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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第 75 章 ...

  •   说及此时,沈居安的眼泪早已干涸。将过去十年相交而出,纵使已经省略了诸多细节,纵使他并不感到委屈,也还是在某些时刻感到难以继续坦白。他以旁观者的姿态剖析自己,把过去细致分割,想要将其摊开在谢煜面前,给予对方自己所能够给予的最大坦诚。却又在真正交给对方的时候忽然想起谢煜那同样空白的十年,想起的瞬间眼泪就从心底夺眶而出。沈居安仰头深呼吸,继续说下去。
      “第一次见面时你说过你要做新郎,和爱的人共度余生。我问你为什么要执着于爱人,你说想知道自己会选择什么样的人才会觉得自己即使后半生与其日日相对也不会觉得厌倦。”沈居安不停地擦着眼泪,更多的泪水继续不停地涌出来,打湿了他的掌心,“我曾经以为我们的结局会是你牵着新娘的手走向神父说出我愿意,然后我身为伴郎在一旁欢呼鼓掌。但是某一天,又或者某一瞬间,我突然发现相较于伴郎,自己更加想做新郎。人心如此变幻莫测,一旦想到你有在他人处面对地狱的可能,我就想亲自给你天堂。”
      抽噎的声音控制不住,眼眶已经发红。沈居安却还在流泪。谢煜将人拥入怀,肩膀的布料一层一层湿透,沈居安温热的眼泪落在他的肩上。
      “所以我就知道,我必须向你发出请求。请求你允许我拥有你,请求你给予我成全。”沈居安仍在啜泣,一句话说得断断续续,伸手却把他抱得更紧,“戒指送到的时候我在想,如果你拒绝我,我们就此绝交,我再也不会联系你;如果你答应我,等我 22 岁一到,我们就去领证。我必须要亲手把你留在生命里。
      “但是,但是……”怀中人浑身发抖得控制不住,沈居安几乎是情绪失控地放声痛哭,“为什么偏偏是我?为什么?谢煜,你可以选择的人那么多,你明明有那么多可以携手一生的人,为什么会是我?”
      谢煜心痛得皱眉,偏头不停地亲吻着沈居安的耳朵,嘴里说着没事没事,却在听到沈居安下一句话时理智尽数崩塌。“如若只是我,蹉跎一生也不过一句命中注定罢了。可是你,你,谢煜,我要用什么去还你那十年?”
      沈居安还想说什么,嘴唇已经被咬住了。
      闭着眼流泪,沈居安的情绪仍是一片混沌的自暴自弃,脸颊被握住。面前热度凑近,还没来得及睁开眼,谢煜便叼着他下唇,牙齿在其上细细地碾。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这一动作的具体现实含义,牙关便被轻巧地撬开,随后就是口腔内所遭受的外部入侵。
      先是下唇,而后是整个嘴唇。舌头在唇缝处游走,舔舐着外沿,牙齿在其中轻轻开合,落在唇上的啃咬像雪地里猫狗的脚印,稍纵即逝却无法忽视。吮吸,又或者是爱抚,沈居安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漫长的口腔动作,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打开的口腔,从里到外的每一寸都被谢煜尽数安抚。呼吸融在一起,沈居安感受到自己的两颊在谢煜手掌里升温,对方的拇指指纹印在他的耳垂上,那一片薄薄的肉在谢煜的指尖发热,发烫。牙龈和上颚被舌头触碰的时候沈居安浑身一震,他想推开,却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抓着谢煜的衣服,棉质衬衫在他手掌下发皱,他一时分不清自己是要前进还是后退。最后也只能抖动睫毛,控制不住的泪水顺着脸颊流到嘴唇,又被谢煜的舌尖一笔带过。
      哭得久,呼吸本就不通畅,谢煜的亲吻又太过漫长,几乎要夺走呼吸。濒临窒息的时刻并不好受,可沈居安到底没有推开。
      不等他窒息而死,谢煜便先一步离开。唇齿相离,沈居安突然发现自己的口腔正在变冷,像是冬天打开了窗后寒风呼啸的房间。无意识地舔着方才被谢煜舔过的地方,后知后觉地发现口腔也会感知温度。
      离开了但依然凑的很近,近到谢煜的鼻息与他的鼻息纠缠,脸上的绒毛都能被轻易感受到。“听我的,吸气,呼气,慢一点,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唇齿分开,谢煜手捧着他的脸一点一点擦去眼泪,“对,慢慢调整呼吸,不要急。”
      沈居安看着他,睫毛黏在一起,眼睛干疼,说不出一句话,只能随着节奏调整呼吸。
      谢煜垂眸看着沈居安,只觉得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被拆开重组,连心也被沈居安掏出来切碎了一遭。他又一次后悔自己当初的犹豫,又一次后悔自己过去十年里无理由的怨无理由的怒,那些怨怒由他的无能而起,甚至在不知觉的时候刺伤沈居安。可在沈居安的眼泪面前,他的后悔并不足以忏悔。
