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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主权易位 ...
三月,北境,攸县。
倒春寒的天,又干又冷。
油灯下,林选稼坐在床边,衣裳、头发都湿了,他抱紧手臂,总觉得这屋里透风厉害。
四下环视,窗户和门关得很紧,甚至让他产生了微微的窒息。
喘不上气。
刚才他被摁在锦鲤鱼缸里,就差点憋死过去……
“嘎吱。”
门被推开。
从外进来的老伯头发雪白,腿脚有些跛。
“二公子醒了。”
这人是院子里唯一的仆人,姓张,他和林选稼一起住在林家偏院。
张伯端着一盆热水,晃晃悠悠过来。
“快躺着,千万别冻病了。”
“我没事,倒是您这水,重不重?”
林选稼说着,下床要接水盆,却不想膝盖骨一撇,猛地一踉跄,眼看着往地上摔。
张伯连忙扶住他,摁他回床边,“腿上也有伤?”
话音未落,林选稼的裤管被拉高,膝盖上果然有一条手掌宽的刮伤,正往外渗血丝。
“疼不疼?”张伯皱起眉。
林选稼摇头,不知还能说什么。
算他倒霉吧。
谁能料到,一觉醒来,他就发现自己被摁在水里。
那个掐他脖子的人,只有十来岁,长着稚气的脸,却恶狠狠地要憋死他!
没人想被害死,林选稼也不例外,他拼命挣扎,灌水的耳朵里依稀听见下死手的少年问他——
“玉簪呢!藏哪儿了?快给我!给我!”
玉簪?!
什么玉簪。
林选稼这会儿越想,脑子越乱。
头疼,喉涩,喘不过气,好像又快死了。
不行。
他好端端的活人,来这儿还没活过一天,就要死吗?
他被摁在鱼缸时,就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必须活下去。
他死命挣扎,终是薅住一片衣角不松手。也正因他没放弃,现在才能坐在这屋子里,像活人一样地呼气、吸气。
任何时候活着才最重要。
“二公子在想什么?冻坏了吧?来,泡泡脚。”
林选稼回过神。
就见张伯脱了他袜子,握起他冰凉的脚,轻放在热水里。
温热浸过脚踝,暖意回到林选稼的身体里。
他舒服地松开眉头,喝了一口张伯准备的姜茶,“谢谢。”
这话把张伯听笑了,“客气什么……”
张伯拿来一身干净衣裤,放在林选稼手边,“前院丫鬟来传话,说林大人今晚回家吃饭,夫人让您也一起用饭。”
“好。”
林选稼答应下来。
这个夫人,便是府上女主人,也是林选稼的嫡母苏氏。
林选稼这具身体的原身一直住在林家偏院。
而苏氏从不主动关心他,今晚让他去前院,仅仅是顾及原身父亲的情面。一会儿开席,原身父亲在场,苏氏肯定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
所以这顿饭是安全的。
再说,就算苏氏要找茬,林选稼躲不过索性就不躲。
这初来乍到,他今晚正好熟悉一下府上恶毒嫡母的脾性。
“唉——”
张伯忽然叹了一声。
不知这老人想起什么,眼底竟有泪光闪动。
“您再躺会儿,我再来叫您。唉!可怜的孩子。”
张伯说完,跛着脚出去了。
门关上,重新安静。
林选稼没多想,喝了姜茶身体暖了,打个哈欠就犯困。
别是真病了……
生病更麻烦。
林选稼钻进被子,即使睡不着,也闭眼躺着。
今天的一切都太突然,他要花些时间整理一下现在的情况。
按他的理解,他误入了一本最近看的科举小说。
这本小说的主角叫刘尚宜,是世家子弟,桀骜、纨绔、不读书,直到七岁时他母亲被家中姨娘下毒害死,才一夜成长,从此发奋图志,刻苦努力,登上青云路,最终与他父亲并肩成为国之柱石。
故事主线就是这样。
更简单一点来说,书的整体剧情中规中矩,没什么大爆点。
非要说有什么是让读者印象深刻的,反而是小说反派boss。
权倾朝野的尚书令大人,成银孜。
小说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刻画成银孜的残暴,使得成银孜的人气超过小说主角刘尚宜,读者都更喜欢成银孜,而在故事结尾,成银孜死在刘尚宜的剑下,成了读者的意难平。
小说刚完结那一段,短视频平台每天能刷到读者po读后感,大家普遍希望成银孜能活下来。
然而……
林选稼平躺在床上,继续回忆剧情,这小说里有没有哪个人物,和自己同名同姓?
