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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审案 ...

  •   由于有小惠和公孙策的奔走帮忙,事情进展的相当顺利,几天过后,张捕头边打开牢房的大锁边告诉思雨,判官大人准备在今日开堂审案,于是将思雨带离了牢房!
      审案大听里跪了三个人,虽然那天晚上这三人是蒙面犯案,但思雨一眼便认出这三人就是那晚的采花贼,思雨在心里冷冷的哼了声,是面不改色,端正有礼的跪了下去。
      「堂下所跪何人?」坐在案前的判官大人问道。
      那嗓声深厚有力,威信十足,让思雨忍不住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名皮肤黝黑,身材高壮的男子;从他那深襚的眼神里透露出来的是公正无私的光茫,一张平淡无奇的脸上,却是那么的让人感到安心与信任;最特别的是,那判官大人的额头上竟有一个新月的印记,不是烙印上去的,那是打从娘胎便有的。
      思雨仅看了判官大人一眼便教她印象深刻,于是乖乖的答话道:「民女赵思雨,京城人氏!」
      判官大人道:「赵思雨,妳可认识跪在妳旁边的三个人?」
      「回大人,民女见过他们,却不认识。」
      「这三人状告妳谋财害命,妳可知罪?」
      「民女无罪!」思雨是无畏无惧的顶了回去。她道:「民女与侍女青青投宿于君怡客栈,哪知当天晚上便遭这三人入侵寝房,民女与青青是为了自保才反抗的!我没有谋财,更没有害命!」
      判官大人沉吟了一下,然后道:「传君怡客栈老板!」
      命令一道一道的传了下去,不用了久,客栈老板小跑步跑了进来,跪下后道:「草民…草民…」他上气不接下气着。
      「本府问你,你可认识这位姑娘?」
      老板道:「见过!」
      「把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据实说来!」
      老板道:「大人,这位姑娘的确是凶手啊,因为我分配给她们的房间是『天字三号』房,而发生火灾的却是这三位客人所住的『天字一号』房呀!这是房客入住的资料账本,请大人过目!」
      判官大人接过账本后,约略看了一下后把书放下道:「赵思雨,妳可有话要说?」
      思雨冷道:「大人,我不知道我住哪一号房,因为带路的店小二并没有告诉我,但是我知道,发生火灾的地点是在我的寝房!也就是说,那帐簿是伪造过的!」
      「胡说,我才没有伪造文书…是妳…」
      「公堂之上不得喧哗!」判官大人怒斥道。他继续又道:「本府亲自调查过君怡客栈的『天字一号』及『天字三号』房,里面的证物也证实过不曾有人搬动过!」判官大人顿了顿,后面所说的话却教思雨目瞪口呆…
      判官大人道:「而且,这本帐簿并无造假之嫌,因为这上面有妳的亲笔签名!」
      「不可能!」思雨接过师爷递过来的帐簿,不能相信这上头签的居然是她自己的亲笔签名…
      「赵思雨,妳可知罪?」
      「不!我没有罪!」思雨瞪着杏眼道。「我和青青不过只是一般的弱女子而已,怎么可能去谋财害命?对方可是三个大男人呀!」
      老板抢话道:「妳先放火再拿刀砍人呀。」
      思雨不想理他,她转而对判官大人道:「大人,我有人帮我作证;我也有物证,能不能传他们进来?」
      「传!」
      得到判官大人的首肯,早在门外等得不耐烦的人是迫不及待的冲了进来,带头的便是小惠和公孙策了。
      「大人!」小惠率先开口道:「赵姑娘入住时所携带的东西不见了,我怀疑是被客栈内的人给偷去了。如果找到那些东西,也许就可以证明赵姑娘并没有谋财害命的动机了!」
      判官大人道:「赵思雨,妳还记得妳带了哪些东西吗?」
      「几件衣裳,一些金饰和女孩子用的发饰。」
      判官大人下命令:「传客栈老板娘!」
      不用多久,客栈老板娘也到了。事实上她在门外也等很久了,因为在开堂的前一天,判官大人已经发函给所有的相关人等,要他们配合出堂作证。
      老板娘拿出那支金钗及衣物道:「大人,这些都是我丈夫送给我的东西,怎么又变成赃物了呢?」
