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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第10章

      人生充满了意外。很多时候,正是因为那些不可预测的意外,使我感觉生活是奇特而让人喜悦的。

      那晚,因为各种烦心,我和李言最后没去K也没去喝,更没去嫖。买完东西我就借机尿遁,并把手机关机,一直到上了火车才开机。

      找好铺位放好行李,我爬上床翻手机,有七八条短信,其中五条来电提醒表明老陈和李言都有打过我电话,两条信息是我哥儿们包洁发的,她今年忙着实习,已经很久没跟我聊天了,这次是特地告诉我说她七月中回家,让我洗干净乖乖在家等她调戏。

      我边看边笑,这妞从小就这么彪悍,长大后个子没长,倒是脾性见长,大学念了临床医学后,越来越有MAN的气质,常常语不惊人死不休,对我越来越心狠手辣,而同时,她也越来越像个活宝,我很期待她回来陪我度过漫漫长假。

      回了个信息给她,我稍犹豫了几秒,然后拨电话给李言。

      本来只想假情假意抱歉一下就收声,不想被他以各种杂七杂八的话题拖着聊了很久,期间被他逗得又恨又乐,要不是碍着还有旁人,我都要骂娘了。

      快九点时,聊天告一段落,我赶紧瘫平了睡觉。

      当车子到达云州,已是十号清晨六点过半了。

      我从出站口出来,天色正微白,路上冷冷清清,环卫们挥着大笤帚清扫街道,整齐而清亮的唰唰声伴随着灰尘漫天。

      云州是个县级市,小,不富裕,市政建设不完善,市内道路都是窄小曲折的,我对这儿不算熟,只是每次回返必经此地,有时候会趁等车空闲随处逛逛。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地方的公车,你要是个外地人,上了车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一来预防满街泛滥的扒手,二来为避免坐过站,因为公车不报站名,我曾因此被坑过几次,被拉到不知哪个犄角旮旯,费了诸多周折才找到火车站,因而深恶痛绝。

      虽说地方不太合我意,但吃食倒是深得我心。

      本地人早餐不热爱面包牛奶或油条豆浆,他们喜欢吃一种用猪内脏、豆腐泡、粉肠、萝卜、猪血及红薯粉等杂七杂八的荤素不禁的混在一起煮的大杂烩,满大街都能见到这类店或摊子,一般用一次性纸碗装着吃,价钱按内容和量算,跟现在住的城市物价比起来算很便宜,三四块钱能吃到撑。

      时间还早,我把行李拿到寄存处寄存,拿上钱包沿着街道闲逛。

      云州人多勤快,摊子摆得很早,大锅子里冒着热气,有萝卜香浓的味道,坐在摊边的人也不少。我随便找了个摊子,要一大碗猪肺和粉肠,细嚼慢咽慢慢消磨时间。

      七点钟过,上班族越来越集中,老板娘射向我的眼神也越来越有内涵,我对她笑笑,很坦荡的把视线调到别处,手上的筷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只剩一层汤水的碗底。心不在蔫时,感觉膝盖处有凉腻腻的湿泽感,低头一看,原来是湿了,且湿的范围正在扩大。我靠,这纸碗太他妈不靠谱了,才这么几下就泄了,天不留我啊。

      结了帐又沿路返回火车站,买了份体坛周报坐在台阶上翻。

      说实话,我对体育之类的东西基本不热衷,买这报纸的目的很简单,在眼下聚集了各种男女的公共场合下,我很想表现一下自己MAN的一面——但显然效果不大,身边几个阿姨只扫了我一眼就看别处了。

      怒已不争啊!我对报上健壮的运动员呲牙,这款型的男人真不是我的菜,我比较喜欢瘦实修长的模特身材的男人,比如李言和佟休,行动间肢体舒展而灵活,即使穿个短裤趿拉个拖鞋也很赏心悦目,我这种没身高没身材的白斩鸡实在是羡慕嫉妒恨,只是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我爹妈基因就这样,我心甘情愿的认命。

      把报纸塞给身后那位小伙,转头就听见有人喊:“乖仔,快下来!我到了!”

