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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君恩渐绝门深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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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亭掩看着面前这个姑娘,她坚毅却也隐忍,她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不惜和他发怒,如果,有一天,季陌和自己的兄弟起了争执,他也会做出和她一样的举动。
黎亭掩转过头,发动引擎。
黑色的车在马路上疾驰。
车里的人,心照不宣。
诡异的沉默再一次降临。
终于,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在顾南居门口停下,却迟迟不见车内的人下来。
季陌淡淡地看着车前的挡风玻璃,“我要下车。”
黎亭掩缓缓地解锁,拉开车门下车,走到另一面为季陌打开车门,到底多年的礼教还是没有荒废,“谢谢。”
“男朋友为女朋友做点儿事儿需要这样客气?”被道谢的人丝毫不领情,他甚至想如果是那个古古为她打开车门,她是否会这样疏离地道谢?
季陌从车上下来,站在车前,不知道对他这种话如何回应。
黎亭掩靠在车上,望着站的笔直的季陌,“季陌儿,我很抱歉侮辱你的朋友。”毕竟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和一个孩子置气,何必呢?!
季陌从未想过,这样的道歉会从他嘴中说出来,她最难过的最受不了的不仅仅是他对古古的侮辱,而是那份他对她的毫不在意。
也许,就像是小时候的一只毛绒玩具,明明已经大到不需要那些玩具了,却偏偏停留在记忆里,难以割舍,或者说固执地认为自己的东西不允许任何人染指。
那么,她对他而言是不是小时候的毛绒玩具呢?就算从来不碰,却也要贴上属于自己的标签?!
“但是,季陌儿,你和我住在一起天经地义。”道歉过后,他的一句但是,就如同给在寒冬中艰难行走的旅人迎头一壶冰镇水,凉的不仅仅是头颅,更是心,更是一种刺骨的凌迟。
季陌看着他,目光凌厉,“呵呵,黎亭掩,好一个天经地义,可是爷我告诉你这世上还真没什么是天经地义的?”就算装的在卑微,骨子里也掩盖不住那种嚣张。
“你是我女朋友,不会连同居这种事儿都不知道吧?”
“你和我同居,你能给我一辈子吗?和我同居一辈子?你难道不知道同居前面有两个字叫做非法吗?!”这就是本性吗?男人都有这样善变的心,前一秒和你道歉,下一秒告诉你,你们必须在一起。这样没有结果的在一起。
黎亭掩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季陌儿,你在奢求什么吗?你想嫁给我,你知道的,这不现实。”
有时候,季陌儿想,是不是自己一辈子的绝望和不知廉耻都用在这个男人身上,即使他一次又一次地触及自己的底线,她也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原谅,然后偷偷地告诉自己他不是故意的,他疼你宠你惯你,只是有些大男子主义和不入流的小脾气罢了。
只是,这样地退让又能持续多久呢?
季陌听到他的配不配,心凉了半截,“黎亭掩,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嫁给你?”
他的目光那样沉静,却又透露着残忍,“门当户对。”
呵呵,门当户对,如果黎亭掩,需要用门当户对来祈求嫁给你,起码现在的季陌还不稀罕!
“呵呵,怎么?你的事业还需要靠联姻吗?”
黎亭掩抚摸着身旁的劳斯莱斯幻影,如同情人般的爱抚,季陌也是喜欢车的人,只是哥哥以未满十八岁为由不给她买车罢了,“利益这种东西,各取所需有什么不好呢?”
这个男人冰冷又无情,他可以笑着叫你宝贝,他可以告诉你你是他最在乎的女人,也许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他可以最喜欢你,却不能只喜欢你,有的时候,人,不能太执着吧。
季陌背对着他向前走,“黎亭掩,晚安。”
只是,晚安是什么意思,他真的会知道吗?
