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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二 ...

  •   自温岭清离开之后,程全志整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不是一般的那种浅尝辄止,也不是随处可见的不醉不归。她是烂醉如泥,醉中加醉,每日不停地喝,仿佛不把自己醉死誓不罢休。如果人生在世不称意,让自己醉生梦死岂不也是一种最好的方法。她相信,温岭清所谓的赎罪,不过就像是小孩子声称自己要变超人一样,试试也就罢了。

      “他会回去。”程全志坐在一堆碎瓦片当中,举起手头的一坛酒兜头仰脖灌了下去:“他回了家,一切就都好了,不必跟随着我受苦。”喝完酒,她将空坛子顺手一抛,在地上碎裂成偏偏残瓦。程全志横躺在一地狼藉之中,仰天大笑。地面上有未干的酒水浸湿了她的衣衫。

      程全志的周围,有几十个黑影不声不响地围了上来。躺倒在地的程全志用眼角去瞄了这些人一眼,翻了个身,对她们不予理会。

      周围弥漫着浓重的杀气,像程全志这样的高手不可能感觉不出来。但是她醉了,醉得快不省人事,醉得连生死都差不多置之度外了。那几十个黑衣人用裸露在外的两只眼睛相互交流着,亦步亦趋地举步向前。程全志动了动胳膊,这一圈的黑衣人立马后退了一步,动作整齐迅捷得让人不得不惊叹。

      但是程全志好像对此一无所知,只是努力瞪着一双迷蒙的眼睛茫然地望着天空。

      “岭清。”程全志突然又举起一只酒坛,引得那些快要围上来的黑衣人纷纷打个哆嗦。程全志哈哈大笑:“岭清,祝你一生幸福。”说完之后再次将酒兜头灌下。

      黑衣人纷纷擦擦额头上的汗水。幸亏程全志不是忽然清醒了起来。她们惊吓之后不由自嘲:一个越灌越醉的人,又怎么可能会突然清醒过来呢?

      黑衣人不再犹豫,纷纷向前冲去。若是有谁有幸砍下程全志的头颅,不但赏万金封万户侯不说,还将在江湖上成为红极一时的风流人物。因为是她杀了程全志唉!到时候,功名利禄就全都不用发愁了。

      “生当程全志,死亦为鬼雄!”程全志突然提着酒坛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于是黑衣人又忍不住却步了。可是再向程全志看过去,只见她抬起一条软绵绵的右臂,飘忽地指着前方,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

      一个机灵而胆大的黑衣人突然就毫无征兆地冲了上去。她正位于程全志的背后,在程全志最疏于防范的地方,手持一把闪着寒光磨得雪亮的利剑径直地刺过去。只是在她满腔得意本以为此举一定能够得逞的时候,脸上的笑容突然僵硬,眼睛蓦地瞪大,瞪的溜圆,或许她一辈子都没有瞪得这么大过,只可惜,这双瞪大了的眼睛,今生今世再也合不上了。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剑为什么没能要了程全志的命。

      但是其他的黑衣人都看得很清楚,程全志这样身经百战的人,就算是在神志不清的时刻,对于致命攻击的反应还是本能的条件反射。虽然她连站都站不稳当,但是当那一剑刺过去的时候,她突然闪到一边,同时将手中的碎瓷片的棱角挥了出去,一个尖尖的瓷角划破了那个冲上来的黑衣人的喉咙。一点红,只有一点,连多余的血都没有流出。

      众黑衣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被自己围在中央的程全志,原本准备跟随着冲上去的那些人不由自主地又后退了一步。程全志不愧是杀人如麻的魔鬼,杀一个人不费吹灰之力。

      程全志扔掉手中的碎瓷,再次摔倒在地,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哎呦哎呦地直喊痛。

      围在一圈的黑衣人见她躺倒在地,小心翼翼地又一步一步凑了上去。距离越来越近,可是程全志却连眼睛都未曾睁开一下。黑衣人心中纷纷窃喜。

      当程全志猛然睁开眼睛的时候,她们连一条退路都没有了。她们相信,如果她们稍有动作,程全志就可以致她们于死命。尽管此时的程全志看起来只是一个瘫软无力的醉汉,但她有这个实力,绝对有。这一点,不敢有人怀疑。

      当然,如果她们一齐动手,程全志绝对不可能再幸运地活命。但她在死之前,一定还能杀死十来个人,一定可以。就是这一点认知,使得这群黑衣人连一个也不敢先动手。

      就在这时,包围着程全志的这些人发现自己也被人包围了。不知什么时候,不远处的丛林里已经站满了举着弓箭的官兵。只要那些人一声令下万箭齐发,在这里的人一个也休想活着出去。所以这些黑衣人慌了,她们收了重金前来杀死程全志,但却也不想要因此丢了性命。

      可是,这显然也由不得她们做主了。因为那些利箭已经划破长空冲刺而来。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这片刚刚还幽静雅致的林中美景已经变成了一片修罗场。

