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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安市井 ...

  •   在迎客来客栈做杂役的日子,平淡而忙碌,沈绾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跟着王婶一起准备客栈一天所需的食材,然后是打扫大堂、擦拭桌椅、准备碗筷,客人多的时候,她要不停地端茶送水、传菜结账,忙得脚不沾地,到了晚上,送走最后一波客人,还要清洗堆积如山的碗碟,收拾干净后厨,才能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那个狭小的隔间休息。
      这样的生活,和她在现代舒适便捷的大学生活有着天壤之别,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热水澡,甚至连吃饱饭都要靠自己拼命干活,刚开始的几天,她几乎累得散架,手上磨出了水泡,腰酸背痛得厉害,晚上躺在床上,常常会忍不住想家,想那些熟悉的人和事,偷偷掉眼泪。
      但她知道,现在不是软弱的时候,她没有退路,只能咬牙坚持。
      王婶虽然性子急,但对她还算照顾,见她一个年轻姑娘家,干起活来从不偷懒,手脚也还算麻利,渐渐对她多了几分和善,有时候会多给她一个窝头,或者在她累得直不起腰的时候,让她歇口气。
      客栈里的客人形形色色,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有走南闯北的商人,他们带来各地的奇闻异事;有赶考的书生,聚在一起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有行色匆匆的旅人,脸上带着疲惫和风尘;也有一些本地的市井小民,来这里喝上一壶劣质的酒,聊聊天。
      沈绾一边干活,一边默默地听着他们的谈话,这些谈话,成了她了解这个时代最直接的途径。
      她听到客人们谈论最多的,是边境的战事。
      “听说了吗?前阵子大将军卫青又率军出征了,大败匈奴右贤王,斩获颇丰啊!”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男人,端着酒杯,唾沫横飞地说道。
      “可不是嘛!陛下龙颜大悦,亲自到军中劳军,还加封卫青为大将军,赏赐无数!卫家可真是风光无限啊!”另一个客人接口道。
      “卫青大将军确实厉害,不过啊,我听说这次出征,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年轻的小将,是他的外甥,年纪轻轻,却勇猛得很,立下了不少战功呢!”
      “哦?还有这等事?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叫...霍去病?对,就是霍去病!听说才十五六岁,第一次上战场,就敢带着一队轻骑,深入敌境,杀了不少匈奴人!”
      霍去病!
      正在旁边收拾碗筷的沈绾,听到这个名字,手上的动作猛地一顿,心脏瞬间加速跳动起来。
      她停下脚步,屏住呼吸,竖起耳朵,仔细听着他们的谈话。
      “十五六岁?这么小就敢上战场?还是轻骑深入?这也太勇猛了吧!”
      “谁说不是呢!不愧是卫大将军的外甥,虎父无犬子啊...哦不对,是虎舅无犬甥!”
      “哈哈,说得是!这霍去病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胆识,将来必定是我大汉的栋梁之材!”
      “就是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封侯了,年纪这么小就封侯,那可是千古少有啊!”
      “难啊!封侯哪有那么容易?不过以他的功绩和卫家的势力,将来前程不可限量啊!”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语气里充满了赞叹和好奇。
      沈绾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一样,暖暖的,又带着一丝激动。
      元朔五年!她记得,卫青大败右贤王是在元朔五年春,而霍去病第一次跟随卫青出征,应该是在元朔六年,难道是她记错了?还是这些客人的消息有偏差?
      不,也许他们说的,就是元朔六年那次出征的先兆?或者,是霍去病在正式出征前,已经在卫青军中崭露头角,有了一些小规模的战斗经历?
      不管怎样,听到有人在谈论他,听到他的名字被人称赞,她的心里就涌起一股莫名的骄傲和亲切感,仿佛被称赞的是自己一样。
      十五六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那个时候的他,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不是已经像史书里说的那样“少言不泄,有气敢任”?是不是已经眼神锐利,带着一股睥睨天下的锐气?
      她想象着那个画面,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苏丫头,发什么呆呢?客人都等着呢!”王婶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带着一丝不满。
      “啊?哦,对不起王婶,我马上就来!”沈绾回过神来,连忙加快速度,将手里的碗筷收拾好,端进后厨去清洗。
      虽然只是短暂的听到了关于他的消息,但这已经给了沈绾巨大的鼓舞,她不再觉得这份辛苦的工作那么难以忍受了,因为她知道,自己和他,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呼吸着同一片空气,甚至可能...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擦肩而过。
      这个念头,支撑着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疲惫的日夜。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绾渐渐适应了客栈的生活,她的手脚越来越麻利,和王婶的关系也处得越来越好,王婶见她识字(沈绾不敢说自己认识简体字,只说在家乡的时候跟着父亲学过一点),有时候还会让她帮忙记账,给她多算一点工钱。
      沈绾省吃俭用,把攒下来的一点工钱小心翼翼地存起来,她知道,这点钱远远不够她在长安长期生活下去,更别说去接触到霍去病那样的人物了。她必须想办法,找到一个更好的出路。
      她开始利用空闲时间,在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里转悠,熟悉这座城市的布局和风土人情。
      长安城很大,布局严谨,呈棋盘状,皇帝居住的未央宫和长乐宫,位于城市的南部和东部,气势恢宏,守卫森严,普通人根本无法靠近,城市的北部和西部,则是商业区和居民区,市井繁华,人流密集。
      沈绾最喜欢去的,是城西的西市,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不仅有本地的商户,还有很多来自西域甚至更远地方的胡人在这里经商,各种奇珍异宝、香料、丝绸、皮毛...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她常常在西市的角落里,看着那些穿着华丽衣裳的贵族子弟和达官贵人,从身边走过,他们大多神情倨傲,对周围的平民百姓不屑一顾,沈绾知道,霍去病就属于这样的阶层,他是皇后卫子夫的外甥,是大将军卫青的外甥,身份尊贵,出入有车马,居住在豪宅大院里,和她这样的市井小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想要见到他,难如登天。
      但她没有放弃,她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总有一天,能够有机会近距离地看到他。
      这天,客栈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身青色的长袍,虽然不算华贵,但干净整洁,他面容清瘦,眉宇间带着一股书卷气,不像其他客人那样大声喧哗,只是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点了一壶茶,一碟小菜,慢慢地喝着,偶尔会拿出一卷书来看。
      沈绾给他送茶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那卷书几眼,那是一卷竹简,上面用毛笔写着一些古朴的文字,在这个时代,书籍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只有有钱人和读书人才能拥有。
      男人察觉到她的目光,抬起头,对她温和地笑了笑:“姑娘,有事吗?”
