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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回忆篇(小书和子煜) ...

  •   二十一年前,一对看起来颇有教养的年轻夫妇来到T市福利院,说是想找一个女孩,和他们五岁的女儿作伴。

      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有不少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出于各种原因,例如无法生育,或是不愿再经历生育之苦却仍想再添一个孩子,都会来福利院看看有没有合眼缘的孩子。而健康的男孩往往很快被领走,女孩则大多被留下。因此,这对夫妇的来意显得格外特别,也让周院长不由多问了几句。

      他们明确表示:“健康与否不重要,只要合眼缘。我们女儿太孤单了……”

      周院长没有直接带他们去见孩子,而是将福利院里所有女孩的资料都拿了出来。夫妇俩面对面坐在办公桌前,一页页仔细翻看。

      转眼到了中午,周院长请他们去食堂用餐,两人礼貌地婉拒了。等她吃完饭回来,那位夫人忽然眼睛一亮,指着温漓的照片轻声说:“博清,你看。”

      男人盯着照片怔了十几秒,随后指尖微颤地拿起那本资料:“就她了。”

      温漓是三年前被警察送到福利院的。

      警察告诉周院长:这孩子估计是和家人走散了,在路上哭着找妈妈。也算运气好,被好心人送到了派出所。他们照顾了她一个星期,本地新闻和报纸都登了寻人启事,还是没人来认领。医院检查下来,孩子身体没什么问题,大概因为是女孩,所以被遗弃了吧。

      遗弃,毕竟是女孩,也不是没可能。

      真是心狠。这小姑娘看上去三四岁,鼻子挺翘,眼睛又大又亮,眼珠乌黑乌黑的,长大了准是个漂亮姑娘。

      警察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红绳,下面坠着一块淡绿色的圆玉,通透温润,仔细看,玉里还刻着“温漓”两个字。

      福利院的孩子大多没有名字,在被领走前,都随院长姓。

      周院长蹲下身,扶着孩子的肩轻声问:“你叫温漓,对不对?”

      小温漓点点头,眼泪汪汪:“我要妈妈……爸爸……”

      这孩子口音里,好像带着点荔城那边的味道?

      荔城在地图南边,离T市两千多公里。周院长有个朋友就是那儿的人,口音很像。

      难道孩子的父母是荔城人?

      “今年几岁啦?”

      “三岁……”

      温漓在福利院待了半年,就被一对生不出孩子的夫妇看中了。

      可温漓只想找妈妈,不肯跟他们走。

      三个月后,又来了一对从国外回来的夫妇,也想领养她。

      周院长告诉温漓,跟着他们去,将来能过好日子。

      小女孩还是固执地摇头。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年后,警方传来荔城那边的消息:多方查找,仍没有孩子父母的任何线索。

      到了第二个冬天,孩子终于不再整天喊着找爸爸、找妈妈了。

      大家都以为她渐渐忘了。

      后来,本地有一对夫妻上门,温漓终于愿意跟他们走了。可不过一年,这对夫妇就以“孩子不爱说话、不听话,可能脑子有问题”为由,把她退了回来。

      周院长还发现温漓手臂和背上带着伤,打电话去问,那女人在电话里骂骂咧咧,说福利院隐瞒孩子病情,自己只是“教育了几下”,还反问道:哪个父母不打孩子?

      温漓没哭,只是这次回来后,比以前更沉默了。

      这个女孩,总让周院长想起另一个五岁多的孩子,周小北。

      周小北是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被遗弃在福利院门口的,五年里经历了三次手术,总算痊愈了。年初被领养,四个月后,那家的女主人怀孕了,男方以经济压力大为由,又把孩子送了回来。

      领了退、退了领,在福利院并不少见。原则上这是不允许的,可那些人既然已经不想要孩子了,硬留着,孩子只怕会比在福利院更难过。

      和温漓比起来,周小北更孤僻。他眼睛很大,瞳仁漆黑,脸上没什么表情的时候,总给人一种心事很重的沉郁感。

      可说到底,也只是个孩子。这里的孩子大多可怜,尤其是那些残疾的,很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福利院。

      工作人员很快把温漓带了过来。

      那位夫人亲切地笑着蹲到温漓面前:“阿漓,我们想带你去新家。我们家有宽敞的房子,有保姆,每天都可以给你做很多好吃的。家里还有个比你小一点的妹妹,叫熙然。她总是一个人搭积木、看图画书,特别希望能有个姐姐一起玩。你愿意去认识她吗?”

