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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色匆匆,故人重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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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曹怔怔的看着病床上的女子,胸口涌上一种奇异的感觉,她颤抖着伸过手,似乎是想要确认眼前的景象是真的。
床上的人披散着头发,平躺着,尽管呼吸平稳,却依旧脸色苍白,眉目间并不安详,似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倦色。即使在睡梦中,拳头也是紧握的,曹曹叹了一口气,松开她的拳头,将自己的手握入其中。
真没想到再见会是这副情景,十年芳华刹那过,一切皆已物是人非,青涩的少女已长成精明干练的都市白领,祁半夏,这个对她来说极其重要的人,几乎陪伴她整个青葱岁月的亦师亦友的人,她的再次出现就像当年的消失一样,毫无预警,直打得人措手不及。
想起在酒店里看到她的情景,胃疼竟还是如从前一样厉害,这些年,想必,彼此都不容易吧!
已是秋末,天气渐寒,窗外枯黄的叶子被风拂过,在空中优美的打个圈,又缓缓落下,似是在绽放一生中最后的美丽。医院里很安静,病房里并没有多余的人,不管是不是萧烨泽的帮忙,至少在这一刻,曹曹是感激他的。
曹曹趴在床畔,像研究怪物一样研究眼前的人,十年过去了,记忆中的祁半夏没有留下一点影子,再没有曾经的恣肆随意,洒脱豪放,甚至连那偶尔的一点古灵精怪也消失殆尽,她似乎变得更沉默,更内敛,或者说,是更成熟了。
谁不会变呢?曹曹苦笑一下,就是待会儿半夏醒来,也会吃惊吧,过去那个总是爱开玩笑,长的肥肥的,受人欺负要靠她出头的曹曹早不知被她自己丢在哪了!现在的她和所有都市的男女一样,小心的计较得失,考虑利益,变得市侩,冷血,无情,习惯对谁都面带端庄的微笑,却又不知在何时送上致命的一击。
她早已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人,计较的是利益,担心的是得失。
而友情?曹曹苦笑了一下,现在社会的友情分文不值,人心隔肚皮,处心积虑,哪里知道别人是真心还是假意,即使是真的,也是不敢相信的,在她的世界里,一个不小心,就要万劫不复,能相信的,一直都只有自己而已。
可是,事事总有例外的不是吗?曹曹在心里低声说,至少之余她,祁半夏都是那个例外,一辈子的例外。
曹曹使劲的拍着自己的脸颊,不管怎样,她希望,半夏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是她的笑脸。
曹曹拿出镜子,看着干净的玻璃里折射出自己的样子。眉头深揪着,眼睛下有淡淡的青影,眼睛是一贯的死气沉沉,嘴角弧度上扬,却怎么也看不出是在笑。
她颓然的垂下肩膀,习惯了假笑,习惯了戴着面具生活,习惯了猜疑度日。现在,竟连真心的笑一笑,也不会了。
思及此,嘴角习惯的挂出一个嘲讽的弧度,原来,青春真的是我们要不起的东西啊。
阳光暖暖的透过来,照的病床上的半夏脸色更加苍白,曹曹却是情不自禁的舒了口气,无论什么痛苦,只要是光透的过的地方,都会消失的吧!
现在她终于发现,世界是多么奇妙了,就在一个月前,她还那么拼死拼活的找她,现在,她就这样,轻易的重新出现在她面前。
习惯性的泡上一杯咖啡,曹曹的思绪又回到了一个月前。
........
