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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仨:君去后,酒暖思谁瘦 ...

  •   八岁那年,我偶遇了医仙,拜她为师后,便经常跟着她东飘西荡。
      “医仙下凡,烟雨蝶衣。”
      医仙的名字,叫雨蝶衣,但这并不是师父原来的名字。如若我们也算一个派别的话,每一代继承人都叫雨蝶衣。师父的本名,没有人知道,也许连她自己也忘了。她的表情总是淡淡的,那双眼好像能够看穿过去未来。
      儿时,我总害怕被她看着,因为她不单会看病,也会看人,每次都很准。然而,她告诉我她不会算命,她说:“看的人多了,就知道了,人心最多变,也最相似。”
      “那我呢?”我忽地有了兴致,“你能猜到我将来会怎样吗?”
      她放下手中的草药,转过头来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你记得你当初为什么会跟着我吗?”
      “记得。爹爹说你厉害,我想证明我将来会更厉害。”然后,我想都没多想就离开我的家人、故乡、玩伴……风餐露宿,在所不计。
      “这就是你的命。”
      “我不懂。”
      “你太好胜了,注定是要清心寡欲地孤独终老的,不过这也好。”她毫无感情地说完,然后又埋首工作,不理会我错愕的表情。
      那时,我不知道她那句“这也好”是什么意思,我只觉得“孤独终老”一定是个恐怖的诅咒。此后,我极力逃避与“好胜”有关的字眼和事物,可笑的是,与命运抗争,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好胜”呢?

      雪消春水东风猛。帘半卷,犹嫌冷。
      赤寒如骨,已是融雪时节。春来冬去,大雪要融去却必先寒天冻地,原来须经一番寒彻骨的不止是梅花。
      我独自坐在房间的窗旁,喝着刚焐热的女儿红,思念着远方的荧。每年冬天,他与我见面后的第二天早晨,他便会出发去太白山。这是他认识我之前便有的习惯,也是这个习惯让我们在太白山相遇。至于他为什么有这个习惯,他从来没说,我也不曾有问。
      正自出神间,一个人影在窗外闪过,身法奇快。我不禁惊诧:大白天的,谁如此大胆,居然闯李家大宅?
      思绪飞转间,我已经跃出庭院。然而我四处张望,哪有一点儿的踪影?忽然,一声清脆的筝声在我房间响起——清洌?!
      我猛地一惊,立即冲回房间。

      “真不愧是李家大小姐,用的筝一看就知价值不菲。”
      房中的男子坐在桌子上,左手抱着清冽,右手拿着酒葫芦。他应该比我大四五岁,剑眉大眼,一身暗红长衣更显皮肤白嫩,五官精致,而且似乎带点西凉那一带的血统。
      “放下它,我可以放你走。”我冷冷道。
      他微楞,忽然“哈哈”一笑:“你以为你困得住我吗?”
      “试试便知。”我话音刚落,已举剑刺向他的檀香穴。他嘴角上扬,左手拿清冽挡向我手中的剑,我大惊,想回手已经来不及,惟有立即松手。长剑下落,他一边抱紧清冽一边用脚把我的剑挑起,向我踢来。“啪啪”,剑柄打在我身上点了我的穴。这两下既迅速又干脆利落,而他仍是安安稳稳地坐在桌子上,身体竟没有移动半分。
      我竟然三两下手势就输在他手上。我虽不算什么高手,但败得如此难看却是第一次。
      “打不赢怪太紧张这筝了。”他带着坏笑道,“为什么你那么紧张它呢?我很好奇呢。”
      “你要多少钱?我给。”想不到我李梦都有妥协的一日。荧说我好胜,却不知从第一天认识他开始,我已经开始输了。
      他“嘻嘻”一笑,双腿放在桌子上一腿放平一腿屈起,粗野的动作却无损他的帅气。只见他一面拨弄了一下额前的长发,一面说:“盗帅虽然爱钱,可是更爱宝物。当然拉,”他纤长的手指无礼地托起我的下巴,“若是有比宝物更有趣的东西的话可以商量……”
      “没洗手前别碰我。”我冷冷道。
      任飞天十大追捕名单中的炽盗,神出鬼没,江湖上说,只要是他看上的东西肯定会得手。他被认为是最厉害的盗贼,人称“盗帅”,没想到他如此年轻。真不知任飞天的“天下第一猎”是怎么得来的,怎么那些难缠的人都被我遇上了?
      他微微一愣,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他这副皮囊,应该从来没遭过白眼吧,可是我偏要无视他的美貌。想到这,我心中不禁暗自发笑。
      “我偏要碰你。”他笑着捏住我的脸颊,我因耻辱而感到恼怒却又无可奈何,“有趣的丫头,本大爷跟你耗上了。下个月你到扬州烟雨蜃楼找我,我玩够了这东西自然会还你。”不等我抗议,他便抱着清冽闪出房间,无影无踪。留下我傻傻地站在房间动弹不得,满肚子怒气无处发作。
      烟雨蜃楼乃江南第一青楼,被誉为“梦楼”,虽然比其他青楼高雅多了,但我身为李家的女儿始终不好。那人是存心丢我脸吧。罢了罢了,反正我李梦一向不是什么三从四德循规蹈矩的好女子,而且也可以顺道探望一下朋友。
      我叹了口气,一阵心酸。
      那是荧送给我东西,而我却没能力保护。还有,那个炽盗似乎有点眼熟?

      烟花三月下扬州。
      扬州城一片繁华,正是阳春三月,烟柳吐丝,繁花似锦。而烟雨蜃楼不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也不和其他烟花柳巷一起,却是坐落在近郊幽静之处。
      晚上,才是“梦楼”笙歌之时。刚来到门前,一股清香之气从楼里飘出,软骨销筋。
      “对不起这位姑娘,蜃楼不招待女客。”说话的是一个跑堂。
      我刚想说什么,却听得那跑堂身后一把甜美清灵的声音响起:“雄子,她是我的朋友。”雄子立即转身向那人作了一揖,道歉道:“姑娘恕罪。”
      “你去准备一些糕点,再泡壶上好的碧螺春到我房。”
      “是。”雄子恭敬地答应着去准备了。
      我与那女子相视一笑。她内穿淡樱色的长衫,外罩乳白色宽袖长纱裙;皮肤白净,双眸含情,虽不是惊人之美,却自有一股灵动秀气,顾盼生辉。
      “没见几年,越发漂亮了。”我笑道。
      她过来轻挽我手:“哪比得上梦姐姐你。”她叫律灵歌,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现在是烟雨蜃楼的首席歌姬,被誉为“天籁歌仙”。
      我随她来到主楼后院的瑜珊阁,坐下寒暄几句,我便说明来意:“灵歌,你们近日可有招待什么奇怪的客人?”
      她微笑道:“‘梦楼’一向多江湖中人来,奇怪的客人多不胜数啊。”她顿了顿,“不过,有人指名道姓地要等你来,而且我看他不是寻常人物,所以才不直接带你去见他。”
      “他在哪里?”我急问。
      “天号厢房。要不要找人帮忙?残阳今天会来。”
      “私人恩怨,不敢劳心。”我一边说,一边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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