      “你叫阿漓,对吗?”男人也蹲下来,轻轻揉了揉温漓的头发,“我们和院长妈妈认真商量过了。我们想邀请你,加入我们的家,做熙然的姐姐,做我们的女儿。对你,和对熙然,我们会一样疼爱。以后如果你想学什么,或者有什么喜欢做的事,就告诉我们,我们一起去实现,好不好?”

      周院长在福利院这些年,见过形形色色的领养人。有热情开朗的外国友人;有把条件摊得明明白白的中产家庭;也有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富裕人家。

      但这位孟先生和许女士不一样。

      谈起家庭、孩子和未来,他们语气恳切,没有半分炫耀,那份自然流露的温和与涵养,显然是经年累月浸润在书香礼教中的结果。尤其是孟先生,言行举止间透着一种被诗书礼乐长久滋养出的温厚儒雅,让人不由自主地愿意相信他们。

      ——

      到孟家的第七天,她就跟着孟博清和许文芳去办了户口簿,从此她有了姓名——孟秦书。

      她有了自己单独的、漂亮的房间。浅黄色的公主床,纱幔飘飘,还有好多好多可爱的洋娃娃。

      最主要是,她有了家。

      孟博清工作很忙,但只要有空,就会把她叫到客厅,陪她聊聊天,说说玩笑话。她永远不会忘记,孟博清曾握住她的手,一笔一画教她写自己名字时,那温柔至极的慈父模样。

      在这个家里没什么不好,除了——

      孟熙然并不像爸爸妈妈说的那样,真的那么希望有个姐姐。她的到来,反而让熙然很不高兴,大概是怕她抢走父母的爱。

      其实不会。孟博清和许文芳都极其宠爱孟熙然,只要她一不高兴,家里连保姆都大气不敢出。偶尔熙然实在过分,孟博清会发火,她便立刻哇哇大哭,甚至掀翻桌上的东西。

      每到这时,许文芳就心疼得不行,帮着熙然“打”爸爸,而孟博清一听到女儿哭,也会马上软下声音,一遍遍道歉、哄劝。

      那是她二年级时,一个放学的傍晚。她和熙然发生了口角,熙然一气之下,竟跑去外面打开笼子放出了里的罗威纳,大声下令:“小Q!去咬死孟秦书!”

      那狗真的冲进屋内,向她扑了过来,将她重重压倒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一口咬了下去。

      她痛得尖叫,一声声求救。

      踢它、掐它、推它——可毫无用处。她俨然成了这只猛犬口中的可口的食物。

      孟熙然意识到闯了祸,和保姆一样吓得愣在原地。

      最后还是从楼上冲下来的孟博清,一脚踹开狗,将她从地上抱起来,直奔别墅外的停车场。

      在爸爸怀里,所有积压的委屈、疼痛和恐惧一股脑涌了上来。一向不爱哭的她,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哭得泣不成声。

      刚到停车场,就遇上了逛街回来的许文芳。见到满身是血的她,以及一路滴落的血迹,许文芳也惊呆了:“怎么——怎么会这样?”

      那一刻,她真切地感受到了爸爸妈妈对她的在意。身上的疼好像忽然轻了,连对熙然的怨恨也淡了下去。

      可那天夜里,在病房她半梦半醒之间,听见许文芳压低了嗓音的警告:

      “孟博清,你搞清楚,熙然才是我们女儿。你回去要是敢动她一下,我和你没完。”

      孟博清压着怒意:“熙然今天敢放狗咬小书,将来就敢做更出格的事!”

