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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三十八、旅途 ...

  •   南国的冬天,仍然生机意盎然,山川田野染上大块大块的绿、黄、红,仿佛一幅浓墨重彩的写意画。间或看见不同民族的放牛的牧童、采药的山民、背着弓箭的猎人、背着背篓走亲戚的姑娘,兴致来时,这山对着那山放声吼一曲,山那边便传来应答的歌声。
      雨潇和晴岚只觉得这看惯了的平常景致也充满新奇感,一路上兴致勃勃探头看,听路旁水田里捉鱼的孩子们唱歌,高兴起来亮开嗓子应和一首,引得路旁的人对着他们这支浩浩荡荡的车队指指点点,得意得摇头晃脑笑嘻嘻。
      中午在一路边小店打尖,雨潇和晴岚下了车走几步,才觉得腰酸背疼,咬牙切齿地骂这破马车又慢又不舒服。
      “这已经是最好的马车了。”杨云依瞪她一眼,“明天就能到云南府了,还嫌慢?”
      这就算最好的马车?雨潇愁眉苦脸,这才坐半天,要是坐着这辆车到京城,她的屁股还不得颠成四半?幸好她还不晕车,不然更有得罪受了。要是有四轮车就轻松多了。
      因为没有解决制动问题,这时还没有四轮车,车都是两轮,这样拉车的牲畜必须承担部分车的重量,比较费力,因此车的载重量的速度都会受到限制。
      路边的小店条件简陋,突然来了这么多人,店里的桌椅和食物都不够,店主也手忙脚乱招呼不过来,生怕惹怒了官家,自己要倒霉,只吓得战战兢兢。杨云依吩咐他多上些热茶就行,一行人就着茶水吃自带的干粮。
      吴时法派来护送他们进京的兵丁由一个叫杨德胜的把总带领,这人也是云南白族人,论起来和杨云依算是族亲,他为人七窍玲珑,对杨云依态度很是尊敬,什么事都要来问问她的意思,不到半天就和一家子混熟了。
      吃过饭歇了一会儿,一行人又继续上路,雨潇和晴岚头晚上兴奋过度,都没睡好,上午又颠了半天,新鲜劲头一过,疲倦得哈欠连天,一会儿就在车上睡着了。傍晚时分到达了驿站,被叫醒,迷迷糊糊下了车,站在驿站的院子里,才慢慢清醒。
      兵丁们从车上往下搬着行李,突然有人喊声“有贼”,锵锵拔刀的声音,兵丁们将一辆马车团团围住,雨潇回头,看那正是装着自己的宝贝的马车之一,一个兵举着刀跨上车,从车里拎下个人来。
      “别打别打,我不是贼!”竟然是野火!
      原来野火没有获准一同上京城,生了一阵闷气,心想你们逍遥快活到京城去玩,就留我一人在家看家,我才不干呢!不准我去我不会自己偷偷去么?暗暗打定主意,到时候跟在他们后面到京城。想象雨潇和晴岚在京城看到自己时的吃惊模样,不禁偷着乐了一回。于是他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一面暗中作准备。
      出发这天,天还没亮,他就先藏在一辆装行李的马车上。出发时孟家全宅都来送行,杨云依虽然没见到野火,只道他睡懒觉,也没在意。没想到他居然暗中跟了来。杨云依把他狠狠训了一通,但现在他们已经离开大理百余里,再送他回去也很麻烦,只好同意带上他。
      野火低眉顺眼地听了半天训,末了听到同意带他进京,高兴得手舞足蹈,肚子这时也咕噜咕噜响起来。他在马车上藏了一整天没吃东西,怕下车解手被发现,连水也没敢喝。这时心情一轻松,顿时觉得饥饿难忍。
      晚饭桌上,雨潇鼓着腮帮子使劲瞪野火,可那个家伙只顾埋头大嚼,对她怨愤的目光毫无感觉。雨潇用筷子敲敲碗,大喊,“野火!”
      “干嘛?”野火眼也不抬,抓起一根肉骨头用力啃。
      “臭野火!”雨潇气得丢下碗跑到他跟前,小拳头在他背上一阵乱捶,“臭野火,大坏蛋!你居然敢把我的东西搬下车,还来!”这死小子为了在马车上藏身,把车里的东西搬下了一部分好挪出空间。那可都是她要带到京城的宝贝啊!真是该打!
