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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起清明,落尽繁花 ...

  •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浓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壤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

      小时候读洛神赋,祁半夏总觉得有些稀里糊涂,实在是不能理解世界上怎会有这样的文章,这样的人。在她的认知里,但凡是人,皆莫不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并无其他区别。直到遇到萧烨泽。

      祁半夏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时候他们都是八岁,刚刚上小学的年纪,半夏跟着叔叔学过几年跆拳道,一向自诩为高手,其实不过就是会点三脚猫的拳打脚踢,每每和人打架都是拳头牙齿脚丫一起上,把别的小孩搞得狼狈不已,偏偏自己还了不起的不得了,整日呼朋唤友,惹是生非,自诩是学校的龙头老大,且那时□□之风风靡全国,连小学的学生也以拉帮结派为荣,一向自大的她更是以当老大为乐,舒舒服服的享受着小弟端茶送水的日子,小弟们倒是一个比一个恭敬,一个比一个听话,她也就毫不谦虚的做起了大哥。

      这大哥一当,就是许多年。

      上到三年级的时候,小学里转来了一个人,从此半夏大哥的地位便岌岌可危了。

      那个人极尽漂亮,极尽聪明,极尽全才,是以半夏对他极尽不顺眼。

      那个人的名字叫,萧烨泽。

      光听名字便知是个不凡的人了,萧,潇洒不羁,烨,如火般璀璨华丽,泽,如温雅的玉泛着淡淡的光泽。彼时,半夏有点忿忿不平,凭什么人家爸妈能取出那么有文化那么有内涵的名字,她爹娘就只是随随便便取了一味中药的名字就给她冠上了?然而不公平的还在后面,当她看见萧烨泽本人的时候,终于明白他父母为什么会替他取这样的名字了。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这是祁半夏对萧烨泽的第一印象。

      半夏是个爱玩闹爱惹事生非的死小孩,但这并不妨碍她的优点发挥----读书。

      她从小就喜欢读书,当然这个书和别人的书是不一样的,当人家在背三字经的时候,她已经在看道德经了,当别人在死学唐诗宋词的时候,她已经在研究马克思了,当别人开始学数理化,史地生的时候,她已经开始迷金庸古龙了,她不是个按常规发展的小孩,但无法否认的是,她是一个聪明的小孩。

      她很聪明,但也不是天才,这一点半夏很早以前就清楚,爱迪生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从客观角度上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名言,但在半夏看来,这,也就仅仅是名言而已。

      半夏见过很多拼命用功读书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一小时用的人,但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取得卓越的成绩,老师们通常给这些学生的评语是:很勤奋,但可能学习方法有问题。其实说白了就是死读书。人们对这类学生总是不忍心说什么,毕竟他们的勤奋是看在眼里的,可也不会有多那种优等生的喜爱,因为他们就像是股市里的那条线,一直是平的,偶有波动,也是极其微小。没有人会乐意做亏本的生意。

      生活本身就是一项投资。

      家长们总喜欢对孩子说,我供你读书,就是在你身上投资,考上好的学校,将来找到好的工作,有高收入,便是投资的成功效果了。

      他们收获的投资利润无外乎:面子,社会地位,名利,金钱。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长不爱孩子,只是生活中无处不是投资,再纯粹的爱里面都会或多或少掺杂些许东西,有的是为了家族,有的是为了自己。

      或光宗耀祖,或扬眉吐气,这是普通家庭。

      或继承家业,或扬名立万,这是富裕家庭。

      然而无论穷富,都是商人的家庭,商人的世界,二十一世纪本就是物欲横流的世界。

      这些道理,在别的小孩还在襁褓中熟睡时,半夏就懂了,因为她也有一个复杂的家庭,复杂的人生。

      这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暂且不提。

      置于天才,半夏倒是相信这世上的天才是少之又少,千万分之一的概率,置于那些跳级的学生,小小年纪就考上名牌学校的学生,根据半夏的主观臆断,这是开发的早的原因。

      大多家里有条件的家庭,都会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开发他们的智力,别的小孩才刚学会说话的时候,那些小孩就已经会背唐诗宋词了,然而这些家庭的小孩倒不多是商人家庭的,一般父母是老师教授的较多,父母都是老师,从小就把孩子抱在教室里听课,耳濡目染,更是不遗余力的培养他们的各方能力,能不“天才”才怪。

      半夏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她的小叔叔是大学教授,小婶婶是经商的,从小从他们当中学到的东西大概要比别人多几倍吧。

      因着娃娃教育,从小抓起的缘故,半夏在同龄人之间总是表现出非凡的智慧,她的逻辑思维和理解能力极好,加上从小博览群书,学起东西起来毫不费力,是以总显得高人一等,打架打的热闹,学习却也是从不含糊,惹得老师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

      记得第一次读洛神赋的时候她才五岁,只那一句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一下子就刻在脑海里了。五岁的她虽然也看过很多书,但到底年纪尚小,对里面的那些晦涩难懂的句子是一知半解,却也直觉认为文里描写的是一样美丽的东西,后来小叔叔告诉她,那里描写的是一个很美的美女,她当时歪着脑袋问:有多美,比小婶婶还美吗?

