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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疏离星轨 ...

  •   初秋的夜风掠过黄浦江面,带着江水特有的微腥气息,将粼粼波光揉碎成满江闪烁的星屑。外滩的钟楼敲响十点的钟声,浑厚的音波在楼宇间层层荡开,最终融进夜色深处。覃梦薇拉着那只素白行李箱的拉杆——箱子是Rimowa的经典款,五年前温靖送她的生日礼物,轮子在花岗岩路面上发出规律而空洞的滚动声,像某种倒计时。
      她离去时,温靖正倚在玄关处的胡桃木隔断旁。玄关的感应灯自动亮起暖黄色的光,在他侧脸上投下明明暗暗的阴影。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隔断上雕刻的缠枝莲纹路——那是装修时覃梦薇执意要保留的细节,说莲花寓意“出淤泥而不染”,适合这个浮华的城市里他们共同构筑的小小巢穴。
      此刻他正在心里反复自我说服:这五年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或许本就异于常人。没有寻常情侣的黏腻,没有每日必道的早安晚安,甚至微信对话框里积灰的聊天记录,比他偶尔被狗仔拍到的素颜照还要干净——那些照片通常是他深夜从健身房出来,头发凌乱,眼下带着青黑。而他们的约会次数,仔细算来,确实比不过他和大学室友每月一次的聚餐频率。
      可这就是他们啊。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从籍籍无名到各自拥有姓名,从合租公寓的上下铺到能俯瞰黄浦江的顶层复式。他们用五年时间,构筑了一种旁人无法理解、但彼此心照不宣的共生关系——像两棵并肩生长的树,根系在泥土深处悄然缠绕,枝叶却在风中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温靖并非没有尝试过改变。
      三年前的春天,他所在的业余篮球队打进市级联赛决赛。比赛在徐家汇体育公园的露天球场举行,那是个阳光很好的周六下午。他知道覃梦薇那天没有通告,试探性地发了条微信:下午三点,决赛,来看吗?
      消息发出后,手机安静了二十分钟。就在他以为不会收到回复,已经换上球衣准备出门时,屏幕亮了。
      好。
      一个字,简洁得如同她本人。
      他提前半小时到场热身,目光却总不由自主地飘向观众席入口。三点整,她出现了。穿着简单的白色棉麻衬衫和牛仔裤,头发松松地绾在脑后,手里拿着他的外套——那件他出门时忘记带的深蓝色运动外套,还有一只不锈钢保温杯。
      她在第三排靠走道的位置坐下,那个角度恰好能看清全场,又不会太过显眼。整个比赛过程中,她始终保持着那个姿势:背脊挺直,双手交叠放在膝上,他的外套整齐地叠放在身旁空位。骨瓷般的手指偶尔会轻轻摩挲保温杯的杯沿,那是她思考或放空时的小动作。
      温靖在球场上奔跑、跳跃、传球、投篮。每一次突破上篮,每一次三分命中,每一次与队友击掌庆祝,他的余光都能瞥见那个安静的身影。观众席上欢呼声震耳欲聋,有他的粉丝举着灯牌尖叫,有路人被精彩比赛感染而呐喊,但她始终静默。
      直到第四节最后两分钟,他抓住对方传球失误的机会,断球后一路快攻,在三分线外急停跳投——球划出完美弧线,空心入网。反超比分的关键三分。
      整个球场沸腾了。队友冲过来将他团团围住,观众席爆发出今晚最热烈的掌声和尖叫。温靖在人群缝隙中看向第三排——覃梦薇依然坐在那里,双手捧着保温杯,目光平静地穿过喧嚣的人群落在他身上。没有欢呼,没有激动,甚至连一个鼓励的微笑都没有。她只是看着他,眼神平静得像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表演。
      那一刻,温靖忽然觉得,自己像个在舞台上卖力演出的小丑,而她是从不买账的唯一观众。
      赛后,他在更衣室冲完澡出来,看见她还在原地等着。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一直延伸到球场边缘。她递过保温杯:“泡了罗汉果,对嗓子好。”
      他接过,杯壁还留着她的体温。
      “比赛很精彩。”她说,语气像在陈述“今天天气不错”。
      “谢谢。”他听见自己干巴巴地回答。
