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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生于尘嚣 往事 ...

  •   “——门已打开,欢迎回家。”

      沈惊世走进屋里,随手带上门,喊了一声:“妈,今晚吃什么啊……”

      甫一看清屋内景物,他的话语便僵在了喉中。

      客厅的地板上丢满了各种坚果壳零食碎,以沙发为中心或坐或站着许多人,浩浩荡荡十几号人,上至六十老妇下至襁强褓婴儿,仿佛是一整个家庭都住了进来。

      沈惊世登时便愣在了原地。

      运动会结束的日子刚好和期假撞上了,他本来是想和林霜聊聊天的,却没想到会遇上这种场合。

      正愣神时,林霜倏然从厨房中走出,快步跑到他身边,将他往外推:“快出去!先别回家!……”

      但可惜,沈惊世刚才喊得太大声,足以让那十几个不速之客听清楚。

      “孩子刚回家,干什么急着把他赶出去?”一个六十老妇呸了一下,不知道吐掉了什么,随后起身走过来,拉住了沈惊世。

      林霜应当是想一狠心直接把沈惊世推出去的,奈何那老妇人的力气并不小——像是常年干农活练就的——一下子就把沈惊世扯到自己身边,旋即便仿佛拖一般的将其带到了沙发上坐下。

      沈惊世全程晕晕乎乎,完全不明白状况。

      一张张脸从四面八方围过来,话语像蚊子振翅般又细又密:“哎哟,这么俊呀,多大了?……”

      “林贱女,你看你有了儿子都不带出来给爸看看,怎么当女儿的?”一个老头数落般地点了点林霜。

      “爸”?“女儿”?

      沈惊世捕捉到了点关键词,有些迟疑地开口:“等会儿等会儿,你们是谁?……”

      他这句话似乎问得很不可思议,刚一出口,满屋的蚊子都忘了扇翅膀,一时间安静地十分诡异。

      几秒后,周围像炸了锅,喧嚣吵闹声一声高过一声,而那位六十老妇的尖嗓子则是在其中脱颖而出:“你看你!藏着掖着不给看孩子,到现在外孙都不认我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极用力地推揉着林霜。

      沈惊世一下子回过神来,挡在林霜身前:“别碰我妈!给我个准话,你们到底是谁?”

      老妇的脸色一时间很难看,但她的语气还是很强硬:“谁?我是你亲姥姥!”

      那老头紧跟着喊道:“我是你姥爷!”

      接下来便像是报菜名一般:“我是你舅!”“我是你小姨!……”

      甚至于还有个猴子一样的小男孩飞跑上来,极亲热地说:“哥哥!”

      情况再度混乱,沈惊世倍感头痛。

      他从小到大接触的亲戚实在不多,他爹自然是不必提,林霜也从未对他提过关于自己娘家的事,唯一有几分接触的,也就只有徐水如的儿子了。

      沈惊世收回思绪,回头望向林霜,却见她脸色虽然难看,却抖着嘴唇,一句话都没说——要是换作平时那个强势蛮横的她,就算不把人轰走,也该嘲骂几句的。

      但不管如何,留这一群妖怪在这总归是不好的,沈惊世便呼出一口气,语气很冷:“你们出去。”

      “你说什么?”老妇尖声回应着,一双三角眼狠命瞪着他,浑然不见半分思恋外孙的形象。

      “我让你们出去,别待在我妈的房子里!”沈惊世一指门口,“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妈的名字,只要我报警,你们一个也走不了!”

      “林贱女!你怎么管孩子的!都要在太岁头上动土了!”老头见老伴受挫,赶忙出来助阵,“你今天要把我们赶出去,明天就不用进家门!你说话!”

      一下子所有的目光都聚在了林霜身上,她沉默了好几秒,最后才小声道:“我听柿子的。你们走吧,爸、妈。”

      ·

      待把这一群神仙彻底赶出门外,沈惊世关上门,望向沙发——林霜正坐在那,背对着他,看不清表情。

      “柿子。”她很轻地叫了一声。

      沈惊世在她身边坐下,等着她继续说。

      “你恨过我吗?恨我这个见不得人的身份。”林霜问。

      沈惊世愣了下,摇了摇头:“你很爱我,我感觉得出来。”

      “是吗?”林霜笑了笑,有些苦涩,“但是我无时无刻都在恨自己去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当一个不要脸的人。”