      野火哎哟哎哟地直叫,弓着背挨着她的拳头,一面小心翼翼地护着手里的肉骨,嘶咬下一块肉嚼两下,再叫一声哎哟。反正自己理亏,就让她打几下消消气吧,她那两下子又伤不了他。
      居然还有闲功夫吃肉,嫌她的拳头打不疼是不是?雨潇更气,两指掐住他胳膊上的皮肤,用力一旋一拧。
      “哎哟!”野火呲牙咧嘴,这回真是疼的。
      众人都笑起来,爱德华更是夸张地前仰后合。

      次日午后,一行到达了云南府(昆明)总督府衙。雨潇下了车,就见前面一群丫环仆妇簇拥着一个美丽少妇匆匆迎上来,杨云依叫了一声姐姐,就被她紧紧抱住了。
      这一定是姨妈杨云梦。
      好一会儿,杨云梦才放开杨云依,用手帕按按湿润的眼眶,微笑道,“几年没见,小丫头也长大了。”
      “还小丫头呢,孩子都五岁了。”
      杨云梦转向一旁好奇地打量自己的孩子,“这是雨潇和晴岚吧?生得可真漂亮。”
      “姨妈才漂亮呢,比娘还漂亮。”雨潇早就听说她当年的大理第一美人,果然名不虚传啊!
      她们姐妹长得并不象,杨云依生得瓜子脸、蛾眉凤目,标准的古典美人长相,言谈举止却透着爽利;而杨云梦面如满月,大眼水汪汪,长长的睫毛轻轻扑扇,美得不象真实。
      杨云梦笑起来,杨云依佯怒地弹一下雨潇的额角,“怎么,敢嫌你娘不漂亮?”
      雨潇捂住额头,委屈地撅着嘴,“娘本来就没有姨妈漂亮嘛,还不许人家说实话。弟弟,姐姐说的对不对?”
      晴岚左右为难,姐姐说的当然不会有错,可是如果点头同意娘又会生气。
      “好了好了,别为难孩子。来,雨潇、晴岚,来见见你们的表弟启琏。”
      雨潇这才注意到一个苍白瘦弱的男孩,被仆妇抱在怀里,他有着和姨妈一样的圆脸和大眼睛,象一个漂亮玩具娃娃。
      这就是姨妈那个病弱的儿子,比他们小半岁的表弟?瘦小的身形不象五岁的孩子,倒象只有三岁。雨潇见到这双眼沉静幽深的孩子第一眼,内心就对他充满了怜惜亲爱之情。

      进了内室,杨云依让人把从大理带来的礼物一一呈上来,在香缘坊的新品套装,巧艺坊制的各色工艺品,有特别为启琏做了的漂亮的毛衫、绒帽、线袜等,杨云梦看了十分喜欢,爱不释手。姐妹俩坐着闲话,杨云依细细给她讲了成立祥云商号的事,告诉她父亲特地为她留了一成的股分,作为她日后安身立命的后盾,杨云梦又是一阵唏嘘。
      雨潇、晴岚、野火在一旁和启琏玩耍,他们讨好地把从大理带来的宝贝拿给启琏,小弹弓、玻璃小猪、草编蚂蚱、柠檬糖……好玩好吃的在他面前堆了一大堆,启琏高兴得大眼睛笑成了弯月牙儿。
      启琏自幼体弱,身份尊贵,从来不曾尽情玩耍,也没有玩伴,今天突然来了两个年纪相仿的哥哥姐姐,给他好多新奇的东西,还陪着他玩,变着法子逗他开心,从出生到现在,他从来没有今天这么开心。
      当启琏兴高采烈地把表哥表姐给自己的玩具给母亲看时,杨云梦抱住他眼圈红了。可怜的孩子,一个小小的玩具就能让他开心不已,想到自己却不能给他健康的身体,不能让他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地跑跳玩耍,越发伤感。
      傍晚时分,杨云梦的丈夫、云南总督德禧回来了。雨潇早对他充满的好奇,见面却大失所望,德禧是个身材高大、相貌平常、颇有几分威猛的中年汉子,也许是生活太过优裕,略微有些发福,举止中还可看出行伍出身的痕迹。
      这样的人哪里配得上大理第一美人?姨妈嫁给他,而且还是为妾,真是糟蹋了。雨潇心里为姨妈不平,看德禧的目光也带着不善。
      “这就是皇上要召见的雨潇吗?好!好!”德禧蒲扇似的大手摸雨潇的头发,雨潇一偏头躲开他的手,愤愤地瞪他一眼。
      “你做什么?当心粗手粗脚地吓着了孩子。”杨云梦嗔怪低声埋怨。
      德禧不在意地哈哈一笑,“来来,姨父要教那洋人进京入宫的规矩,雨潇来做通译。”大手一抓,半拉半拎地把雨潇拖到爱德华面前,“你来告诉洋人,进宫见皇上,可是有很多规矩地,行差踏错一步,轻则掉脑袋,重则满门抄斩,叫他给我好好学。”
      雨潇虽然心里把他腹诽了千遍万遍,但还是乖乖地给他翻译。
      他们在总督府住了三天,学习各种朝堂宫廷的规矩礼仪。
      杨云依原本最担心的,就是姐姐的幸福,她留心观察德禧和杨云梦相处的情形。她感觉德禧并不象看上去那样粗豪,实际上十分精明,不过他虽然常常流露出不怒自威的煞气,但对杨云梦却很好,而杨云梦也总是一副温婉和顺的小女人模样,除了忧心儿子的病,对自己的生活似乎很满足。
      临走时,杨云依悄悄问姐姐,“姐,你幸福吗?姐夫对你好吗?”
