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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懒虫 懒懒的,就 ...

  •   吱嘎。
      吱嘎。
      更深露重,寂静无声。
      只有脚印踩过路面杂草的声音。
      一个身形高大的人正匆忙赶路,他动作麻利,但脚步却有几分沉重。
      大概是背上背了人的缘故。
      而祝峦,就是在背上睡得正香的人。丁猛最后还是拗不过他,选择带着祝峦一起。
      两人快黄昏了从家里出发,一直走到快要天黑才到丁猛要去的地方,等事情办完后,丁猛又执意要带祝峦回来,祝峦回来的路上困得眼皮都睁不开,实在是忍不住,趴在丁猛肩膀上睡了。
      丁猛背着祝峦可以说是毫不费力。
      宽阔的脊背足以让祝峦趴得舒舒服服的,脚步走得很稳,一步一步,轻微的颠簸反而让祝峦睡得更香了。
      回到家里,丁猛给祝峦简单擦了擦,就给人盖好被子,深深地睡了一觉。
      他这次是去找了一个自己从前在军营里的旧相识,对方现在在县衙官府里当差,娶了知县的儿子,日子过得很好。
      两人从前有过命的交情,丁猛此去,也是想要提前做准备。
      以防丁家人想要闹上衙门去。
      这事不好明目张胆的,只能趁着夜色悄悄地去,办完了,丁猛才算是安了些心。
      他搂着睡得沉沉的祝峦,捏了捏夫郎身上最近又多出来的一些软肉,闭上眼睡过去了。
      第二天,倒是风平浪静。
      丁家人没有再来,也没听里正说有什么麻烦事。
      丁猛去地里除了草,又上山捡了一堆柴,提前把热水烧好了。
      等祝峦醒来,也是无比自然地去打热水洗脸。
      但他有些睡不醒,眼皮肿肿的,嗓子哑哑的:“相公,昨天那个人,是你以前认识的么?”
      丁猛劈着柴,回答:“是,军营里认识的,我们都是百夫长。”
      察觉祝峦声音不对,丁猛又道:“我烧了热水,给你舀一碗,喝点润润嗓子。”
      祝峦迷迷糊糊点头,“天气暖和了,竟觉得比冬日里还困人。”
      丁猛听着,欣笑道:“困了就睡,怕什么的。”
      他们刚成亲时,祝峦不敢偷懒,连觉得困都不敢表现出来,生怕丁猛觉得自己好吃懒做,每日恨不得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完,白天打个盹都不干,一定是睁眼干活到睡觉。
      不过,这才两个多月,他就已经好很多了。
      不会再争着在丁猛之前起床,也经常白天的时候困顿了便去睡一觉。
      丁猛对此很是高兴。
      祝峦斯哈斯哈地吸吮地热水,懒洋洋地说道:“刚起来,就回去睡,真成瞌睡虫了。”
      丁猛将柴劈完了,也走过去喝了一碗水,他和祝峦慢腾腾的倒腾不一样,干脆利落地仰头喝了一碗,又倒了两碗,尽数喝光。
      “早晨吃菜稀饭吧。”祝峦咂咂嘴,“菜地里的小青菜长出来好多,剁碎了和米一起煮,特别鲜嫩爽口。”
      丁猛无有不应,“那我去拔菜。”
      祝峦点点头,让丁猛去了,他淘米去。
      丁猛不但要摘菜,摘回来还将菜给洗了,按照祝峦的要求,择成一片片的,放在那儿等祝峦精妙的刀工给切成大小几乎相差无几的小丁状。
      嫩绿的菜丁与乳白的米粒交融,撒上一点点的盐末,盛出来便是一碗翠莹莹的青菜稀饭。
      米煮的软软的、稠稠的,好消化还入味儿,祝峦觉得这个天吃口这个,十分的开胃,因此配菜他炒了比较扎实的炒蛋炒肉。
      丁猛喜欢将蛋肉给刨到稀饭里搅和搅和,然后往嘴里扒愣。这样他觉得最满足。
      但祝峦更喜欢一口稀饭一口菜,两个口味他不要弄混,喜欢分开品味。
      这虽然清淡,却是最养肠胃的,早上来这么一顿,一天下来都舒舒服服的,不烧心。
      饭后,照常喂了猪狗鸡鸭,祝峦看天色,估摸着中午会出大太阳,趁着天色好,他得把家里能洗的给洗一遍。
      昨天被丁家人闹了那么一通,再怎么也会有点晦气粘在身上,得好好地洗洗,去去晦气。
      家里有水井了,祝峦也就不需要端着衣服跑到河边去,这样省了很多力气,但是也少了一些能和朱多米说话的乐趣。
      这倒是很好办,祝峦早和朱多米说好了,让他来自己家里洗衣服,两人用水都方便的同时,还能舒舒服服地闲聊。
      家里毕竟有水又有吃的,朱多米还会把自己那个装零嘴儿的小匣子拿过来,时不时地搓两把衣服就得停下来,去喝口茶或是吃点甜的歇一歇。
      这样一来,洗衣服的效率真是大大降低,平时可能三下五除二就能洗完的,他们经常一洗就给洗上大半天。
      祝峦每次都后悔又贪玩了,可下一次还是照常地找朱多米磨蹭。