      “一只畜生做的事,能全怪在孩子头上?”许文芳冷冷一笑,“熙然才七岁,她懂什么?肯定是小书先招惹了狗……”

      孟博清:“保姆都说了,是熙然让狗去咬的小书。许文芳,你能不能讲讲道理?”

      “讲道理?孟博清,我看你是给别人当爹当昏头了。”许文芳走了两步,又停下,“孟秦书不过是我们给女儿准备的一个‘备用零件’。你别忘了,谁才是你亲生的。”

      一阵难堪的沉默。

      “文芳……你……我问你,如果将来……熙然真的需要那个‘零件’,你打算……强行从小书身上‘拆’下来吗?”

      许文芳被问得一怔,语塞片刻:“你什么什么意思?”

      “那是违法的……我们都知道。只有自愿才行。”孟博清深深吸了口气,才沉声道,“好好待她。”

      原来所有的好,都是有代价的。

      那年她才八岁,就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但她亦懂得,知恩要图报——这是她欠他们的。

      ——
      因为高考后填报志愿,孟秦书自作主张地填了宜大的舞蹈专业,这让许文芳和孟博清对她不听话的行为感到既失望又生气。

      “不听话”是他们最不能容忍的。这意味着她翅膀硬了,将来可能会一再违逆他们的安排。

      录取通知书收到的当晚,孟博清将她叫进书房,朝她招了招手,示意她坐到旁边。

      孟博清看着她的眼睛,轻声问道:“小书,你知道爸爸妈妈为什么生气吗?”

      她沉默不语。

      “你的分数在本市完全可以轻松进入海市大学,金融、会计、管理这些专业都很适合你,可你偏偏选了舞蹈……”孟博清顿了顿,声音依旧温和,“小书,你告诉爸爸,这是为什么?”

      “我不喜欢轻松。”她说。

      孟博清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像是没听清:“什么?”

      她重复了一遍:“我不喜欢轻松。”

      那些在他们眼里“适合”的专业,不过是为她日后失去一颗肾所做的准备。

      她不喜欢。

      “轻松……”

      孟博清低声重读了两遍,再看向她时,眼神中起了变化。

      没有怒意反而像是看明白了什么。

      布着一道道细纹的唇,微微抿了一下,他往后仰,靠到沙发上,兀自点了点头:

      “你小时候很多次我从练功房路过,从镜子里看见老师给你压腿,你脸上都是汗水,五官都挤在了一块,整个身体也一直在发抖,可你没有喊一声疼,一声“停”。那时候我就在想……这孩子,她不是不疼,是太要强,不肯在人前示弱。”

      他平心静气地继续直视她:“现在爸爸终于明白了。你不是能忍,你是真的……不把那种‘疼’当回事。或者说,对你而言,主动去吃的苦,比被动接受的‘轻松’,要好受得多。”

      男人的声量始终不高不低,语气亦是温和宽容。灯光落在他的眉眼间,浮着一层柔和的暖光。

      十二年过去了,因为当年那句“好好待她”,这个男人确实从未对她发过脾气。

      外面该是起了风,窗子上映出剧烈摇晃的树影,依稀还可听见“呼呼”的风吼声。
      每年的七八月都是台风季,雨水多,她脑海里忽然跳出初一那年,她在宿舍里肚子疼的打滚,老师给孟博清打电话,他放下工作,仅用十五分钟就赶来接她送到医院。

      小学、初中、高中,她所有表格上,“家长联系人”那一栏,填的都是孟博清的名字和号码。很多时候,她会生出恍惚——孟博清是不是真心把她当作女儿。

      和孟博清不一样的是,许文芳因为她不听话的行为,对她产生了极大的不满。

      这份不满不再掩饰,清清楚楚地摆在脸上,也明明白白地挂在嘴边。

      大三那年夏,她和许文芳同坐一部车。电话响了,是许文芳的姐姐,也就是她的大姨打来的。

      说着说着,话题又绕到她身上。许文芳开始对着电话那头抱怨,说她不听话,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每次提到她,许文芳就有特别多的怨气,车厢里也实在逼仄,怨气越来越浓。经过环合商场,许文芳看到了等在路边的大姐,叫司机停下,自儿个下了车,并让司机把她送学校去。