      判官大人道:「本府没问妳话,不许擅自发言!」然后又道:「赵思雨,这些可是妳的东西?如果是,妳又要如何证明?」
      思雨道:「大人,这些的确是民女的失物。而且民女还有一颗珍珠项链,上头的珍珠与金钗的珍珠是同款式,可以证明这是我在京城的一家金饰店所购买的。」
      判官大人仔细笔对着两颗珍珠,发现它们确是同款式无误后问道:「妳在何时,京城的何处购买的?」
      思雨显然不知判官大人会有此一问,一时之间居然答不出话来:「我…民女…是在一年前…京城西铺店的…」
      那么久的事了,她哪记得呀。
      判官大人改问客栈老板:「你是在何时,何家店铺购买此物的?」
      「草民是在一个月前,东镇街头处张氏店铺所购买的。大人,那条珍珠项链其实也是我买的,但是却不见了…原来是教她给偷去了…」
      「你放屁!」小惠听不下去的怒吼了一声。
      「公堂之上不得喧哗!」判官大人怒斥了一声,又道:「这条珍珠项链不能做为物证,所以妳还是有谋财害命的嫌疑!」
      「大人,我有话要说!」公孙策忽道。
      「准!」
      公孙策得到允许后道:「眼前这三人是当地的小流氓,平时不务正业,到处惹事生非。而最近常有三名采花大盗横行,不但嚣张且目无王法。日前还指染了老陈的女儿,害得陈姑娘羞愤自尽。经过身高身型的比对之后,我们敢肯定,这三人就是那恶名昭彰的采花大盗。他们见赵姑娘与其侍女颇有姿色因而起了逮念,也就不无道理了。」
      客栈老板道:「喂,说话要是讲求证据的,你有证据吗?还是你曾见过采花大盗?」
      「没有…」公孙策自知理亏,但他还是道:「事实已经很明显了,哪还需要什证据,三个一模一样的身材,不用想都知道的啊!」
      「就是啊,就是啊…」众人附和着。
      「没有证据就不能定罪,这是很基本的道理,所以你们的证词无效。赵思雨,本府判妳『谋财害命,杀人未襚』的罪名,罚妳入狱服刑五年!」
      「不!大人…我是冤枉的…」思雨被两名捕头硬是从地上拖起,被带了下去!
      「退堂!」
      ******
      退堂之后,小惠及公孙策两个人怒气冲冲的冲到案桌前面,指着判官大人怒道:「你…你难道是瞎了眼吗,连谁才是受害人都分辨不清!?」
      「大胆,不得无礼…」周围的护卫怒斥着。
      那判官大人竟只是微微一笑,神色温和道:「有什么话到后堂再说吧!」然后径自的离开。
      小惠和公孙策对看了一眼,均看到对方眼里的问号。这个作风强硬的大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入了后堂,小惠看见一身便服的判官大人端坐在上位,喝着一旁师爷准备的浓茶,只见判官大人笑道:「坐吧,不用拘束,下了公堂之后我只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咱们平辈论交吧!」
      公孙策先是恭敬了施了礼,然后入坐;小惠见公孙策坐下了,也就耸了耸肩,也跟着坐下。
      公孙策道:「难道大人也认为赵姑娘是无辜的?」
      「咦!?」小惠奇怪的看了公孙策一眼。
      判官大人没承认也没否认,却把话题带开道:「赵姑娘家教良好,从言行举止就不难看出她是从小就接受严格训练的大家闺秀,在狱中等待判决的这三个月里,她竟没有一丝向家里求救的念头,就知道她自问无愧于天,并坚信本府的判决!」
      「但为什么大人您…」小惠表情凝重的质问道。
      不等判官大人回答,公孙策率先插话道:「是因为证据不足吗?」
      判官大人沉重的点了点头。
      「还有补救的机会吗?」小惠也开窍了,她连忙问道。
      「有!」判官大人语气肯定的点头。「只要找到有利的证据,是可以二审翻案的。这其中有二件重点:第一,找到一名原告,出面指控;第二,找到可以翻案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等…」
      公孙策和小惠点了点头。
      小惠又问道:「大人,为什么赵姑娘不能当原告呢?」
      公孙策又抢先答道:「赵姑娘已经是被告身份,而且入狱服刑,当然不能再状告任何人了。所以我们要找到其它的受害怎者,替赵姑娘翻案啊!」
      判官大人赞许的点了点头。