外面下着细雨,天气阴沉的可怕,完全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模样。
街上的行人皆是行色匆匆,曹曹拉下窗帘,泡上一杯咖啡,不知为什么,自从那年高考后,她就迷上了两样东西:咖啡和安眠药。
并不是为了提神,她只是不知不觉的,喜欢上咖啡的味道,喜欢看那烟雾迷廖着慢慢升在杯子的上空,就这样包围,然后散开。
看着咖啡慢慢冷却,就好像她的心也如此,慢慢平静,稳定,再也掀不起一丝波澜。
秘书在外敲门:“曹总。”
“进来。”
毫无悬念的,毕业以后各项成绩都不突出的她安安稳稳接手家族的事业,听从父亲的安排搞上了建筑,天知道她有多讨厌这份工作,每天从早忙到晚,几乎没有闲暇的时间。却依旧像头老牛一样来返于家与公司,别人羡慕她生来就有的家事,唾手可得的事业,可又有谁知道她真的想要的是什么呢。
记得以前她也曾豪情万丈的说要当一代画家,要像梵高,毕加索一样名垂青史,结果呢,还是在家里的要挟下接受了所有的安排,年少时迤逦的梦想,并不能帮她挣来饭票,很早以前她就知道,有些梦想可以作为一种闲时的消遣,却并不能作为她的工作而存在。如果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有什么资格来高谈阔论那镜花水月般虚浮的梦想呢。
她早已过了幻想的年纪,学会现实是父亲教她的第一堂课。
也曾任性的不要家里的一分钱,想要靠自己养活自己,大三那年,对于进父亲公司继承事业这一问题,曹曹很是抵触,总觉得没有家里自己一样可以很好的活下去,可事实证明,离了家庭,她什么都不是,没有钱,打工也不会,怕苦怕累是自然地,她没有受过磨练,可以说是娇生惯养的,打零工她做不来,到人家公司工作她又毫无经验,总是被辞退,那时的她,当初的豪情万丈,坚持养活自己的信心终于被击垮,只能靠苏于华的接济度日,从前那些表面要好的朋友一到关键时刻早不知跑哪去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只有亲身体验才能深刻明白这八个字的意思,印象最深的是那时候住在宿舍里,打开橱准备拿洗发水洗头的时候,竟然发现洗发水泼了一橱,她从没碰到这种事,完全不知道怎么处理,当时就懵了,反应过来才拿着毛巾拼命的擦,结果越擦越黏,充斥鼻腔的满是洗发水的味道,闻得她都想吐,结果在她搞了半小时还无果的情况下,她的室友才凉凉的说了一句:“笨啊,拿张报纸瘫在上面不就好了!”
她确实是笨,笨到一切忙完了洗澡洗到一半才发现没热水了,想到别的宿舍去借个浴室洗一下,人家压根连门都不让她进,而她老爸更是绝,连学费都不肯帮她教了,身无分文,衣食住行都成问题,那时候,梦想又算得了什么呢,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更别提享乐了。
也是那个时候,曹爸郑重的告诉她,她有选择的权利,只是必须懂得社会是现实的,没有人会无条件帮你,即使是你的亲人也不例外,也许最后无声无息捅你一刀的就是你最爱的人,放弃一切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这种精神固然可贵,却要好好思量这样做的可行性,究竟值不值得,一时冲动的副作用就是要承担所有后果,如果她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到时候再来向家里求救他是不会帮她分毫的。
那时候,她的家人不帮她反而逼她,她最好的两个朋友一个无声无息的走了,一个沉溺在母亲过世的痛苦中,皆无暇顾及她,她再也不能做躲在别人身后的鸵鸟了,无处可依,无人可靠,除了向家里屈服,她没有第二种选择。
如今,她事业有成,即使夜深忽梦少年事,也不会梦啼妆泪红栏杆了。
因为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所以不悔。
即使再给她一次选择,她依旧会选放弃少年时虚空的梦想,而不是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保障,遭受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依旧选择现在可以过得光鲜亮丽,做人上之人。
只是即使不悔,说心底没有遗憾那是骗人的,人就是如此矛盾又自私的动物,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偶尔也会厌倦这样的生活,想象着若是当初做的是另一个选择,她又会在哪里,在干什么?和现在相比哪个又过得更好。
终究是想想罢了,现在的曹曹,不会花时间在那些虚无的东西上。
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比如说,她变漂亮了,变瘦了,变得聪明圆滑了,变得沉默寡言了。变成了一个典型的,精明的,市侩的商人。
即使遭人唾弃,不得不说,现在的她,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商人。
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那萦绕不去的噩梦,持续了十年的噩梦,连安眠药也帮不了她的噩梦。
秘书咳了一声,曹曹回过神来,有些尴尬,最近她总是出神,次数多的连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无病呻吟,曹曹暗骂自己,没有经济基础哪来的上层建筑。先把面包挣够了再来悲秋伤怀吧!