      沈惊世不说话了。

      他直觉地感受到林霜是迫切地想要倾诉些什么,而非单纯解释自己的行为。

      “柿子,你能听妈妈说一些话吗?”林霜说。

      沈惊世点下头:“你讲就好。我一直在听。”

      林霜便道:“我出生一个很偏的山村,那里普遍的不爱女孩,我自然得了个‘贱女’的名字。”

      “十五岁的时候,我草草读完了初中,被赶到城里来赚口粮。因为没什么文化,只能干点苦工。在一些小公司里干了几年后,我尝试去你爹——沈时明——那应聘点简单的工作,意料之外的,成功了。”

      “沈时明给的薪资比我之前去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慷慨,我当时真的以为自己的生活要变好了,但几个月后的一个晚上,他身边的助理让我去打扫他的办公室。我去了,从此再也没法挺起胸膛做人。这一年,我十九岁。”

      “我当时真的非常痛苦,因为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女孩子一定要检点、要清白,与其失身还不如去死;而更糟糕的是,我发现我怀上了孩子。由于小时候家里的条件差,十四岁的时候我便落下了一些妇科病,虽然不严重,但如果要强行落胎的话,一定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

      听林霜讲到“妇科病”的时候,沈惊世蓦然想起上次去医院时,林霜提过的“旧病”,不由得怔愣。

      林霜继续道:“当时沈时明已经和徐水如结婚了,但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也许是还年轻,对每一段感情都算重视。在听到我怀孕了之后,就跟我说,把孩子生下来吧,靠着我,比什么都好。”

      “他虽然没说,但我明白,如果我拒绝他,我走上的路将是怎样的。我那时候才十九岁啊,我完全没有勇气去面对那样的生活,因为软弱与怯懦,我答应了。”

      “他当时很高兴,忽然又想到什么,和我说,‘贱女’这个名字不太好,你去改一个吧。我问他我要叫什么,他说,‘林霜。漂亮、高洁。’我改了。而后,连最后一点人格尊严也没了。”

      “‘贱女’这个名字困了我十九年,那‘霜’就是解锁的钥匙吗?我只是从一间很明显的牢笼,跳到了另一间很漂亮的牢笼而已。”

      林霜抬头望向天花板上那顶做工繁复的灯,眼中水波流转:“我一开始并不想和徐水如争的。但我明白我的身份不光彩,连带着孩子也会被唾弃,为了骨肉,我必须去争。”

      “可徐水如是真的爱沈时明。哪怕沈时明已经和她说过许多次,哪怕我天天在她面前晃悠,她也死咬着不肯松手。有时候我会很心疼她,但我知道,我不能心疼她。”

      “……或许你们从一开始就弄错了斗争的对象,没有明白苦难的源头……”沈惊世喃喃着。

      “什么?”林霜看向他。

      “没什么。”听完这么长一篇故事,沈惊世心中不免有些五味陈杂,但他还顾及着林霜的感受,“你还难受吗?妈?”

      林霜似乎是飞快地抹了下眼泪,语速快了一些:“我没事。话说光顾着讲我的事了,都忘了讲那些亲戚……我本来是决心要和他们断绝来往的,但我和沈时明沾上关系后便再也没拖欠过往家里寄的钱,他们心眼太多,认定我发了财,便来到城里找我讨钱。”

      “我是绝不可能让他们接触你的,所以每次都赶在他们来之前把你支到别处。但今天你们来得都太突然,直接就撞在了一块。”

      “没事,我不在意。”沈惊世握住她的手。

      又沉默了一会儿,林霜很轻地叹了一声:“柿子,你出去玩吧。我想自己待一会儿。”

      “不——”沈惊世本来想说“不用”的,但联想到林霜平日里如此不服软的一个人,今天首次在孩子面前露了怯,确实该一个人静静,便答应下来,“好。”

      其实他也想出门去看看外面的天,喘一口气。

      倏然间得知了如此沉重的往事,几乎推翻了他过往十几年的认知,使他一时间竟有些手足无措,不知该将仇恨的目光投向谁。

      出了门,望向那片广阔的天,沈惊世忽然想起了沈时明这个爹。

      大抵是家中的永没有外边的漂亮,青梅的不如后来的新鲜,要说“爱”的话,沈时明应当是更中意林霜的。是以,爱屋及乌,他也更重视沈惊世。

      “惊世”取的是“惊世艳俗”之意,其中似乎暗藏着取名者一颗期盼孩子成才的心。

      但越长大,沈惊世见到沈时明的次数便越少。

      时至今日,沈时明来见他,只是为了问他的功课,学习情况等等方面,与其说是望子成龙,倒不如说是一位买家在确认他中意的那件工艺品的打造情况。

      思绪混乱,而心有些疼。

      周围突然喧闹起来,沈惊世收起思绪,不知不觉间,自己竟逛到了商业区。

      想了想,林霜似乎还没吃晚餐,沈惊世本来是想带份饭回去给她的,但刚走到店门口,还没来得及进门,余光却瞥见身后不远处蹲着个熟悉的身影。

      他一下子扭过头去,试探着喊了一声:“夏辞淮?”

