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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你要幸福(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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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这次见到杜庆之的时候,尚歌才好好看清了他的脸。
杜庆之松开檐帽,那深邃的五官便露了出来。常年的日晒雨淋和营养不良让他的皮肤变得又黄又干。
不然,他一定也能光芒万丈。
“这是我爸答应给你的酬劳。”
林尚歌伸出手。
“嗯。”
“杜庆之,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老实回答我,回答完了我就给你。”
就在杜庆之快要够到卡的时候,林尚歌往里一收,将卡紧紧攥在手里。
“嗯,你问。”
“那天晚上你也是在保护我,对吗?”
“嗯,拿钱办事而已。”
“那……”
林尚歌心里不是滋味,“那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害得我误会你这么久。”
杜庆之浅浅笑了,说:“怎么,大小姐想跟我这个上不了台面的人走近,然后成为整个班谈资的笑柄吗?”
“我不在乎这个!”
顿了顿,杜庆之微微低了低头,帽檐遮住了眼睛。
“那,我若是早点告诉你,你还会跟陈肃铭表白吗?”
“诶?”
林尚歌呆住了。
说实话,听到这句话的那三十秒,她都是不知道答案的。自己喜欢陈肃铭,因为他帅气多金,性格也好,就像小说里面的男主角一般,所以成为了理所应当呀!
可是……为什么忽地觉得心里涩涩的。
“会啊。”
听到这个,杜庆之只是抬起嘴角。
“所以,说那么多废话有什么用呢?”
杜庆之趁她不注意,从她手里拿过银行卡,冷冷说了句:“走了。”
待他走出几步,林尚歌喊道:“杜庆之,狗尾巴草是你送的吗?”
杜庆之将手举在头顶挥了挥,道:“觉得好看,就捎给你了。”
“大小姐珍重。”
渐渐的,他的背影缓缓消失在人群里面。
林尚歌的心里像是空出了一个洞。
“珍重。”
……
离那个暑假过去了五年,尚歌只是偶尔听父母说起,说杜庆之去了一所很好很好的大学,后来便杳无音信了。后来听说他去的大学是名牌大学,尚歌也不为他担心了。
至于他平时测验为什么次次是倒数第一,她也不得而知。
和陈肃铭在一起的日子总是甜甜的,他会每天给她换着花样地带早餐,提醒她上课不要走神,还会在元宵节,情人节,5.20,七夕,她的生日,这些特别的日子里给她准备惊喜,同样的,她也沉浸在这样的爱意里,做着和陈肃铭一样的事情,回应着他的爱意。
他会在下雨天问她有没有带伞,会陪她笑陪她闹……
有一天陈肃铭带尚歌去看花展,却看见了一颗狗尾巴草单独立在那儿。
“怎么,你还对这个感兴趣,一只狗尾巴草有什么好看的。”陈肃铭道。
尚歌走上前,看了看展览台下那几行字,缓缓捂住了嘴。
那上面写着:
“说不出口的爱”。
有一个讲解员见女生对它感兴趣,便靠了过来,不紧不慢地说:“许多人不觉得它有什么艺术价值,但说起狗尾巴草,民间一直流传着一个典故。”
“传说中,狗尾巴草是天上的仙女下凡时带来的爱犬化作的。仙女与人间的书生相爱,但遭到王母娘娘的阻挠。在对抗王母娘娘的过程中,仙女的爱犬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仙女和书生。最终,仙女和书生未能在一起,他们被化作阴阳两块玉佩在人世间流传。爱犬死后则化作了狗尾巴草,象征着对爱情的见证。狗尾巴草的名字也来源于这个神话传说,人们将这种草称为狗尾巴草,以纪念仙女的爱犬。”
“这位小姐,您还好吗?”