      公孙策习惯性的摸着自己的山羊胡,竟若无旁人的自言自语道:「奇怪,如果赵姑娘真是无辜的话,那么那间客栈的老板就有问题了…」
      判官大人道:「是呀。他那本帐簿并无修改或伪造过的痕迹,而案发现场毫无疑问的也没有问题,就不知道是哪个环结出错了!」
      公孙策忽然起身恭手道:「大人,学生这就去君怡客栈查个清楚了,告辞!」
      小惠忙道:「啊,我也要去…大人…我们先走了!」
      然后两人并肩离开了后堂。
      ******
      君怡客栈---
      客栈里只有公孙策一人,他正坐在客栈的一角独自品着茗茶。他让小惠去找物证,自己则是留在这里看看会不会有什么遗漏的线索。
      「天字一号…天字三号…?」他喃喃自语着。这两间厢房都没有问题,但就是透露着古怪…
      「小二!」一名中年汉子从客栈的楼梯边走下边嚷道。「他妈的店小二,给老子滚出来!」
      客栈的伙计缩着头走上前问道:「请问客倌有何贵事?」
      「他妈的,老子指名要『地字一号』房,你怎么给我别的厢房呢?」
      「是地字一号房没错呀!」
      「放屁!」中年汉子吼道。「你们客栈的老鼠洞在哪我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难道我还会认错不成?说吧,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不给老子住惯的那间厢房!?」
      「我…我不知道…我昨天刚来而已啊!」店小二都快被吓哭了。
      「好了好了!」中年汉子叹了一口。他道:「你只要给我『二楼右转左边第三间房』就可以了!那间是老子每次来每次住的厢房,早已经习惯了!」
      「哦…」店小二拿着入住账本翻了翻,然后道:「客倌,那间厢房已经改名叫『地字三号』房了!」
      「我管它是几号几号,真是的…」那中年汉子转身上楼,还不住嚷嚷着。
      公孙策心里大讶,他找到问题的症结点了!公孙策嘴角微微勾起,心想:「原来那胖子只是把房间门牌对调而已…哼…」
      ******
      小惠依照公孙策的指示,来到陈姑娘的家,然后发现里面只有陈嫂一人!
      小惠对陈嫂说名来意后,陈嫂欣然同意让她去陈姑娘的房间寻找线索,在陈嫂的陪同下,她们来到陈姑娘的闺房。
      一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大大的水墨画,那是骏马奔腾的写实画!
      陈嫂苦笑道:「那是小琳亲手画的!这孩子别的不会,却只喜欢画画…哎…」
      小惠走到陈姑娘房里的内房,发现竟有纸张散落在陈姑娘的床上,她问道:「这是?」
      陈嫂边收拾边道:「大概是风吹的吧!」
      「咦…陈嫂,妳看,所有的纸张都是空白的,唯有那几张有画过东西耶!」小惠指着被压在最下面的三张纸说道。
      陈嫂将那几张画打开来看,赫然发现,在每张纸上都有三名男子,有蒙面的,有没蒙面的…总之,是各种表情都有…
      陈嫂忽然放声大哭:「小琳…娘会为妳申冤的…呜…呜…」
      原来,陈姑娘凭着绘画的天份,把那三名采花大盗的容貌给描绘下来,并藏在房里的床上,表示自己死的并不瞑目!
      ******
      原告有了,物证也有了,现在只缺少了一名人证!公孙策和小惠正伤脑筋着。
      「我可以当证人!」忽然一个身材高瘦的男子在小惠身后说道。
      公孙策和小惠翻过头去看,发现来人是一名年约三十,十分冷酷俊秀的男子,他身穿黑衣,头带黑斗笠,手上还拿着一把长剑!
      他的五官十分挺立明显,与中原人的长像大不相同,极有可能是关外人士!
      「你是…」小惠好奇问道。
      「冰海!」冷酷男子回答。
      ******
      终于,思雨被判无罪,当庭释放了!
      回想起昨天判官大人那正直无私的断案过程,思雨的心再度浮起心诚悦服的念头!
      原本以为会在牢里渡过未来五年的日子,却又哪里知道,有人击鼓鸣冤,状告那三名采花戝,在人证物证具全下,三人百口莫辩,害死青青的那个人被判死刑,秋后问斩,另外两个则是无期徒刑,连客栈老板也成了共犯,被关在牢里,而自己则是当庭无罪释放!
