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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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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清秋是江南人。
他的家乡是临安府一个名叫“宁照”的小村庄,尽管位置偏远幽僻,却也是个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地方。其实他并不十分确定那里究竟是不是他的家乡,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爹娘,无从得知自己的身世,不过从记事开始,他就一直生活在宁照村,因此便将那儿视作自己的家乡了。
六岁之前,他是跟村里老猎户一起生活的,据说老猎户是在一次进山打猎的时候,在靠近村口的山路上捡到他的,破旧的襁褓里,小小的人儿已经饿得连哭都哭不出来,只能撇着嘴巴抽噎的小模样儿别提多可怜了。
老猎户一生未娶妻,这个孩子犹如是上天赐来与他作伴的,因此他想都没想便把孩子抱回家中抚养,那天正好是个清风送爽的秋日,他便给那孩子取名叫做“清秋”。
孟清秋很聪明,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能跟老猎户一起上山打猎了,只不过他年纪小没什么力气,老猎户便教他设下一些简单的陷阱,然后悄悄地躲在一边,等着因为贪吃而自动送上门来的小动物们。
只可惜好景不长,在孟清秋被捡回来的第六个年头,老猎户忽然患上了一种很奇怪的病症,村里的大夫对此束手无策,前后拖了约莫有大半年,最后终究还是撒手人寰。
六岁的小清秋已经很懂事,在村里人帮忙料理老猎户的后事时,他只默默地站在一旁看着,看着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被装进一个黑黑的长长的木盒子里,然后连同盒子一起被人抬出家门,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闹,只抓着衣摆的两只小手攥得死紧。
老猎户临终前曾经对他说过:“虽然爷爷以后不能再陪着小清秋了,不过爷爷会在天上看着你、保佑你,这样你就不会感到孤单了。”
这句话孟清秋一直记在心里,所以当村里有好心人提出想要收养他时,他很坚定地拒绝了,因为爷爷会陪着他,从前是,以后也是。
别人家六岁的娃儿,大多还在父母的怀里撒娇,而孟清秋却已经能够自己一个人过活了,他年纪小做不来别的生计,唯有靠老猎户生前教他的打猎技巧,从山上捉回一些山鸡、野兔,交给邻居家的伯伯由他去镇上卖掉,从而换取粮食和日常所用的东西。
遇见薛奕之,是在一个冬天。
那时候孟清秋已经一个人生活两年了,许是没有人照顾的原因,他的个头没怎么长,还像小时候那样瘦瘦小小的,不过这只是表面看起来如此,实际上他的力气大了不少,已经能猎到大一点儿的狐狸和獐子了,这也使得他不用再每天都上山打猎,生活也轻松了许多。
南方的冬天,虽不似北方那般到处是冰天雪地,却也依然冷得刺骨,天空中笼罩着一层雾霾,灰蒙蒙、阴沉沉的,像是随时都要落雨的样子。
这样的天气并不适合出门,不过孟清秋前一天答应了村里的木匠邱伯,今天要替他送一车木炭到相邻的村子,所以也顾不上天气有多恶劣,用罢早饭便推着满满一车木炭朝邻村而去。
虽然两个村子离得并不是很远,但他一个刚刚八岁出头的孩子,又推着一架看上去就不轻的木头车,一路走走停停,等他终于把木炭送到的时候,午时都已经过了大半了。
想起自己后晌午还要进山,他婉拒了那家人留他吃午饭的好意,匆匆忙忙地往回赶,可是老天爷似乎故意与他作对一般,才刚走出没多远,他便觉得脸上突然传来丝丝凉意,抬头一看,天空中竟然飘起了雪花!
对于在江南土生土长的孟清秋来说,下雪可是一件稀罕事,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心中的兴奋可想而知。当他正打算跟这些飘舞的白色精灵来个亲密接触时,忽然又想到自己只有身上这一件棉衣,若是淋湿便再没得换了,只好退而求其次,钻进了一户人家的门洞里,这样就不怕会弄湿衣裳了。
落雪缤纷的景致虽然很新鲜,但看久了还是不免会感到乏味,再加上又累又饿,孟清秋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最后终于不知不觉地倚着墙壁睡了过去。
不知道究竟睡了多久,他最后是在一道打量的目光中醒来的,睁开朦胧的睡眼,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与他年纪相仿的青涩脸庞,此时那张脸的主人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仿佛他是集市上那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猴子一般。
见他醒了,薛奕之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不过很快便消失不见,他伸出手轻轻戳了下垂涎已久的小脸儿,皱着眉头不满地问道:“你怎么这么瘦呀,柔弱得跟个女孩子似的?”
刚刚睡醒的孟清秋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因此也没在意自己被人占了“便宜”,直到听见这句话他才彻底地清醒了——这个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小子竟然说他像女孩子!
轻轻抿起嘴角,他也不动声色地打量起面前的人来,只不过他想的是待会儿要让这个坏人哪里挂上彩罢了。
薛奕之还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已经惹恼了眼前的小家伙,见他呆呆地望着自己,忍不住手痒地又想去戳人家的脸,可惜这次还没碰到,他就被小孩儿突如其来的一拳击翻在地,下巴上传来的剧痛差点儿让他忍不住哭出来!
一击即中,孟清秋满意地看着在地上闷哼着打滚的人,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只留下的薛奕之在雪已经停了的寒风中懊悔不已:早知道就不说那句话了,没想到那家伙瘦弱归瘦弱,力气还真不是一般地大!哎哟,疼死他了!
下巴上的淤青过了四五天才消下去,薛奕之伤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报仇,当他终于打听到“仇人”所在时,他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小小的孩子半跪在水井旁边,大半个身子都探出了井沿去,那样危险的姿势随时都有可能掉下去;一双小手紧紧地攥住手指粗的井绳,那张可爱中带着倔强的小脸儿憋得通红,连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可拉上来的木桶里还是只剩下了半桶水。
小孩儿并没有露出失望的表情,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状况,只见他提起那半桶水,摇摇晃晃地走向灶房门口的大水缸,一路上又洒了不少,最后将水倒进水缸里时就只剩下三成了。
这样来来回回地十几趟,孟清秋终于放下了水桶,喘了口气便开始生火做饭,他的动作很娴熟,那样子绝不只是偶尔做一次两次,薛奕之看着看着,忽然觉得鼻子很酸。
薛家虽然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但却从来不需要他操心生计问题,父母只生了他这么一个儿子,自然把所有的宠爱都给了他,就连他的名字也是特地拜托做过学问的老夫子给取的,带着浓浓的文人气息,不似别人家孩子为了好养活,便“阿猫”、“阿狗”地随便叫。
所以当他看到与他年纪相差无几的孟清秋,却要自己一个人艰苦讨生活时,他在心里做出了一个决定:要跟这个打了他的孩子化“敌”为友!
从那以后,他便常常往隔壁村子跑,没话找话地跟孟清秋套近乎,只不过小孩儿记仇,不怎么爱搭理他,于是他便想着给小孩儿帮忙分担些家事,结果却是越帮越忙,后来孟清秋一见到他,索性直接闭门谢客。
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也许他们两人会一直以这样的方式相处,直到有一天薛奕之疲倦了追逐与讨好,然后两个人重新回到最初的陌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