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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主权易位 ...

  •   三月,北境,攸县。

      倒春寒的天,又干又冷。

      油灯下,林选稼坐在床边,衣裳、头发都湿了,他抱紧手臂,总觉得这屋里透风厉害。

      四下环视,窗户和门关得很紧,甚至让他产生了微微的窒息。

      喘不上气。

      刚才他被摁在锦鲤鱼缸里,就差点憋死过去……

      “嘎吱。”

      门被推开。

      从外进来的老伯头发雪白,腿脚有些跛。

      “二公子醒了。”

      这人是院子里唯一的仆人,姓张,他和林选稼一起住在林家偏院。

      张伯端着一盆热水,晃晃悠悠过来。

      “快躺着,千万别冻病了。”

      “我没事,倒是您这水,重不重?”

      林选稼说着,下床要接水盆,却不想膝盖骨一撇,猛地一踉跄,眼看着往地上摔。

      张伯连忙扶住他,摁他回床边,“腿上也有伤?”

      话音未落,林选稼的裤管被拉高,膝盖上果然有一条手掌宽的刮伤,正往外渗血丝。

      “疼不疼?”张伯皱起眉。

      林选稼摇头,不知还能说什么。

      算他倒霉吧。

      谁能料到,一觉醒来,他就发现自己被摁在水里。

      那个掐他脖子的人,只有十来岁,长着稚气的脸,却恶狠狠地要憋死他!

      没人想被害死,林选稼也不例外,他拼命挣扎,灌水的耳朵里依稀听见下死手的少年问他——

      “玉簪呢!藏哪儿了?快给我!给我!”

      玉簪?!

      什么玉簪。

      林选稼这会儿越想,脑子越乱。

      头疼,喉涩,喘不过气,好像又快死了。

      不行。

      他好端端的活人,来这儿还没活过一天,就要死吗?

      他被摁在鱼缸时,就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必须活下去。

      他死命挣扎,终是薅住一片衣角不松手。也正因他没放弃,现在才能坐在这屋子里,像活人一样地呼气、吸气。

      任何时候活着才最重要。

      “二公子在想什么?冻坏了吧?来,泡泡脚。”

      林选稼回过神。

      就见张伯脱了他袜子,握起他冰凉的脚,轻放在热水里。

      温热浸过脚踝,暖意回到林选稼的身体里。

      他舒服地松开眉头,喝了一口张伯准备的姜茶,“谢谢。”

      这话把张伯听笑了,“客气什么……”

      张伯拿来一身干净衣裤,放在林选稼手边,“前院丫鬟来传话,说林大人今晚回家吃饭,夫人让您也一起用饭。”

      “好。”

      林选稼答应下来。

      这个夫人,便是府上女主人,也是林选稼的嫡母苏氏。

      林选稼这具身体的原身一直住在林家偏院。

      而苏氏从不主动关心他,今晚让他去前院,仅仅是顾及原身父亲的情面。一会儿开席,原身父亲在场,苏氏肯定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

      所以这顿饭是安全的。

      再说,就算苏氏要找茬,林选稼躲不过索性就不躲。

      这初来乍到,他今晚正好熟悉一下府上恶毒嫡母的脾性。

      “唉——”

      张伯忽然叹了一声。

      不知这老人想起什么,眼底竟有泪光闪动。

      “您再躺会儿,我再来叫您。唉!可怜的孩子。”

      张伯说完,跛着脚出去了。

      门关上,重新安静。

      林选稼没多想,喝了姜茶身体暖了,打个哈欠就犯困。

      别是真病了……

      生病更麻烦。

      林选稼钻进被子,即使睡不着,也闭眼躺着。

      今天的一切都太突然,他要花些时间整理一下现在的情况。

      按他的理解,他误入了一本最近看的科举小说。

      这本小说的主角叫刘尚宜,是世家子弟,桀骜、纨绔、不读书,直到七岁时他母亲被家中姨娘下毒害死,才一夜成长,从此发奋图志,刻苦努力,登上青云路,最终与他父亲并肩成为国之柱石。

      故事主线就是这样。

      更简单一点来说,书的整体剧情中规中矩,没什么大爆点。

      非要说有什么是让读者印象深刻的,反而是小说反派boss。

      权倾朝野的尚书令大人,成银孜。

      小说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刻画成银孜的残暴,使得成银孜的人气超过小说主角刘尚宜,读者都更喜欢成银孜,而在故事结尾,成银孜死在刘尚宜的剑下,成了读者的意难平。

      小说刚完结那一段,短视频平台每天能刷到读者po读后感,大家普遍希望成银孜能活下来。

      然而……

      林选稼平躺在床上,继续回忆剧情,这小说里有没有哪个人物,和自己同名同姓?