      杨云梦淡淡一笑,“刚嫁他时,我心里也有怨气的。不过德禧对我很好,那怨也就慢慢淡了。虽说是作妾,但他的正妻和其他妾侍都在京城,只我一个跟在他身边。他还答应我,以后再不纳妾了,等回了京城,让我单独居住,不和其他妻妾们住在一起。他用这样的心对我,我还求什么呢?如今只愿菩萨保佑启琏身体康泰,今生别无所求了。”
      这几天雨潇、晴岚和启琏相处甚欢,临行时难舍难分,启琏也哭哭啼啼地拉着表姐表哥不肯放手,晴岚央求娘把表弟也带到京城去,杨云依失笑,耐心地哄他回来时再来看表弟,才把小家伙们哄上了车,依依不舍地挥手离去。

      行行重行行,雨潇发挥她一贯超强的好奇心和研究精神,对沿途的风景物产风俗民情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和研究。
      这可是难得的旅游机会啊!二十一世纪的旅游根本就是上车排队数人头、到景点下车看人头、进商店当冤大头……时间都花在往返赶路和拍照上,回到家累得人仰马翻,看过的景物却印象模糊,除了一些照片和廉价纪念品,很难说有什么收获。哪有这样坐着马车辘辘而行,悠然自得地欣赏景物的机会?就算是有钱又有闲,也难找这没污染的清新空气、没有钢筋水泥的青山绿水和自然淳朴的民俗文化。所以她把这次旅程当作一次难得的旅游,见到村寨要下车参观,路过州府要逛一逛,人家的猪圈鸡舍要走一走,火塘米窖也要看一看,边看边啧啧感叹 “原来是这样的,书上说是那样的,我还想不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 然后拉着晴岚指指点点地研究一番,遇上喜欢的东西就想办法搜罗走。杨云依开始还约束着她,但爱德华也从未见过这些风物民俗,感到十分新奇,他一掺和进来,杨云依和杨德胜的劝阻就收效甚微了。车队行进得越来越慢,车上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杨德胜忧心忡忡,“这样下去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到京城啊?耽搁了时间恐皇上怪罪。”
      雨潇理直气壮,“皇上成天有那么多国家大事要忙,哪里记得我们这些芝麻小事?况且咱们这群人不是女人就是小孩,慢一点也很正常。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一路走来,就相当于读书学知识作学问,急迫必然会失之大意,挂一漏万,怎么能领会其中精髓妙处呢?当然要慢慢看才行。”
      杨德胜苦了脸,只希望这个似是而非的理由能说服皇上。

      他们离了云南进入贵州地界。俗话 “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分银”,描述贵州的气候恶劣、土地贫瘠,在农业经济社会,气候和土地条件是决定一个地方的贫富的最重要因素。雨潇沉醉在沿途秀丽的山水,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他们这晚住在一座苗寨里。
      淳朴的苗人刚归化大清不久,对朝廷的官员奉若神明,他们本着热情好客的天性,用最好的米酒、最香的米粑招待客人。
      晚饭后,村里的打谷场上点起了篝火,姑娘们戴上珍藏的银冠、银凤雀、银项圈、银响铃,穿上色彩艳丽、刺绣精美短褶裙、花腰带,跳起了锦鸡舞;小伙子们吹起芦笙,拿出最大的本事表演芦笙技艺。
      热情在熊熊篝火中蒸腾,清脆的响铃声、悠扬的乐声、热情的歌声、欢乐的笑声在夜风中飘散。雨潇、晴岚、野火被气氛感染,不甘寂寞地加入了歌舞的行列,学着苗家人的舞步跳着、笑着,一转身看见被母亲坐在场边笑着拍手,跑过去拉她起来。杨云依大大方方地起身下场,和着芦笙的乐曲跳起了白族的舞蹈,晴岚和雨潇围着她伴舞。姑娘小伙们给她让出了中央位子,姑娘们在场边站成一圈拍手踏脚为她伴奏,小伙子们的芦笙也吹得更加卖力。一曲舞罢,叫好欢呼声轰天响,杨云依鞠躬致谢,拉着雨潇和晴岚回座。
      人群中有人大叫,“阿奴,来一个!”
      “对,阿奴,来一个!”有人跟着喊,不一会儿应和的人越来越多,竟形成了震天的音潮——
      “阿奴,来一个!阿奴,来一个!”
