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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方往事之一罗倩(上) ...

  •   在罗倩的眼里,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为两种:有钱人和没钱人。她知道这样的说法可谓是陈词滥调、也狭隘之极,可好歹也是一种定义、一种划分、一种区别。
      有钱人可以衣食无忧、可以香车豪宅、可以纵横天下、可以谈情说爱……对,爱情这种东西只有叠在钱堆上才能轻灵动人、超凡脱俗、无怨无悔。千金一掷为红颜之类的故事肯定要比萝卜咸菜白泡饭来得优美、隽永、深入人心,不是吗?
      罗倩是个是个漂亮、聪明、果断的女人,可是她没钱、没有那笔可以让她振翅而飞、高枕无忧、随心所欲的钱。所以,她要努力赚钱让自己安心、安定、安全。
      这样的理想当然是有原因的。也许不是什么大不了、多站得住脚、多能引起他人共鸣的原因,但的确是有原因的。
      环境造就人这句话是真理、颠扑不破的真理!

      六岁以前的事,罗倩不太记得了,反正过的是虽不至于是穷、但也很拮据的日子。
      让她印象深刻的第一件事是弟弟出生了。虽说这就意味着手头更紧了,可是全家、包括罗倩本人都挺高兴。弟弟百日那天,他们家还在弄堂里摆了流水席、请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大吃了整整一天。那天很快乐!
      第二件事是弟弟一岁多点的时候、爸爸杀了他们厂医疗室的一个女大夫、紧跟着没多久就被枪毙了。据后来妈妈说,爸爸之所以会杀那个大夫是因为她一直看爸爸不顺眼,他生病了都不肯为他开病假单……其实爸爸之所以会生病是因为他连续两天没合过眼,跟朋友一起去安徽哪儿去抓了很多斗蟀回来,指望到花鸟市场上去卖掉、挣点外快来贴补家用。
      罗倩长大后再回想爸爸的死,总是会讥讽地暗笑……归根结底,害爸爸杀人、并且最终自己被枪毙的只不过是那几十只装在瓦罐里唧唧叫的蟋蟀!更可笑的是,他被警察抓走后,那些他花了两整宿时间、忍着蚊叮虫咬从荒郊野外抓回来的蟋蟀因为无人照料而一个个死在、臭在那些瓦罐里,再也没人问津过。

      六岁到十五岁之间,她的记忆里只有三个字:穷,穷,还是穷!
      妈妈在爸爸被枪毙后的第二年就断绝了所有的亲友联系、带着她和弟弟搬离了处处充斥着鄙夷和恐惧目光的老房子,花了当时家中所有的二百四十块积蓄买了位于杨浦区某处棚户区的一间七个半平米的亭子间。
      他们的楼下住的是靠在菜场里买菜维生的一对夫妻,每天早上四点钟就起床、然后乒乒乓乓地收拾东西准备出门。对门住的是一个单身老男人,总是对尽管生了两个孩子、死了丈夫,但是还风韵犹存的妈妈居心叵测,不过倒也从来没敢怎么样过。楼上住的是一家生活殷实的四口人,一个慈祥的老奶奶,一对很有文化、讲话轻声漫语的中年夫妻和他们膝下一个长得除了白白净净之外就再无优点的小姑娘。
      这个小姑娘一度是罗倩最羡慕的一个人,因为她有很多漂亮衣服、吃进口巧克力、带卡西欧电子表、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家里还有专门请来的老师教她钢琴、画画和英语……最主要的是,她有一个能让她抬头挺胸、无忧无虑的家!
      而她和弟弟,除了有一个肯定是爱他们、但却因为终日操劳奔波而没时间照顾他们的妈妈之外便一无所有了。

      再后来,罗倩的妈妈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收入稳定、有大房子的男人……如果四十六个平方米算是大房子的话,而且这个男人没结过婚,又上无老、下无小,待他们母子三人还算不错。妈妈之所以会这么走运是因为这个男人早年也是从“山上”下来的、一般的良家妇女不肯嫁给他这样一个底子不干净的男人。不过相较于罗倩的爸爸,这个男人犯的罪实在不算什么,只不过是利用职务之便、偷偷把厂里的金属废料拉出去卖了中饱私囊而已。出来后,他凭着依旧活络的脑子在城隍庙的小街里弄了个摊位做起了小生意、日子过得虽谈不上富裕但是已经很不错了。
      尽管这个继父火很大的时候会打弟弟几下……他很守礼地从未碰过继女的一根头发丝……但罗倩对他还是有一份感激之心。是他救他们母女三人于水火之中,让她和弟弟过上了分享一个单独的房间、一人有一张小床、有抽水马桶和可以泡在浴缸里洗很久的澡的日子。