      他们并肩走出体育公园,谁也没有再说话。暮色四合,街灯渐次亮起。温靖忽然想起大学时看过的一句话:“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现在他觉得,或许还有更遥远的距离——我站在你面前,你知道我爱你,却无法用我期待的方式回应。
      今晚的月色格外清冷,碎银般的月光在江面铺就一条蜿蜒的银河,仿佛只要踏上这条光之路,就能走到世界的尽头。外滩的游人渐渐散去,只有零星几对情侣还依偎在栏杆边,对着江景窃窃私语。
      覃梦薇和温靖并肩走在逐渐冷清的石板路上。她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下,又一下,像某种即将走到尽头的倒计时。远处,最后一班观光游船的汽笛声划破夜的寂静,声音拖得很长,带着某种告别的意味。
      走到人民英雄纪念塔附近时,覃梦薇忽然驻足。
      江风迎面吹来,掀起她风衣的下摆和额前的碎发。她转过身,面对温靖,清冷的声线揉碎在风里:“温靖,我有些累了。”
      不是“我累了”,是“我有些累了”。那个“有些”用得微妙,既表达了疲惫,又留有余地。可温靖知道,覃梦薇说话向来精准,每个用词都经过斟酌。她说“有些”,其实就是“很”,只是她习惯了克制,习惯了用温和的词语包裹尖锐的事实。
      他们在一张面向江面的长椅上坐下。椅子是铸铁的,刷着深绿色的漆,夜晚的露水让表面摸上去冰凉潮湿。金属质感的路灯在身后投下蛛网般错综复杂的光影,两人的影子在地面交叠、分离、再交叠,像两只试图拥抱却总错开的飞鸟。
      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慢放键。江对岸陆家嘴的霓虹依旧闪烁,东方明珠的球体在夜色中缓缓变换颜色,从红到蓝再到紫。游船划过江面,拖出长长的白色尾迹,很快又被水流抚平。
      覃梦薇的指尖无意识摩挲着风衣下摆的褶皱——那是Max Mara的经典款,驼色,羊绒材质,触感柔软得像初春的云。她摩挲得很轻,但反复多次后,布料表面已经起了细小的毛球。
      终于,她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和我在一起……是不是很难熬?”
      声音很轻,轻得几乎要被江风和远处车流声淹没。但温靖听见了,每个字都像细小的针,扎进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没有。”他低下头,视线落在两人之间的地砖缝隙里。那里长着几株顽强的野草,在混凝土的夹缝中挣扎求存,叶子已经有些发黄,边缘卷曲着。他开始数那些草叶:一片,两片,三片……声音轻得像是怕惊飞了栖息在话语间的蝴蝶——如果话语真的有生命,此刻大概正颤抖着翅膀,准备飞向未知的黑暗。
      “杜雨彤她们总说我们不像情侣。”覃梦薇仰起头,望着被城市光污染染成淡紫色的夜空。那里没有星星,只有朦胧的月光和远处大厦的航空障碍灯在闪烁。“其实她们说得对。我们确实……不太一样。”
      她顿了顿,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这个细微的动作暴露了她平静表面下的波澜。
      “有时候我想,或许我这样的人,本来就不适合谈恋爱。”她的声音依然平稳,但语速放慢了,每个字都像从很深的地方艰难地浮上来,“我宁愿独自承受那些黑暗记忆,也不愿看你总是为我担惊受怕。每次我半夜惊醒,你都会立刻醒来,哪怕第二天有早戏。每次我情绪低落,你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一句话。每次……”
      她没说完。但温靖知道“每次”后面是什么。
      每次她因为入戏太深而陷入抑郁,每次她因为网络暴力而失眠,每次她因为想起母亲而无声流泪,每次她后颈的旧伤在阴雨天发作而疼得脸色发白——他都在。像个忠诚的卫士,守在城堡外,却无法进入城堡深处,无法真正驱散盘踞在那里的黑暗。
      江风忽然大了些,卷起她鬓角的碎发,露出后颈那道淡粉色的疤痕。疤痕大约三公分长,斜斜地横在颈椎第三节的位置,颜色已经很淡了,但在她白皙皮肤的衬托下依然清晰可见。
      温靖的呼吸突然滞住。