      那个人动了一下,旋即抬起头来,露出他同桌那张辨识度极高的脸。

      沈惊世登时便忘了带饭这一事,三两下跑到那头去:“挺巧啊,居然碰见你了。”

      他本来是想问夏辞淮在干什么的,但低头一看,自己脚边竟窝着只猫,便是不由得也跟着蹲了下来。

      近了才发现,这只猫正在吃鱼,沈惊世便指指鱼,问道:“你喂的?”

      夏辞淮应了一声。

      沈惊世有些诧异,向他笑道:“你原来也会对活的东西心软。”

      夏辞淮的视线斜斜地落在猫的身上,语气冷淡地解释道:“我一出门它就在我脚边打转,我想可能是流浪猫在乞食,就让店里的服务生拿了条鱼给它。”

      沈惊世听罢扭头往后看去,不远处矗立的饭店名号很响,夏辞淮大抵是跟家人出来吃饭了。

      他忽然又想到什么,问道:“它吃的什么鱼?”

      “野红斑。”

      “……”

      就凭这饭店的名号,就是根白菜进去能摇身成为蔬菜界富翁,更别提这种本身便很贵的鱼了。

      沈惊世虽然并不缺这份钱,但也不免有些心疼:“野红斑喂猫,你很豪气啊。”

      夏辞淮语气平淡:“我让服务生随便拿的,没注意。”

      沈惊世决心不和这种顶富的少爷辩论,将注意力放回到猫身上,有些想顺两把毛过个手瘾。

      不过他还是怕被抓出两道血沟子的,便问夏辞淮道:“你碰过这猫吗?脾气怎么样?”

      “没碰过。”夏辞淮说着,便像是实践一般捏住猫的后颈皮,那猫也当真是听话,只叼着块鱼背肉而回过头来看他,没叫也没闹,任由他抓着。

      “好猫!你松手,我试试。”沈惊世凭借多年摸流浪猫的经验,挑了几个有讲究的部位摸,这次猫便有了反应,很享受地让他摸。

      真正上手了沈惊世才发现,这猫虽然是流浪猫,但并不瘦弱,反倒比家养的都胖上两圈,大抵是因为有钱人都心善。

      得出这个结论后,沈惊世刚想和夏辞淮分享几句,但甫一抬头,便见到夏辞谁手上拿着个本子,似乎是在画画。

      “你怎么还随身身带画本?”沈惊世挪了挪位置,凑到他旁边。

      “我不喜欢拍照。有什么瞬间性的景物,都会画下来。”夏辞淮答道。

      他作画的对象是那只吃野红斑的贵猫,猫的姿态与轮廓都是虚虚一笔勾成,一双猫眼却是很亮,十分有神,仿佛能从其中读出千百种情感。

      ——又是夏辞淮惯有的作画风格。

      沈惊世盯着画中的猫眼,忽然得到了一个很独特的结论:“你是不是近视啊?”

      夏辞淮很不解:“为什么这么说?”

      沈惊世点了点画:“你画画都是虚虚实实的,就像近视的人看东西一样后边模糊前边清楚……啊,这刚好也跟你说的‘我眼中的世界‘对上了啊。”

      “……”夏辞准冷冷道,“我鼻梁上有东西吗?”

      沈惊世很认真地看了两下:“没有啊。”

      “那你怎么得出这种结论的?”

      沈惊世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他那东西指的是眼镜。

      夏辞淮收好画本,复又道:“你吃过晚饭了吗?”

      “还没……”

      夏辞淮站起身来,低下头看他:“那跟我进去?这会儿菜应该上齐了。”

      沈惊世放开那只猫,将它自个儿跑去玩:“你家人应该都在吧……”

      总觉得有点尴尬……

      “就我爸妈在。”夏辞淮顿了顿,又说,“我妈应该很热心看我带个人回去。”

      虽然夏辞淮这话说得跟拐老婆一样,但沈惊世答应了下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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