人。
穿过熟悉的小路,走进那个记忆间的庭院。
时光仿佛在此静止,干净整洁的地面铺陈鹅卵石,花草树木长势喜人,一一被精心修剪打理得很好。
外婆也依旧站在大门口迎接她,只是腰背比记忆中更弯了一些,眼角皱纹深刻了一分。
路知烟跑着上前同外婆拥抱,在最亲近的人面前,她反而不太会说话,也不善于表达感情,好像语塞了一样,只能以肢体表达心情。
老人亲昵地拍拍她的背后,“烟烟,回来了。”
“嗯,外婆,我饿了。我们今天吃什么啊?”
“先把东西放了,这么多书,不累啊?”
外婆笑呵呵地拿下了她的行礼,带她走向灶房,“来来来,你的米糕早蒸好了,就等你来吃了。还有其他你爱吃的菜,都热着呢。”
“外婆,走慢点,小心别摔了。老人家骨头脆,最怕摔了。”
路知烟忙扶起她的手臂,嘀咕:“外婆你也真是的,前两年摔了一次腿好久才好,都说平时要多注意别走快了,怎么又忘了。”
“这不是看见你太开心了。这次打算待几天?”
“不能太久。马上要高三了,要提前开学补课。我这次期末联考发挥不错,把老对手们都压住了,不知道到了高三还能不能保持住。就怕是昙花一现。”
路知烟抱着她的手臂,想到即将到来的繁重课业和心理压力,陷入莫名的焦虑。
“没事,烟烟你可以的。你可是继承了你妈妈的脑子,一直都很聪明。”
“不不不,外婆,可别这么说。我脑子其实也就那样,还是没有我妈那么聪明,主要还是靠笨法子苦学……”
路知烟语气涩然,自知还是不如妈妈。至少在数学这一科目上,她完全没有遗传她的基因。
妈妈还在的时候,总是夸奖赞叹的对象是任筱潇,说她天生就是学数学的材料。
靠着刷题背题的死办法和一点变通的小聪明拿高分的路知烟不入了她的眼。
晚饭后,看天色尚早。
初升的夜色之下,路知烟依照从前的习惯搬了两张躺椅,和外婆一起在院子里乘凉谈天。
她讲了讲最近的学习和生活,又自然地聊到前段时间路明雪请大家吃饭,以及前几天去沈默恒的生日宴会。
听到这两个名字,外婆沉默了一会才问:“说起来,我已经好多年没有看到他们娘俩了,明雪她……过得还好吗?”
“很好。新房子买在城北的孔雀府,可贵了。外婆你放心,小姨她,从来不会过得差的。”
路知烟抿了一口玻璃瓶里的冰镇汽水,说:“外婆你还不知道吧?小姨现在已经和一个条件很好的男人在一起了,他们感情很好,看着是要结婚的样子。有时候觉得,小姨和我们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这个人不管怎么看,都和我们格格不入的。其实光看脸,沈默恒,也是这样。有时候甚至觉得,他们和我们路家不是一家的人。因为差别太大了。”
“那么阿恒?那孩子,他……”
外婆又问起他,“阿恒现在怎么样了?”。
“他还是老样子。比以前活泼一些了,但整体改变不大。”
“那还是有变化的,对吗?至少比以前好了。”外婆的语气轻松了一点。
“当然有。而且他和小姨最大的不同就是,他对我更好。外婆你应该猜得出来吧,小姨她,不喜欢我。”
想想也是,路明雪与她的父母辈有这样的过去,也自然地不会太喜欢她,能够保持表面和平已经很好。
至于偶尔的明里暗里的显摆和鄙夷,那是她本人一贯的性子,改不掉。
“哎……明雪她就是这样的性子,改不掉。”外婆叹息着,“她从小就是这样,本以为长大了会好些,反而变本加厉。烟烟,她有对你怎么样吗?”
路知烟耸了耸肩,“外婆,不用太为我担心。小姨她虽然不喜欢我,但也没有故意对我怎么样。有时候还是会照顾我一下的,只是你知道的……可能态度不会特别好,但我早就习惯了。”
“烟烟,其实……不用为这不开心……你小姨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老人郑重其事。
“什么事?”
“你之前的感觉其实没有错……明雪确实不是路家的孩子。她是弃婴,当年我和你外公在门外捡到了她。应该是有人知道我们家只有一个女儿,觉得我们会愿意收养。这倒是没想错。当年的社会,每家每户都是多子女,我是因为身子不好,你外公又关心我,不愿意我再伤身,有了你妈妈就没再生孩子。所以我俩就动过领养的念头。后来明雪那孩子来的时候,我们都很开心,拿她当亲生孩子看,为了明雪着想,也一直瞒着这事,就怕明雪知道了心里不痛快。只是后来嘛,纸包不住火,还是让知道这事情的人说漏嘴了。”
“一开始明雪倒没有表现什么,但是心里肯定还是在意的,有时候和我们吵架,就说你们总是偏心姐姐,因为她是亲生的又聪明会读书。可能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吧,明雪这孩子长大了确实不一样。她长得美,头脑灵,身段气质又好,当年铁了心要报舞蹈艺校,可惜跳舞天赋差了些,最后还是落选,伤心了很久。可能你爸————李振方,就是看准了这点,小姑娘前途渺茫心思脆弱,可以趁虚而入。”
“李振方那个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听到这,路知烟淡淡地称呼这个生物学上是她父亲的男人的名字,“他除了一张脸之外也没什么可取之处。我妈当时选择他,也只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还好我没有和他在一起生活太久,不然十成十学了他的臭毛病。”
初时的一些惊讶散去之后,她并没有很为这个消息而产生特别的情绪波动,反而有一种尘埃落定的踏实感。
其实很早的时候,远比现在外婆告诉她更早,她就知道,虽然名义上是亲戚,但沈默恒这个人和她并没有血缘关系。
难怪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对他产生什么特别的发自血脉的亲近感。
现在,路明雪的身世只是加重了这一点。
本来嘛……
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确实怎么看怎么不像路家人,和她的儿子一样,和他们这群人始终隔着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