季陌向前走,其实她是有些害怕的,小时候看很多鬼片,总是怕黑,即使有路灯也怕,她一溜小跑准备冲回家,却见到小区门口有一道熟悉的身影,不知道在瑟瑟寒风中立了多久。
那是一个极其出色的男子,在路灯下,他的目光有些迷离,类似狐狸般的眼眸隐含着怒气,他就那么看着她,也不说话,却在这寂寞的夜里,给了她莫大的安全感,迷路的候鸟呵呵,终于找到了家。她冲进了他的怀里,“古古,我的古古。”
黎亭掩看着自己的女朋友冲进了一个男人的怀里,不再理会他,心里涌起一阵愤怒与不安。或者说,那是一种微妙的酸涩的感觉。
袁古伸手轻抚怀中的女孩,他的青梅竹马,他的两小无猜,他的发小,他的兄弟,怎么能被人这么欺负,她的眼泪打在他的羊绒外套上,一滴一滴晕染开来。
他看到不远处的男子,直直地看着他们,他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是潜意识地认为,他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袁古不记得,他究竟多久没见过季陌哭的这么伤心了,是七年还是八年,就算当初叔叔阿姨去了国外,季陌也是笑着告诉他们,“我有哥哥和古古,你们不要担心,我会很好的。”
那个万千宠爱的女子,从小被他捧在手心中的妹妹,一同长大的哥们,竟然被人这么欺负,一想到这儿,他的心里就泛堵。
季陌埋在他怀里,“拜托,不要告诉哥哥,不要找黎亭掩的麻烦。”一切都是自作自受,跟黎亭掩又有什么关系呢?
呵呵,黎亭掩吗?袁古用力地抱紧她试图给她一些安全感,“好,我不动他,可是季陌,下不为例。”
他拥着她朝公寓走去,装作不经意地回头,别有深意地看着那个靠在劳斯莱斯幻影上的男子。
季陌用力点点头,挤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古古,我很好,我晚上都没有吃东西,我要吃你做的菜。”
袁古轻敲她的脑袋,“你啊,以后嫁人就要嫁一个会做饭的吧。”
季陌委屈地看着他,“古古,到时候我和我老公都去你家蹭饭。”
袁古佯装一副无可救药的样子,结婚后找发小蹭饭,还真好意思说。
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微妙,很复杂,即便有时感觉不瘟不火,可实际上,季陌对于袁古的感情早就超过了自己的亲生哥哥,毕竟亲生哥哥没有这样陪伴自己,其实她知道,袁古在她面前做题,都是为了陪她,她也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她,他又何必在国内读书呢?她甚至看见他在房间里拿着世界知名学府的offer,然后惋惜地看着它,将它撕掉,样子狠绝,却不带一丝犹豫。
这么多年的陪伴,他们不是爱情,不是友情,不是亲情,又或许是每一种都有,不愿失去彼此,将对方摆在最重要的地方吧。
季陌将他推进厨房,一边嘱咐,“我要吃面,你下的面,要手擀面。”她除了眼眶微红,没有多难过,只是袁古知道,她这是怕他难过才故作安好。
袁古笑着摇摇头,刮刮她的鼻子,“我去还不行嘛,你今天都没有做题,还有3个多月就高考了,大小姐。”
季陌满不在乎地望着他,“可是我有古古嘛,没有问题,不就是高考嘛!”
袁古苦笑地看着面前这个自信满满的女孩,他怎么放心将她一个人留在大学里,“成,大小姐,我去给您做饭。”
季陌看着厨房这个为她做饭的男孩,他和她一样年轻,他却比任何人都会照顾她,他熟练地和面,擀面,切葱花,小心地下锅,他将她最不喜欢的胡萝卜切得细细的,细的她吃不出胡萝卜的味道。
季陌躺在沙发上,翻阅茶几上的杂志,某一页上,她看到一个熟悉的戒指。
黎亭掩送她的那枚尾戒,那枚戒指是意大利的一位设计师设计的,全世界仅有一枚,这枚戒指的神奇之处是设计师背弃了自己的爱人,选择了其他的女人,然而他的爱人,直到死也没有怪他,设计师这些年一直惦念着年轻时的爱人,为这枚戒指取名“为时已晚”。
据说被一名美国富商以1000万美金的高价拍下,那位富商只说了一句话,“买下这枚戒指,只是希望自己的感情路上,不会为时已晚。”
呵呵,人啊,总是希望防患于未然,可惜,那个买下戒指的人,他的感情会不会终究是为时已晚呢?!
空气中弥漫着面的香味,勾起了季陌的食欲,于是,随手把杂志扔在茶几上。
季陌看着袁古端着面放到茶几上,她却一点儿动手的意思都没有。
袁古从冰箱里取出牛奶,加热,然后放到茶几上。
“大小姐,用不用我伺候您用膳啊?!”袁古有的时候觉得自己挺贱的,给她做饭不说,还得给她端上来,热牛奶,有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全职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