      两个小时后,车子驶入宜平市,许文芳一通电话打到司机手机上,让他就地停车,叫她自己走回学校。

      虽然已算进了市区,但距离校门还有八九公里。天色渐晚,外面正飘着细雨。司机是许文芳的某个远亲,他应着,一挂断电话就找了处好停车的路边,把她给放了下去。

      ……

      天色越来越黑,雨势也越来越急,漉漉的地面倒映出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

      地面上积水蜿蜒流淌,霓虹交替闪烁的光影摇曳扭曲的投在上面。

      路上不时有汽车从本就不宽的街道上飞驰而过。有辆车碾过水坑,污水瞬间溅起,泼了孟秦书一身。她早已湿身,本就无所谓,继续朝着学校方向走去。

      五颜六色的伞群下,有人悄悄投来打量的目光;有人以手掩唇,眼中透着怜悯;亦有人为她驻足,却终究不敢上前。

      耳边急促的落雨声噼里啪啦炸响,旁边书店投出来的白光打亮地面,借着这大片刺眼的光,孟秦书止步,眼帘整个掀起,便看见暴雨如箭阵般倾泻而下。

      难怪脸颊、脖子、手臂……都有些疼。

      可她似乎还听到另一种声音夹在雨声之中,“咚——咚——咚”,来自身后。

      她倏然转过身,险些与那迎面而来的高大身影相撞,几乎同一时间,头顶的雨停了,一把大伞笼在她的上方。

      她缓缓抬起湿漉漉的眼,视线从下往上:蓝色运动短裤,一条腿笔直站着,另一侧裤管空空荡荡。深色拐杖握在筋脉微凸的手中。再往上,灰色T恤,精瘦腰身,细长脖颈,挂着水珠的下颌。最后定格在他这双狭长温柔的琥珀色的眼眸上。

      浅黄色光点分布在瞳仁上,里面没有一丝她熟悉的算计或怜悯,只有令人为之心颤的平静。

      书店的光在他身后洇开大片金黄的光,雨珠在他发梢跳跃。这一刻,他像一尊周身沐着金光、却沉默行走于人间的神祇。

      “伞拿好。”
      他不由分说地将伞塞进她手里,转身便走。

      落荒而逃似的,拐杖点地,一声一声,叩进噼里啪啦的雨夜里。

      身上那件灰色T恤湿透了,变成了深灰色,紧贴出他略有些单薄的身线,而笼罩在他身上的金色光辉尽数散去后,那背影多少有些仓促的狼狈。

      但谁又比谁好呢。

      低眸那一瞥,她瞥见地上那张属于宜大的校园卡正在反光。于是她弯下腰拾起,拿在手里打量。

      宜平大学

      靳子煜

      她简单直接地念出他的名字:“靳子煜。”

      雨停后的第三天,孟秦书带着那把伞去找靳子煜。

      以前她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原来校园里随便抓个同学来问,都能听到关于他的一长串描述。

      ——靳子煜,二十二岁,本地人,生医工博士生。年纪轻轻,Nature子刊一作都发了……后面那些拗口的论文标题和专业术语,她就听不懂了。

      没想到他们同在一个校区。只是她在舞蹈系,他在生医工,距离不近,得坐两站校园巴士才能到。

      孟秦书在生医工学院楼下站台下车。旁边是一大片露天篮球场,隔着铁丝网,她一眼就看见了那个拄拐的瘦长身影。

      他竟在打球。

      左手运球,拐杖如同长在身体的另一侧,成了他平衡与转向的支点。左闪,右避,跑动,跃起,投篮——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流畅。

      球空心入网。

      欢呼的人群里有人吹了声口哨:“靳博,好球!”