      小叔叔嘻嘻一笑,小丫头,你现在见的美女太少了,自然以为你小婶婶是最美的,其实你小婶婶顶多只算个中人之姿,哪比得上洛神赋里的那个美女,这种没有可塑性的话题,我劝你以后不要再问了。

      当时的她亦是痞痞的笑:这个话题真的没有可塑性,现在小叔叔,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选择听那一个?

      小叔叔踌躇片刻:“先说坏消息吧!”

      “小婶婶回来了!”

      “什么?”

      “而且~”半夏拖长尾音“她现在就在你身后。”

      小叔叔惊吓连连,抖着嗓子问,那好消息呢?

      “她从刚刚就来了,你说的关于我的那个没有可塑性的话题,可以和她讨论讨论,增加你们夫妻的感情,这不是好消息吗?”

      最后的结果是,小叔叔被罚一个月都要睡书房,由此可见,像祁半夏这种聪明的小孩真的是很惹不得的。

      因为她总是会把聪明放在令你跳脚的地方。

      例如,她在萧烨泽进门的那一刻就故作深沉的大喊:“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萧烨泽比那个洛神赋里的美女还要漂亮”

      萧烨泽的脸瞬间就变成了猪肝色。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以着这样水火不容的形势,两个同样优秀且自大的人,都不约而同的将对方当做敌人。

      而现在,她站在本市最豪华的酒店里,看着那些衣香鬓影,红袖善舞,只觉得一片恍惚。

      空气有点沉闷,半夏散漫的走着,一瞬间,人潮汹涌,她却找不到路。

      在原地缓慢的转个圈,触目之处尽是人烟,跌跌撞撞的走着,涣散的眼神终于在一处停了下来。

      走廊的拐角处挂着一幅画,很不显眼的位置,却一下子吸引了她的目光。

      暗黑色的背景,眼帘所触之处皆是郁郁苍苍的梨树,白色的花瓣被风吹起,淡淡环绕着,勾起一个轮廓,远处,依稀夕阳西下,晚霞照耀。

      那是她的画。

      二十岁时的作品,现在看来只觉得一片恍然。

      手法显得粗糙,调色也不很鲜明,很明显模仿的人画的及其漫不经心。

      然而,她现在却想起了那副尘封很多年的,现在依旧压在箱底的,她的成名作--梨。

      如果要说半夏最喜欢什么花,那一定是梨花了 。

      半夏上初中的时候,学校后面有个很大的土坡。坡上长着百十株清一色的棠梨树,这些棠梨会在春风忽来的某一个夜晚开放,千树万树梨花开,大概就是如此。

      梨花树下诺言许,梨花树下佳人伴。

      像所有青涩年华的少男少女,他们怀着羞涩,效仿古人,梨花树下,诉衷肠。

      那时的她,青春年少,那时的他,自由洒脱。

      彼时,青春年少,他们为了彼此,落尽繁花。

      此时,洗尽铅华,故人遥望,不知归处。

      记得她的老师说过,这幅画意境颇美,画工也很高,只是里面似乎少了一样东西,她想,现在她终于知道了。

      那颗梨树下,花瓣勾勒的淡淡轮廓,是一个人。

      现在,她站在自己画的梨花树下,站在曾经青葱年华的回忆上,翘首远眺。

      梨花落尽,依旧空无一人。

      往事如梦。

      现在站在台上的那个男人,和十年前并没有太大区别,岁月像是在他身上停止了流动,依旧是眉星目朗的样子,施施然站在那里,只一瞬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像是最受瞩目的恒星,一如曾经的璀璨,和光芒万丈。

      确实,如他现在的身份地位,本就是高高在上的,半夏几乎已经听到女孩子们的窃窃私语了,带着羡慕,或者嫉妒的,望着台上的萧烨泽,以及他身边的女人。

      不得不承认,那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艳红的晚礼服,更衬得她眉目魅惑,身段妖娆。媚而不俗,带着淡淡的高傲与孤清,与萧烨泽站在一起,确实称得上是一对璧人。

      宏远集团老总的女儿,和夏木集团的总裁,即使是一场政治联姻,也足以羡煞旁人了吧!

