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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寅时已到 ...

  •   煲汤省,G市,老城区。
      鸽子笼一样的高楼密密麻麻伫立着,不同楼宇间居住的人们伸出手就能彼此握住。
      他透过车窗打量着,狭窄道旁的卷闸门里,四五台缝纫机局促地挤在一起,很大声地放着音乐,或老或少的妇女弯着腰驼着背,趴在缝纫机上做工。
      震耳欲聋的歌声与缝纫机哒哒哒的顶线声连绵不绝。
      “CBD是这个城市秀丽的妆容,城中村才是这个城市真正的骨骼。”
      男人以前听过类似的话,但是没有太深的体会。
      也是个苦命人,男人在心里叹了口气,说道:
      “是这里,阿瑶,下车吧。”
      时值盛夏,男人却穿着全套的深色西服,袖口三颗宝石袖钉熠熠生辉,他身后跟着一个穿着西服短裙的女生,站姿笔挺,梳着利落的高马尾。
      两人一前一后踏入一家有些老旧的修车档。
      不算宽敞的门面,正中央是一辆用支架架起的五菱,两侧贴墙的柜子上,整齐挂着扒手、锤子等汽修工具。柜子旁贴着泛黄的海报,上面正架侧立的李小龙,满脸的桀骜不驯。
      墙角劣质的小音箱里,于贞正慵懒地哼唱着:“姐妹,预备备~今晚,好机会~微醺~状态,加倍!”
      “有人吗?”男人问道。
      一个身影从车下滑了出来,让人吃惊的是这样偏僻的修车行,店主却是个高高瘦瘦的漂亮女孩。
      模样看上去二十来岁,穿着白背心、工装裤,水洗黑棒球帽下,是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睛。
      “你好,欢迎光临。”
      嗓音有些沙哑,是让人舒服的淡淡烟嗓。
      “请问你是胡玫女士么?”男人微笑着问。
      “我是。”
      眼前这个穿着正装的男人,鼻梁高且挺拔,眼睛是迷人的蓝色,淡金色的头发向上梳起,是个英俊的混血帅哥。
      “你好,我们是开阳区治安署的调查员,有几个问题想问你,这是我们的证件。”混血帅哥有一口亮眼的白牙。
      胡雯目光在证件上略作停留,然后从墙角拖出来三张露营椅。
      “你们找我什么事?”
      在胡雯审视着他们的同时,二人也在打量着这个高高瘦瘦的姑娘。
      梳着高马尾的西服女生,掏出了小本本和笔。
      “认识林玉媚吗?”混血帅哥凝视着胡玫问道。
      胡玫细长的眉毛微微皱起,眼神中有些疑惑:“我们是高中室友,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哦,闺蜜。”混血帅哥语调轻佻,胡玫眯了眯眼睑,有些恼怒,但并未反驳。
      男人轻轻摸着袖口的宝石袖钉,不疾不徐地说道:
      “是这样的,林玉媚失踪了,西海省兰城那边的同事联络我们,说查到林玉媚失踪前,打的最后一个电话是给你,8月30日晚上。”
      男人的眼瞳里像是有深蓝的漩涡,彷佛能看穿人心,“有这个事吗?”
      和男人视线相交的胡玫,双目开始失神,木然说道:“有。”
      “她说了什么?”
      “什么都没说,我问她怎么了,她怎么都不肯说话。”胡玫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的神情,表情有些挣扎,像是想从噩梦中醒来。
      “然后呢?”
      “然后电话里只有滴滴的声音了。”
      混血帅哥叹了口气,将手指从袖钉上挪开了,胡玫的眼神恢复了正常,焦急的问道:“玉媚怎么了?我能问一下她的情况吗?”
      混血帅哥向后靠去,倚着椅背耐心地回答:
      “林玉媚在家里消失了,楼道里的监控只有她8月30日傍晚回家的画面,之后再没有离开。”
      “根据她同事提供的信息,林玉媚一周前曾表示有人要杀害她,但不肯透露是谁。由于长期联系不到人,她公司的同事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公司立刻报警。”
      “9月1日,警察收到报警电话后,到达林玉媚住所,发现她凭空消失了。而邻居说8月31日晚上,还有听到她的笑声。”
      “更详细的情况,你得向当地治安署咨询了。”
      胡玫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感谢你的配合,那我们就不打扰了,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什么新想起来的线索,请及时联系我们。”
      混血帅哥放下一张名片,带着下属向外走去,走到卷闸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下来,转过身一脸凝重地说:
      “如果你再接到林玉媚的电话,请及时联系我们。”
      胡玫的呼吸停了半拍,问道:“她不是已经失踪了吗,怎么联系我?”