      想不出来。

      这本小说的中后段故事背景,确实就在他今天所在的北境地区,但小说作者完全没提到“林选稼”这个人物角色。

      也可能,原身“林选稼”是小说中连名字都不配有的“炮灰路人”吧。

      想着想着,不知何时睡着了。

      再醒来,窗外已黑定。

      桌上那盏油灯扑闪着,林选稼怕误了前院的晚饭,忙换了干净衣服,推开屋门,来到院里。

      院中墙边,有火光跳动。

      “咳咳——”张伯跪在灶台边,握着一把蒲扇用力扇风,被烟灰呛得连咳几声。

      林选稼上前,拍拍张伯的背,十分好奇,“母亲不是让我去前院吃饭吗?您还生火做什么?”

      张伯咳得脸涨红,依靠着灶台,“哦,忘了告诉您……方才丫鬟又带了话,说大人今晚不回了,所以您不用过去了。”

      变来变去,没个准信。

      看来,这家里真正厉害的是原身的父亲,嫡母苏氏只会窝里横,遇到事儿还要看原身父亲的脸色。

      林选稼觉得顺从剧情走向,不去前院更好,也免得看见苏氏那张脸让自己消化不良。

      不过原身连吃饭也要受人指使,是不是过得太惨了点?

      说起来,原身虽是这北境攸县县令的次子,却是不得宠的庶子,不过他能有一间破院遮风挡雨,饿了有饭、渴了有茶,就已经比很多穷人家的孩子过得舒服。

      自己得知足。

      至于这家中的恶毒嫡母和恶毒大哥。

      林选稼心想,他俩要再像今天这样,对自己下杀手,自己绝不像原身一样,绝不吃哑巴亏。

      可是那对母子要找的玉簪,究竟是什么?

      林选稼回屋,按原身记忆翻出那支玉簪,拿在手里,重新来到灶台。

      张伯抓了一把细柴,塞进灶口,奄奄一息的火苗顿时涨高。

      “伯,您见过这根玉簪吗?”

      “见过的,”张伯起身让出竹椅。

      林选稼轻压张伯的肩,摇了摇头,“您坐。”

      他蹲在张伯的脚边,仰头看张伯接过玉簪。

      火光下,老人的眼眶又湿了,嗓音轻颤,道:“十年前,二公子您才两岁。您母亲生下您,身子一直欠安,就靠汤药续命,后来,病弱到连床都下不了……”

      林选稼蹲在地上,安静地听。

      随着张伯的讲述,他的脑中涌上一段段模糊的画面,这些应该都是原身的记忆。

      片刻后,林选稼已了解原身母亲的经历。

      在他生活的这个林家,嫡母苏氏是个厉害妇人。外面人都称苏氏是“母老虎”,而苏氏的儿子林选熔,完全继承了苏氏的泼辣,常年在外惹事不说,县中百姓对他都是当面怕、背地骂。

      原身父亲名叫林予昌,一直不喜苏氏母子,但碍于苏氏娘家在本地的势力,不好直接下堂苏氏。

      后来有一天,一个精明的下属得了林予昌的暗示,给林家送来个外貌出众的温柔女子……做妾。

      这个被送来的“妾”,就是原身生母,李氏。

      李氏进林家,是没有婚典仪式的。

      因为她是妾,也因为中间人告诉林予昌:李氏一介孤妇,能进县令大人的门做妾,都是她三辈子的福气,她不该不满意,更不该奢望更多。

      那之后,李氏成了林家二姨娘,她性子软,被正妻苏氏处处挑刺,处处苛待,也不敢有半点反抗。

      郎君林予昌是一县之主,公务繁杂,顾不上过问家中杂事,有时回家见李氏有伤,林予昌才问一问缘由。可苏氏和丫鬟们说,李氏不守本分,屡教不改,苏氏为了维护家风,不得已才教训了李氏。

      扇耳光、抽鞭子,各种惩罚,轮番上阵。

      李氏浑浑噩噩地在林家过了一年,生下了儿子林选稼,便认了命,慢慢地,李氏脸上多了笑模样。

      可是苏氏不知在哪听了闲话,非说李氏身份不简单,说李氏不是“孤妇”,而是家世显赫的京城人。

      证据嘛,就是李氏藏箱子里的一枚玉簪。

      苏氏见过那玉簪,白润润的,色泽莹亮。

      一看就不是便宜货色!