      陈清雅抬头望着萧烨泽,酒店的灯光照在她脸上,使她整个人像是披上一层晚霞,脸泛红晕,媚眼如丝,眼波流转处,尽是醉态浪漫,婉转风流,目光里难言爱意与崇拜,两人站在一起,间或耳语几句,萧烨泽的手覆在她腰上,亲密无间,就像是一对新婚的夫妇。

      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吧!

      半夏轻轻旋转酒杯,艳红的液体缓缓荡漾着,圈起一圈涟漪,带着妖冶,带着极致,缓缓滑过喉咙,胸腔,真奇怪,明明是冰冷的不带一丝温度的,偏偏所到之处,四肢百骸都温暖起来,就像是胎儿躺在母体里,有种极致的温柔与眷恋。

      她缩在角落里,来来往往许多人,并没有人同她寒暄或者是打招呼,半夏轻轻的笑起来,毕竟是十年了,物换星移几度秋,谁还会记得自己呢?

      然而,半夏似乎忘记了一件事情,记者永远是无处不在的。

      “哎,你看那个靠在墙角喝酒的女人像不像是法国那个有名的画家青暮?”

      “不会吧,她不是从来不露面的吗?”

      “什么呀,听说她上个星期就回国了,哝,不就是杂志封面上的那个!”

      “你这样一说,还真有点像。”

      “快打电话给老板,青暮出现了。”

      “你们这么紧张,那个青暮到底是谁啊?”

      “见过孤陋寡闻的,没见过你这样孤陋寡闻的,连青暮都不知道,她二十岁成名,八年来得过不少国际方面的大奖,是现今法国最有名的画家。”

      “她是法国人?”

      “不是,听说是个中国人,在法国定居十年,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又回来了.....”

      “不知她和萧烨泽什么关系,竟然会出现在他的订婚典礼上。”

      “什么订婚典礼?今天不是萧烨泽庆祝夺标的庆功会吗?”

      “我不知道要说你什么好了,圈内早就传出他和陈清雅的关系,陈清雅更是高调表示,现今事业有成,她想安定下来,在家相夫教子,做做贤妻良母,这场庆功宴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定会宣布他们的订婚消息了,只有你这种笨蛋才不知道。你难道是住在深山老林里的,这个样子还怎么当记者?”

      令人厌烦的各种杂音蜂拥沓至而来,半夏捂紧耳朵,只觉得额上的青筋突突跳着,大脑里茫然一片,像是在一望无际的大海里沉沉浮浮,那种无法抑制的窒息的感觉再次袭来,像是被人生生夺取了呼吸。

      虽是秋末,酒店里却是暖气十足,来来往往许多人,皆是陌生的面孔,空气里闷热的带点窒息的味道,半夏觉得自己快要忍不住吐出来了,急匆匆的跑到洗手间,对着水池一阵干呕,哗哗的水声流过,胃里一阵一阵的疼,像是刀绞一样,慌张的在包里一阵搜索,终于掏出一个药瓶,抖着手旋开瓶盖,不料手下一滑,嘭的一道清脆的响声,白色的颗粒翻滚在地上,旋转着,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终于停落到一双脚面前。

      耳边响起女子温婉的声音:“小姐,需要什么帮忙的吗?”

      半夏无力的摆摆手,只是靠在墙上喘着粗气。

      一双修长的手伸过来,扶住了她摇摇欲坠的身子,只见那女子从自己包里掏出一个药瓶,倒出几粒白色的药丸,微笑着道:“我也有胃病,你先用我的药吧。”

      若在平时,半夏是决然不会随便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现下不知是因为实在疼的受不了,还是感知到面前女子的善意,她缓缓的接过药,吞入腹中,喘着的气息逐渐平稳,拂开凌乱的贴在面颊上的头发,抬头轻轻道:“谢谢你。“

      一声惊愕的低呼响起,那女子的声音略显颤抖,像是秋风中摇摇欲坠的落叶:“半夏,是你?”
      半夏亦是惊愕的看着来人,贴身的白色礼服勾勒出女子纤细的腰肢,长发柔顺的披在肩头,耳边一颗细小的黑色耳钉熠熠生辉,这个耳钉半夏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只因,那是她亲手设计的,亲手打造的。

      目光终于转到那张白晢的脸上,瓜子脸,长睫毛,饱满的额头,单眼皮下是一双灵动的丹凤眼,小巧的鼻子上点缀着几颗微不可见的雀斑,嘴巴薄薄的抿成一条线,致命的熟悉排山倒海的袭来,半夏惊慌失措的倒退几步,推开门像逃命似地奔跑起来。

      毫无方向,无目的的狂奔,半夏突地闷哼一声,后背撞上一个坚实的怀抱,她急匆匆的道歉,正欲走时,却被人一下子抓住手腕,闪亮的灯光铺天盖地的袭来。

      一瞬间,天旋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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