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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亲 ...

  •   六月一到,京城就接二连三地下暴雨。

      此时骤雨初歇,我正坐在拢烟阁的三楼雅间里打扇子,面前搁着碗用冰块湃着的杨梅,红艳艳的,赏心悦目。

      正是昭德十四年,自我重生起,已过了整整一个月。

      我姓秦名夜光,字还樽,是清平侯膝下独子。

      上一世我死的时候是二十三岁,那是昭德十七年,大雍这个破破烂烂的江山终于支撑不住走向了终途,兵临城下之际我提着长戟在马背上茫然四顾,不妨被一柄破空的利刃洞穿了胸膛。

      等到我悠悠醒转,竟回到了三年前。

      三年前的帝京还是这么热闹,哪怕外面一片风雨飘摇,天子脚下还是一派粉饰的太平。

      曹铉两只小眼睛里精光四射,有一搭没一搭地瞟着楼下,下面是京城最热闹的御街,一点鲜红从御街尽头冒出来,在五彩斑斓的街市上十分扎眼。

      锣鼓声近了,那是一列送亲的队伍。

      曹铉啧啧:“好大的排场。”

      我低头看去,队伍正首新郎官骑骏马戴红花,意气风发,好一个少年英杰。

      曹铉见我没什么反应,又道:“相国府宁可忤逆上意,也要给他家小姐择个东床佳婿,还真是宝贝得紧。”

      我淡淡扫他一眼,在他眼中瞧出些许不忿,当然更多的,还有遮不住的幸灾乐祸。

      这厮,近来也太大胆了。

      噼里啪啦的唢呐声吵得我头疼,我原本只想找个清净的地方养养神,没想到错算了这一茬。

      当朝丞相的独女不爱文臣爱武将,故而相国府刚透出择婿的消息,全京城的人都摩拳擦掌。

      摩拳擦掌不为争抢那花容月貌的小姐,而是等着看我的好戏。

      谢小姐芳龄十七岁。那天,皇帝怀里正搂着新晋的美人,心不在焉道:“哦?那正好,秦小侯今年加冠,索性就成了这桩亲事罢。”

      我眼皮一跳,还未来得及开口,身侧已有人利索地跪了下来。

      “圣上不可!”

      一想起那掷地有声的四个字,我就忍不住牙酸。

      曹铉嘴皮子快,我听得心烦,呵斥道:“陈将军年少有为,人家天赐良缘,从来就没我的事,再叫我听见这些个蠢话,别怪小爷不客气。”

      曹铉终于闭了嘴,我长出一口气,拈起一颗杨梅来吃。

      京中俊杰这么多,她瞧不上我是应该的。

      只因本小侯,是京城鼎鼎有名的,纨绔。

      曹铉低眉顺眼候在一边,活像个受委屈的小媳妇,我抬腿踹他一脚:“去,给我找个唱小曲儿的来。”

      “哎!”他连忙一溜烟地跑开了。

      谢相行事向来低调,唯独宝贝闺女出嫁时风光无限,这条送亲队伍长得看不到头,喜娘臂弯挎着福袋,一把把地朝孩子堆里撒糖,半个京城的人都跑过来看热闹,也不知曹铉这会子下去,能不能找到唱小曲儿的。

      窗棱上还悬着水滴,许是人多了的缘故,空气变得有些闷热,我起身将窗子又推开一点,一缕凉风吹来,惬意了不少。

      这儿地段高,街上的人甚少会注意到上方的动静,然我再一低头,就对上了一双敛着薄光的眼睛。

      那人修眉俊目,遥遥冲我一笑。

      从未见他穿红衣,此时见到,居然有几分风华内敛的味道。

      我点了点头,没有与他对视多久,重新坐了回去。

      上一世我与相国公子谢灵璧交情不深不浅,我们自小一同在太学读书,他出类拔萃,勤勉好学,而我——太学里的先生见我如耗子见猫,更不敢多加管束,因此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么些年与他不过混个脸熟。等到大家都大了,愈发不相干起来。

      谢灵璧为人看着端雅清正,实则是个趋利避害的主,当时皇帝要将他妹妹指婚给我,他一番抗辩可比殿试策论时使劲多了。

      想到此处,我不由有些怅然,即便我不学无术,相貌家世也一样不差,京中不知有多少姑娘想踏进侯府的门,也就他家敢跳出来跟我叫板。

      我娘过世得早,唯有一个爹还远在边关,至今没见着面。

      这边送亲队伍终于敲敲打打地远去了,曹铉满头大汗,带着个姑娘上来,姑娘脸蛋嫩生生的,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

      我盯着她,隔了半晌,嗤笑道:“从哪找的黄毛丫头?”

      曹铉擦了把汗:“我的少爷哎,你不知道,京城最好的歌娘全给请到将军府了,能找着就不错了!”

      全?姓陈的那厮平日里不苟言笑的,没想到还是个情种。

      我心中郁闷,摆了摆手:“就唱两句来听听。”

      丫头脸生,嗓子倒如莺啼燕啭,我听过一曲,问:“你是新来的?”

      她怯怯应了:“是。”

      “叫什么名?”

      “蔻儿。”

      “家是哪儿的?”