      他太清楚这道伤痕背后的故事——三年前拍《悬崖》时,一场雨夜追车的戏。道具组检查了三遍的刹车突然失灵,覃梦薇乘坐的车子撞上防护栏,副驾驶一侧的车门变形,破碎的玻璃划伤了她的后颈。当时他在另一个剧组拍戏,接到电话时正在吃午饭,筷子掉在地上都没察觉。
      他赶到医院时,手术已经做完了。覃梦薇躺在病床上,脖子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脸色白得像纸。看见他,她还扯出一个虚弱的笑:“没事,小伤。”
      他在医院守了整整三天三夜。第一天,她因为麻药过了疼得睡不着,他就握着她的手,一遍遍讲他们刚认识时的糗事。第二天,她发烧,他一遍遍用温水给她擦身体降温。第三天,她能坐起来了,他喂她喝粥,动作笨拙得洒了一半。
      出院那天,医生私下跟他说:“伤口不深,但位置敏感。以后阴雨天可能会疼,情绪激动时也可能有反应。多注意。”
      他记住了。从此手机里多了大理、昆明、三亚的天气预报——那些地方干燥,适合她养伤。从此学会了按摩手法,在她旧伤发作时帮她缓解疼痛。从此养成了半夜醒来的习惯,总要确认她呼吸平稳才能再次入睡。
      这些他从未说过,以为她不知道。
      “你真的考虑好了?”温靖听见自己的声音,尾音有些发颤,像琴弦即将崩断前的震颤。他的指节无意识地抠进长椅的木质纹路里,指甲缝里很快塞满了深褐色的漆皮碎屑。
      覃梦薇没有立刻回答。她转过头,看向江面。月光在她脸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影,让她的表情显得模糊不清。
      良久,她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那个点头完成的瞬间,一艘夜游船的探照灯正巧扫过江面。强烈的白光像一把利剑,劈开夜色,在两人之间划出一道刺眼的光河。光河的一边是他,另一边是她。明明只隔了两米,却像是隔了一条银河。
      温靖看着那个决绝的背影拉着行李箱,重新融入夜色。她的步伐很稳,没有犹豫,没有回头。风衣的下摆在风中翻飞,像一只即将飞走的鸟的翅膀。
      他突然想起她总在午夜惊醒的毛病——没有缘由,就是突然睁开眼睛,然后再也睡不着。有时她会起来看书,有时就靠在床头看着窗外直到天亮。他问过她梦见了什么,她总是摇头:“不记得了。”
      可她眼底的疲惫,他记得。
      “我送你。”温靖疾步追上去,声音因为急切而有些发干。
      覃梦薇停下脚步,但没有回头。“有人接。”
      清冷的声线被夜风揉碎,散进空气里。然后脚步声重新响起,渐行渐远。
      温靖没有再说话,只是放慢脚步,保持着十米左右的距离,像守护某种易碎品般谨慎地跟在后面。这个距离既能看见她,又不会让她觉得被侵犯空间——五年来,他早就摸清了她的安全距离。
      她走得不快,行李箱的轮子在人行道上发出单调的滚动声。穿过中山东一路,拐进九江路。这条街晚上很安静,大多数商铺已经打烊,只有24小时便利店还亮着灯。玻璃窗里,店员正靠在收银台边玩手机,屏幕的光映在他年轻的脸上。
      拐过第二个街角时,温靖的余光瞥见个鬼祟身影。
      那人穿着深色连帽衫,帽子拉得很低,跟在覃梦薇身后大约二十米的地方。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左脚似乎有点跛,但步伐很快。温靖的心跳漏了一拍,脚步不自觉地加快。
      第三个街角,那人回头看了一眼。
      就那一眼,让温靖瞬间进入备战状态——阴冷的、带着某种疯狂的眼神,像黑暗里窥伺猎物的野兽。那种眼神温靖见过,在大学篮球决赛最后三十秒,对手球队的王牌前锋带球突破时,就是这样的眼神:孤注一掷,不择手段。
      他的神经末梢瞬间绷紧成蓄势待发的弓弦。身体先于大脑做出反应——多年篮球训练培养出的爆发力,加上为了拍动作戏特意学的格斗技巧,在这一刻完美融合。
      覃梦薇已经走到了公寓楼门口,正在刷卡。那个身影突然加速,从阴影里窜出来,手里似乎握着什么反光的东西。
      温靖倏然箭步上前。
      运动鞋与地面摩擦发出短促刺耳的声响,惊起了栖息在旁边香樟树上的几只麻雀。鸟儿扑棱着翅膀飞向夜空,羽毛在路灯下划过凌乱的轨迹。
      他的动作快、准、狠。左手格开对方持械的手——果然是把匕首,不锈钢的刀刃在灯光下闪过寒光。右手肘弯精准锁住对方咽喉,同时膝盖顶上对方腹部。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不过两秒钟时间。
