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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初到侯府 ...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元朔六年的春天。
      长安城的春天,比冬天多了几分生机,街道两旁的柳树抽出了嫩绿的新芽,偶尔能看到一些不知名的小花,在角落里悄然绽放,空气里不再那么寒冷干燥,带着一丝湿润的暖意。
      客栈里的生意,也渐渐好了起来。
      这一天,沈绾正在大堂里打扫卫生,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闹的锣鼓声和欢呼声,声音很大,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但依然能清晰地感受到那种热烈的气氛。
      “怎么回事?外面怎么这么热闹?”一个正在吃饭的客人好奇地问道。
      掌柜的也听到了声音,走到门口看了看,回来兴奋地说道:“好像是...打了胜仗的军队回来了!应该是大将军卫青他们,从漠南回来了!”
      “真的?打了胜仗了?”客人们顿时兴奋起来,纷纷放下碗筷,涌到门口去看热闹。
      卫青!漠南之战!
      沈绾的心脏猛地一跳!
      元朔六年春、夏,卫青两次率军出击匈奴,均取得了胜利,而霍去病,就是在这第一次出征中,以剽姚校尉的身份,率领八百轻骑,深入敌境数百里,斩获匈奴两千余人,其中包括匈奴的相国、当户等官员,以及单于的祖父辈籍若侯产,还生擒了单于的叔父罗姑比。
      这一战,霍去病一战成名,勇冠三军,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
      也就是说,霍去病,很可能就在这支凯旋的军队里!
      他回来了!
      这个念头像一道闪电,击中了沈绾的大脑,她扔下手里的扫帚,也跟着客人们,激动地跑到了客栈门口。
      街道上,已经挤满了人,所有人都朝着一个方向望去,脸上带着兴奋和期待的神情,锣鼓声、欢呼声、马蹄声、车轮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声浪,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
      沈绾踮着脚尖,努力地在人群中往前挤,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她的心跳得飞快,手心都出汗了。
      来了!
      远处,一队身着黑色铠甲的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沿着街道缓缓走来,他们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脸上带着疲惫,但眼神却无比锐利,充满了胜利的骄傲。
      紧随其后的,是骑着高头大马的将领们,为首的那个将领,身材高大,面容刚毅,眼神沉稳,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正是大将军卫青!
      街道两旁的百姓们,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欢呼声:“大将军威武!”“汉军威武!”
      卫青在马上微微颔首,向百姓们致意。
      沈绾的目光,却越过卫青,焦急地在后面的将领中搜寻着。
      霍去病呢?他在哪里?
      他应该也在这支队伍里!他应该是骑着马,穿着铠甲,英姿飒爽的样子!
      她的目光飞快地扫过每一个骑马的将领,一个个看过去,心提到了嗓子眼。
      终于,在队伍中间的位置,她看到了一个年轻的身影。
      那是一个少年,看起来确实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比周围的将领都要年轻许多,他也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马的颜色是通体乌黑的,只有四蹄是白色的,看起来神骏非凡。
      少年穿着一身亮银色的铠甲,铠甲上似乎还沾着一些暗红色的痕迹,像是干涸的血迹,他的身形挺拔,坐姿端正,即使在凯旋的队伍中,也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他的头发用一根发带束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因为距离太远,沈绾看不清他的具体容貌,只能看到他的侧脸轮廓分明,鼻梁高挺,下颌线清晰,他的眼神,似乎很平静,又似乎带着一股锐利的锋芒,不像其他将领那样面带笑容,只是微微抿着嘴唇,目视前方,仿佛周围的欢呼和热闹,都与他无关。
      虽然看不清容貌,但沈绾的心脏,却在看到那个身影的瞬间,狠狠地揪了一下。
      是他!一定是他!霍去病!