      “我逗你的。”混血帅哥笑着说。
      胡玫回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黑色商务车里,梳着高马尾的卢琴左手扶着画板,右手的铅笔快速挥动着。
      刷刷声中,一个身影迅速清晰,正是胡玫。
      只是画中的胡玫,不同于方才有问必答的顺从模样。画中的女孩眼神冷冽锐利,身躯微伏,像是一只等待出击的雌豹。
      “林队,目标怀有强烈的戒备,力量磁场明显强于常人,怀疑可能已经继承白狐的权限。”
      卢琴扭头看向身边座位的混血帅哥。
      林明昊慵懒地靠在真皮座椅上,看着窗外的人群出神,修长手指中的银色魔方飞速地旋转变换着。
      “呵,溺水之人,所见皆是浮木。明天你再过来一趟,把她带回署里,如果她还活着的话。”
      汽车驶远,昏暗的车行里,胡玫独自坐在书桌前,微风中,桌上的病历单轻轻拂动着,上面写着:血癌晚期。
      面对两人,她没有说谎,但也没有全说。
      证件是真的,但治安署的人,她见过多次了,没有这样穿着考究的。
      林玉媚的电话中确实只有滴滴声,但那些滴滴声并非毫无意义。高中时期,两人为了传纸条不被人偷看,用“·”和“—”,拟定了一套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简单密码。
      那些长短不一的滴滴声,代表着一个地点:北操场。
      没有说是哪里的北操场,也没有说是北操场的哪里。
      但胡玫知道,林玉媚说得是G市第八中学北操场的第三个篮球架。
      那里是林玉媚第一次和男生表白的地方,无数个下午,胡玫陪着她在那里看校草打篮球。
      同时,林玉媚也不仅仅是她的闺蜜,而是她唯一的朋友,也是唯一知道她病的人。
      是的,胡玫有病,不是上个月才确诊的血癌,而是情感感知障碍。
      她从小就比别的孩子迟钝,很难完全感觉到自己和他人的情绪。
      没有恐惧,也很少会喜悦,没有悲伤,也不会愤怒,没有爱,也不会失去,有的只有近乎永恒的平静,像隔着一层毛玻璃,看众生喜怒哀乐。
      晚上10点,胡玫将修好的五菱降到地上,关掉小音箱,将修理工具一一归位,拉上了卷闸门。
      然后一丝不苟地将双手洗净,站在镜子前。
      镜中是一个称得上秀美的面庞,皮肤白净无暇,五官精致,只是略显狭长的眸子和微薄的嘴唇,让她看起来有些薄情。
      昏暗的灯光下,镜中白净的面庞开始无声地做出各种各样的表情。
      先是各种夸张的表情:大笑,痛哭,暴怒。
      进入状态后,开始各种微小的表情:妩媚的含情脉脉,嫌弃地嘴角微撇,讨好地满脸堆笑。
      一个半小时后,练习结束。
      胡玫默默走到挂历前,拿起签字笔,在9月3日下边打了一个对勾。只见日历上,密密麻麻对勾排列整齐,无一天遗漏。
      做完记录,胡玫摘下墙上一柄略短于小臂的扳手,塞到工装裤的长口袋里,轻轻推开门店后的铁窗,一跃而出。
      时进凌晨的城中村街道,热闹非凡,满脸疲惫的社畜们拖着疲惫的身躯,穿梭于各种小推车间。
      小推车明亮的炉火上,是翻飞的夜宵美食。炒米粉、炸串、煎饼果子···它们是“蚁群”为数不多的慰藉。
      不同于城中村的喧闹,凌晨的市八中学空无一人。
      胡玫走到学校西墙的小门前,趴在铁锁旁絮絮叨叨着:
      “老铁,行个方便呗。
      哎呀,这有什么不行的,又不是第一次了,一包铅粉!