      雨潇好奇地东张西望,想看看阿奴究竟是哪一个。
      一个少女从舞蹈的队伍中走出,站在场中央,向四周团团施礼,苗人们哄然叫好。寨子的头人一脸骄傲的笑容,告诉杨云依等人,“这是我的女儿阿奴,我们苗寨的百灵鸟。”
      阿奴施完礼,亭亭站立,秋水般的明眸向一扫,四周顿时鸦雀无声。她轻启朱唇,甜美动人的歌声飞出,飞上夜空,连夜风也停止了吹拂,星星也忘了眨眼……
      “路旁的花儿正在开,
      树上的果儿等人摘,
      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丰收的谷穗随风摆,
      期待人们割下来,
      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姑娘们赶着洁白的羊群,
      迎着晚霞她们要回来,
      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噻啰唉啰噻啰唉啰唉……”
      余音在夜空中慢慢消散,四周一片静默,人们依然如醉如痴,好一会儿,才暴发出震天的掌声和欢呼。
      雨潇兴奋使劲鼓掌,小手都拍红了,不经意瞥见野火,痴痴呆呆地望着娇美的阿奴,魂已经不知飞到哪儿去了。

      一个俏丽可爱的苗族小女孩突然跑到打谷场中央,蹦蹦跳跳地叫,“我要唱歌!我要唱歌!”
      仿佛停止的时间突然恢复的流动,人们又恢复了说笑,逗着小女孩:
      “小阿朵,你来凑什么热闹?还是让你姐姐再唱一支吧。”
      “对啊,小阿朵,你阿奴姐姐可是咱们苗山的百灵鸟。”
      阿朵瞪着俏丽的大眼睛,不服气地跺脚,“我也是苗山的小百灵,我偏要唱,偏要唱!阿姐,你看他们啦!”
      阿奴搂住妹妹,“对呀,阿朵是咱们苗山的小百灵,就让阿朵给大伙儿唱一曲,好不好?”
      苗民们故意逗她,“好啊,小阿朵,既然阿奴说了,你就唱一首吧,唱得好,我们就承认你是我们苗山的小百灵。”
      “对啊,对啊,唱得好就是小百灵!”
      众人笑嘻嘻地起哄,雨潇一家子和护送的官兵们也看得兴致勃勃。
      阿朵高傲地昂起头,“哼,你们听着吧,等我长大了,一定唱得和阿奴姐一样好。”
      芦笙响起,阿朵和着乐声唱起了一支苗语歌,虽然嗓音稚嫩,但清脆婉转,十分动听。
      这首歌显然是苗人们熟悉的,纷纷打着节拍轻声应和,一曲唱完,大声叫好:“阿朵,唱得好!你果然是咱们苗山的小百灵。”
      “对呀,阿朵是小百灵!”
      阿朵被人们称赞得喜笑颜开,欢喜地跑下场,扑到头人的撒娇,“阿爹,阿爹,你听到了吗?大伙儿都说我是小百灵唉!”
      “是是,阿朵是小百灵。”头人爱怜地抱着阿朵,“你看,这位雨潇妹妹也是一只小百灵呢,是大理白族的小百灵。”
      阿朵从父亲怀里抬起头,正对上雨潇的目光。
      人说苗女美丽又会唱歌,果然如此啊!这座小小的苗寨有美丽如杜鹃花、歌声如天籁的阿奴,又来一个漂亮可爱又会唱歌的小阿朵。雨潇对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小姑娘大有好感,好奇的视线一直追逐着她。
      两个小姑娘你看我,我看你,相对一笑,两双小手拉在了一起。
      “阿朵姐姐,你刚才唱得什么歌?我听不懂,你教我唱好吗?”
      “那是打水歌,我都你唱,你也教我唱白族的歌好吗?”
      两个小女孩纯真的友谊在歌声中滋生成长,她们手拉着手低声说笑,教对方唱新歌,阿朵教雨潇说苗语,雨潇教阿朵白族话;阿朵把心爱的银响铃给雨潇戴上,雨潇取下金丝凤镯戴在阿朵的手腕上。夜里她们挤在一张床上,喁喁细语,相约要做永远的好姐妹。
      可怜的晴岚,被有了“新欢”姐姐抛弃了。
      野火今夜无眠,在床上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阿奴甜美的笑容和动人的歌声,一丝淡淡的失落胸臆间乱窜,引起了阵阵莫名的疼痛。那仙女一样的姑娘,自己只能抬头仰望吧?
      杨德胜和官兵们被苗寨最好的米酒和最美的歌舞弄醉了,第二天日上三竿才陆续起床。
      告别了热情的苗民,车队又重新出发。
      阿朵拉着雨潇的手,跟着车队送了一程又一程,直到绕过一座山才停住脚步。雨潇从车窗探出头,朝阿朵拼命挥手,直到小小身影渐渐模糊,在视线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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