尚歌的脸红了几分,还冒了些虚汗。
“没事,我没事……”她回头看了一眼陈肃铭,道:“肃铭,我出去透透气。”
一路出了展览馆,她回到宿舍,打开了那个锦盒,盒子里的狗尾巴草已经干枯得不成模样。
“是这个意思。”
原来,狗尾巴草是暗恋的意思。
“这么美好的感情,我都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他。”
(六)
杜庆之说他自己是一个在臭水沟里长大的孩子。据说臭水沟的由来有关他的身世。
出生在一个贫瘠的家庭,背临用来作物的黄土坡,面前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水沟。
他母亲怀孕的晚期,他的父亲在外面打工,并没有与他母亲商量好。出生以后,他的父亲才知道这件事,便嫌弃他是个累赘,便将他扔到了臭水沟里面。全靠着他的奶奶把他捡了回来,一棵水稻一棵水稻地拉扯他长大。
他的父母外出打工了,再也没回来过,什么孝道,什么爱护子女,他们全然不顾了。
小时候的杜庆之特别勤奋,经常帮着爷爷奶奶干农活,煮饭,洗碗,洗衣服,他什么都干。
因为条件限制,他只能在一家老旧的乡村学校里面就读,这样的条件并没有限制他的才气。他常常逮着机会就看各式各样的书,且大多过目不忘,村长看中了他的智慧,想办法集了一个村的小恩小惠送他去了城里最好的中学。
可是城里的消费很高,虽然拿着贫困补助已经足够他的生活费了。但他想找点钱在放假的时候给爷爷奶奶买点好吃的。
他不敢懈怠一节正课,对于他来说,做卷子与做题的时间便可以省略了。所以他交上去的卷子都是白卷。
只是,在传卷子的时候能够看见一个人的眼睛,就那么呆呆地看着他,所以他总会停留一个传卷子的时刻。
也许故事应该从最开始进入这个学校开始。
他穿的衣服,用的文具都与别的孩子截然不同,仿佛异类一般。
没有人愿意与他说话,他也不愿意与别人打交道。明明是挤在一间小小的教室里面,他却与别人生活在两个世界。直到有一天,他打球回来的时候,望着他的一双眼睛那么温柔,那么无辜。
她好像看他的时候,与看其他人一样。
“杜庆之,卷子你还要不要了?”
传卷子的时候,林尚歌发现后桌的同学在睡觉,便好意提醒他。
杜庆之忽然惊醒了,这声音好像从梦里传过来。
后来他才开始了解她。
名门贵女,父母都是生意人,有一家自创的公司。自小锦衣玉食,学习优异,跳舞也好看,脸也好看,还有就是,她喜欢陈肃铭。
因为上课的时候,他看见她总喜欢往那个方向看。
“在这个教室里,至少能够默默关注着她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他听说了关于她家的变故,去应聘了保镖凭着与村里退伍干部刘二爷学的那些招数,很快就拔得头筹。
“我不想告诉她,就这样静静的就好,我害怕她躲着我,也害怕她靠近我。”
杜庆之就抱着这样的想法,时而坐在她身后,闻着淡淡的发香安眠,时而在夜晚走在她的身后,望着她上下晃晃的马尾沉思,时而站在远远的地方,观看她的文艺节汇演,再悄悄地为她鼓掌。时而想着她,时而看着她,只要不被发现,好像关于她的一切都那么令人注意。
每天晚上,他先走到校门口装作买水的样子,待她出来。
那天门口站了很多人,那些人他认识,是涂缘酒吧的人。
林尚歌的爸爸跟他说过,他们欠债的客户有一个便是涂缘酒吧的老总。
杜庆之便首先上前去找他们理论,让他们离开,并表示欠的钱会还的,可他们不依不饶。
直到他们的目标人物林尚歌出来,他们开始兴奋起来。他们打算把她卖给一个中年男人,换取钱财。
那些人将电击棒顶在了他背后的腰上,他无法提醒她,也无法阻止这一切。
杜庆之知道现在人多,自己没法带走她,便等到尚歌被带去了酒吧的地下交易场所,偷偷把她带了出去。
后来,杜庆之因为这件事挨了一顿打,身上的钱也被偷空了,还被要求着签了霸王条款,被要求在这个酒吧里当四个月的免费服务生。
但一想到至少她安全了,他便好想一些。
虽然在酒吧做工,他依然没有荒废自己的学习,每天都会学习到很晚,如此反复,身体也越来越差。
后来,杜庆之终于靠着那笔钱读完了大学,进了一家不错的企业,也将爷爷奶奶都接到了城里生活。
只是他梦里的那个人出现的越来越少。
窗前的狗尾巴草还在随风摇曳,这份弹指的情分却宛若典故里面逝去的忠犬一般,再也没能重新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也许他还傻傻地等着什么,等着一份偶然的重逢,又或者是一次彻底的诀别。
他曾不止一次的想,林尚歌她好在哪里,他又自问自答地说,“我忘不了她的那一双眼睛。”
(七)
七夕也称“女儿节”,如狗尾巴草一样,因为被赋予了“牛郎织女”的典故,是故也被称为了爱情的节日。可许多人没有真正听过牛郎织女的节日,让爱情变得越来越轻浮,让在一起变得越来越容易,让分别也变得那么那么的轻易。
但林尚歌不会,因为她要珍惜爱她的人,也要坚守自己的选择。
其实,时间长了,她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一份新鲜感,只是觉得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一个人陪着,没有了便觉得空落落的,而且如果换了个人也会觉得怪怪的。
她不清楚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大概是陈肃铭吧。
她与陈肃铭选择晚上出来citywalk,逛一逛街道。
这个节日,路上走着的都是成双成对的,很少能见着单着的了。
走着走着,一个青年站在不远处望着她,好像是认识她一样。
“嗯?”