      那个在历史课本里,在她的笔记本里,在她的想象中,存在了无数次的少年将军,此刻,就活生生地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他比她想象中还要年轻,还要......耀眼。
      即使隔着拥挤的人群,隔着遥远的距离,她依然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与众不同的气质---那是一种融合了少年的青涩和军人的刚毅,一种无畏的锐气,一种睥睨天下的骄傲。
      队伍缓缓地向前移动着,那个年轻的身影,也渐渐远去。
      沈绾站在原地,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周围的欢呼声还在继续,但她仿佛什么都听不到了,她的脑海里,只有那个穿着银色铠甲的少年身影,只有那张模糊却又无比清晰的侧脸。
      她终于见到他了。
      在这个真实的,鲜活的时代里,见到了真实的他。
      眼泪,毫无预兆地从眼角滑落,不是悲伤,而是激动,是感慨,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苏丫头,你怎么了?哭什么?”王婶走过来,看到她在哭,有些奇怪地问道。
      沈绾连忙擦了擦眼泪,摇了摇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没事,王婶,我就是...太高兴了,汉军打了胜仗,我们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王婶笑着点了点头:“是啊,打了胜仗就好,就不用老是提心吊胆的了,快干活吧,别傻站着了。”
      “嗯。”沈绾应了一声,转过身,重新拿起扫帚,开始打扫卫生。
      但她的心里,却再也无法平静下来。
      她见到了霍去病。
      这个认知,像一颗种子,在她的心里生根发芽。
      她不再仅仅满足于在这个时代活下去,不再仅仅满足于远远地看他一眼。
      她想再靠近他一点,再了解他多一点。
      她想知道,真实的他,是不是真的像史书上说的那样“贵不省士”?
      她想知道,他在战场上是如何英勇无畏,在私下里又是如何生活?
      她甚至...开始奢望,那个声音说的“改变历史”,或许真的有一丝可能?
      如果她能靠近他,是不是就能在他生病的时候,提醒他注意身体?是不是就能在他出征的时候,给他一些微不足道的帮助?
      虽然她知道,这可能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她的心里,却燃起了一丝微弱的火苗。
      元朔六年,霍去病因为漠南之战的赫赫战功,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食邑一千六百户。
      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长安城,成为了人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冠军侯!霍去病!才十七岁啊!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是啊!十七岁就封侯,这在我大汉,可是头一份啊!”
      “听说陛下非常喜欢他,赏赐了好多东西,还给他建了一座很大的府邸呢!”
      “啧啧,卫家这是要一飞冲天啊!有卫青大将军,又有冠军侯霍去病,真是太厉害了!”
      听着人们的议论,沈绾的心里,既有骄傲,又有一丝莫名的失落。
      他越来越耀眼,越来越遥不可及了。
      他是高高在上的冠军侯,而她,只是一个客栈里的杂役,他们之间的距离,就像天上的星辰和地上的尘埃,隔着遥不可及的鸿沟。
      她该如何,才能再次靠近他?
      就在沈绾感到迷茫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机会,悄然降临了。
      这天,客栈里来了几个穿着体面的仆役,说是冠军侯府要招几个手脚麻利、干净利落的杂役和侍女,听说迎客来客栈的活计不错,特意过来看看。
      掌柜的连忙热情地招待他们,把客栈里几个看起来还不错的伙计和沈绾都叫了出来。
      为首的一个管事模样的人,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最后把目光落在了沈绾身上。
      “这个丫头看起来还干净利落,手脚也勤快,”管事对旁边的人说道,“问问她,愿不愿意去侯府做事?”
      沈绾的心脏,在听到冠军侯府这四个字的时候,几乎要跳出胸腔!
      去冠军侯府做事?去霍去病的府邸?
      这......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她几乎是立刻就想点头答应,但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回管事的话,”沈绾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小女子愿意。”
      “嗯,”管事点了点头,又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到了侯府,要谨言慎行,恪守本分,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做好自己的活计就行,每月月钱是客栈的两倍,管吃住,你收拾一下东西,跟我们走吧。”
      “是!谢谢管事!”沈绾激动地说道。
      掌柜的和王婶也没想到沈绾能有这样的好运气,纷纷向她道贺。
      沈绾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只有几件换洗的粗布衣裳,还有那卷秦先生送的《论语》,她把这些东西放进一个小小的布包里,背在身上,跟着那几个仆役,走出了迎客来客栈。
      回头望了一眼这个她生活了几个月的地方,沈绾的心里,充满了感慨。
      再见了,迎客来。
      再见了,王婶,掌柜的。
      她要去一个新的地方了。
      一个,离他很近很近的地方。
      冠军侯府,会是什么样子的?
      在那里,她能再次见到霍去病吗?
      沈绾的心里,充满了期待和忐忑,她跟在仆役的后面,一步步朝着那个象征着荣耀和权势的地方走去,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暖洋洋的,仿佛预示着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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