      平地炸雷,熟悉的大嗓门吓得我一跳,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老爹的车果然已停在正前方路边,洞开的车窗口印着他的肥头大耳,正咧着大嘴对我笑。

      我小跑过去,弯身微微探进车里,两手用力夹老爹的脸。老爹也礼尚往来捏我的脸,笑得见牙不见眼。

      “吃早饭没?”我问他,又望了望后座那个五大三粗但表情百无聊赖的男人一眼,叫:“大哥。”

      “快上来,早饭回家再吃。”大哥拍拍身旁的位置,张大嘴打了个哈欠,转用土话对老爹说:“老爹,我眯一下,你累了再叫我。”

      我知道每次他俩来接我,肯定得三更半夜就起床出发,睡眠不足是一定的,于是赶紧道:“老爹你等一下,我先去拿行李。”

      “多不多啊?”他问完不等我回答,立马就回头使唤大哥:“家成你去帮哆拉拿行李。”然后打开副座车门,又对我说:“乖仔上来,把存单给你大哥,让他去活动活动。”

      我促狭一笑,把存单递给大哥。

      拿完行李后没在云州市内逗留,直接上公路回丛镇。

      到家是十一点多,阳光正好,一进院子就看见阿公坐在院里的丝瓜架下拌猫食,老猫阿吉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围在旁边,张着嘴喵喵叫。

      “阿公!”我奔过去,从背后搂住他傻笑。

      阿公有着大多数家乡老男人都有的习惯,一到夏天就裸着副干瘦骨架到处晃荡,爱穿着大裤衩,爱赤着脚在水泥地上行走,没事就坐在门槛上抽烟、干手工活或聊天,爱咧着嘴无声的笑,是个菊花一样老头子。每次我回家,最开心的人一定是他,虽然他现在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伸手在我脑袋摸来摸去。

      “乖仔——”老妈在屋里喊,“进来吃饭啦!”

      听听这声音,果然是原汁原味的家里味道,我深吸一口气,通体舒畅!

      傍晚时候,我二哥、三姐及三姐夫分别被叫了回来,一大家子开车到县里,在老爹朋友开的酒家吃了顿大餐,又去了最大的KTV要了个大包,热火朝天的喝酒唱K。

      说来,我热爱唱K是早有渊源,我家人除了打大字牌外,唯二的爱好就是唱歌了。

      听老爹说,早年家里穷买不起麦克风,他就让阿公用木头雕了一个,按真麦的模样用墨线在木麦圆头上划上网格,又把手柄涂黑,然后邀请朋友到家里唱。当时因为闭塞的环境条件影响,他们还不知道什么叫流行歌曲,唱的大多是当地小调,或者革命歌曲,娱人又娱已。

      我出生之后,家里经济逐渐宽裕,几年后县里也引潮流开了第一家OK厅,是那种没有包厢只能大厅排队唱的那种,环境相当简陋,但当时对于我们这些没见过外头新鲜事物的土著来说,那真是个好地方。

      老爹有点儿钱又赶时髦,便开始有事没事带我们去玩。

      彼时我还在上小学,音乐课教的不是少儿歌曲就是歌颂党的,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在OK厅拿麦的时候,简直心跳如鼓手脚僵直,老爹在身后拥着我,又是花言巧语又是威胁利诱,我才跟猫叫似的发了几个细弱的声,不想却透过麦克风被乍然放大,把自己吓了一大跳,扔了麦反身扑到老爹怀里,两手紧搂住他,脑袋直往他胸口钻,把他们逗得哈哈大笑。

      这件对我来说几乎算耻辱的微不足道的事一直被家人记着,逮着合适机会就拿出来跟人回味,我想遗忘都不行。

      话说回来,确实也是因为从小常跟老爹出入OK厅,我才能在二十来年单调的人生中培养出一个根深蒂固的唱K爱好,使我乏善可陈的生活多了一点点乐趣。这乐趣曾被老陈批判过,他认为吃喝才是上上之道;也被佟休取笑过,因为低俗。也只有李言对我又夸又赞的,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假意。

      不论如何,我都决定返回后请他吃个饭,顺便K一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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