利索的翻开文件,签字,查看公司最近的运营状况。
秘书又干咳了一声:“曹总,你今天嘱咐我一定要提醒你下午还要带苏小姐去医院。”
曹曹一拍脑门,“哎,我怎么忘了!”抓起衣服就飞奔而去。
秘书有点好笑的看着她的背影,这个曹总,都是快要结婚的人啦,怎么还像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一样横冲直撞的。
苏于华最近闹离婚闹得很凶,搞得曹曹也颇受池鱼之灾,为此她已经好多天没睡个好觉了,反观当事人。也是整日精神恍惚,曹曹担心在这样下去,她会弄得神经衰弱,还是看一下心理医生比较保险。
曹曹和于华约好的是下午两点,她看了看表,到医院的时候时间刚刚好,这些年她早已养成了不迟到不早到得习惯,不迟到还说得过去,这可以说明一个人既守时,又懂得尊重别人,有很好的涵养,但很少有人像她这般每次都是踩着点过来的,不早不晚刚刚好,曹曹同学对此的解释是,她曹某人的时间太宝贵了,与其早到来发呆,不如把时间花在更需要的地方。
那是一间并不很大的医院,没有令人讨厌的消毒水味道,空气中反而有一丝清香,医生护士皆是彬彬有礼,对待病人软声细语,很有耐心,没有以往所见的尖酸刻薄与无理。
曹曹很是喜欢这样的氛围,虽然从没听说有人喜欢医院的。
苏于华眨着迷茫的大眼,从开始到现在没有说过一句话。
曹曹无奈的摇了摇头,觉得很是惆怅。婚姻是什么呢?她这样问自己,她也是快要结婚的人了,和未婚夫赵明相爱的过程并不惊心动魄,甚至可以说是平淡无奇的,却觉得温馨幸福。她的他会在她生意失败时送上鼓励和支持,陪她一起挨过难关,会在她生病时默默守在她身边,会在她开心时揉揉她的头发,淡笑着送上祝福。
记得他曾说过,人本无情,不管有多爱对方,也是无法知晓别人的痛苦,更别提陪她一起痛了。这就是人的私心,与生俱来,无可避免。
可是,每个人的一生都不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管那个人有多强大,有多独立,总会有脆弱无助的时候,总会有遇到难题无法解决的时候,这个时候,他需要的不是他人知他所痛,为他所痛,他需要的,是一个可以比肩的人,那个人可以不美,不好,不强大,但他可以陪着她,即使无法解决困难,即使无法驱除阴霾,有个人陪在身边的感觉,却也是不一样的,对方或许什么都帮不了你,甚至还会给你添乱,但被陪伴着,本就是一种拥有。
一如古代君王的江山美人,或许,那些帝王,要的不是多么美貌妍丽的女子,他们只是太寂寞,需要这样一个陪伴,一个肩膀。
为了这样一个肩膀,有时候是什么都可以舍弃的,即使是那万里城池,如画江山。
因为对一些人来说,最高的地方已然到达,那样高处不胜寒的感觉,纵然已经拥有一切,有时候,却抵不过一个肩膀。
一个肩膀的宽度,有时候,就是整个天下。
赵明说,这也是为什么人们需要结婚的原因,婚姻不是一纸空文上的虚浮章映,那是一个承诺,是一份责任,代表着肩并肩携手的勇气,代表着从此以后你不再是孤身一人,代表着你的生活中,多了一个人,多了一个肩膀,多了一份承担。它可以没有爱情,却不能没有肩并肩一起走下去的勇气。
这是赵明求婚时说的话,他说,每个承诺都有有效期,关键是你能相信它多久,又愿意相信它多久。等到你愿意相信的时候,我们就结婚。
你的痛苦我体会不了,但我可以做一个陪伴者,聆听者,在你累时,给你一个肩膀。
有时候,陪伴亦是一种承诺,一种责任,一种幸福。
当时的一句戏言,她并未当真,如今暮然回首,岁月如梭。这样一陪,竟已十年了。
曹曹想。或许,赵明是真的爱她的吧,否则也不会为了当初的一个承诺就这样不声不响陪了自己十年。
一个男人有多少个十年呢?可以一直交付给一个女人。
可是,知道是一回事,理解又是另一回事了。
爱情有保质期吗?过去爱,现在爱,将来也会爱吗?