      绝对的,绝对不干坏事,老朋友了,这点信任还是要给的吧。”
      拳头大小的澄黄铁锁,扭捏了几下,嗒地一声轻响,自己弹开了。
      等到胡玫离开后,又嗒地一声,自己锁好了。
      嗯~它是一把成熟的铁锁了。
      如墨的夜色中,铁制的篮球架,张牙舞爪地伫立着,像潜伏着的野兽。
      胡玫不紧不慢地走着,没有刻意隐藏脚步声,像是饭后散步一般。
      她脑海里忽然无厘头地想到苏轼的“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呵,怀民可未必这样想。
      然后下意识地想到,不知道玉媚睡了没。
      哦,玉媚,玉媚不见了。
      第三个篮球架并无什么不同,胡玫径直上前,打开底座后部的箱体。
      里面一个明黄色的涤纶小包映入眼帘,上面贴着一个略显油腻的男明星的大头贴。
      就是这个了,是林玉媚高中时痴迷的那个男明星。现在的学生已经没有喜欢他的了,偶尔见一次,也只是在鬼畜视频里了。
      胡玫将小包揣进兜里,盖好箱盖,转身离去。
      经过铁门的时候,她如约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铅粉倒入锁芯里,然后对着墙角的监控器一个飞吻。
      在这个更相信电路图,而非自己眼睛的时代,行走在夜色中的胡玫,像是个“不存在”的人。
      在城中村像蜘蛛网一样错杂密布的小巷中转了几圈,确定无人跟踪后,胡玫返回家中。
      坐在书桌前,打开了小包。
      里面用防摔气垫包裹着一支口红和一封信件。
      胡玫拿起手指长短的口红,外壳呈哑光的黑色,材质似乎是金属,又有点像玉石,触手温润。
      上半截像MAC子弹头,下半截则更长一些。
      拧开以后发现有使用过的痕迹,膏体上面浮雕着一只狐狸。
      狐狸踩在累累白骨上,伸长了脖颈,对着天空嘶吼着,身后九条尾巴,如花绽放。
      送我一根用过的口红?怀着疑惑的心情,胡玫拆开来信封,展开信件。
      “阿玫,他们找到我了,我守护不了它了。”
      “我曾以为我们永远等不到合适的时机了,直到我拿到了它。阿玫,驾驭它!它能救你的命!”
      “阿玫,对不起,接下来的路,不能跟着你一起走了。”
      “林玉媚”
      看完信上的内容,胡玫皱起了眉头。
      林玉媚被谁找到了?她又守护不了什么了?是这半支口红吗?
      真的是,话也不讲清楚,谜语人滚出哥谭。
      胡玫再次将目光投向那半支口红,反复观察,确认这只是支普普通通的口红,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寻常。
      嗯,浮雕挺精美的,色号也挺正的,还有淡淡的桃花香味。
      林玉媚是她多年来唯一的朋友,玉媚从来不会嘲笑她不懂人情事故,也不会和其它人一样,在背后说她是冷血的蛇。她只会一脸崇拜地说:“哎,你好酷啊,阿玫,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死你了!”
      哦,男人,林玉媚从来不缺男人,她像是那部古早电视剧里的“万人迷”,有一种骨子里的妩媚。
      从胡玫认识她开始,她的身边就围满了各种追求者,林玉媚总能得体地处理好。当然,胡玫的周围也有许多,只是她从来都直接懒得理,这也间接导致她的风评更差,“目中无人的冷漠女”,呵。
      “那个死丫头或许是个矫情的妖精,但绝对不是一个喜欢打机锋的神经病,看来是有顾虑呀。”胡玫叹了口气。
      她拿出书桌抽屉里的速写本,翻开来,前面绘制的都是,各种汽车的零件图,线条干净流畅,有一种精密的美感。
      找到空白的一页,胡玫在白纸上写下:林玉媚、离奇消失、治安署、口红几个字。
      然后又在治安署旁边写下:奇怪的精致,袖钉,豪车。
      在口红旁边写下:狐狸、使用痕迹。
      随着白纸上的字迹越来越多,越来越密,胡玫的眼睛也越来越亮。
      终于,她仿佛做了什么决定,她将书桌收拾整齐,然后将今天登门的治安署工作人员留下的名片放在纸上。
      胡玫抬头看了看表,凌晨3点整,寅时已到。
      她坚定地将口红抹在了自己唇上。
      她的身后,一片滔天的血色浪潮汹涌而至,将胡玫整个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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