      「赵姑娘,恭喜妳了!」公孙策的道喜声把思雨的心神给拉了回来。
      她微微笑道:「谢谢!」
      「赵姑娘,妳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小惠问道。
      思雨摇摇头道:「没有,你们呢?」
      小惠道:「我要赚钱!我爷爷病了,要赚钱看大夫!」
      公孙策道:「我要追随包大人!」
      包大人?那名皮肤黝黑的判官大人姓包吗?思雨在心里暗道。
      「咦!?」小惠奇道:「包大人在今早就上路了呀!」
      「上路?他要去哪?」公孙策急问道。
      「上汴梁呀!」小惠回答。
      「京城?他去京城做什么?」
      小惠边笑边摇头,她道:「听说上个月皇上到相国寺参拜,皇上问观音菩萨如何才能造福万民,结果当天晚上,皇上便梦见了一个黑皮肤、高大的人救百姓于苦难之中,于是皇上叫人画了画像,命王丞相去寻找,那个人,就是包大人呀!皇上见包大人政绩卓越,因此特别提携包大人,任命包大人担任开封府尹,本来包大人五天前就该启程的,他是为了赵姑娘的案子特别延迟到今天早上的呀!」
      「哎呀,那我还呆在这里…我得赶快追上包大人才行…」公孙策说完,是急急忙忙的离开了。
      「那我也告辞了!」思雨微微欠了身,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小惠目送着她,看着她渐行渐远…这样一个外柔内刚的奇女子,真是人间少有呀…祝福妳,希望妳有一个新的开始…小惠在心里为她祈祷着。
      ******
      思雨不敢抱太大的希望来到了李家大门!按照姨娘所说,她来到姨娘的大哥家,但是那封姨娘亲手所写的信早就随着包袱被弄丢了,她真的不敢抱太大的希望…
      思雨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上前去敲了那朱红色的大门,不用多久,一名老仆开门了,当他看到思雨一身狼狈的模样后,是脸色一摆,皱着眉道:「干什么?」
      「我要找李大人!」思雨对老仆狗眼看人低的态度不以为然。
      「妳是谁呀,找李老爷有何贵干?」老仆一脸嫌恶着。
      「我叫赵思雨,是李云娘要我来找李大人的!」
      「妳叫赵思雨?!」老仆的眼睛很不客气的上下打量着她,好像她说了什么奇怪的话,然后老仆又道:「妳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妳是赵思雨?」
      「没有…」思雨回答。
      「哼,没有证据就给老子滚!也不看看妳那副德性,还想冒充赵姑娘?!我呸!」然后当着思雨的面把门给甩上。
      思雨对吃了闭门羹一事并不感到讶异,但奇怪的是,那老仆怎么说她是冒充的呢?按理,是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才对啊,难道…
      思雨走到朱门旁,找了个角落坐下,渐渐的打起盹来…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吵杂声把她给吵醒了。
      她张开眼睛,看到一顶大红轿子准备被抬进李府,然后便听见在轿前领路的人嚷道:「快开门,赵姑娘回来了!」
      只见那名老仆开了门,必恭必敬的点头哈腰,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当轿子经过思雨的眼前,思雨从轿子的窗缝间看见了那名女子,那是一名貌不惊人的普通姑娘…
      「唉…」思雨叹了口气,任凭轿子与她擦身而过,也任凭她的身份被人盗用,而提不起一丁点的恨…
      ******
      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
      刚刚遭到逢迎拍马的老仆的闭门羹,现在却有个卖包子的好心老婆婆,见她可怜而送她一个白呼呼的大包子…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呀…
      思雨拿着大包子,慢慢的走到街尾一间破庙里,正坐下准备大快朵颐一翻之际,一只饿得瘦巴巴的小狗爬了过来,用他那乌溜溜的大眼瞪着思雨直看,还呜呜的对她叫了两声。
      其实那不是狗,而是一只狐,是一只毛色纯白的妖狐。没错,他就是被青阳子打回原形的玄狐-绝影。
      本来就这样还不打紧,他重头来过就是,哪知好死不死,还被两个茅山派的道士盯上,硬是被追杀了几千里,狼狈不堪的在这间破庙躲了好几天!饿得他两眼发昏,差点横死在庙里。
      看着小狗吃得一脸满足像,思雨也觉得自己的心里好满足!想起自己将无家可归了,思雨忍不住泛起愁来…
      要回京城找姨娘吗?想想还是算了,自己给姨娘带来的麻烦已经够多了,还是不要再惊动她老人家了吧…哎…看样子,还是找个方打打零工,看能不能挣个栖身的地方,以后的事以后再想吧…思雨站了起来,走出了破庙。绝影黑眼睛一转,也跟了过去。
      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被拒绝了…思雨坐在大街旁,脑袋空空,根本不想思考任何东西!绝影还是跟在她的身边,也是不发一语的蹲了下来。
      人家只要男壮丁,根本就不要女孩子,女人在社会上根本毫无地位,思雨今天是深深的体会到了。
      女人难道比男人差吗?女人难道除了出卖□□出卖灵魂外就一无是处了吗?
