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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

  •   这件事,和风艾絮谈妥了其实没什么用,最重要是要和风滟红谈妥了才好。
      这样想着的我,第二日又不得不走入风氏的大门。
      那是一个看来三十岁上下,十分精明美艳的女子,让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她竟然已经有了一个风艾絮那样大小的女儿。她看见我,微微眯起眼,露出非善意的嘲讽笑容。
      谈判并非十分顺利,风滟红似乎有意无意地回避着我的问题,回避着作出任何正面的回答,令我颇为无奈。
      我们的话题千回百转,她负责把话题拉到天文地理人文诗词上,然后我再不厌其烦地把它拉回来,过程叫做艰难。
      后来,她突然感叹一般地说道:“创业艰苦。这世上似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付出数倍的代价呢!我想吴小姐也是自己创业,应该对此深有体悟吧?”
      我知道她似乎已有意进入正题,于是不急不躁,微笑答道:“的确。”
      我相信自己耐心足够。
      她于是也笑,难得不见丝毫恶意。只是眼光扫过我手腕上的玉镯子,说道:“这翠色镯子真是漂亮。”
      照理说她难得有进入正题的意思,我应该立刻褪下镯子送她才是。可是一来,我并不认为她这样容易打发,而且这样场面,亦不是躁进的合适情况。
      于是我微笑:“多谢夸奖,这镯子虽然不是很贵重,却是我最喜欢的一对,没想到风小姐竟然也喜欢。”
      她笑笑,并不接话。
      我于是只好与她无声对望。
      好一会儿,她才开了口,道:“莫非是人家送的?”
      “算是吧!”我低眼。
      她微笑,为难状,说道:“若真是这样,我倒是也不好求吴小姐割爱了不是?”
      于是我问:“是交换条件?”
      她没想到我说得这样白,愣了一下,微微点头。
      于是我伸手,退下手镯,放在桌上,说道:“那么,这对镯子就送给风小姐了,希望阁下遵守承诺。”
      她没想到我这样爽快,倒是怔住。
      好半天,说道:“我刚才答应了什么?”
      我摇头,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我相信风氏的信誉,所以也相信风小姐的记忆。”
      她的脸色微变。
      等到出了风氏,好巧不巧却正好遇见风艾絮。
      只听她似笑非笑问道:“成果如何?”
      我答道:“还不错。”
      走出几步,又记起来一些事情,于是回过头来:“对了,虽然对你的母亲有些抱歉,但手镯算是我的前夫送的,不过却是他叫了珠宝商来家里由我挑的,所以也不算是正式的礼物。我想风女士作为新主人有权知道物品的来历。”
      “手镯?”
      “是,我原本戴过的,并不是很贵重,但既然风女士喜欢,便送给了她。”
      她露出一个了然的笑容,但却突然问道:“你爱着你的前夫?”
      我迷惑不解,这是现在时抑或过去时?
      不过,无所谓。
      我摇头。
      她微微歉意地笑:“因为你浑身上下都没什么首饰,却带了副镯子。我以为它应该是你十分喜爱的东西或是具有特殊的意义。”
      她观察得真清楚。
      其实,我带着镯子,不过是因为双手有时实在太空,戒指会妨碍做事,所以我选择了镯子。
      “不,风小姐你猜对了。我的确很喜欢那对镯子,但它并无作为礼物的价值,因为恐怕连送的人都很难记起它长什么样子。可是啊,这并不妨碍它的漂亮,也不妨碍我喜欢它。因为它是一副漂亮的镯子,可不是?”
      我笑着反问。
      她神情恍惚了一下,然后露出一个漂亮的笑容。
      “说得对!”
      事情解决,本来应该回家去。
      可是我决定留在香港等一切尘埃落定。况且,难得身无公务地来一次香港,就顺便来大血拼一次吧。
      晚上给非晚打电话,还担心她依旧不会接,但那头却很快传来了她清脆声音,虽然
      因为通电话的原因,有些变音,但是我立刻就认出来了。
      闲聊一会儿,知道她很好,还有......
      “很想你。”
      一瞬间,那样温馨。
      知道还有人等我回家。

      第二天我走在港口。
      总觉得那是沿海城市最美的地方。
      海水斑斓。
      因为是经济繁荣区,每到晚上,还有万家灯火,璀璨到令人目眩神迷。
      我立于风中,无比舒适。
      然后就在这灯火辉煌的夜里,突然响起了隐约的枪声。
      的确是枪声,听到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都几乎僵硬,突然后悔起这时为何没有乖乖地待在酒店里,昨日分明已吃了大亏.......
      可是我最后一份神智依旧清明,所以立刻躲到了一旁的阴影之中。
      许多人影。
      从这里飞奔到那里。
      然后身后突然有声音响起,头已被一个冰凉的硬物抵住......
      有低沉男声说道:“慢慢走出去。”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我发誓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这样乖巧过。
      安静地走出去。
      顺着他的指示一直往前走。
      前方站着不少黑衣男人......嗯,轻便的黑色风衣,当真......是非常□□的打扮。
      “是个女人?”
      他背光,我迎光,所以他看得清我的样子,我却不知道他的长相,只能自那还算瘦削苍劲的身影以及低沉清澈的声音来猜测,是个三十上下的男人。
      “她躲在那么的仓库后面,我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所以带来这里。”用枪抵住我的男人如是回答。
      于是他转而问我:“女人,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撇撇嘴,对他用女人这个名词来称呼我感到十分有意见,但好歹知道这不是我发表女权论见的时候,于是不得不忍住,好声好气回答:“我是不小心撞上犯罪现场的路人甲,通称游客的物种之一。听到枪声,才躲起来。”
      “老实一点。”枪压了过来,咯得我脑袋发疼。
      “是实话。”
      没有笑声,但我总觉得问话那人似乎笑了笑,但紧接着我知道那八成是我的错觉,因为他说:“灭口!”
      在身后那人扣下扳机之前,我急忙叫道:“等等等等!我姓吴,名字非晚,是银夜商社的董事之一,我保证刚才什么也没听见,而且如果我死了,我想你们也会好歹伤一些脑筋......”
      总算身后之人没有扣下扳机,正当我松了一口气。
      却颈上一痛,眼前全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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