      他的声音很温和,不像客栈里其他客人那样粗鲁,让沈绾放松了一些。她摇了摇头:“没有,先生慢用。”
      说完,她正准备离开,男人却又开口了:“我看姑娘刚才似乎对我这卷书很感兴趣?”
      沈绾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只是...只是觉得先生的书很特别。”
      “哦?”男人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姑娘也识字?”
      在这个时代,女子识字的并不多,尤其是像沈绾这样看起来像是底层杂役的女子。
      沈绾犹豫了一下,回答道:“在家乡的时候,跟着父亲学过几个字,不多。”
      “哦?那很难得啊,”男人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许,“姑娘可知这卷书是什么?”
      沈绾看了看竹简上的文字,虽然很多都不认识,但其中有几个字她还是有点印象的,似乎是...《孙子兵法》?
      她不确定地摇了摇头:“小女子才疏学浅,认不出来。”
      “这是《孙子兵法》,”男人并没有嘲笑她,反而耐心地解释道,“是一部讲兵法谋略的书。”
      《孙子兵法》!沈绾心中一动,霍去病是将军,他肯定也读过这本书吧?
      “原来是兵书,”沈绾恍然大悟地说道,“先生是...军人吗?”
      男人笑了笑,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对兵法略有兴趣罢了,如今我大汉与匈奴战事频繁,正是用人之际,多读些兵书,或许将来能为国尽一份力。”
      沈绾看着他,心里涌起一丝敬佩,在这个时代,有这样想法的读书人,应该不少吧,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有卫青、霍去病这样的将领,有汉武帝这样雄心勃勃的皇帝,才有了西汉的强盛。
      “先生心怀天下,真令人敬佩。”沈绾由衷地说道。
      男人显然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愣了一下,随即对她更加刮目相看:“姑娘过奖了,听姑娘的口音,不像是长安本地人?”
      “嗯,”沈绾点了点头,按照之前编好的说法,“家乡遭了灾,一路逃难过来的。”
      男人闻言,脸上露出一丝同情:“乱世之中,百姓受苦了,不过姑娘能在长安立足,也算是不容易了。”
      “还好,遇到了好心的掌柜和王婶,收留了我。”沈绾说道。
      两人又简单地聊了几句,男人得知沈绾虽然识字不多,但很喜欢读书,便从自己的行囊里拿出了一卷相对简单的书简,递给她:“这卷《论语》,姑娘若是不嫌弃,可以拿去看看,或许能认识几个新字。”
      《论语》!沈绾惊喜地接过书简,连忙道谢:“谢谢先生!太感谢您了!”
      “不客气,”男人摆了摆手,“只是一卷旧书而已,姑娘看完了,还我便是。”
      “嗯嗯!我一定会好好保管,看完马上还给您!”沈绾小心翼翼地把书简抱在怀里,像是抱着一件稀世珍宝。
      在这个时代,书籍是多么珍贵啊!这个陌生的男人,竟然愿意把书借给她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杂役,这份善意,让她心里暖暖的。
      接下来的几天,沈绾一有空就拿出那卷《论语》来读。虽然很多字都不认识,读起来非常吃力,但她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遇到实在不懂的,就趁那位读书先生还在客栈的时候,小心翼翼地向他请教。
      那位先生姓秦,大家都叫他秦先生,他性格温和,学识渊博,对沈绾的提问总是耐心解答,还会给她讲解一些书中的道理。
      沈绾从秦先生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仅是认字,还有很多关于这个时代的知识,关于礼仪,关于制度,关于思想文化,她知道了汉武帝推崇儒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知道了察举制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知道了长安城里不仅有汉族人,还有很多来自各个民族的人...
      秦先生在客栈住了几天,就要离开了,临走前,他把那卷《论语》送给了沈绾。
      “这卷书,就送给姑娘吧,”秦先生笑着说道,“看姑娘是个爱学习的人,将来或许会有一番作为。”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沈绾连忙推辞。
      “拿着吧,”秦先生坚持道,“一本旧书而已,对我来说,不如对姑娘有用,姑娘若真有心,将来学有所成,别忘了多做些利国利民的事情就好。”
      “我......我一定会的!谢谢秦先生!”沈绾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
      秦先生离开了,但他送给沈绾的那卷《论语》,却成了她宝贵的财富,她更加努力地学习认字,阅读这本书,她知道,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了解这个时代,才能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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