      天空本是沉郁的灰,可他咧开嘴畅快一笑的刹那,云层缝隙里仿佛真的漏下了一线金光,不偏不倚,落在他汗湿的额发与飞扬的眉眼。

      原来一个人,是真的会发光的。

      而这一束光,恰恰好,照进了她这口黑暗阴冷已久的枯井里。
      一个念头野蛮生长:她想认识这束光。

      后来,还伞和校园卡成了正当理由。

      一切顺理成章。

      她道谢请他喝饮料,他礼貌回请,偶然聊起常去的图书馆,说起食堂某道口碑不错的菜,他下一句便是“那现在去尝尝?”

      这个男人单纯好接近得超出她预料。那时她不禁暗想:他是不是对谁都这么温柔?

      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她大四第一学期,靳子煜抢到了小特里的音乐会门票,邀请她一同前往。

      小特里是她非常喜欢的天才钢琴演奏家,他的演奏细腻而有层次,情感丰沛,极具感染力。之前她和靳子煜偶然聊起过小特里的演奏,没想到这位平日里埋首研究的“科学家”,对年轻一辈的钢琴家竟有如此深的了解。

      再聊下去,他坦言早年学过钢琴和吉他,对音乐圈也算略知一二。她觉得他谦虚了——学霸嘛,往往样样都通。

      一周后的晚上,靳子煜发来短信,请她到小河边去,说有东西要给她。

      孟秦书看了眼手机屏幕左上角——19:15。

      这个时间点,一男一女约在校园某个角落,总免不了被蒙上一层暧昧的意味。何况那条小河两岸绿荫葱茏,素有“校园情侣圣地”之称,时常回荡着令人脸红心跳的喃语,或是朦胧夜色中亲密依偎的身影。

      认识靳子煜快一年了。他这人——孟秦书只想到“规规矩矩”这个词。他们的交集,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食堂,偶尔在暮色渐沉的篮球场边。

      他和他们这些人真的不一样,尽管身体残缺,可他浑身却充满了一种温暖向上的正能量,与他在一起哪怕只是聊聊天,她都觉得心里暖暖的,像被晒过的棉被轻轻捂着。

      孟秦书换了身衣服,匆匆忙忙地跑过去见他。

      沿着蜿蜒的小路跑到湖边,那晚天上月儿正圆,微起波澜的湖水中清晰地倒映着天边的明月,水天相映,竟仿佛有了两个月亮。拄着拐杖的靳子煜就站在那轮圆月中央,波光粼粼的水面在他身后铺开,皎洁、宁静,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神圣感。

      “靳子煜。”她跑得急了,有些气喘吁吁,初秋的风拂过发烫的后颈,泛起微微的凉意。

      刚才只顾着看那月光,这时才注意到他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米白色的方形礼盒。盒子是磨砂质地,上面缠绕着黑色缎带,缎带中央印着烫金的品牌标志。夜风里,那缎带轻轻飘动,偶尔擦过他的裤腿。

      “送.....送你。”他像是有些紧张,眼神闪闪烁烁,声调也是不稳。

      为了后天的音乐会,靳子煜送了她一条浅黄色的蓬蓬袖连衣裙。她没忍住,回宿舍就拿着去了卫生间试穿。布料上乘,挺括有型,在灯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点,和撒了一层碎钻似的。裙子穿在她身上格外合衬,纤秾合度,简直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小特里的演奏会在隔壁的M市体育馆举办,他们坐大巴过去,下午三点到达了那里,去得早很顺利地找到了内场位置。因还未开场,两人交耳闲聊,聊着聊着,聊到了晚上住哪里。

      靳子煜微笑说:“九点半结束,打车回去,四十分钟到学校,赶得上宿舍门禁。”

      可是,他算好了时间,也计划好了返程的交通工具,却唯独漏算了音乐会散场后的交通状况:两条主干道被私家车堵得水泄不通,出租车根本挤不进来,就连最近的地铁站也早已人满为患。