走近了看,林尚歌觉得有些陌生,但看见了他胸前的一枚狗尾巴草模样的胸针,就知道他是谁了。
他的模样变了好多好多,从前那干瘪的身子变得健硕有力,瘦得皮包骨的脸也比以前有肉多了。
如果要用一个字形容他,那就是帅。
他穿着黑衬衫,衣摆恰到好处的扎在西装裤里,身姿硕长而挺拔,踏着河灯的光而来,一脸正气,宛若谪仙一般。
说实话,他比陈肃铭帅气多了,不管是少年时期的陈肃铭,还是现在的。
“嗨!”尚歌见着他,笑了笑,“还记得我吗?我是……”
“林尚歌。”
他再一次抢先在他前面叫出了她名字。
他的声音很好听,带些磁性。
居高临下地望着他,杜庆之有些淡然,今日终于看见了这双眼睛,但心里竟未起一丝波澜。
“你……还是一个人吗?”
杜庆之摇了摇头,“不是。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慢走。”
他没有再看一眼,只是径直从她身边走了过去。一股发香袭来,他忽地被这香味熏的有些喘不过气。
“这下轻松多了。”
走过了林尚歌,杜庆之深呼吸了几口。
尚歌回过头,带些哀伤的看向他,“也希望你幸福。”
“走吧,肃铭。”
(八)
伫立河边,杜庆之脑子里又回忆起那些时间。
原来,喜欢只是一段时间的感觉,不管多喜欢,长期地被冷落以后,长期地得不到回应,这种喜欢都会变得云淡风轻。
河道远处,微风簇起一丝又一丝浪,散作了满河碎掉的星盘。
千万盏灯笼高挂,宛若天上的星星降落人间,每一步都踏在光的节拍上,走进了梦幻的仙境。
守着这个秘密,他把自己困住了好久。
他微微低了低头,发现有一个姑娘蹲在不远处的河边放花灯。
姑娘站起来,也发现他正在看她,微微笑了笑。
“你也喜欢看起来bulingbuling的河灯吗?”
“嗯哼。”
“卖你一个,算你二十,怎么样?”那女生说。
“可以。”
杜庆之走近了她,询问:“这些河灯都是你自己做的吗?”
女生见他近了,有些害羞,脸微微泛红,不好意思地说:“不是,我网上买的,刚好放假,赚些差价。 ”
“学长,我知道你。我也是a大的学生,我是20级的,你的照片都挂在教学楼的墙上了,还有,听说你的奖拿到手软,你的各篇报道我都看过!总之,你真的是我见过最最最优秀的人了。”
杜庆之捏着河灯,轻笑一声:“是么?”
如果是当初那个皮肤黝黑,骨肉如柴,被喊着乡巴佬的杜庆之,还会收到这般奉承吗?
“那当然!我们这个宿舍都是您的粉丝。”
“学长还没有女朋友么?”
杜庆之摇了摇头,“怎么?你要给我介绍?”
“嗯额!我有一个认识的学姐,她也特别厉害,你愿不愿意见见她,我觉得你们俩特别般配。”
“行。”杜庆之将河灯轻轻推到水里,“先说好,我这人可不太好相处。”
(九)
“你好,我叫方艺。”
方艺刚刚看向他,便被他胸前的胸针吸引到了,激动地开口:“你也向往忠犬式爱情吗?”
“你这个狗尾巴草的挂件真的很好看!”
“类似的故事我收集了好多,就是……总觉得现实中可能存在这样的爱情,但不相信它们会轮到我。”方艺继续说。
她脸上露出清清淡淡的笑,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眼下的泪痣若隐若现。
她的眼睛,真的和林尚歌的眼睛很像。
虽像,更不如说,这双眼睛,才是他真正想要找的眼睛。
“方艺,你喜欢喝什么?”
“嗯,茉莉花茶吧!”
方艺说道:“其实我觉得狗尾巴典故里面的主人公傻乎乎的,你说吧,喜欢都喜欢了,始终不说出口,不是非常遗憾嘛!”
“嗯呢,确实。”杜庆之苦笑一声。
“所以,喜欢都喜欢了,我不能不说出口。”
“杜庆之!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喜欢你,喜欢你好久了!”
那一瞬间,眼前的人眉梢温柔如水,连眸光都似艳阳下雪原初融里。
这样坚定的眼神,上一回看见还是毕业季。
没想到,他也会遇到一个把他当宝贝的人。
“没事,你跟我不熟也没关系,我会让你慢慢认识我的。”
方艺甜甜地笑着。
提前问清楚了他没有女朋友这件事,提前制造了学妹与他的偶遇,偶遇的时候她就站在廊桥上。
你看,缘分这不得自己创造。
隔了半晌,杜庆之饮了一口茶,回道:
“也许,我们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