      初中毕业后,罗倩考入了一家由上海时装公司成立的职业技术学校。知识没学多少、课堂里也几乎没坐过一年,T台倒是走了不少、也参加过许多需要礼仪小姐的大型剪彩或庆典仪式。不过在T台方面,因为她的身高不够、体型也稍显丰腴了点儿,所以走的大部分是二流、三流、甚至不入流品牌的发布会,最多的便是内衣秀了。
      到现在她还珍藏着自己十六岁那年拍的第一张平面广告、也是为数不多的广告之一。那是为某款进口薄荷糖拍的,画面上的她半躺在青翠的草地上、无忧无虑地望着蓝天,手里举着绿色的小盒子靠在笑容甜美的粉颊边,齿间还咬着一颗小小的白色椭圆形薄荷糖。曾几何时,这张广告贴满了大街小巷的杂货店、小超市和烟酒店,她也有几次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的经历。
      二十岁之前的那段日子对罗倩来说可算是最无忧无虑、最有成就感的日子,个人收入方面也达到了一个质的飞跃。扣除交给时装队的提成之外,她平均每个月能有四千多块的收入……要知道那时候的四千多块是普通双职工家庭不吃不喝也得存三个月的钱啊,而她只需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来回走几圈就可以了!而且除了真金白银的收入之外,她的穿戴基本上都不用自己花钱买,自然会有厂商、服装店、或者觊觎她的男人们,且都是好而时髦的东西。连带的,她妈妈的衣柜也丰富多彩了不少,都是罗倩穿剩下的、九成九新的衣物。

      一过二十,罗倩的事业便遵循了模特业的定律、开始迅速走下坡路了。别说广告了,就连秀她都走得很少了。时装队里的那些伙伴们嫁人的嫁人、跟汉的跟汉,她却没有她们那样好的运气,自始至终都没遇到一个别说娶她、连养她都不能的男人……就算有她也没要,因为他不够有钱!
      很快,最严峻的日子到了……时装公司变成了股份制企业,麾下的时装队也解散了。
      罗倩一没家底、二没技能、三没吃苦耐劳的恒心和毅力,于是,她失业了。直到游手好闲了大半年、几乎坐吃山空的时候,她遇到一个姓何的男人。
      这个男人一看就知道是条吃人不吐骨头的狼,样貌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眼神却可以凌厉得不能再凌厉。他的手里有一票像罗倩这样的女人成立起来的所谓模特儿队,名下有一个经纪公司和很多诸如浴场、餐厅、夜总会之类的边缘产业,身边有很多有钱或有势的“客户、朋友”,保险箱里有一份不为人知的黑名单。
      罗倩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一旦跳下这个火坑便难有出头之日,可当时她的大部分存款已给了弟弟——罗家好不容易出的一个大学生——去念书了,小部分则变成了她胃里的食物、身上的衣物和头顶上那块能为她挡风遮雨的、租来的屋檐。如果不想蓬头垢面地站在杂七杂八的货架之间鼓动唇舌地推销那些地摊货的话,她就只能明知是火坑也得往下跳了!

      对手下的这些女人,那个狼一样的男人是慷慨的。两人一间、四人一户的位于市中心的统一宿舍,专门的阿姨负责打扫、清洗和饭餐,工作日的专车接送,每月因人而异下发的服装和化妆品贴补……当然,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经过严格的管理,为她们不定时的“应酬”而打下的基础。
      有“应酬”的时候,她们的吃穿行会更好。收益方面,事先与被“应酬”的客户谈好的费用由双方五五分成、而过程中的小费则完全是她们自己的收入。
      没“应酬”的时候,她们要到他名下的产业里来回转场走所谓的时装秀……其实无非是穿着薄如蝉翼的清凉装在灯光过度的舞台上搔首弄姿而已。那时罗倩常常想、与其这样在舞台上干挠还不如竖几根钢管来得痛快!
      鉴于“应酬”的多样性、客户的要求和层次的不同,她们被分成四个级别。
      罗倩作为在样貌、年龄、阅历等方面的综合指数较高的一个,且又是上海人……对,籍贯在这里也是一个重要标准……被划分在了第一、也是最高的那一级里。
      姓何的家伙做生意很有一套,深知越是好的、越不能轻易脱手。所以,排在第一级里的四个人的主要工作是陪他的“朋友、客户”喝酒、唱歌、聊天、跳舞,几乎无需出场做额外的“应酬”。
      对此,罗倩是比较满意的。毕竟,她的脸曾经在大街小巷间广为流传过,算是小小的、有点儿身价的名人;再毕竟,她的人格还没有落到尘埃里。
      就这样日夜颠倒、浑浑噩噩,却也算得上是轻松自在的过了两年之后,罗倩在她二十四岁那年遇到了一个比她大一岁、名叫方致新的男人。
      那个男人集中了几乎所有女人都仰慕的那些特质:帅、高,有钱、有身家,有才、有决断,偶尔温柔、大部分时间冷酷,还有就是……坏!
      遇到方致新之后的很多年里,罗倩一直都无法给他在自己生命里充当的角色做出一个明确的定位。是她的救星?她的克星?还是她的幸运星?
      在客观上她可以肯定的只有两件事:他是她孩子的父亲,他是她爱过的唯一的一个男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大方往事之一罗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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