      丁猛旁观了几次,每次都看得忍俊不禁。
      实在是夫郎前后表情的变化太逗了,磨蹭的时候明明开心得不得了,和朱多米大聊特聊,表情丰富极了;等洗完衣服一看天色晚了,就又懊悔不迭,各种埋怨自己不该那么贪玩,不然洗个衣服的时间都够干好多好多事情了。
      诸如此类,循环往复。
      给丁猛看得满足极了。
      祝峦却是羞耻得不得了,觉得自己在丁猛面前丢脸了,总觉得丁猛是在笑话小孩儿似的。
      于是今天,等朱多米端着一大盆衣服兴冲冲地上门,祝峦就赶着丁猛去山里给他找点野菌子,反正就是不许他在这里看。
      丁猛还能如何?只能无奈答应。
      朱多米一来,哐地一下将大盆放下,衣服还没沾水呢,嘴巴就先动起来了。
      “你知道不,昨天丁家老叔不是让送去季郎中那里看了吗,季郎中一开始听说了事情的经过,还不是很愿意看呢。”
      祝峦不晓得,他更没想到,因为季郎中看着并不是一个会将这些是非带到病人身上的人。
      朱多米看祝峦的表情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便解释道:“因为据说以前丁猛好几次快死了,都是季郎中给救回来的,这还是昨晚上我娘跟我说的呢。”
      说那季郎中一直是个脾气古怪的小老头,第一次遇见丁猛的时候,丁猛就是个半大小子,伤的很重,季郎中给治好了。
      从此之后,丁猛就记住了,一受伤就往季郎中这里跑,搞得季郎中气得吹胡子瞪眼,说他这么喜欢受伤,就不要来治病了,赶紧麻溜等死的好。
      丁猛当时也没解释,还是后来季郎中自己发现了丁猛身上的伤都是从哪儿来的之后,才不自在地改了规矩,让丁猛随时想来就来。
      也是这样,季郎中对丁家人算是个顶个的厌恶,就连治病都不想给他们治了。
      虽说是医者父母心,不该在病人面前分什么是非黑白,但是季郎中对于这种连那么小的孩子都三番五次下狠手的父母,实在是没有任何的好感。
      “你知道季郎中当时怎么说的不?”朱多米忽然笑得一脸贼兮兮。
      祝峦被他这幅德行给吸引了,于是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像被诱惑了似的,问道:“……怎么说的?”
      朱多米强忍着笑意,声音都有些发颤:“他说,‘我不是兽医,医不了禽兽!’天呐,季郎中这个嘴巴怎么这么毒的。说出的话来,简直是比刀子还尖,那丁家婶子当场就气得脸色发青,差点就掀桌子啦。”
      朱多米说完,自己忍不住回味,像是吃到了好吃的零嘴儿一样,咂摸个没完。
      真厉害!他也想有这么一张嘴,这样和谁吵架都不虚了,活人都能给气死了。
      祝峦也是惊得不轻,他实在是想象不出,竟然有人这么会说话,换做是他,估计也会当场气得冒烟,还呆愣愣的不知道怎么反驳呢。
      “季郎中……也太厉害了。”祝峦摇摇头,发出了无比尊敬的感叹。
      朱多米绘声绘色地继续说:“丁家婶子那叫一个气急败坏,各种诅咒着季郎中的嘴巴,说他活该没人孝顺,人这么老了还不在嘴上积德,会有报应的什么的。然后你知道季郎中又怎么说的吗?”
      祝峦迫不及待道:“怎么说?”
      朱多米似乎是要说什么特别震撼的话,兴奋地怒搓几下衣服,然后才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说道:“他说,‘要是积德就是被亲儿子打个半死躺在这儿求我这个老不死的救治,那我看这德不积也罢!’绝不绝?你说绝不绝?!”
      说到最后,朱多米几乎要尖叫。
      祝峦更是被深深震撼:“……季郎中没事吧?”他真担心季郎中年纪大了,被气不过的丁家人打一顿。
      朱多米摆手:“没事!还有里正跟着的呢,丁家人敢怎么地?再说,季郎中平日里救了那么多人,村里好多人承他的情呢,还敢有人对季郎中做什么?当心给他揍个半死。”
      祝峦放心了,“那季郎中最后救了吗?”
      朱多米道:“那肯定还是出手了,季郎中虽然嘴上说的硬,但人家可是有医德的。再说了,他也不想耽误了时间,让丁老叔真被丁猛打死了,那到时候就不好说啦。”
      祝峦满心感激,季郎中就住在他们旁边,平日里就对他们很照顾了,在这种时候还这么维护丁猛,他们实在是应该好好感谢。
      他内心震荡,正当要说什么时,院门忽然被拍得震天响!
      “峦哥儿!峦哥儿!是在这里面吗?你给伯娘开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6章 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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