      那人闷哼一声,匕首“当啷”落地。温靖没有松懈,指节深深陷进对方肩胛骨的缝隙——那是人体最脆弱的几个部位之一,用力按压能造成剧痛但不留明显伤痕。他在拍《破晓行动》时跟特警教官学的。
      “再敢靠近她,”温靖的声音淬着寒霜,每个字都像冰锥,“后果自负。
      那人挣扎着,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帽檐滑落,露出一张扭曲的、年轻得过分的脸——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眼睛布满血丝,嘴角有唾沫星子。
      前方传来电梯抵达的“叮咚”声。覃梦薇已经进了大堂,但没有立刻上电梯,而是站在玻璃门内朝外看。隔着双层玻璃和夜色,她的脸模糊不清,但温靖能感觉到她的目光。
      他松开手。那人踉跄后退,捂着喉咙咳嗽,眼神里还有不甘,但更多的是恐惧。最后狠狠地瞪了温靖一眼,捡起匕首,一瘸一拐地消失在巷子深处。
      温靖站在原地,深呼吸,平复剧烈的心跳。手还在微微发抖——不是害怕,是肾上腺素飙升后的生理反应。他抬头看向公寓楼,覃梦薇已经不在玻璃门后了。大堂空荡荡的,只有保安在值班室里打盹。
      玻璃幕墙外的城市灯火渐次亮起又熄灭,像这个城市永不停止的呼吸。晚风送来隐约的竹笛声,不知是哪户人家在播放民乐专辑。清越的笛音穿过夜色,穿过高楼大厦的缝隙,飘到江边,飘进温靖的耳朵。
      某个尘封的记忆突然苏醒了。
      高二那年的文艺汇演,学校大礼堂。覃梦薇报了两个节目:独舞《洛神》和竹笛独奏《梅花三弄》。那是温靖第一次知道她会跳舞,还会吹笛子。
      舞蹈节目排在前面。她穿着水蓝色的长袖舞衣,头发梳成古代发髻,插着一支玉簪。音乐响起时,她从侧幕飘然而出,脚步轻盈得像踩在云上。旋转,腾跃,甩袖,每一个动作都精准而优美。舞台的聚光灯打在她身上,她在光圈中心,像一朵在月光下盛开的蓝莲花。
      温靖当时是学生会干事,负责后台道具。他藏在厚重的绛红色幕布后面,从缝隙里看出去。那个角度只能看见她的侧影,但足够了。他看着她扬起的手臂,看着水袖在空中划出的弧线,看着她微微仰起的、被汗水打湿的脖颈。
      舞蹈结束,掌声雷动。她鞠躬退场,经过幕布时,温靖闻到了淡淡的汗味和化妆品的香气混合的味道。她看了他一眼,眼睛亮得像盛满了星星。
      竹笛独奏是压轴节目。她换上了白色的旗袍,头发放下来披在肩上,手里拿着一支青翠的竹笛。走上台时,全场安静下来。
      她将笛子横在唇边,闭上眼睛。然后,第一个音符流泻而出。
      清越,悠扬,像山涧清泉汩汩流淌,又像早春的风穿过竹林。那是《梅花三弄》的第一段,描绘梅花在寒风中傲然绽放的姿态。她的手指在笛孔上灵活地跳动,气息平稳绵长。灯光暗下,只有一束追光打在她身上,白色旗袍在光里泛着柔和的珍珠光泽。
      那一刻,整个礼堂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包括温靖。他忘了自己在后台,忘了手里还拿着要搬的道具,忘了周围的一切。他的世界里只剩下那支笛子,那个人,那段音乐。
      一曲终了,余音绕梁。静默了三秒,然后掌声如雷,久久不息。覃梦薇鞠躬,直起身时,目光扫过后台,对他微微一笑。
      那是十七岁的冬天。十七岁的覃梦薇,十七岁的温靖。十七岁的、还不知道未来会有多少曲折的、单纯的喜欢。
      而现在,十年过去了。那支曾吹奏过《梅花三弄》的竹笛,正静静躺在他上海公寓收藏柜的深处,蒙着薄薄的灰尘。笛子用锦囊装着,锦囊是她亲手绣的,上面是一枝梅花,针脚细密,但花瓣绣得有点歪——她那时刚学刺绣,拆了三次才勉强满意。
      他很久没打开过那个柜子了。怕打开会想起太多,怕想起太多会放不下。
      夜风吹得更急了,江面泛起细密的波纹。远处传来轮渡的汽笛声,沉闷而悠长,像是某种告别。
      温靖最后看了一眼那栋公寓楼,转身,朝着与来时相反的方向走去。影子在路灯下拉得很长,很长,孤独得像今晚没有星星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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