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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若即若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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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点,正是一天中精力最旺盛最宝贵的时间,海丽薇按照跟唐伶俐商量好的,把海之樱送到了海岚宇家。
海岚宇家是两层复式别墅,外面还有一个宽敞的院子,随性种着些野草和花木。海之樱进来的时候,看见大门口用粗铁链子拴了两只狗,一只边牧一只藏獒,都是体格壮硕的大型犬,看家护院的好手。
“伶俐,孩子我就交给你了,小卖部还需要我看着,就不打扰你们了。等补习结束,我再来接他。”
“你就放心吧丽薇!岚宇去公司忙了,家里就我和小唐,不会有其他人来打扰。”
海之樱连忙道:“妈,不用你来接,我自己回去就行。”
海丽薇摇摇头,示意他别再说,回应完唐伶俐的微笑后就出了门。
“好了贝贝,快进来。”唐伶俐热情地推着海之樱进了屋,帮他把书包从肩上拿下来。“这么重…贝贝,回头你把经常要用的作业什么的就放在余小唐那屋里头,你们讲完题还可以一起写作业,省得每次背来背去多累啊。”
海之樱盛情难却,不自在道:“谢谢阿姨,我不累的。”
“小唐这家伙,关在房里不知道在干嘛…余小唐!滚出来!你之樱哥哥来了!”唐伶俐转向海之樱的时候,满面怒容顿时又成了笑靥如花,“贝贝你等着哈,阿姨给你们切点儿水果过来。”说完她身子一扭一扭地进了厨房。
看得海之樱是一愣一愣的。唐阿姨以前,怕不是学京剧变脸的吧?
尽管唐伶俐如此热情,海之樱还是把自己当一个客人一样,端庄又拘谨地坐在客厅沙发上等待。客厅冷气充足,隔绝了外面的潮热,让人心很静。跟他自己家狭小逼仄的炎热空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多么宽敞又宁静的空间啊!要是他能一直住在这里就好了……
这个念头刚冒出不过三秒,就被海之樱否决,还在心里狠狠谴责自己:怎么能生出这样贪婪的妄想呢?母亲时常教育自己,要对自己的生活常怀感恩之心,不能贪得无厌,不能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一天就算得到了,也会再度失去。
生活再艰难也好,只要是跟母亲在一块,他也觉得足够了。至少他觉得自己应该知足。
唐伶俐端着一盘颜色鲜亮的果盘出来,白底蓝纹的瓷盘上,脆甜水嫩的西瓜被切成整整齐齐的小块,和红润小巧的樱桃相间摆放,很是诱人。
“贝贝别客气,随便吃,这些都是你的。不够的话我再给小唐切另一份!”唐伶俐看得出海之樱有些拘谨,拍拍他示意他放松。“余小唐那个浑小子怎么还不滚出来,你等着,我去叫他。一天到晚不知道闷在房里搞什么鬼…”
海之樱见唐伶俐走了,瞅着眼前鲜红可人的水果,心里的渴望像嫩芽钻出厚土,悄悄冒出了尖,再也按不回去。
就吃三个,我就吃三个,应该不算太没礼貌吧?
海丽薇教导过他,到别人家做客,“随便吃”什么的都是客气话,当不得真。若是真的放开吃失了礼数,背后人家指不定怎么笑话自己,这样就不太好了。
海之樱在脑中暂时把母亲的教导放在一边,小心翼翼地捻起一颗樱桃的细弱根茎,放入口中。牙齿刺破表皮的那一刻,汁水爆出,酸甜溢满舌尖齿缝,酸涩感令他浑身一激灵,但甜腻后知后觉漫上,令人回味悠长。
别看这樱桃小小一个,给人带来的感受却可以如此丰富。
海之樱眼睛亮了亮,紧接着又吃了一个。他有一个不得体的想法,那就是趁着唐伶俐还没回来前再多吃几个。
正当他品鉴到第三个时,楼梯上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吓得海之樱差点咬破舌头。
“之樱哥,我来了!”
余小唐被唐伶俐九点就喊了起来,说是要提前准备海之樱的到来。可这家伙日上三竿的懒觉没睡成,生生闹了四十分钟的起床气。海丽薇按响的门铃的那一刻,余小唐才刚刚拿起牙刷,头上的呆毛都没捋平。
海之樱慌张间抬头一看,余小唐三步并作两步下了台阶,落了地后又装模作样双手插兜慢悠悠地靠过来。他头上绑了一个黑色的发带,皮肤洗得水灵灵的,穿着黑白斑点的夏季套装,一副悠哉闲适的少爷样。
看到海之樱的模样时,余小唐愣了片刻。海之樱今天穿了一套蓝白条纹样式的海军服,没有多余的配饰,但素面的他坐在那里自成一副景致,很夏天。靠近的过程,余小唐都恍惚闻到了海风裹挟着柠檬汽水的味道扑面而来。
没做多想,余小唐自来熟一般凑了上去,把鼻子埋在海之樱颈肩猛嗅:“天呐之樱哥,你身上好香,有很好闻的柠檬味。”
海之樱感觉到温热的气息喷洒在颈部的皮肤上,心跳迅速加快,耳根逐渐烧热。
他五岁的时候,海丽薇捡回了一只流浪狗放在家里养了一阵,叫丢丢,只可惜应了这名字,半年后的某一天,丢丢真的跑丢了,再也没有找回来。
海之樱还记得,丢丢最喜欢把毛茸茸的脑袋埋在自己的脖子上,那触感,跟如今的余小唐竟然有许多相似。
“可…可能是衣服用了柠檬洗衣粉的缘故,不是我的味道。”海之樱支支吾吾道,手心冒汗,可也没有推开余小唐。
“是吗,”听了这话,余小唐竟然顺藤摸瓜,更仔细地闻了闻他的衣服,又闻了闻他的皮肤,认真道,“都很香,只是一个是柠檬味,一个是淡淡的牛奶味,像零乳糖的那种牛奶一样,虽然淡,但是都很好闻。”
海之樱真是要崩溃了,这家伙怎么还顺藤摸瓜闻起他的脖子来了?他一点都不懂“边界感”三个字怎么写吗!
