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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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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个在五六年前就让我看了又看,被气到看不下去的书,我终于看完了。
可喜可贺。
我没看过电影版,包括那个杰瑞米艾恩斯(是这个名字吧?)的经典?版本,我都没看过。因为“一千个读者的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拍出来的光影可能是导演编剧的哈姆雷特。这样很好——视觉艺术给了观众更多的想象空间,但我更喜欢探索作者的文字投射在我心中的那一个“哈姆雷特”。
《洛丽塔》的开篇,作者就说了这是一个监狱里的精神病患者的自白,点出文字掩饰,包括在行文中,也不断嘲讽“我”,也就是“亨伯特”的所谓美德,谁信谁傻瓜(之前的随笔写了)。
在第二部的时候,如我之前整理,亨伯特毁了洛丽塔的人生之后,他对洛的感情不断变化,有一段时间已经是不耐烦了,但出于占有欲?不愿失去能控制的女孩?在洛想要逃跑时,他又有了所谓的“爱意”,当然,在所有的时间段,包括“洛想要跑引发亨的危机感”的情节,亨也是想要就要,在洛的身上发泄。
这是爱吗?
畸形的情感。
到了第二部第29章,亨和洛因为洛的经济窘迫求助重逢,亨见到了憔悴的洛,突然有了负罪感?
(这个是不是电影里“她会褪色枯萎我仍然爱她”的场面?因为原著没有这句话。我没看过,准备接下来看电影)
(原著说到“柔情”这两个字的时候,配套的描述仍然是与性有关的一切,有兴趣指路这一章,我不粘贴了)
(所以我从头到尾都不信,亨伯特的“爱”)
【告诉我他的名字,我秋天里的美人儿。】(原文)
听起来真是美丽的文字(阴阳怪气)。
但是,我仍然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真实的愧疚,有多少所谓的正面情感。
因为在第一人称视角下的主观叙述,全是狡辩。
到了这一章,洛丽塔要钱,三四百,亨伯特给了她十倍,是不是好像很慷慨?
很快,我就意识到,即使我是有警惕心的,也容易被带偏。
这里作者用亨的嘴表示:不是洛求着亨的钱,而是这样的钱,本来就是洛的——洛的妈妈夏洛特被亨的龌蹉气到出了车祸,洛该继承的房子因为她被亨带走无法继承、洛该继承的钱归了亨、洛该继承的妈妈的车子甚至成为了亨强迫她的地点!
这一切本来就是洛的,但如果亨不说,就这么被文字掩饰过去了。
同理“爱”。
这本书是亨杀人之后对陪审官的回忆和自我辩护,在里面多次提及了目标看客的身份——审问他的官员。
那这样的人、这样的目的、这样的文笔下的“爱”,是爱还是不知多少次的自我维护呢?
在最后一章,亨再次写下【我已把我能掩饰的东西都掩饰了,免得伤害人们。】(原文)
告诉读者,你们看到的版本里面都不一定是我编了多少的故事呢。
所以,我称这本书不是《亨伯特扭曲的爱》,而是《一个恬不知耻的恋、童、癖的意、淫和临终前的狡辩掩饰(一个字都别信版本)》。
重申一百次,洛不是在这个变态的美化中“勾引”他的“妖媚小妖精”;
她是一个没有任何性别发育的、故事的开始不到一米五的七十多斤瘦巴巴小姑娘。
她的人生是因为亨完全毁掉的。
她去世的时候,离她十八岁的生日,还有一个星期。
(当然,说清楚,无论有没有性别特征都不是被伤害的理由,坏人就是该死;这里就是说亨伯特视角下的性感女孩,其实是和这两个字完全扯不上关系的小孩)
我觉得看下来原著,其实思路很清晰,这就是个纯种缺德的变态,唯一“好事”杀了另一个变态奎尔蒂的理由,所谓“为了洛”我都在持怀疑态度。
有一说一,比起奎尔蒂,洛最恨的人,还是亨伯特,原著写明白了。
她的人生,在遇见亨的一瞬间,就结束了。
一百个一千个祝愿,变态死无葬身之地。
(另外,亨去杀死奎尔蒂的那一段,虽然是qiang战,但完全没有该有的感觉。两个五十岁的老登,一身的生理心理疾病,呼哧带喘地奔跑,我都怕亨跑两步把自己跑进急诊,或者怕这两人跑出心衰呼吸衰竭中风梗死脑血栓,也不用武器了,直接GG)