想不出来。
这本小说的中后段故事背景,确实就在他今天所在的北境地区,但小说作者完全没提到“林选稼”这个人物角色。
也可能,原身“林选稼”是小说中连名字都不配有的“炮灰路人”吧。
想着想着,不知何时睡着了。
再醒来,窗外已黑定。
桌上那盏油灯扑闪着,林选稼怕误了前院的晚饭,忙换了干净衣服,推开屋门,来到院里。
院中墙边,有火光跳动。
“咳咳——”张伯跪在灶台边,握着一把蒲扇用力扇风,被烟灰呛得连咳几声。
林选稼上前,拍拍张伯的背,十分好奇,“母亲不是让我去前院吃饭吗?您还生火做什么?”
张伯咳得脸涨红,依靠着灶台,“哦,忘了告诉您……方才丫鬟又带了话,说大人今晚不回了,所以您不用过去了。”
变来变去,没个准信。
看来,这家里真正厉害的是原身的父亲,嫡母苏氏只会窝里横,遇到事儿还要看原身父亲的脸色。
林选稼觉得顺从剧情走向,不去前院更好,也免得看见苏氏那张脸让自己消化不良。
不过原身连吃饭也要受人指使,是不是过得太惨了点?
说起来,原身虽是这北境攸县县令的次子,却是不得宠的庶子,不过他能有一间破院遮风挡雨,饿了有饭、渴了有茶,就已经比很多穷人家的孩子过得舒服。
自己得知足。
至于这家中的恶毒嫡母和恶毒大哥。
林选稼心想,他俩要再像今天这样,对自己下杀手,自己绝不像原身一样,绝不吃哑巴亏。
可是那对母子要找的玉簪,究竟是什么?
林选稼回屋,按原身记忆翻出那支玉簪,拿在手里,重新来到灶台。
张伯抓了一把细柴,塞进灶口,奄奄一息的火苗顿时涨高。
“伯,您见过这根玉簪吗?”
“见过的,”张伯起身让出竹椅。
林选稼轻压张伯的肩,摇了摇头,“您坐。”
他蹲在张伯的脚边,仰头看张伯接过玉簪。
火光下,老人的眼眶又湿了,嗓音轻颤,道:“十年前,二公子您才两岁。您母亲生下您,身子一直欠安,就靠汤药续命,后来,病弱到连床都下不了……”
林选稼蹲在地上,安静地听。
随着张伯的讲述,他的脑中涌上一段段模糊的画面,这些应该都是原身的记忆。
片刻后,林选稼已了解原身母亲的经历。
在他生活的这个林家,嫡母苏氏是个厉害妇人。外面人都称苏氏是“母老虎”,而苏氏的儿子林选熔,完全继承了苏氏的泼辣,常年在外惹事不说,县中百姓对他都是当面怕、背地骂。
原身父亲名叫林予昌,一直不喜苏氏母子,但碍于苏氏娘家在本地的势力,不好直接下堂苏氏。
后来有一天,一个精明的下属得了林予昌的暗示,给林家送来个外貌出众的温柔女子……做妾。
这个被送来的“妾”,就是原身生母,李氏。
李氏进林家,是没有婚典仪式的。
因为她是妾,也因为中间人告诉林予昌:李氏一介孤妇,能进县令大人的门做妾,都是她三辈子的福气,她不该不满意,更不该奢望更多。
那之后,李氏成了林家二姨娘,她性子软,被正妻苏氏处处挑刺,处处苛待,也不敢有半点反抗。
郎君林予昌是一县之主,公务繁杂,顾不上过问家中杂事,有时回家见李氏有伤,林予昌才问一问缘由。可苏氏和丫鬟们说,李氏不守本分,屡教不改,苏氏为了维护家风,不得已才教训了李氏。
扇耳光、抽鞭子,各种惩罚,轮番上阵。
李氏浑浑噩噩地在林家过了一年,生下了儿子林选稼,便认了命,慢慢地,李氏脸上多了笑模样。
可是苏氏不知在哪听了闲话,非说李氏身份不简单,说李氏不是“孤妇”,而是家世显赫的京城人。
证据嘛,就是李氏藏箱子里的一枚玉簪。
苏氏见过那玉簪,白润润的,色泽莹亮。
一看就不是便宜货色!