      那天他们走了很长的路,才远离乱哄哄的广场附近,拦到一辆出租车。可即便如此,当车子停在校门口时,时间早已过了午夜十二点。

      大学的正门虽二十四小时敞开,但宿舍楼却有严格的门禁。这个时间回去,不仅会惊扰早已休息的宿管阿姨,更重要的是她一个女孩子,深更半夜独自回宿舍,传出去总是不太好听,会比不回去更易惹来闲话。

      “靳子煜,你进去吧。”她不愿往学校里走,停在原地,攥了攥斜挎包的带子:“我自己去开......开房。”

      靳子煜看着她,沉默良久,才道:“这附近的酒店房间都小而且不干净.....凤凰路那边有家星级酒店,我送你过去。”

      他眼帘颤了颤,补上一句:“是我约你出来的,房费我来。等你安顿好,我就回去。”

      孟秦书几脱口而出:“你……经常去?”

      他眼睫又颤了颤,脸颊上浮起显而易见的薄红:“是听……听朋友说的。他们之前住过,在我旁边抱怨,我就记住了。”

      孟秦书注视着这个比她大两岁的少年害羞的模样,越看越觉得可爱,也越看越……移不开眼。

      这份腼腆里透出的干净气息,让她心头莫名一动,甚至生出了想要凑近些、轻轻碰一碰他脸颊的念头。

      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半年前那个傍晚他们坐在操场高台上看初升的月亮时,他微微仰起的侧脸,深邃专注的眼眸,还有晚霞下显得格外温润的下颌线,就曾让她心底出现过相似的震动。。

      两人无声的并肩走在路上,她习惯走在他的左手边,孟秦书垂眼,看见两人手臂之间只剩下一两公分的空隙,像一条蜿蜒的线,恍然发觉,相识一年来,他们之间的距离不知不觉地越来越近了。

      她悄悄抬眸,却是猝不及防地撞进他漆黑的瞳仁里,无法判断他在想什么,只是感觉自己快被吸尽这道墨黑色的瞳孔里。

      忽地,他们裸露的手臂轻轻碰了下,滚烫的。

      两人皆是一颤,陡然止步。
      他们停在路灯下,橘黄的灯光如水般铺开,像一个温暖的罩子,将两人的影子收拢在脚边。

      靳子煜:“小书……”他音量很低,像是怕吓到她。

      他忽然低下头,拉开斜挎包的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本子约莫一两厘米厚。

      “半年前……我开始在上面写,”他声线有些打紧,夹着微微颤意,“一共写了三百五十六件,我能……我能和你一起完成的事。”

      孟秦书接过他递来的本子,翻开封面。小本子一页也就七八行,每一页都工工整整地写满了。

      字迹清隽,笔画圆润却透着力度,很有个人风格。

      1. 「先到图书馆占座位。」
      (注:西馆三楼E区,上午阳光最好,下午不晒。周二、周五08:20到。)
      2. 「陪你打篮球。」
      (注:可以一对一。你攻我守,赌一杯奶茶。)
      3. 「坐公交,转遍全城。」
      (注:已提取全市公交线路图,可优化出三条风景最优环形路线,单日可完成。)

      ……
      100「去环游世界。」
      (注:长期项目,余生慢慢实现)

      101 「我会弹琴、弹吉他、吹笛子,可以陪你一起,也可以教你。」
      (注:钢琴(业余十级)、吉他(指弹尚可)、笛子(入门)。可根据你的兴趣定制课程。)

      102 「合写一首歌。你写词,我谱曲并弹吉他。」
      (注:已准备C大调与G大调两个基础和弦进行模板,供你选择情绪基调。)

      ……

      356「把你每次获奖时的样子,做成3D动作小人。」
      (注:需亲临现场录制视频。)