      这群官兵在这些血流成河的黑衣人旁边沾着鲜血写出了一行字:杀人者程全志也。

      写完之后,这群官兵非常满意地离开了。她们觉得自己的长官很聪明,这一下不但把那些江湖中成名的杀手杀得一干二净,而且还把责任一股脑儿推到了程全志身上。至于程全志吗,她已经永远不可能再自己站出来洗刷罪名了,因为一个死人是绝对不可能站出来洗刷自己的罪名的。

      但是官兵们算错了一点。程全志在江湖中的名头不是白混的,她们没想到那些黑衣人竟然迟迟未敢动手,甚至在最后乱箭齐发的时刻当了程全志的盾牌。所以程全志没有死。

      晚上,一伙到这边来准备从死人身上拾取些值钱之物的人,看到一个人鲜血淋漓地从死人堆的最中央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吓得落荒而逃。

      程全志嗅了嗅铺天盖地的血腥味,皱了皱眉头,在地上的好坏酒坛中翻找了一会儿,喃喃说道:“酒喝完了。”她就算是准备了再多的酒,也总有喝完的时候。喝完了酒,睡上一觉,人难免就清醒了。所以她现在清醒了。清醒过来的程全志看到了地上那几个鲜红的大字,不由得叹了口气,自言自语:“我还差点以为这些人真就是我杀的了,如果不是这里还有这么工整的字迹的话。”说完,她大笑一声,扬长而去。

      她为什么不把这些字迹抹掉?——其实抹不抹掉字迹已经无所谓了。反正,任谁见到这里死了这么一大堆人,第一个都会怀疑到她头上来的。她又何必做哪些多此一举的事情。

      现在,程全志只准备到哪里去弄点儿银子,继续买酒喝。

      她能弄到银子的最快方法就是去赌。只要功夫上有两下子的,对赌一般都比较在行。因为她们总能从声音和力道上把握得比别人准确一点儿。程全志又不由得苦笑起来,像她这种身怀绝技却一不偷二不抢只凭着这点儿手艺大把赚银子的侠客已经不多了,偏偏别人都把她当成最十恶不赦的江湖大盗。

      程全志也风光过的。那些快意恩仇的日子一去不再复返。想当年,她十六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一人一剑闯江湖,也曾结交过不少豪杰,也曾拜会过无数前辈,学得一身武功,路见不平拔剑相助,何等潇洒何等豪迈!而如今,那些全心全意信任她的人全都莫名其妙地依次遇害,而一些对她不远不近的朋友又纷纷开始对她猜疑嫉妒,再加上朝廷那些人的通缉追杀,于是她就沦落成了江湖之中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不过这些事情,程全志已经一点儿也不再去考虑了,她只想喝酒,除了喝酒还是喝酒。一个人的一生若是除了喝酒还是喝酒,她活着和死了岂不是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她早就该死了。早在遇见温岭清之前就该死了。那个时候她也以为自己不如死了。但就在她自暴自弃的时候,偏偏遇上了温岭清。

      那个娇小美丽的身影,那双澄澈清明的眼睛,那甜美无极的一笑,一举一动,无不令她惊心动魄。那个时候,温岭清路过她的身边,看了她一眼。说不清楚,那是怎样的一眼,那一眼,饱含了鄙夷与不屑,仿佛看见了什么脏东西。一个如此美丽的妙人,竟然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程全志突然发现死亡并不见得是人世间最为难过的事情。

      就是那一眼引发了程全志的斗志,激活了她全身的战斗血脉。那天晚上,温岭清在睡梦中被人给神不知鬼不觉地带了出来,然后被困在程全志的身边,这一困就是三个月。

      程全志要温岭清看看,自己究竟是不是那么让人鄙夷的人。程全志要向他展现自己完美得一面。于是,她带着温岭清,劫富济贫,做尽好事,大展雄风。三个月后,程全志得意地问温岭清:“你看我这个人怎么样?”

      温岭清对她露出甜美的笑容,向她竖起了大拇指。那一瞬间,是程全志至今为止感觉此生最美好最值得回忆的一瞬。

      可是这个时候,偏偏又有几件骇人听闻的惊涛大案牵涉到了程全志,说她草菅人命,杀人越货。

      这三个月,温岭清寸步不离地陪在程全志身边,他知道,程全志绝对不可能做下那些事情。

      温岭清回了家,试图说服太女,试图说服所有人,那些事情绝不是程全志做下的。可是,一向对他言听计从的太女,这一次竟然选择不相信他。

      就在温岭清又一次试图向太女解释的时候,却在窗外偷听到了太女的阴谋,他大吃一惊,呆在那里,呆立了许久许久,直到和太女商议事情的那些人全都散去了也忘了离开。

      然后,温岭清就千方百计地找到了程全志,说要跟着她走。

      可是程全志却好像不认识他似的,用一种陌生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冷笑着说:“我可不想要你这么个累赘。”

      “温岭清。”程全志苦笑着想,他一定已经回家了,一定已经过上了富贵幸福的生活,没准已经嫁给了太女,成为了人人羡慕的未来后宫之主。想着想着,已经又来到了一家酒馆。她一股脑儿地把怀中的银子推了过去:“全都换成酒,要陈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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