这样昂贵的首饰,出现在李氏这种女人身上,要么是李氏偷的,要么,就来历不简单!
那天苏氏拉住郎君林予昌,把自己的疑心告知他,林予昌却不以为意。
林予昌是一县之长,有些消息来源,却没听说京城里有哪家丢了女儿的。
但是苏氏不甘心,私自打点黑市,秘密探寻李氏的来历。
这一查,就查了十年。
不久前,苏氏听一位京城来的货商说,丢女儿的高门不在京城,是隔壁州府的驻扎司马李司丛。
“李司丛,李大将军?!他可是皇帝的叔父啊!!”
苏氏一听就慌了。
得亏那个货商提醒了苏氏:李大将军五年任期到了,上个月回了洛阳复命,还不知会不会再来北境。
幸好,幸好……
这个关于李氏身世的消息,在苏氏心里梗了好几天。
苏氏是真害怕了,一连做了好长时间的噩梦。
都怪自己,十年前她因为嫉妒李氏,给李氏投了毒,害死了李氏。
这桩错事不能再被人提起。
尤其那个李氏的遗子林选稼,最好能让他安静一点。
李氏的玉簪肯定在林选稼的手里。
如果林选稼拿着玉簪找到了他外祖李司丛,李司丛大将军铁定杀到林家,要和苏氏算“李氏”那笔血债。
招惹皇族,不好开玩笑啊。
苏氏的脑袋快要保不住了,决定先下手。
她必须从林选稼身上抢回玉簪,尽快毁掉玉簪,让林选稼认不了这个亲,让当年丑事彻底掩盖,她便能高枕无忧。
“她休想。”
林选稼握着原身生母的玉簪,愤愤地定了主意。
之前种种,不及追究,往后经年,他和苏氏的纠葛羁绊,不会再由苏氏主导。
他要把主动权掌控在自己手里。
夜深。
主仆二人一起吃了张伯做的烙饼,喝了一大碗土豆汤。
林选稼本是吃不惯这些的。
上辈子他生活在南方海滨,三餐吃米,偶尔吃点面条,几乎不吃其他面食,更不可能拿土豆当饭。
可是今晚这一碗热乎乎的土豆汤,却给了林选稼饱腹的感觉。
面饼和汤水下肚,林选稼吃撑了,饭后帮张伯洗了碗、收拾了灶台,才慢慢消化。
月下,小院里清辉满地,林选稼又拿出生母李氏的玉簪,仔细擦了几遍才收起来。
回屋时,经过一个小书架,林选稼久久地看着书架上的一本《千字文》,书封已被翻得掉皮,严重破损,甚至有点掉页。
看来,原身也很喜欢读书吧。
林选稼心想,如果有机会出门,他要去书店多挑几本算学相关的书,在家多看书多学习。
这里的小说世界,以科举读书为荣。
而林选稼穿书之前是市高中的数学老师,以他的数学学识,只要尽快走上科举路,是可以早点走出这间破院,早点脱离苏氏和大哥的。
“二公子要去书局?正好,明日我打算回家看望老妻,如您不介意,我可以送您过去。”
张伯来送安神茶水,得知林选稼的想法,立刻帮他安排好。
林选稼欣然,“那就麻烦您。”
天色更沉。
林选稼折腾一天,合眼没一会儿就见了周公。
梦里他揪着周公的白胡须:小老儿你告诉我!我还能回原来的世界吗?
周公笑看着他,却一个字也不透露。
梦醒,天已大亮。
林选稼翻身坐起,伸个懒腰,抓紧换了衣裳去书局。
忽觉脖子里一凉,有什么金属器具抵上来,惊得林选稼睁大了眼。
“你……你怎么进来的?!”
“少安勿躁,你不要动,也不要喊。我,不想伤害你。”
面前这女子,一身稚气,最多十几岁,可她拿刀的动作,老练十足。
终于又见面了,希望大家没忘了我。
这本书预计70万字,日更到完结,坑品有保障。
喜欢的宝子点个收藏吧,以免找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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