      357「申请成为以上所有项目的唯一合伙人。期限:一生一世。」

      这……活像一份严谨的实验报告。

      孟秦书忍不住扑哧笑出声,一步上前,仰起脸认真地看他不是很平静的眼睛,那里犹如那晚飘在水里的月,因微风而起了波澜。

      他微凸的喉结缓缓滑动了一下,她甚至能听见他吞咽时细微的声响。

      “写不下了……还能做很多。”他说。

      他的嗓音自带磁性,却仍有丝丝缕缕少年气,很有质感,它比小提琴低沉、但比大提琴清亮、年轻。

      孟秦书微微垫脚,一下勾住他的脖子,少年身体瞬间紧紧绷住,仿佛拉到极致的琴弦。

      他握住拐杖手把的那条手臂却是抖得厉害。

      “靳子煜……”她轻轻唤他,莹润的红唇几乎贴上他的下巴,声音里带着笑意,语气却是极认真的:

      “申请通过。”

      第二天,靳子煜又把她约了出来,依旧是夜里,依旧是湖边。

      他从包里取出一个深红色丝绒盒子,右臂夹紧拐杖,用双手郑重地将它打开。里面躺着一只精巧的黄金镯子,镯身上还嵌着一颗颗细小的、五彩的水晶。

      很别致。

      今晚的月光不那么亮,纯金反射出的光都透出一股久远的稳重。

      “我……下午路过商场金店买的。”他说。

      目光专注认真,吐吸加快,可见又是紧张了。

      她真的很喜欢看他害羞又认真的模样。

      “导购和我说,这上面的五彩水晶,每一种颜色都代表一个祝福。绿色的智慧,粉色的浪漫,蓝色的安宁,绿色的生机,还有……黄色的永恒。”

      “其实我没太记住那些复杂的说法。我只是觉得……”他抬起眼,眼底映着水晶流转的斑斓彩色,“金子很实在,不会褪色,也不会骗人。虽然……它有些老气——”

      “一点儿也不老气。”孟秦书一把将盒子拿过来,盒盖“啪嗒”一声合上,“我很喜欢。”

      他郑重地问:“孟秦书,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愿意。”她高声答。

      在她这里,她喜欢上的从来不是一个“残疾人”,而是一个恰好身体留有缺憾,灵魂却比绝大多数人都更完整、更明亮、也更坚韧的男人。

      却也在这段关系里,一边沉溺于他毫无保留的好,一边进行着一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任性。

      以及怀着“过一天是一天”的自私。

      终于,那天还是到来了。

      大四第二学期刚开学没多久,孟博清因顺路过来看看她,结果被他看见她和靳子煜在食堂相互喂菜。

      她和靳子煜谈恋爱这件事在宜大是公开的,毕竟这里离家里有两百多公里,所以她放心大胆地与靳子煜在一起。

      孟博清稍一打听,就得知了他们在恋爱。在学校里他还勉强能顾及颜面维持住情绪,到了周末她回到家,孟博清便失了往日的耐心,勃然大怒。

      “孟秦书!你恨我们这对父母,想让我们不好受,所以你就专门做这种事,让我们一家脸面丢尽是吗?!”

      孟博清气得脸色发青,衬衫下的胸膛剧烈起伏。他几步跨到她面前,扬起的巴掌在空中顿了顿,最终握成拳头,咬牙收了回去。

      “我没有。”她淡声回答。

      “没有?这些年我们到底哪里亏待你了?”孟博清痛心疾首,“你告诉我,你好手好脚怎么会找这样一个人?还瞒着我们谈了一年多!小书,你告诉我,你到底想做什么!”

      孟博清口中的“一年多”,无疑是从旁人那里听来的,大概将从她与靳子煜频繁来往的时间都算了进去。

      “我喜欢他,以后想和他结婚。”她的语调依然平静。

      这句话刚落,孟博清抓起书桌上的文件朝她脸上甩了过来。

      纸张刮过脸颊,哗啦啦散落一地。

      “喜欢……我孟博清的女儿,从小精心栽培,要什么给什么,到头来你说你喜欢一个……一个连路都走不稳的人?,”他眉心紧蹙,满脸痛色,“你是被下了什么蛊,还是存心要用这种方式羞辱你的父母?”