      这样昂贵的首饰,出现在李氏这种女人身上,要么是李氏偷的,要么,就来历不简单!

      那天苏氏拉住郎君林予昌,把自己的疑心告知他,林予昌却不以为意。

      林予昌是一县之长,有些消息来源,却没听说京城里有哪家丢了女儿的。

      但是苏氏不甘心,私自打点黑市,秘密探寻李氏的来历。

      这一查,就查了十年。

      不久前,苏氏听一位京城来的货商说,丢女儿的高门不在京城,是隔壁州府的驻扎司马李司丛。

      “李司丛,李大将军?!他可是皇帝的叔父啊!!”

      苏氏一听就慌了。

      得亏那个货商提醒了苏氏:李大将军五年任期到了,上个月回了洛阳复命,还不知会不会再来北境。

      幸好,幸好……

      这个关于李氏身世的消息,在苏氏心里梗了好几天。

      苏氏是真害怕了,一连做了好长时间的噩梦。

      都怪自己,十年前她因为嫉妒李氏,给李氏投了毒,害死了李氏。

      这桩错事不能再被人提起。

      尤其那个李氏的遗子林选稼,最好能让他安静一点。

      李氏的玉簪肯定在林选稼的手里。

      如果林选稼拿着玉簪找到了他外祖李司丛,李司丛大将军铁定杀到林家,要和苏氏算“李氏”那笔血债。

      招惹皇族,不好开玩笑啊。

      苏氏的脑袋快要保不住了,决定先下手。

      她必须从林选稼身上抢回玉簪,尽快毁掉玉簪,让林选稼认不了这个亲,让当年丑事彻底掩盖,她便能高枕无忧。

      “她休想。”

      林选稼握着原身生母的玉簪,愤愤地定了主意。

      之前种种,不及追究,往后经年,他和苏氏的纠葛羁绊,不会再由苏氏主导。

      他要把主动权掌控在自己手里。

      夜深。

      主仆二人一起吃了张伯做的烙饼,喝了一大碗土豆汤。

      林选稼本是吃不惯这些的。

      上辈子他生活在南方海滨,三餐吃米,偶尔吃点面条,几乎不吃其他面食,更不可能拿土豆当饭。

      可是今晚这一碗热乎乎的土豆汤,却给了林选稼饱腹的感觉。

      面饼和汤水下肚,林选稼吃撑了,饭后帮张伯洗了碗、收拾了灶台,才慢慢消化。

      月下,小院里清辉满地,林选稼又拿出生母李氏的玉簪,仔细擦了几遍才收起来。

      回屋时,经过一个小书架,林选稼久久地看着书架上的一本《千字文》,书封已被翻得掉皮,严重破损,甚至有点掉页。

      看来,原身也很喜欢读书吧。

      林选稼心想,如果有机会出门,他要去书店多挑几本算学相关的书,在家多看书多学习。

      这里的小说世界,以科举读书为荣。

      而林选稼穿书之前是市高中的数学老师,以他的数学学识,只要尽快走上科举路,是可以早点走出这间破院,早点脱离苏氏和大哥的。

      “二公子要去书局?正好,明日我打算回家看望老妻,如您不介意,我可以送您过去。”

      张伯来送安神茶水,得知林选稼的想法,立刻帮他安排好。

      林选稼欣然,“那就麻烦您。”

      天色更沉。

      林选稼折腾一天,合眼没一会儿就见了周公。

      梦里他揪着周公的白胡须:小老儿你告诉我!我还能回原来的世界吗?

      周公笑看着他,却一个字也不透露。

      梦醒,天已大亮。

      林选稼翻身坐起,伸个懒腰,抓紧换了衣裳去书局。

      忽觉脖子里一凉,有什么金属器具抵上来,惊得林选稼睁大了眼。

      “你……你怎么进来的?!”

      “少安勿躁,你不要动,也不要喊。我,不想伤害你。”

      面前这女子,一身稚气,最多十几岁,可她拿刀的动作,老练十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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