看着对面的好友,曹曹不禁怀疑起来。
苏于华的婚姻堪称她所有朋友失败婚姻的典范,她的丈夫是个幽默风趣又英俊的男人,和于华各方面都是及配的,当初几乎是所有人都看好他们,这样一对金童玉女,自以为是可以长长久久的。却不曾想,结婚不过三年,老公就有了外遇,现在更是堂而皇之的将女人带回家,当着苏于华的面做,毫无半点羞耻与不甘,仿佛那是理直气壮的事。更可恨的是,当于华忍受不了,提出离婚时,他竟然不同意,死死吊着,外面养一个,家里放一个,家里的老婆可以出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照顾他的衣食起居,外面的红颜知己可以陪他喝酒交欢,无聊时,烦恼时为他派遣不愉快的情绪。
不得不说,在他的眼里,女人已经成为一种工具,无论是老婆还是情人,对他来说都不过是供他取乐的工具罢了。
曹曹想不通,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竟还有这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不,应该说是变态。整天就想着左拥右抱,三妻四妾。
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曹曹的眼底浮出一丝迷茫的水汽,爱情,婚姻,为什么都这么难懂。
又或许,难懂的不是其他,而是人心罢了。
护士已经在叫了,曹曹拉起苏玉华的手,还未起身,忽听到一丝抽气声。
曹曹不可置信的回头,一把撸起于华的袖子,看到上面青青紫紫的痕迹,不由呆了,半天才回过神来,质问道:“这是什么?”
苏于华眉头紧皱着,手臂的淤痕就这样大刺刺的出现在她的眼前,一下子就灼痛了她的眼。
苏于华别开脸,轻描淡写道:“没什么,是他不小心弄得。”‘
曹曹自然知道苏于华口中的他是谁,难怪最近半夜的时候她一直打电话给她,语气中是那样的颤抖无助,完全不属于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女,从头到尾只有一句话:“我要疯了,我要疯了。”
她还以为她是最近离婚压力大,精神衰竭,才会带她来看心理医生,没想到,没想到...........
原来她说的不是气话,不是精神衰竭,她是真的要疯了。
是怎样的虐待可以把这个干净利落的女人逼疯?曹曹不敢想象。
而她呢?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她痛苦时,尖叫时,她又在哪里?
曹曹蹲在低声无声的呜咽起来,苏于华可以看到她不断抖动的双肩,颤抖的伸起手,触到的是大片大片冰凉的液体。
曹曹不断地扇自己耳光,口中断断续续到:“我算什么朋友,我这个人渣,竟然这么久都不知道.............”
苏于华抓住她的手,“不怪你,这都是我自作孽。”
两个人抱头痛哭。眼泪鼻涕汹涌澎湃,倾泻而出。像是要哭尽这十年的眼泪。
不断压抑的呜咽声从走廊里传来,来来回回的路人奇怪的看着这对相拥而泣两人,却也只是看看,并没有停下来询问或帮忙的意思。
这就是现实,人人信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自顾不暇,又怎会来帮助不认识的陌生人?可幸得是他们还有彼此。
十几年的朋友,已经不再是朋友,更是家人。
家人的意义就在于,不管你多狼狈,多凄惨,多不堪,那里永远是你的避风港,因为彼此早已是家人,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以我知你所痛,怜你所痛,亦陪你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