      “我没有!”她声音陡然拔高,眼眶刺痛,实在无法忍受孟博清这样贬低靳子煜,“他没有‘连路都走不稳’!他是身体不便,但这和他是什么样的人,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孟博清脸颊的肌肉微微抽动,“你活在真空里吗?睁开眼睛看看现实——他将来能做什么?能照顾你?能给你安稳的生活?还是能让你在亲朋好友面前抬得起头?别人会怎么说?说孟家的女儿没人要了,找个残废!”

      “爸爸!”她嘶声喊道。
      从未在父母面前高声说话的她,此刻浑身抑制不住地颤抖。孟博清亦没料到她反应如此激烈,脸色愈发铁青。

      “他不是残废!他年年专业第一,国内外竞赛不知拿了多少奖,企业家赏识他,老师看重他……他比绝大多数人都活得精彩!”

      “精彩?好,就算他是天才,是百年一遇的奇才。天才就不用过日子了吗?”孟博清反问,“你懂不懂什么叫拖累?你现在年轻,被那点所谓的‘坚强’‘特别’吸引、感动,等你要扛起一个家,等你病了、痛了,怀了孩子还得自己东奔西跑,等你的孩子仰头问你‘爸爸为什么和别人爸爸不一样’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叫后悔了!”

      孟秦书用力咬紧下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不肯落下。她看着孟博清因愤怒和失望而微微发红的眼睛,那里面映出自己苍白却执拗的脸。

      “不是我贬低这个男孩子。天才也好,奇才也罢,就算他将来真有出息,但我告诉你什么是现实,现实就是哪怕他再优秀,也是社会眼里的弱势群体。等将来年纪上去,他的关节会不会变形?他老了有多少并发症?现在你觉得有情饮水饱,等爱情淡了,那些琐碎就会一件件地砸过来……”

      孟博清继续说着,那些话渐渐成了嗡嗡的噪音,直往耳朵里钻。孟秦书忽然什么都听不清了,只是想起了十几年前在他公司里看见他大发雷霆的一幕。

      那时她九岁,她被孟博清带去公司,在他办公室里写作业,到了下午来报告的下属不知道说错了什么,他“啪”拍桌子起身,把文件狠狠地扔到桌:“又是“应该’、‘大概’、‘可能’、市场占有率你们给我约等于,客户诉求解决方案又在哪里?我给你们这些人发薪水,是在这里听你们给我写科幻小说的?!你们——”

      可当他转头看见被吓到缓缓站起的她,那股盛怒骤然截断。许是因为顾及一贯的慈父形象,他硬生生咽下怒火,摆了摆手,让那位下属出去。

      面色如土的下属,战战兢兢地倒退了出去,门关上后办公室里一片死寂。

      “小书,我培养你这么多年,不是让你去当谁的救世主。”

      孟博清的声音又回来了,她被声音拉到现实。嘴唇已被她咬得发白,传来隐隐痛意,她才恍然松口。
      孟博清眼神一冷,一字一句,斩断了所有回旋的余地:“你硬要执迷不悟的话,那我只能当没养过你这个女儿。”

      说完这些,孟博清眉头未展分毫,浮着红意的眼睛深深看了她许久,而后转身直走到门口关门离去。

      孟秦书望着那扇闭阖的门,胡乱的擦了把脸上的泪水。

      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掉的眼泪。

      子煜……好想他。想他粲然一笑时的真诚,想他与她计划将来时憧憬、向往、自信的语气;想他坦言自己有些事情力不从心,却依然目光熠熠地说他不仅能照顾好自己,也能照顾好她。

      可她又好对不起他。是她自私地开始了这段感情,却从未认真考虑过未来。他要的是一辈子,而她却只顾贪恋他的温暖——她就是个既要又要的混蛋……说到底,真相就是她终究还是放弃了他。

      “你这个害人精!都是你害死了我的熙然!”

      “孟博清——熙然没了,熙然没了!都是因为你还有她!你们不得好死!”

      “孟秦书,你对子煜做的那些事,说难听点就是玩弄感情。现在你还回来找他,到底想怎么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回忆篇(小书和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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