      一块铜板从思雨的眼前落下,她傻愣愣的抬起头来,看到妇人怜悯的眼神,她笑了…还是女人最了解女人…男人们是永远也不懂女人的…如果他们仍是这个死观念的话!
      思雨冷眼的看着她眼前的那一块铜板被另一个小乞丐抢走,那小乞丐把一块铜板牢牢的握在手里,深怕被其它同行给夺去,思雨不禁摇了摇头…她有她的尊严,她有手有脚,她有能力自己去挣钱,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及怜悯!她微微一笑,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又开始了寻找工作的路…
      天无绝人之路,最后,思雨被一个路上认识的张姓大娘收了去。她说,要不是厨房缺了一个打杂的,她才不会带思雨回去呢!路上还不忘数落思雨,说她蓬头垢面,身子又黑又脏,一点女孩家该有的样子都没有,也不懂得讨好人家,还特别强调她是思雨的恩人,是她命中的贵人,是她必须努力巴结讨好的对象,还说有朝一日定要好好报达她之类的话…
      思雨心不在焉,左耳进右耳出,对张大娘的牢骚是半句也没听进去,等到张大娘走进一善大门后,她才猛然回过神来,发现门的上头挂的是「万花楼」的招牌!
      哎…罢了…本来是最看不起那些卖笑不卖身却又自命清高的妓女之流,哪知如今自己竟也成了她们的一员…张大娘说她是在厨房里打杂的,应该跟那些妓女们没有关系吧…但是她错了,同是在厨房里打杂的林姑娘告诉她,只要客人看上眼,不管是谁,老鸨都会叫那个人去陪睡的。懂得明哲保身的人,是不会太招摇显眼的。
      知道了这一点,思雨反而庆幸自己这脏污不堪的一身!
      那天晚上,思雨是跟一群姐妹们睡着大通铺,绝影也偷偷的摸了进来,思雨搂着不知毛色是黑还是灰的「小狗」,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着。她在心里暗暗发誓,这是她的最后一滴泪,明天以后,她会很勇敢,她会很坚强,她不会被打败的!
      完
      ******
      关于包青天与公孙策---
      那年的科考主考官是庞吉,庞吉对各路举子送来贿赂关说的金子美女是照单全收,却唯独包公没有给庞吉送礼,他全凭着自己的学问考完了三场。
      到了公布考试成绩那天,包公仔细一看,自己中了第二十三名进士,翰林是已经没分了。他当时心里十分难受,可是他哪里知道,他既没门路,又没给庞吉送礼,能中个第二十三名进士就已经算是不错了。实际上,他才是真真正正的第一名,前二十二名都是靠送礼,找关系才考中的。
      接着他被分发到「凤阳府定远县」担任知县一职,后来因政绩卓越,才担任「开封府尹」的。
      公孙策出身良好,本是名门之后,却是一个屡考不中的落弟书生,他见过包公的为人作风后,才心生仰慕而毛遂自荐的。
      若没有前因后果,高傲的公孙策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后来的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人,本也是士龙岗上的有名土匪,因听到包公为官清廉,被皇帝提携而连升三级,心中大有弃暗投明,为国效力的想法,经公孙策的引荐,才开始在开封府当差。
      赵思雨一案的地点不一定是在凤阳府定远县,所以这种小事就不用太去计较了!
      本故事不是「包青天」,也不是「三侠五义」,因此对包青天审赵思雨一案是草草带过,主要是告诉读者有包青天这个浮笔,以后他还会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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