      “大淆关。”

      我打量她颊边一颗小痣,不由心下一动。

      “你,同我回府。”

      曹铉吓了一跳:“少爷,这……”

      “照办。”我懒得跟他叽歪,“把人安顿好了,少根毛我都扒你的皮。”

      曹铉带人一走,就彻底静下来。我在拢烟阁又待了小半日,咂摸眼前的京城,虽仍有些恍惚,但终于找回一点熟悉感。天色已晚,我离开酒楼,眼前黄昏灯火市,烟火在远方升空,五彩缤纷。晚风颇为凉爽,我在小摊上拿油纸包了点心果子,正要拐弯回家,忽见长街尽头走来一人。

      谢灵璧平日走路正儿八经衣带当风,被誉为世家公子仪表之垂范,想不到一朝送妹出嫁,也跟他老爹一样,有失态的时候。

      我站定脚步,斜眼看他,街边有卖走马灯的,山水人像都映在他大红袖子上纷纷来去,谢灵璧走得很慢,也看到了我,便径自向我走来。

      按说,我该出言嘲讽他两句。

      可姓谢的步子忽然急起来,三两步之间,竟一头栽到我身上,我下意识搂住他,果子包裹落在他背上,不知会否蹭他一身油。

      我心跳不太稳。

      这孙子脑袋埋在我肩窝,脸颊热乎乎地贴着我脖子,很不像话,很没有风仪。

      我听他是醉了,还不忘打招呼。

      “好久不见……小侯爷。”

      确实好久不见。我心道。

      上回见他,还是前世咸阳道兵败那一遭,他在漓关做监察御史。说起这个,彼时我沙场战死,他是当场目睹。

      漓关一破,京城沦陷是迟早的事,不知他后来如何了。

      谢灵璧似醉得不轻,我可没那么好心把他扶到相国府,便顺手拖了张长凳与他坐下,招呼凉茶摊子老板给他弄点解酒汤。

      谢灵璧靠在我肩头,捉了我的手,来来回回地摸。

      我吓一跳,他拇指摩挲我手背,其他几根指头挠我手心痒得要死,然后还不知廉耻地把我右手五指一根接一根摸了个遍。

      若不是他袖子宽大遮掩着,我定会将他推开去!

      “客官,解酒汤来了!”

      来得真是时候。我端起碗,捏住他的嘴巴,让那两瓣嘴唇微微张开,顺着缝隙就往里灌。谢灵璧没挣扎,两只眼半眯着,目光疏疏从眼帘下透出来,隐隐约约浮出几分水光。

      他盯着我看。

      汤汁从他嘴角溢出来,淌了我一手,又滴到他领口去。谢家人素来衣裳穿得规矩,即使是着喜袍,衣领也齐齐整整,于是那点汁液就把布料泅湿了一片。

      见了他娘的鬼。

      我把碗往桌上一摔:“爱喝不喝,你算什么东西,让本小侯亲自伺候你?”

      谢灵璧大概有点懵,也没去管那该死的解酒汤,人又倒过来,口吻轻轻的:“不生气。”

      我险些气笑了。

      真想大声招呼所有人来看,什么望族高门,世家公子,喝醉了就这副轻狂劲,说好听点叫粘人,说不好听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谢灵璧还是抓着我的手,反反复复道:“不生气。”

      我掐他脸上软肉:“你说不生气就不生气?”

      倒是没声儿了。

      人睡着了。

      “……”

      我认命。

      打发个路边的帮闲去相国府叫人,我坐在夏夜晚风中,姓谢的孙子在我肩头睡得正香,热气呼得我一身汗。相国府的人大约个个锯了腿,好半天不见影子,难不成那帮闲拿了我的钱不办事?

      谢灵璧却又醒了。

      这回先放开了我的手。

      “小侯爷。”

      “哟,还认得我是谁呢?”我阴森森道,“喜宴上那么多人你不去祸害,偏生来折腾我,谢公子好本事啊。”

      这孙子装模作样:“我头疼得厉害,失礼了。”

      我对他道:“难办,倘若今晚是我与令妹拜堂成亲,看在你是大舅子的份上,或许还真不同你计较。”

      “你与她,不合适。”他顿了顿,道,“陈小将军跟她两情相悦。”

      “他们两情相悦,你就搅黄我的婚事?”我冷笑,“连圣上都敢顶撞,你是铁了心瞧不上我。”

      “我没有。”谢灵璧飞快道。

      我竖起耳朵,等他狡辩,孰料他提起另一事:“方才听人说起,你往家里带了个唱曲儿的小丫头。”

      “那又如何?”

      “你把那丫头怎样了?”

      我张嘴要说,忽地心里打了个突。

      当朝宦官干政,党争严重,高大又漂亮的帝王金殿其实爬满了蛀虫,大臣上朝时左一句右一句无不是争抢那点油水,难得能听到几句家国真心。

      皇帝,皇帝更是个彻头彻尾荒淫无道的昏君,身边围着的除了美人就是马屁精。

      前世我对这些是习以为常的,我生在京城,见多了这样的事,但丞相一派,还有几个走路都打颤的老臣,每天摆着张苦瓜脸说我大雍危了危了,结果京城花花绿绿屁事没有,我一度怀疑他们得了失心疯。

      直到后来。

      我爹一死,边境防线马上就崩了,皇帝慌慌张张地下旨,我被强行拉到马背上,披上盔甲,去了烽火连天的战场。

      那是我一生最痛苦的三年,把过去二十年的富贵温柔磨尽了,只剩一捧苍凉的余灰。

      我要不想再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至少得先拽住我爹的命。

      前世我爹死于诬告。诬告他的幕后主使,我到死都没来得及查出,只知道将在外,君有疑,拿个似是而非的物证,再加个差不多的人证,就可以定罪。

      唱曲儿的小丫头,就是那个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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