方才余小唐凑近的时候,海之樱的心都快飞出了嗓子眼,他刚在炎热的太阳下走了这么久,生怕余小唐说自己有汗味,嫌弃自己。幸好,别墅里冷气足,没有让自己身上的汗味停留太久,真是谢天谢地!
“行了…你也该从我身上起来了吧。”海之樱斟酌着语气,不希望自己在余小唐面前显得太凶太小气。
可这样子在余小唐眼里就显得冷淡很多,他这才如梦初醒,哦对,海之樱是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性子,自己这样热情,恐怕让他很嫌恶吧?
余小唐做事情从来不考虑其他人怎么想,可海之樱的细小神情却让他莫名格外在意。他立刻将身体和海之樱拉开距离,若无其事地站起来背过身去,不咸不淡道:“那个,我房间在楼上,要补习的话我们得上去。”
“哦,好。”
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受,余小唐撤离得如此迅速,就像秋日里卷过得一丝冷风,吹得海之樱心里凉飕飕的,让他有些怅然。可他的离开,分明就是他想要的不是吗?
唐伶俐下楼的时候,正碰上海之樱背着书包准备上楼。她还没来得及挤出笑容,就和一脸心事重重、连招呼也没跟她打一声的海之樱擦肩而过了。
奇了怪了,唐伶俐在心里嘀咕道,这俩孩子是怎么了,一个一个的都板着张脸,还无视我!难不成我是欠了他们个个五百万不成?
……
余小唐的卧室没有海之樱想象得那么乱,实际上静谧又温馨,整个房间像是沉浸在海洋中一般,深蓝色的窗帘是波动的浪,天花板上绘着一只巨型卡通鲸鱼,翘着尾巴喷水,似是在跟房间的来客打招呼。
书桌靠着窗帘,而书桌的主人余小唐正托着腮,百无聊赖地等着看海之樱究竟能给他讲些什么东西出来。
不知该用什么合适的话题切入,干脆直奔主题。海之樱默默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从书包中掏出一个笔记本。随着笔记本漏出了一个书角,似乎不是课本。眼尖的余小唐还是按耐不住好奇心,伸手捉住书角瞅了一眼。
是一本很厚的课外书。
还没等余小唐默念完书名,海之樱赶紧拍掉他的手,难为情似的把书塞回书包底。
余小唐“啧”了一声,“怎么跟要抢你东西似的,之樱哥你至于这么小气吗…布鲁克林我知道啊,在美国纽约,可潮流的一个地方了。这书讲什么的?”
显然书名余小唐只看到了一半。海之樱无奈道:“这个故事的确发生在你说的那个地方,但内容跟潮流没什么关系,这是一个关于爱与梦想的故事,我很喜欢。”
其实还有很多感悟,海之樱没法对余小唐说出口。这是一本半自传式小说,他喜欢这个作者生生不息的韧劲,在贫穷的生活中也能够坚持梦想,拥有幸福的能力。
爱与梦想…听起来好宏大,也很空泛,余小唐感觉,这种词一旦被一本正经地说出来,就会显得非常滑稽。他从小没有爱看书的习惯,也对这种话题不感兴趣,但不知怎的,他还是鬼使神差地追问了下去。
“那你有什么梦想吗?”
这个问题倒把海之樱问住了。梦想吗?其实他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小学三年级老师让他们写作文的时候,海之樱在习作里写,自己想成为一名企业家。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写这个,他根本不了解企业家具体要做什么,他只是在听来的模糊概念中觉得这个职业好像能赚很多钱,而他们家很需要钱。
再者就是,在一众想成为“宇航员”“科学家”的梦想中,他不想自己的答案显得太过平庸。
如果要让现在的海之樱来回答,可能最大的梦想就是好好读书,将来考一个好大学,带母亲离开这座小城市,离开这个灰暗又荒唐的家,去到大城市生活。
可这个答案对于本身就是从大城市来的余小唐来说,肯定很没意思。
“没,我其实还没想好。”海之樱编不出其他答案,干脆破罐子破摔实话实说。“那你呢?你有想过自己将来做什么吗?”他倒是真的很好奇余小唐的答案会是什么。
“我啊?我将来当然是会去我爸的公司,跟着他学学炒股什么的。这样我在家闭着眼睛就能把钱挣回来,剩下的时间都可以拿来玩喽!”
“啊?”海之樱惊讶地眨眨眼,“还有这种事?你说的是岚宇舅舅的公司吗?”
“No!”余小唐煞有介事地摆了摆食指,“不是,是我亲爹。他之前是在港城搞金融的,我就记得小时候他没事就抱着我看那些花花绿绿的折线,说等我长大了我就能看懂了,看懂了自然就能赚到钱喽!”
又是一个他从来没听说过的东西,海之樱的情绪退潮似的低落了好几分——他离余小唐世界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也许,他们永远也无法成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