      “不要哭。”他轻轻吻着沈居安,“不要哭。”
      直至倒在床上,谢煜才离开沈居安。他撑起身子,看见沈居安发红的眼眶和嘴唇,伸手碰了碰。
      沈居安没躲,眼睛依旧溢着水,嘴里低低地喊了两声谢煜。身体生理性地发抖,却还是伸手解开了自己的领扣,抬起身体去捕捉谢煜的嘴唇。
      一次,两次,很多次,谢煜遵循本能地吻着沈居安的身体。他并不想用“柔软”来形容对方,但此时唯一能想到的形容确是“他的身体柔软如羊羔”。谢煜想起自己在拍戏时用双手为母羊接生,白净的羔羊蜷缩在他的手上,浑身沾满了湿漉漉的羊水。沈居安此时也很湿润,温热的水从他的眼眶中流出,划过太阳穴,晕湿枕头,暖得让人发狂,就在他亲吻沈居安胸膛的时候。
      胸口中轴线的左侧,左孚乚尖的右侧,唇瓣紧贴肌肤的时候是流连忘返的柔软。沈居安的反应很轻微,只是用盛着泪水的眼接受着谢煜的吻。谢煜的手指微微用力按压,沈居安的心脏在皮肉下匀速跳动着。
      在这一吻前的漫长时间里他曾被问起爱情,当时谢煜以一种极其沉溺的语句来形容。
      “我刚刚在我跟他相处的过程中找出最开始喜欢他的起点,但是找不到。因为我发现我的潜意识里在想,最近入秋天气会降温,不知道他有没有换上厚衣服。
      “真的找不到,又或者说没有这个起点与瞬间。我们拍戏,看电影,会在意主角的情感变化。某一刻心动某一刻爱,都是可以精确到剧本第几页,镜头第几场,工作日程的第几天日戏夜戏,电影的第几分钟第几秒,像算数学题一样明确的答案。但是我不行,我不喜欢数学也不擅长计算,算不出这么精确的东西。有时候我甚至不觉得自己在爱他。
      “我们用什么定义爱一个人?你想跟他亲吻,又或者是□□?这些我们都没有过。我没有吻过他,也没有进入他或者被他进入。我只是知道他不喜欢早上九点之前起床,相比早餐更喜欢brunch,穿衣服要剪布标,喜欢旧衣服,喜欢沉闷到昏昏欲睡的艺术片,讨厌商业化的三幕式结构爆米花电影。相较于吐司三明治更喜欢可颂面包夹火腿片卷哈密瓜,不喜欢用首饰也不喜欢争吵,以及,非常热爱电影。和他一起住的时候我离他很近,近得可以毫无隔阂地知道他所有生活习惯和癖好。很多人都会说共同生活会磨灭人的喜欢,因为你会发现对方也许不爱洗袜子不倒垃圾用过的餐盘高高堆起,生活里的缺点会打破一切美好幻想。可我跟他住的时候觉得一切都很好,非常好。我没有对他失望,我甚至觉得他更好了,好得我看他做什么都觉得可以接受,好得我看他每一个瞬间都觉得可爱。当时我在想,喜欢的滤镜这么强大吗?强大到我可以接受他的所有?后面想想可能不是喜欢,是爱。不是普世意义上的爱情,只是我对他的爱。”
      嘴唇落在心脏上端的皮肉,想起旧时在出租屋看的动物纪录片。草原上的狮子捕食羚羊,锋利的牙齿撕开皮肉直达内脏。他们依偎在沙发里享受着投影屏前昏暗的灯光,沈居安的声音里是被酒精浸透的沙哑,“你看,心脏还在滴血。”
      人的记忆总是会被莫名其妙地串联起来,比如谢煜在面对镜头时会想起沈居安在镜头后直视他的眼睛,又比如沈居安在谢煜吻他的胸膛时会想起那颗被狮子叼起的滴着血的羚羊的心脏。亲密的关系和接触总会让人浮想联翩,又或者那个最佳的形容词——意乱情迷。谢煜的嘴唇很软,谢煜的睫毛很长,谢煜的身体很热。
      沈居安恍惚觉得那不是吻,那是进食。床是草原,他是那只难逃敌口的羚羊,正被谢煜一口一口吞吃入腹,被牙齿咀嚼成糜,沿着喉管流入食道,最后至温暖的胃部,成为身体养分的来源,仿佛婴儿与母体相连的亲密。而他们的亲密不由脐带连接,由虚无缥缈的爱组成。诗人会写情诗,歌者会唱情歌,可他只是一事无成的导演,拍不出惊世绝艳的爱情片。沈居安突然想跟谢煜说你吃了我吧,你吃了我,我永远在你的身体里,即使是死亡,即使只有爱。
      但他没说出口,沈居安只是在哭,在被吻,在索吻,在吻。
      他们曾经有过不计其数的过去,就像谢煜曾拥有过的最漫长宁静炎热夏日午后里,沈居安趴在他的身体上画画。绿色的颜料从笔端流向胸膛后浸入皮肤纹理,谢煜年轻的心脏隔着皮肉在沈居安的笔下有力跳动。最后一笔落下时谢煜问他那是什么,沈居安抬头与他对视,片刻后笑,说:“我要把太阳种进你的心脏里。”
      那些过去里他们曾分享房间分享床,分享衣物分享梦,分享体温分享泪,分享生命。谢煜措不及防地想起那枚早已洗去的绿色太阳,想起沈居安趴在他胸膛上时肌肤的触感,想起当时沈居安没有梳头,青丝散在身侧又落在他身上,像一张密密麻麻的网,网住他的十六岁往后余生的所有心动。低头时眼泪滴在沈居安脸上,二人的眼泪和嘴唇顿时相融。
      谢煜的吻很久,仿佛人类会在这个吻里走向末日。泪洒在皮肤上,手下的胸膛能摸到柔软的坚硬,紧密相连的时刻他的手指停在沈居安第五节肋骨间——
      “好想把我的心脏挖出来种到你的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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